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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宠成欢,总裁的天价贵妻-第1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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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我定了定神:“请问有什么事吗?”

    “没事。”男人扬声道:“就是想要看看舒小姐生活的地方,顺便和你谈谈心。”

    “对不起。我们不是很熟。”

    “舒小姐不用害怕。”男人往前走了几步,隔我更近了。

    他双眼毫无偏移地放在我身上,气息打在我的脸上,杨唇邪笑:“如果沈总真要保你,我也无话可说,但要是让我知道你们的关系。。。。。。呵呵,那我就不会客气了。”

    最后那一句,被他说得很重,我偏过脸,听得心里忍不住发毛。

    “我们走。”

    警告完,他就率先带头走了,几个小弟紧跟在他后面,有两个还在碎碎念着小贱人。

    等到看见电梯门合上那一瞬间,我才暗自松了一口气。

    腿都还是软的,在门外站了一小会儿,才拿钥匙开了门。

    关门后,我立马就给莫助理打了电话。

    “什么,他们刚刚去过了?”

    “嗯。”

    “我马上回来。”

    五分钟后,莫助理回来,我把刚刚发生的所有全部告诉他。

    “应该没什么大事,放心吧太太,以后我会注意一些的,有事立马给我打电话。”

    “好。”

    最难捱的时间,就是躺在床上之后,想沈墨琛又不能联系的时候。

    刚刚从莫助理那里了解到,现在这个杨总还没有定下来,为人尤其狡猾,现在还不是很相信沈墨琛的身份,所以会有一大段时间的考察期。

    这段时间,他不会有什么大动作,沈墨琛也不会有什么危险。

    我安心了很多。

    于是无聊之际,我就缩在书房看书,有些觉得很烧脑的东西,就问莫助理。

    后来,莫助理怕我无聊,竟然把哈利给我带过来了。

    我很感激道:“谢谢谢谢!”

    “应该的。”莫助理边回答,边逗哈利玩,我进了厨房给他倒水喝。

    刚好想起了之前放在家里书房的那些书,全部都是沈墨琛在上面做了记号的,上次我们闹了别扭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去看过。

    于是说:“你去了也不跟我说一声,早知道就让你帮我带两本书回来了。”

    “太太想要什么书?”

    “就是关于经商这方面的,就放在家里的书房右边第二个柜子,不过你都已经回来了就算了。”

    “没事,我可以再回去拿。”莫助理道。

    于是第二天晚上,莫助理就拿着好一些书回来了。

    “太太,我不知道你具体想要哪一些,就干脆第二个柜子里面的全部都拿过来了,你自己挑可以吧?”

    我有些感动,吩咐他把书放在书房桌子上我自己收拾,边对他道谢。

    等我仔细收拾莫助理带过来的书时,我才注意到,那一堆书里面,竟然夹着上一次我在沈墨琛书房里看到的那一本漫画。

    上一次我只看到封面,这一次,我才打开仔细看了一下,里面很多场景设置和对话交流都很有趣,于是我忍不住笑了起来。

    尤其是在十字交叉路口那一张,那一种张望的表情,像是在追寻什么似的。

    直到翻到最后一页的时候,我才发觉这一本漫画集,是原稿,右下角还留着名字。

    mc。

    墨琛。

    所以这一本漫画集,真正的作者,是沈墨琛吗?

    十年前那个小巷子里面的所有事情,他还记得?

    我像是发现了惊天大秘密一般,飞速拿着漫画集就往莫助理那边去。

    敲了门,莫助理给我开了门,甚至来不及换鞋,我就问他。

    “这个是墨琛画的吗?”

    听完,莫助理看了一眼我手里的漫画集,当他看到那个落笔签名的时候,也被吓了一跳。

    “我不知道啊。”莫助理说:“从来没有听沈总提起过,可这个签名确实是沈总的没错,有没有可能是沈总帮人家签的,可能这本漫画的作者是沈总的粉丝什么的。”

    我摇头,说不可能。

    这就是沈墨琛画的,只有他知道我们之间的事,他还记得我们十年前在小巷见面时的场景。

    心里很是兴奋,扬起很大的弧度,对着莫助理说了一句拜拜就回了自己住的地方。

    像一个情窦初开的小女孩一样,我坐在书桌边对着那本漫画发呆,傻笑。

    最后竟然拿着一张白纸,开始学写沈墨琛的签名。

    最后竟鬼使神差的去翻沈墨琛抽屉。

    当我打开抽屉第二个箱子的时候,我看到一个封面很文艺很好看的笔记本。

    忍不住拿了出来。

    翻开第一页,泛黄的纸张上写了沈墨琛的名字,刚劲有力。

    禁不住凑鼻子过去,闻留下来的笔墨香。

    很喜欢看到沈墨琛三个字被写在纸上,然后看了以后又印在我心里的模样。

    我继续往后翻。

    我以为会是关于公司的重要记录和数据什么的,然而我万万没有想到,竟然是沈墨琛写的日记。

    我真的没有想到,沈墨琛竟然会以日记的形式把和我相遇时的场景写下来

    6月21号,晴,星空万里。

    刚从国外回来,想要到处去转转,其实也不知道方向,只是想要一个人静一下。

    顺着马路走的时候,发现大家都在往一个地方走,人流很多,我看了一下,知道那是一个小巷子。

    我也跟着走过去,发现小巷里亮着很暖的灯光,有人在某个摊位面前买东西,有人只是静静经过,大家脸上都带着笑意,各自怡然。

    如果加上山水,我倒是觉得这里就是现实版的桃花源。

    然而,我却发现了蹲在墙角的一个小女孩。

    我从来没有看到过那样一双眼,仿佛看你一眼,就像是放进了整个星空一般漆黑亮丽。

    唯一觉得遗憾的是,里面闪烁着一些泪光,她正在很羡慕的看着经过的路人。

    我竟觉得一阵心痛,或许是因为同情,我走过去,递给她一只手。

    我问她是不是迷路了,她点了头。

    当我把她从地上拉起来的时候,我才觉得,这孩子真的小的可怜,比同龄人都要矮一些,怕她饿着,我直接带着她去吃了路边摊。

    其实我从来不在路边吃东西,家里不允许,我自己也有轻微的洁癖,尤其是路边摊,总觉得整理得不太干净。

    可我不想让她觉得我高冷,也怕她一个人不好意思吃。

    于是我对她说:“这些都是我最喜欢吃的东西,以后你也可以把你最喜欢吃的东西给我。”

    一开始她还有些不好意思,后来看我也在吃了,才小心翼翼地拿起来吃。

    那双小手,有让我想要呵护的冲动,但是我知道自己不应该去招惹人家,毕竟我还得回美国去学习。

    临走之前,她问了我的名字,我很干脆地告诉了她。

    然后是第二页。

    昨晚鬼使神差的,竟然又去了那一个小巷了,然而我等了好几个小时,都没能看到那一抹身影。

    我想要告诉她我要回美国了,我想要知道她的名字,然而,上帝好像并不想给我这个机会。

    可就在我登机时,我好像忽然觉得身后有人叫我的名字,我脑海里都是那天晚上她的样子,可当我带着满心期望转身过去寻找那个声音时,却发现人群里根本没有什么小姑娘的身影。

    后面的人催促我快一些,我不好意思地说了对不起,觉得自己太不正常了,脑袋里竟然会出现这种幻想。

166:你还会看倒书?() 
原来沈墨琛并不是喜欢吃路边摊那些东西,而是怕我饿,装出来的。

    心里很暖。

    后面,似乎就是空白的了,他就记了这么点吗?

    我随意翻着,正准备放弃时,却再次在笔记本的最后那几页看见了字迹,较之前的那些字迹要清晰很多,应该是最近才记的。

    我很快找到那些页码。

    我要结婚了,新娘是我不认识的人。

    不知道为什么,我看到这一句,有些想笑,不是已经认识了十年了吗?都记不得我的模样了吗?

    不过我确实变化挺大的。

    我继续往下看。

    其实我并不是讨厌她,也不是因为她是奶奶给我找的而心里不愿意,我了解过她的家庭背景,知道她的为人是很不错的,很坚强的一个女孩子。

    我只是觉得有些不太甘心。

    况且,这么年轻,为什么要为了钱就答应放弃自己的前程?自己的爱情?

    那天晚上回去,我羞辱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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