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异世淘宝女王-第24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因为,我爱上了我的哥哥。
  作为一个男人,我该爱女人,作为一个正常的人。我不该对自己的家人存在非分之想,作为一个少年,我本该爱更多可爱的东西。可是,我就是爱上了他,见到他地第一面就爱了。
  他是那么英俊,才刚刚成年就帅得让人没有办法呼吸,我甚至记得我的奶妈和专门照顾我的侍女在见到他时,身体自然而然的柔软和呼吸的急促。
  他看不起我。我从他的眼神中看得出来,可我却一下就喜欢上了他,心跳得连成一线,似乎只有一下。我从没见过像他那样有贵族气质的人,看低贱的人时总有些微微地厌恶,看他同一阶级的人时礼貌得让人感觉很疏远。他那么高大强壮,和他在一起,我自己弱得好像树边的小草,没有他的保护,我简直像是不能生活在这蛮荒之地似的。
  我缠着他。虽然他讨厌我,可我就是经常跟在他身后。当他的跟班没关系,被他喝斥没关系,只要看着他就好。没有人告诉我。男人不可以爱男人,也没有人告诉我,弟弟不可以像情人般爱哥哥。既然没有人对我说,那么我爱了又何妨。
  对我来说,他是最美丽的神。我唯一的神。
  父亲不在的时候,他喜欢欺侮折磨我,我忍耐着。也许这种隐忍引起了他的兴趣,他开始不许别人欺侮我。在这个时候,我好开心哪,无论如何,他对我与众不同,这小小地唯一就让我觉得很幸福。
  那时候的我很纤弱,由于我遗传于母亲的美貌。十六K文学网远远看去。就像一个姑娘。有时候,他会对我说。“你就像个女人,如果真是个女人就好了,我一定要收你做情妇。现在我身边的那几个女人,没有一个比你美。”
  我听了他这话,一直向诸神请求,请诸神把我变成女人,哪怕是最低贱地也没有关系,只要他能爱我。
  可是,我从没有变化。
  为了博取他的欢心,有一天晚上,我穿上女装,偷偷溜进了他的房间,当时他正和一个女仆光着身子,抱在一起在床上翻滚。
  看到我来,他先是生气,然后眼神发生了变化。
  “你毕竟是我父亲的儿子,穿成这样传出去,会毁了我驿马家的名声。”他对我说。那个女仆在一边吃吃的笑。
  我生气了,不是因为他骂我,而是因为他居然抱着别人。
  我夺路而出,他却追上来揪住我的头发。我好疼,他却还骂我,“你还没有碰过女人是吗?一个男子汉过了十三岁还没有女人,简直是耻辱,今天就让我为你补上这一课。”
  他强迫我和那女仆发生关系。那女仆起初不愿意,但他的一个金币让那女仆主动起来。我想躲,可是我逃不过天生地反应,于是在那一夜,我失去了我的第一次。
  “你长得像个女人,可你却是个男人,以后别再这么穿了。”他对我说。
  我又羞又怒,因为我对女人有感觉,可是我更爱他,为什么他不明白?我抽出一边的剑,毫不犹豫的刺死了那个女仆,然后在他的惊愕中说,“你说过的,我亲爱地哥哥,我穿女装这件事不能传出去,所以我只能杀人灭
  他特别生气,吼道,“你不能让她死在我地床上,这些血谁来清理干净?”
  我沉默着,然后猛扑了过去,压倒他,吻在了他的唇上。
  他吓呆了,哈哈,这样地人,驿马家说一不二的人,狂妄的人居然吓呆了。那是我第一次胜利,他的唇如此迷人,他僵在那任我吻,然后猛的推开我。
  “下贱的私生子,你只要敢再来一次,我杀了你!”他的眼珠都气红了。
  我哈哈大笑着离开,可心里却流着血,有谁会看到?有谁知道我的痛苦。我只不过是爱他,不管多么病态,多么可耻,我的爱却是真的,比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纯洁。
  他再不和我亲近了,但却也没赶开我。我想,他对我也有感觉,只是他贵族的身份和地位,还有日常的伦理道德不允许他那么做。
  我们就这样僵着,其实我并无所谓,我只要每天能看到他就好。可是不久后,他走了。我掏心挖肺一样的痛苦,但我知道,他是去寻找力量,因为他想统一大陆,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他。
  可他为什么不找我呢?我有天生的魔力,我能让人返老还童,有了我,他一生做不到的事,可以两世,三世,无数世的来做,就算能力不足,但超长的时间可以弥补一切。
  可惜他没找我,而是找了个幻灵女人,生出一个魔法强大到可以毁灭一切的孩子……阿德斯。而不管他多恨那个幻灵和半人半魔的儿子,他都在关注阿德斯,全身心的只注意那个孩子。
  我妒忌得发疯,如果他不在我身边就罢了,但在我的视线中,我不能容忍他对别人的注意力大过我,何况那孩子渐渐成了他的唯一。
  于是我决定破坏的他的一切,既然他不爱我,就让他恨我吧,至少那种恨也是唯一。
  我做到了,我等了十八年,利用了那个孩子,报复了我的哥哥。当我看到他绝望的眼神,痛恨我的样子,我心里像被刀剜着,可却又无比的快乐。
  他想要的一切都没了。他死了。我想要的一切都没了,因为他死了。
  而我活着,我要一直活着,因为活着才能痛苦,因为痛苦是我唯一有为他做的。而且我要等那个孩子回来,等他亲手送我下地狱。
  我相信,我那个混蛋哥哥,我最爱的人,正在地狱的烈火中等我。不管那有多可怕,我愿意去!
  ………………六六有话要说……………………
  我是不写BL文的,但当初的设定就是列斯达对阿德斯之父有不一样的感情。毕竟同性恋这回事是存在的,我并不歧视,不过也不喜欢就是了。我觉得那是个人的事,别人无权干涉。
  所以尝试着写了一章,希望大家感受到列斯达那浓烈又残忍,还有点病态的感情。
  谢谢。
网友上传章节 外篇之 路易篇(风是抓不住的)
 更新时间:2009…2…15 23:55:00 本章字数:2777
  我是追风家的公爵。我叫路易,金发碧眼的英俊男子,而且还兼之勇敢热情。我似乎无所不能,高贵的地位,了不起的功绩,漂亮的外貌,不过我的恋爱很失败。
  在我的家族,女人是不追求的,我们靠抢。金钱财物,我们不抢,因为那是别人的辛苦劳动,可女人不同,我们抢来她们,而且坚信她们会愿意,就算开始时有点抗拒,早晚也会自动臣服于我们。
  因为我们是骄傲的民族,相信本族的男人是纯粹的男人,没有女人会不喜欢。
  世代以来,我们就靠这种方式寻找爱情与婚姻,我得自豪的说一句,本族中的夫妻都很恩爱,抢的方式居然比追求来的爱情更能长久,相信这是很多人无法理解并且不能相信的。
  我的母亲就是父亲在一次比武会上抢来的贵族小姐,听父亲说,她开始时极力反抗,但和父亲相处一断时间后,她真心爱上了父亲,然后就生了我。
  我的母亲很会生,因为她把我生得特别优秀。呵呵,我一直不敢说这句话,因为很自恋,但后来因为围着我的女人太多,我在战场上又从来没输过,还驾驭着最好的一匹马,所以我就相信我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呃,之一。
  我的第一个女人也是抢的。她是个有名的美女,虽然出身低下一些,只是个零人,但她可是艳名远播的。1………6………K小说网当我们在一起时,她知道我不能娶她。也知道我并不爱她,但还是快快活活的和我在一起。
  她说:和你这样地男人过一天也是我的福气。
  唉,这话真好听,可有的人为什么不这样想呢?特别是当我真心爱上一个女人时,她却总是对我若即若离。对我只有朋友的情份,却一点爱情也不给我。
  其实,我也想她那么说:爱我一天吧,那样我也会感到幸福一生。
  在我们追风家看来,所有的一切都是风,你只能感受风,却无法抓住,金钱、权势、爱情和生命都是如此。享受它。但别试图抓住。
  不过后来我忘记了这一信条,因为我真心爱上一个女人,想留她在身边。
  那是我试图去攻打不破之城地时候,有那个机会完全是无意的,因为我不喜欢长久的计划和周密的安排,所以一切不是我布的线。其实我也不喜欢去攻打女人的城堡,不想抢掠什么财物。但是不破之城从来没有被人攻破过,我想做第一个攻破城池的人。
  我觉得那是巨大的荣誉,这个世界本来就是男人地天下,女人本来应该在男人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1) 踩(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