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呶遥飧浇木频暝谀奶踅致穑俊�
“嗯!当然可以了。要不,我带你们去吧。”
接受了他们如此大的恩惠,小孩子的心性本来就善良,阿皮卡想着要报恩。
方十一面色沉吟了一下,最终点头:“嗯!也好。”
这个南缅的小镇,白天看着喧哗无比,可是到了晚上,附近单位街道行人几乎是寥寥无几。
走在空荡荡的长街上,感觉有些怪异。
方十一不由得有些好奇对阿皮卡问道:“对了,你们这大街上怎么行人这么少啊?这到底是什么原因?”
方十一的好奇问题,其实白凤也是注意到了。
“哎!就在上个月,我们这里发生了政府军跟叛军的严重冲突。死伤了很多人,所以,政府为了安全考虑,他们从上个月就开始了宵禁。一般十一点左右,这大街上所有的商店,还有其他夜市什么的,通通必须都得关门。不然……”
话说到这,阿皮卡忽然一脸紧张起来,他东张西望看了一下,继续低声说道:“不然后果很严重。”
小国家为了争取地盘,争取利益,内乱,内战一点都不奇怪。
于是,方十一马上就疑惑了。组织上怎么会派遣冷若冰到这鸟不拉屎,鸡不生蛋的小地方来执行任务?他真的是想不通了。
很快,阿皮卡就把他们带到了一处看起来还算是环境优雅的酒店。酒店大门口杵着两身材高大的男子。
他们穿着男士款裙子,包裹着头巾,打扮的有些像中东国家的阿拉伯人。
“喏,方大哥,白姐姐,就是这里了。这酒店的环境还不错。”阿皮卡指着酒店门口说道,“方大哥,白姐姐,如果没有其他什么事情的话,我就先回去了。”
“去吧。”
阿皮卡撒起腿就跑。看样子,他是担心自己的那些小伙伴了。
“白姐,我们进去吧。”
奔波了一天,方十一顿感有些倦意。
笃笃!
却在这时候,一辆看似军用车呼啸而来,瞬间挡住了酒店的大门口。
踏踏……
车门一打开,立马从车上涌下了三三两两的男子。此些男子穿着军服,他们竟然还扛着机枪?
好像是当地的政府军,看似来者不善啊。
“你们是干什么的?”
其中一个长着络腮胡子男子,他走到了方十一跟前。当男子目光一扫上白凤的脸上,他目光顿时一呆。
好个绝美的女人!
“我们是赖住酒店的。”方十一回答得很平静。
“你们住酒店可以,不过得给我检查一下你们的证件。哦,还有,难道你们不知道?在我们的国家,你们不能随便携带动物入城的吗?那是违禁的,所以你们这大猩猩,必须得交给我们来处理。”
络腮男子的话顿时让方十一面色一愣。他瞅了白凤一眼,在看看直接一屁股坐在地上的白风。
在进入南缅之前,陆达可没有跟他们说,这个小国家可不允许私人携带动物入城来的吧?
“抱歉!我们还真不知道。”方十一眸子一闪,心下有了几分戒备。
此些人出现的过于突然,难道他们真的是冲着大块头来的?呵呵!果真是如此吗?
让方十一惊讶的是,他们这些南缅人,好像懂得说中文的不在少数啊。
不过话说回来,他们南缅毕竟是边境,而且这周边中的华夏人也不少。他们张口就说出了一口流利的汉语,其实一点也不奇怪。
“哼!那你们现在知道了吧?”络腮男一边说着话,一边又偷偷的瞄了白凤几眼。
他不由得心中暗暗一道:麻痹!那女人美得也太不像话了,简直比仙女还要美啊。嘿嘿,要是把那女人狠狠的压在床下,该是一番的享受呢?
十个男人九个色胚子!此话一点都不假。
“嗯!知道了。”方十一倒是想要看看,他们到底想要做什么。
“很好!”络腮男子嘴角微微一勾,“那就把这畜生交给我们来处理吧。”
方十一双手一摊开,则是一脸笑呵呵:“如果你们有办法能够让它跟随你们走的话,我自然是没有任何意见。”
白风可不是一般的畜生。这牲口的高智商可以随便的斩杀任何一个人类的脑袋。尤其是白风的修为,尼玛的这牲口几乎都跟白凤平级了。
试问一下,修为达到了半圣的畜生,都逆天了,谁能奈何它?
接下来,络腮男用着缅语给他身后边的士兵嘀嘀咕咕说了一会儿话。看样子,他是对着士兵下了指令,打算是要讲白风给拖走了。
可惜啊,他们的如意算盘真的是打错了。
砰!
两个刚是走到白风身边的士兵,瞬间就被白风一爪子绊倒。狼狈的翻滚在地上,一副惨不忍睹的样子。
络腮男看着眼前所发生的一幕,他一脸目瞪口呆。特妈的!小小畜生也能伤人?
“废物!你们一起上。”络腮男又下了指令。
哗啦!
足足有十余士兵,他们蜂拥对着白风围拢了过去。
啪嗒!
啪嗒!
嗷!
白风巨大的手臂一轮起,周边中顿时响起了一阵阵的哀嚎声。
砰砰!白风挥舞着双臂,无比振奋。
白凤冷眼看着,方十一也是。
他们看着那些像小丑一样的士兵,打着翻滚,对他们真的是一点也同情不起来。
“都是一群废物!去去一头畜生都奈何不了吗?”络腮男气得一脸哇哇大叫。
蓦然,络腮男想起了什么,他目光阴沉的对着方十一射去:“你去让那畜生乖乖听话,不然老子真一枪把它给蹦了。”
“呵呵!这么说,你这是在吩咐我了?”方十一嘴角一勾起,立马扯出了一抹冷笑。
“如果您认为是的话,那就是了。赶紧的,别在磨蹭。”
络腮男早已是失去了耐心。
“你是个什么东西?有啥资格对我指手画脚?莫非你以为,我是你手下的士兵不成?很抱歉!我对于你来说,我就是一个过客,一个路人甲罢了。你觉得我凭啥要听你的吩咐?”
“混账!你们这些华夏人如今在老子的地盘上,还特妈的敢这般嚣张?你真以为老子不敢蹦了你吗?”
络腮男立马掏出了手枪,他面色自是阴沉,而黑漆漆的枪口抵上了方十一的脑袋,又是一声冷笑:“乖乖,我数三下,如果你小子在不动的话,那么就休怪老子对你不客气了。一……”
“知道吗?我这人历来脾气都是很好的。但,我这人头个坏脾气,我真的很讨厌被别人用东西指着我的脑袋说话。尤其还是……”
嗖!
方十一动了。形同闪电,急速的宛若鬼魅。鬼速漂移啊,一眨眼的功夫,刚刚还是拿着手枪指着方十一的络腮男,他的手枪已经被方十一劫在了手上。换做是方十一拿着枪抵在了对面的脑袋上。
麻痹!这小子是怎么做到的?刚才他只能感觉手腕一阵麻痹,然后……就在也没有然后了。
如此说来,华夏人都是特么牛逼的吗?
一脸深深震撼过后的络腮男,见着方十一一脸淡定从容,尽管自己心中很不甘心,也是非常不爽。可斗转瞬间,他竟被对方给要挟了?艹蛋啊!这都叫什么事?
“小子,你若是胆敢对我开枪的话,你们也活不了。”络腮男震撼过后,他很快就调节好了自己的心情。
此地是他们的地盘,他无需害怕,更不会忌惮方十一对他的威胁。倘若那小子真对他开了枪,反正他也注定活不了。
“呵!你真有那么自信吗?即使我要对你开枪,你也认为我们真的活不了吗?人啊,有的时候过于盲目的自信,很不好。在我们华夏有这么一句话说,自恃过高,真真不自量力。”
正当他们双方坚持的不上下,这时候,只见一辆飞奔的车子而来。
络腮男子忽然对着方十一哈哈一笑:“臭小子,你死定了。我们的老大来了,哈哈……”
车子停下后,走下了一个板寸男子。面色黝黑,身材高大,魁梧。
但,此人竟然穿着人字拖?
擦!穿着军服,然后脚下套着人字拖的军人?想想也只有是在这南缅的小国家会这般的奇葩了。
“沙巴鲁,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情?”
高个男子走来,他挑了一眼方十一,在扫了一眼身后的白凤。男子的眸子不由得一闪,这女人竟是生得这般美貌?
呼!是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