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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笑得轻快,用极为动听的声音,在她耳边诱惑,话里透着挑逗的味道。
苏锦连忙伸手捂住了那张坏坏的嘴巴,感动的气氛被破坏光了。
她有点无可奈何的睇他:
“你……你怎么就这么爱逗我?”
因为,我喜欢你脸红生羞的模样。
这话,他没说。
想曾经,他是那么的嫉妒苏暮白!
那个男人,曾拥有她最甜美的笑容,最羞涩的脸红,最生涩的亲吻,最娇软的身子……
而现在,他已然接管了所有,自然也得物以致用。
“要不要留下住?”
他只说了这么一句。
柔软的手心捂在唇上,让他心神泛起层层荡漾。
他牵起,在手背吻了一下。
“晚餐怎么办?还有,这里能睡吗?我的意思是说……”
生怕误会,她急着想解释。
“能睡,能住,更会有晚餐。之前我有让老姜他老婆帮我晒洗了这边的床上用品,简单的食物储备也应该有准备妥当。”
“你能未卜先知吗?知道今晚我们会过来?”
苏锦有点惊讶。
“要是真能未卜先知就好了。
“我只是觉得,我们在上海住不久。
“回来之后要是再去睡那幢租来的小公寓的话,我有点不习惯。
“太小了。
“早点带你来这里,会是一个不错的主意。
“所以我就打电话让人安排了。
“只是我没想过我们会这么快过来。
“刚刚老姜接到我电话时,也是满口吃惊……”
说到这里,他一顿,接着又感慨了一句:
“这边,我已经很久没来了……走了……下楼去,看看厨房那边能有什么好吃的……”
靳恒远牵她往楼下走,满脸的兴致盎然。
厨房冰箱内,果然塞满了新鲜的食材,还有酸奶。
靳恒远说,那是给她准备的。
苏锦正好肚子有点饿了,打开来喝,味道好极了。
“你要不要来一瓶?吃晚餐估计还得过一会儿。”
“好!”
他笑着凑过来吻住她,舌头一卷,抢走了她嘴里刚吸进去的。
那有力的舌头啊,怎么就那么那么的霸道。
“好喝极了!”
满意的笑,挂上了他好看的眉梢。
“……”
这人一天不耍流氓,他就皮痒吧!
苏锦脸红的瞪起得意洋洋的他。
结果,瞪着瞪着,她忍不住微笑,伸手掐了他的脸孔一下:
“厚脸皮。”
这是她第一次碰他的脸孔,骨感十足,肉很少,指间的肌肤有点粗厚。
靳恒远一楞,而笑,放下手上的刀,摸了摸自己的脸。
除了家里那几个女人,这可是第一次被异姓捏脸。
“没人敢这么捏我的。靳太太,你胆儿肥起来了啊!”
他一派笑吟吟。
苏锦有点小小的羞涩,挑眉道:“你刚刚也说了,我靳太太,太太当然能捏先生的脸了。”
“其实,我比较喜欢被你亲……”
“……”
“什么时候,你要是愿意偷着亲我,我一定比被捏还要高兴。”
“……”
“脸红了脸红了……”
他好以整暇的笑着逗她。
她噔噔噔跑上了楼。
哦,这个流氓,真是太能使坏了。
但,有一点,她不得不承认,他俩之间的相处,真的是越来越融洽了,总有一股子淡淡的温情在彼此之间流淌。
每每面对他那笑容可掬的脸孔,她的心情会跟着好起来。
是的,他让她快乐。
即便是最简单的事,他都能让她从中体验出一种非比寻常的愉快。
*
晚餐后,靳恒远拉上苏锦去散步。
在皎皎夜色里,听夜风阵阵,夏虫低鸣,感受花蕾悄然绽放的宁静致远,那是一种闲适的享受。
“你怎么会画画?”
她终于问起了这个问题。
那一室的画,将她画得那么的栩栩如生,没一个十来年的画功,是养不出这种高水准的。
她难免会惊讶。
“以深说过的,我险些做了建筑师。
“曾有过那段一段日子,我对画画非常痴迷。
“后来一些事,改变了我,让我走上了另一条道路。
“我有专门拜过画师的,潜心修练了大约有四五年的光景吧……
“如果当初跑去学了建筑专业,我想,如今的我,应该会是一个很出色的建筑设计师。
“那么现在的情况会是:我造房子,你装修……那将是业界一段佳话。
“到那个时候,各大媒体会说,谁谁谁设计了某某市的标志性高楼大厦;谁谁谁又是那大厦的室内总设计者。他们是夫妻档,厉害的不得了……”
苏锦发现了一个现象:
他吹牛的本事,也不是盖的。
“你怎么就这么自信?”
她听着轻轻笑,摇头。
“我是谁?你老公啊,不出色,怎么勾住你!”
多神气的调调。
“你,真的好臭美!”
苏锦掩嘴低笑。
“只臭给你看。”
靳恒远笑着揉她头。
她依旧笑,嘴上叹:
“你那些画,画的真好看。”
居然只学了四五年。
他也太有能耐了。
“那当然……你的模样都印在我脑子里了。以后有时间,我们出去旅游。我带上银行卡,你带上画架,去你想去的地方,画你想画的画,用心画,要画很多,然后,开个画展……你说好不好……”
一副美好的未来,被清晰的勾勒了出来。
那曾是她梦想拥有的未来。
是的,小的时候,苏锦有一个小小的愿望,那就是背着画板去旅行,一路画下被自己认为最美的景色。
曾经,跟着养父养母,她去过好些个地方,也曾用画笔,画下了他们一家人一起走过的足迹。
在苏家,她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画室,小小的空间,摆着她的画纸、画笔,各种颜料……
后来,她放弃了画画,钻进了室内设计这个领域。
因为她清楚的认识到,无名小卒的画,不值钱;名人手迹,才能在绘画市场上一画千万金。
比如张大千、吴冠中等著名画家。他们手上一张画,拍卖价可过亿。而更多的画手,只能用这门专长勉强养活自己。
选择软装,一,她对家有着一股子难言的狂热;二,绘制软装设计图稿,可以延续她对画画根深蒂锢的情感。
这几年,她总是忙碌。
但为一斗米而折腰,是无数人的人生现状。
偶尔清闲了,她才会拿出画笔,画一幅自己喜欢的画。
重拾旧好,常令她感慨万千,总会觉得自己的画功生疏了。
苏锦记得的,距最近一次作画,是四个月前。
那天,她陪母亲去公园,在那里画下了:《暖阳之下,母亲漫步花间》。
苏锦喜欢苏暮白,因为他懂她的心,懂她的画,懂她的艺术,懂她的世界。
苏锦总觉得,自己再难寻找到这样一个知音了。
人在精神上,都需要一个可以为之共鸣的人。
那人会是知己。
而得夫为知己,那将是人生一大幸事。
四年前,离开苏暮白,她总觉再无知音可寻,于是画性懒散,难成意境。
这是近年来她很少再作画的原因。
今天,她赫然发现,无意当中,自己好像又找到了一个难能可贵的知音人。
………题外话………第一更……
110。110,小矛盾,争出了一种小幸福……()
“你确定,我们开画展,会有人来看?有名气的才开得出来。我这种半调子,还是少拿来献丑了……”
苏锦才不像他那样,狂的厉害。
“谦虚了是不是?靳太太当我不知道你得过很多奖的是不是?过份谦虚,那就是骄傲……我相信,只要你愿意用心在画画上头,肯定能画出名堂来的。说真的,我挺希望你能重拾旧好,别埋没了自己的天份才好。”
靳恒远牵她的手,往前走着悦。
苏锦轻轻一笑:以前,她的绘画老师也这么说过。
“荒废太久了,很难再恢复到当初那个状态了。画不好的。开画展,肯定会笑掉人家的大牙。”
靳恒远却不是这么想的。
他认为:只要她肯融入画中,她的状态,还是能被调整过来的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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