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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马双姝混唐朝-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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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个小弟这才泪中含笑地各自散去了。

    娄通让下人把萧春夏带到了一处叫“竹枝院”的僻静小院儿,交给了个叫海姑的女人。这个海姑五十岁左右,倒是比那个夫人更像个女主人,冷着一张脸,一丝儿笑模样都没有,眼睛圆得有点儿像只猫。

    不知怎地,萧春夏第一次看见她,脑子里腾地蹦出了一个电影里的人物:哈利波特里的麦格教授。

    那不苟言笑的劲儿,那头发梳得一根儿杂毛儿都没有的劲儿,那小腰杆儿挺直得快折了的劲儿……要不是早知道她八成可能大概差不离姓海,她早上去问问她是不是姓麦了,说不定也是穿过来的呢?(好吧,在萧春夏的概念里,她叫麦格,她就姓麦)

    麦格教授附体的海姑打从接到她,一个正眼儿也没看她,一句话也没有,一直在当前走着。萧春夏被溜的小狗儿一样乖乖跟在后头。

    “你真是走了狗屎运,一个乞丐能来了娄府,给大少爷当侍笔丫鬟,不知道哪辈子修来的福!以后要尽心尽力侍奉主子,记住了?”这是海姑把她带到书房里说的第一句话,是冷眼看着她说的。

    作为狗屎,萧春夏点了点头,作心悦诚服状。

    她心里其实正龇着牙呢,心说,乞丐怎么了?乞丐还真是份且费脑筋的行业呢!就你这一张大冷脸,让你去要饭,搁138集的电视剧里你活不到两集就得饿死!小姑奶奶我,嘿嘿,能把所有人都耗死,整整要上138集的饭!

    海姑又交代了些吃住的事宜,就转身离开了。

    萧春夏这才得以好好打量一下自己今后的工作场所。

    这是一处清幽的书斋。里外两间屋子,纸窗明镜,竹席细密,竹帘儿稀疏,收拾得寡净舒适。里边儿的书房全无俗物,几扇纸屏风、几轴水墨画、一枚瓦香炉,书桌上是砚台、毛笔、一本翻开的书,和一幅展开的纸。处处透着股仙气儿。人一到了这儿,尘念都少了不少。

    萧春夏素来不是个雅致的人儿,不过到了这么个地方,还是觉得心旷神怡。

    想到自己日后就住在这个屋子里,而且没别人儿,自己一个屋儿,心里甭提多开心了——她倒不是住不惯女生集体宿舍,就是小说里宫斗宅斗的剧情严重误导了她,认为女的住一起,总要斗一斗才健康。她这短根筋的脑袋,还是不太适合和人斗的。

    今儿是萧春夏穿越以来最好最好的一个好天儿。晚上虽然还冷,但月不黑——微弯,上弦;风不高——和煦。

    萧春夏躺在书房外屋给下人住的榻上,看着月光从竹帘的缝隙里洒落下来,清清冷冷,飘飘摇摇,做梦一般。多久了?转眼竟然来这儿几个月了。这是她来到大唐以后第一次有床、有窗帘、有被褥,没有远处野兽的嚎叫声,也没有半夜里突然的冻醒……

    萧春夏腾楞一下从床上坐了起来。糟了糟了,刚刚,就在刚刚,她想起了最最重要的两件事!

    一件是坏的,另一件……是更坏的!

    这第一件就是,她!他们!竟然忘了谈工钱了!

    第二件事更要命,是她刚才无意中瞥了眼里屋的书房才想起来的。她!她萧春夏!被娄通认为有大才的萧春夏!根本不认识繁体字!不会研磨!不会写字!怎么侍笔!怎么侍?!被人家弑了还差不多!

    哎,乞讨苦三日,入府毁一生啊!她怎么就没想到呢?怎么就没想到呢?怎么就没想到呢?

    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有一位少女,坐在月光里,揪着她黑黄相接的头发,使劲儿使劲儿地,一遍一遍地揪着。远瞅,还真有些耍蛭馍倥┳沤喟椎闹幸拢返偷酶究床坏搅场�

第二十二章 一大波学霸,向她袭来() 
打从有了“作为一个侍笔丫鬟,自己跟一头猪相差不大”的准确认知之后,萧春夏就开始坐立难安了。

    她的主人就是传说中的大少爷娄师德。为什么说传说中呢?除了这位大少爷在娄府中的地位不是别人能比的之外,还因为,目前,这位主人公出差不在家。据说是新换了上司,去省会城市交接汇报工作了。

    她来了几日,就各院丫鬟们提到这位大少爷时那花痴的眼神们来看,这位大少爷应该长得还不赖。

    从海姑整天说的那些“你的命真好,我们大少爷是天底下顶顶好的主子”、“大少爷跟后边儿那两个可不相同,嫡出长子却一点儿都不骄纵”、“大少爷的诗学才情,谁能比得了”……来看,这位大少爷应该算得上是个知书达理、善解人意的好主子。

    不过,他越是知书达理,萧春夏就越怕好吗?毕竟,她啥也不会呀!他要是和她一样是个秤砣,她倒不害怕了。他不会,她也不会,两个人正好可以合作学习、互相帮助,一起装逼一起飞呀!很可能讲几个故事就把他搞定了呀!

    可他会,他偏偏什么都会!还是个进士!进士到底是个什么虽然她到现在也没弄太懂,但不用太懂她也知道,这就是又一个学霸呀!

    苍天啊!她萧春夏这一辈子注定要活在学霸的阴影里、淹死在学霸堆儿里直到老死吗?为什么有一波又一波的学霸向她袭来?!

    有一天,她趁着四下无人看了看大少爷的那些书籍——其实四下里总是无人的,这书房里就她自己。她负责书房的打扫和大少爷平时用书房时从旁伺候,除了她的直属上司海姑,一般的人平时不太会来——结果,如她所料,她和书上的那些繁体字相看两相厌,它们不认识她,她更不认识它们。

    她的那几个小兄弟她是指望不上了,他们从小就没受过教育,还没她强呢。在这个泱泱的大唐,除了那几个文盲小兄弟,她认识的人,嗯,只有李高阳了!

    ***

    李高阳正在集市上帮卖唱的程老爷子、老太太收钱(自从那次青*楼事件发生之后,她就尽量避免跟程施婉去青*楼了),就看见人群外一个人影兔子一样上蹿下跳。跳到最高处时,嘴里还喊着“李高阳!”“李高阳!”

    人群听到她口中的名字纷纷色变,李高阳怕再不出去,这个愣头青儿给自己惹出什么事儿来,硬着头皮分开人群走了出去。

    她一把拽过萧春夏往外走,一边儿走一边儿说:“你小声点儿,我改名字了,叫李暖。”

    “好端端的,改什么名字?”萧春夏一边手忙脚乱,一边儿问。今天的风有点儿大,萧春夏临出门的时候随手拿了条布带子当围巾,走着走着,那条“围巾”不断地掉下来,她就不停地把它重新绕回到脖子上去,反反复复,绕得很恼怒。

    “你怎么什么都不知道?我的名字犯了忌讳。”李高阳不愿多说,站在旁边看着她,又顺着她的动作看向她的围巾,待看清那条围巾之后,她如获至宝地说:“呀,这是谁临的《兰亭序》,笔触平和健美,写的真是好!”

    萧春夏很少看见李高阳有什么思维的波动,她这一激动,萧春夏还有点儿反应不过来。

    看见她苍老师一样假正经的脸上,不可多得的笑意,夏春夏差点儿就想说:“啥好玩意儿啊,自己家产的,明儿我给你拿几条来围,我那儿好几条呢。”

    不过,后知后觉的她总算还是反应了过来,这颜色灰不灰白不白的布条子,虽然是从自己住的地方拿来的,但归根结底不是自己的,而是那个只闻其人不见其人的主人的。

    她赶紧把那东西从脖子上取了下来,小心翼翼地拿在手上,仔细看了又看,哦,原来上面还真是有毛笔字儿,也不知道自己脖子蹭黑了没有。她小心翼翼地问李高阳:“这……是个啥?”

    直觉告诉她,古今中外的学霸必然都是相通的。既然这个学霸喜欢,那兴许她屋子里那个学霸也一样会把这东西当个宝贝。她又再一次意识到,或许架子上挂着的那几条不是没啥用的布条子,而是人家精心晾在那儿的。

    “这?绢布啊。在这上面写字是很需要工夫的,需要用分签蘸墨,写的很慢。你拿的这一幅字怎么着也得写一个月吧……”李高阳打量字迹的眼光中带着激赏。

    “行,咱们俩长话短说吧,你得帮帮我。”萧春夏一听她这么说,赶紧打断了她的话头儿——不打断不行啊,书房里还有几幅这样的、耗时长达一个月左右的字在地上扔着呢。她出来的时候急,拽掉了两个还没来得及捡呢。

    “药肯定没有!”李高阳说得斩钉截铁。她那表情刚正不阿地就像面对敌人刺刀的刘胡兰、小兵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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