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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吗。
本来想在这个世界利用自己的现代的知识来装逼的想法在瞬间就被一大群黑科技碾成粉末了啊,我靠,就他脑子里那些知识,还拿出来装逼,他敢肯定,要是他真的拿出来秀,那么那场景光想想就像让人跳崖自杀。
从口袋里掏出一份地图,李察低头看了看,现在自己和弗兰斯应该在罗达伯爵领,至于在伯爵领的哪里,他还真不知道,毕竟他手里也没有那些可以定位自己位置的魔法道具。
向远方眺望,都是树啊,不管从哪方向来看,都是树,这个世界唯一和地球的区别就在于这,地球的大部分土地都被人类开发过了,可以说都属于文明的界域,但这个世界,只有一小部分的土地被开发过,其他土地,都保持着原始丛林的模式,这些土地不是人类不想去开发,而是无法开发,要知道,这里不像地球,这里有斗气,有魔法,是个神秘力量至上的世界,这个世界有太多危险隐藏在这片大陆上,人类每开发一寸地方,付出的可不是什么汗水,那可都是血啊,可以这样毫不夸大的说,现在被人类开发过的地方,每一寸,都是用无数人命换过来的,是经过无数拼搏才换过来的,其中的血与泪如果弄成小说,没几个T是写不完的。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所以这个世界被文明所包裹的界域也只有那么一小部,而这么一小部分人类也只占了三分之一,其他的三分之二属于精灵,矮人,龙族之类的种族。
皱了皱眉毛,这可真是不妙了,千算万算,李察离家出走时什么都想过,钱也带足了,也带了足够的物资足够自己生活,也带了地图,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多,就算带了地图,他还是迷路了。
这里还算是帝国的境内,属于开发过的土地,但自己还能迷路,那等以后去那些原始丛林,那不是彻底完蛋了吗,妈的,他记得他以前也不是路痴啊,怎么现在变成了一个路痴。
可怜的少年哦不少女啊,他到现在也没想明白哦,在地球的时候没有迷路不代表是路痴,在一个人人都有手机的时代,你就算想迷路都难啊。
如果只是李察一个人的话,那么以他现在的状况,就要进行一次荒野求生了,不过他可不是一个人,是两个人,第二个人的名字叫做弗兰斯,是个恶魔,传奇恶魔。
”弗兰斯,能找一下这附近有城镇吗“
”是的,雇主“
本来骑在一头黑马上四处看着风景的弗兰斯听到自己雇主的话,微微回头,传奇级的精神力如潮水般的向四周散去,划过周围的树木,向远方扫去。
”雇主,在左边1000米处,有一处城市,城市的名字叫作:杰斯“
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不得不说,身边有个传奇陪伴,就是好,什么是都不用自己操劳,就像李察这次离家出走,如果只有一个人,有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是当场失败,有百分之九十的可能是不到三天就被抓回来,而且就算逃出自己的的家族的寻找,在这个自己完全陌生的世界,有太多危险,李察可以肯定,只有自己一个人离家出走,离开自己的家人,朋友,一切,就自己单独一个人,呵呵,可以肯定,被人强女干的可能性几乎是百分之九十九,另外的百分一的可能性也不是代表自己没事,而是先奸后杀啊,直接杀了,被人抓住当奴隶之类的,尼玛,这个世界的文明达到了地球的文明水平,甚至有些方面还超出很多,但是在精神水平上,就他妈是个中世纪的野蛮人。
但召唤出弗兰斯这个传奇后,真是腰不酸了,头不疼了,一切苦难都变成了过眼云烟,完全就是小意思。
在心中为自己的好运感到庆幸,李察调整方向:”走吧,弗兰斯,我们去杰斯城吧“
”是的,雇主”点了点头,弗兰斯调整马的方向,向着杰斯城驾去。
我是去杰斯城的分割线————————————————————————————————————
杰斯城是属于罗达伯爵领比较重要的一座城市之一,虽然这座城市的商业并不发达,但是这座城市拥有着大量金矿,每年从这座城市挖出的黄金占了整个伯爵领的三分之一之多。
可以说这座城市深受伯爵大人的重视,连这座城市的城主都是伯爵的一个侄子,毕竟重要的东西还是自己人看管比外人看管好。
不过这个跟我们的主角没有关系,大家可以认为我是在水字数。
果然跟弗兰斯说的没错,经过大约三个小时的路程,李察也隐隐看到一座城市,嗯,还蛮大的,起码可以和自己家公爵领的一些中下城市媲美。
越走越靠近那座城市,也许是周围有城市的原因,渐渐的周围原本疯狂乱长的树木变得越来越少,原本坑坑洼洼的土地也变得平整了起来。
这座城市很不错,只要看着这根城市四周的环境就知道了,估计这座城市的城主是个蛮有头脑的家伙,不过估计这座城市不是那种贸易城市,不然周围肯定会有几条可以通行的道路。
整了整自己有点凌乱的衣服,带上了弗兰斯特制的可以改变眼睛颜色的隐形眼镜,李察和弗兰斯驾着马向着城市的一处侧门走去。
也许是因为只是一个侧门,不是主城门,所以这里要进去的人也不多,也就三三两两,没排几分钟的队,就轮到李察他们进城了。
看着站在门前的一队守城士兵,李察暗中连连摇头,实在是太差了,这也叫做士兵,估计连做民兵的资格也没有。
第八章:老人和御姐()
装备垃圾,素质垃圾,体质不行,这也叫作军人,不得不说,也许在高端的武力上这个世界超过地球,但在这种普通军人的层面,除了各个帝国的皇家军团,和一些大公爵和侯爵的精锐军队,其他的都是乌合之众啊。
将手中的两张弗兰斯在前一座城市得到的通行证递给了守门的卫兵,李察习以为常的看着已经一脸猪哥像的几个守门卫兵。
不管是什么时代,美女总是受人关注的,在这个半个月内,像这样的场景不知道有多少次了。
轻轻咳嗽了一声,李察露出一个近乎完美的商业性笑容。
“我说,几位,我们能进去了”
悦耳的少女声惊醒了几个看李察和弗兰斯看呆的卫兵,他们先是一惊,脸色微微一红,最后为首一位手忙脚乱的看了看手中的通行证,随后有点尴尬的说道:“真是失礼了,女士,你们可以进去,,不过城里不能骑马,请下马步行,还有祝你们在杰斯城度过的愉快。”
礼貌不错,虽然这些卫兵身为军人确实满垃圾的,但作为一个男人来说,还不错。
在这个半个月的旅行中,因为自己与弗兰斯的容貌,还真是发生了许多事啊,比如说打劫啊,劫色啊,劫财又劫色啊。
当然那些人还没实施自己那看似美好的行动,就被弗兰斯碾成碎片了。
轻轻向这些卫兵点了点头,李察从马上跨了下来,将马交给走在自己后面的弗兰斯,就走向城内。
弗兰斯接过马的缰绳,笑眯眯的看了一眼守门的卫兵们,就跟着李察进城了。
望着两个拥有美好身姿的身影走入城内,卫兵们不由叹了口气。
“真是两个美丽的女士啊”
“确实确实,我觉得就算是城主大人的女儿都比不上这两位女士”
”看她们的穿着还有气质,我想这两位女士应该是贵族吧“
“因该是吧,虽然她们身边没有卫兵,不过我隐隐觉得那位红发女士非常危险”
这些卫兵的队长是一个上过战场的老兵,虽然只是几场小规模的战争,但总归是杀过人的人,这种从战场上走下来的人都隐隐有一种直觉,这个老兵队长想到刚刚笑着看了他们一眼的弗兰斯,就感到一阵寒冷。
”不过队长,你不觉得这那位黑发的女士一位有点眼熟吗“
卫兵中的一员回忆起刚刚那黑发女士,突然有点疑惑的说道。
”怎么可能眼熟呢,这两位女士估计都是贵族,怎么会是我们这种小人物认识的,你这家伙,又在做白日梦“
人到中年的队长拍了一下刚刚问的小队队员,笑骂道。
”是吗,也许吧“
摸了摸自己的脑袋,也许还真是自己在做什么白日梦,看来那些游吟诗人的小说要少看一点了。
我是分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