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闵吹难健V灰阆牍矗趺炊寄艽睿飧隼矶愣疾欢阍趺窗盗等税 >菸夜兰疲惚砀缧诵矶疾恢滥阆『彼匕桑抗庠谡舛蘅尢涮涞挠惺裁从茫康孟胝卸。 �
娄梨枝彻底服了,她觉得暖儿带领她找的这个还真是个高人啊。她携风带电的跑到萧春夏身边,宠物一样挽着萧春夏的胳膊,和风细雨地说:“那个……”她到现在还不知道萧春夏叫什么,用眼睛询问地瞟了瞟李高阳。
李高阳心领神会,静静地在一旁说:“萧春夏。”
“那个……春夏呀,那你说,我该怎么办呢?我的终身大事,可就靠你了!”
萧春夏就是这么个顺毛驴儿,吃软不吃硬的主儿。娄梨枝这么一捋毛儿,她更来电了。
“追男生吧,很简单的。第一,要经常出现在他的视野范围内。让他没事儿就看见你,没事儿就看见你,突然有一天他看不见你了,就会觉得缺了点儿什么,浑身不自在。”她这都是从实战中总结出来的呀,都是经验啊!
娄梨枝的嘴撅了起来:“这点,我做不到。我表哥他也不回来呀!”
萧春夏伸手阻拦住了娄梨枝的抱怨,伸出了两个手指头,说:“第二,要让他知道你很有魅力,男人们都喜欢你。”这点,还真不是经验,而是从偶像剧里学来的。一般那些男主角一被男配们刺激不都会幡然醒悟吗?
李高阳在旁边儿撩了撩眼皮,心想,大姐,这是古代好吗?你以为她跟个男人接触那么容易呢?
果然,娄梨枝嘴撅得更高了:“我上哪儿找那么多男人去呀?再说,表哥不会因为这个就回心转意的。”
萧春夏一拍大腿,下了旁边那俩人儿一跳。“没办法了,那就只能放大招儿了!”
“什么大招?”这次连李高阳都有点儿好奇了。
萧春夏柔媚地使了个眼神儿,这叫一个销*魂。然后咬牙切齿龇牙咧嘴地说:“写情书!”
“写情书?!”
“写情书?!”两个女人齐声惊呼。
第三十一章 登登登等,男神来了()
近来,萧春夏和小姐娄梨枝走得很近。用一拍即合这个词来形容她们俩最好不过——或者更准确的说是,臭味相投。
自从李高阳把萧春夏引荐给娄梨枝之后,这两位异曲同工的少女天天就有事可做了。要么研究帮助娄梨枝追男神的战略战术,要么一起搞各种新奇特的小发明小创造——比如怎么在晚上扮鬼吓丫鬟;怎么在花园里挖个坑再铺平看上去像地一样,然后憋着坏趴那儿看谁是第一个掉进去的人……
李高阳虽然对这两个不*良少女的行为感到很不耻,却也算松了一口气。至少娄梨枝不天天缠着她让她想办法了,也不再对着她长吁短叹,时而无声落泪、时而嚎啕大哭了。要知道,那样的日子,简直生不如死。
但,娄梨枝却交给了她个更加棘手的任务,那就是:给她表哥写情书。
本来情书的事儿,那两个家伙也想自己搞定的。不过,在萧春夏吟出了“你是我的心,你是我的肝儿,你是我生命的四分之三”和“熨斗儿熨不开眉间皱,快剪剪不断心中愁。绣花针绣不出鸳鸯扣。两下都有意,人前难下手”这么曼妙的词句之后,娄梨枝毅然决然地做出了她这辈子最正确也终将最后悔的决定:把写情书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交给了李高阳——娄梨枝在跟她表哥有关的事情上,还是比较理智的。
今天,娄梨枝被别家的小姐找出去玩儿了,李高阳在家里专心酝酿情书。萧春夏无事可做,准备溜出去到街上逛逛。
现在,全府的人都知道萧春夏成了小姐面前的大红人儿,对她的态度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
娄梨枝在娄府的地位那是说一不二的。虽然,娄老爷非常看重自己的大儿子娄师德,但那是因为娄师德的才子和长子的地位决定的,因为他将来必是顶门立户的那一个。而娄梨枝在娄老爷心中的分量,那是谁也取代不了的。就这一个闺女,每天还懂得对他撒娇讨喜,那就是个溺爱呀,无条件的呀!
因而,实际上,萧春夏和李高阳在无形之中已经攀上了娄府里的一个小高枝。可惜,这俩人,一个压根儿不知道,另一个知道了也全没放在心上。
萧春夏根本就不知道,作为一个丫鬟,能这么顺利地就溜达出来而不被苛责,那并不是人人都可以的。她还以为谁这么着都行呢。
无论如何,她现在已经在街上了。虽然她兜里没有几个钱,却怎么着也比做乞丐的时候阔绰了不少。人一阔绰点儿——特别是女人,购物的心思就出来了。
街上的人群吵吵杂杂,萧春夏本身又是个极爱热闹的人,哪里人多就非要去哪里看看。她在集市的人群中挤来挤去,被街边琳琅满目的小玩意儿吸引着,龟速前进。一会儿看看木串珠儿,一会儿看看小糖人儿。最后,被一个卖糕点的摊子迷倒了,毫无形象地蹲在人家摊子前,一样一块儿的挨个买来吃。
正吃得心花怒放、忘乎所以之际,只听身后的人群中传来闹哄哄的叫嚷声。
她回身观看,原来是以前城北那些手脚不干净的小乞丐中的一个,偷了人家的东西正被人追。追人的是个五大三粗的壮汉,那乞丐落到他手里恐怕不死也要扒层皮了。
萧春夏心说,哼,该,让你们当时总欺负我家弟弟们!
那乞丐明显已经吓得慌不择路了,没头苍蝇似的在人群中寻找着缝隙乱跑。飞奔之中一下子撞倒了路边一个五六岁的小童。好巧不巧,旁边甘霖坊送酒的马车正从小童身后的院门中赶了出来,眼看着马已经向那小童快步走去,只有两三步的距离了。那赶车的人早已吓得目瞪口呆,慌了手脚。周围惊呼声一片。
萧春夏的嘴大张着向那边跑,想叫那小童快跑,却已经发不出一点儿声音。周围的人和她一样,痛惜却无能为力。太近了,惨剧不可避免,空气在这个时候凝滞了。萧春夏终于不忍观看,死死闭上了眼睛。
“啊!”她听到此起彼伏的叫声,心想,糟了,小家伙怕是完了。
接着,是个年轻妈妈的大哭声,然后是孩子的哭声。
咦?孩子的哭声?萧春夏猛然张大眼睛,正赶上周围的人们欢笑鼓掌。原来,一个壮硕的青年男子从马蹄下救下了孩子,正抱着孩子交到他妈妈手上。人群此时才反应过来,纷纷又帮着去抓小偷、安抚那对受了惊吓的母子,和……继续逛街。
一刹那,一切对萧春夏来说都已不重要了,闹腾腾的市场对她来说却悄无声息。她专注地看着某处,眼神里放着幽光,像条好几天没吃肉的恶狼。那一处,在她眼中,发着光,耀眼的。
枯木逢春的感觉真好啊!萧春夏想。
是的!你猜对了!登登登等,萧春夏的新一代男神,华丽丽的诞生了!正是刚刚见义勇为的男青年!
萧春夏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人家看,眼里泛滥着汹涌的波光。这男子,长得,啧啧,符合了她对男神的一切要求。肩阔腰长,胸挺膀阔,身材魁梧,气宇轩昂,仪表堂堂,威风凛凛。特别是那天神一样沉默而威严的表情。她~她~她受不鸟了啦!
萧春夏终于体会到了,为什么商纣王一遇见妲己,就如同遭了电击一样,分分钟变成了昏君。她……也昏了。
她脑中瞬间出现了一副绚丽而美好的画面:这个天神一样的家伙,一脸酷酷的小表情,一手拉着藤条,一手揽着脸上堆满贼笑、眼睛放着两千伏高压电的她,在山野之间荡来荡去,荡去荡来,缠缠绵绵……他红色的腰带,在树枝间猎猎如火飘。(这位童鞋,你那是金刚还是人猿泰山?腰带是会刮上树枝的好吗?)
男神见没他什么事儿了,转身要走。隔了一段儿距离的萧春夏,突然义无反顾地冲了过去。嗖地一下,停在了他面前。
不知为何,男神看见她,先是一愣,接下来,匪夷所思地调转脸去,似乎是怕她认出他来,又似乎是马上想逃开。这……她长得有这么丑吗?萧春夏很受打击得想。以前再怎么着,也没这样过呀!那些男生怎么着也得给她个说话的机会呀,这……
不管了!萧春夏上去一拽男神的衣袖,甩了一个她自己觉得很如丝的媚眼,用她自己觉得很绵软的语调问:“小郭郭,弱弱的问一句,你是怎么做到的?”
男神如松的脊背明显的僵了那么一小下,顿了顿,问:“娘子,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