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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留之际,他清晰地感到自己的头部重重地摔在马路牙子上,可是却感觉不到疼,而那支还冒着烟的雪茄就在离他头部不到十公分的地方,他是在雪茄浓郁的香气中闭上双眼的。
在他阖上双眼之前,他看见一个刑警跑过来,一脚把那支吸了一半的雪茄踹出老远。
那支雪茄是他钻进一栋别墅盗窃的战果,一直舍不得抽,反正知道自己那天肯定活不成,在他开枪之前,他点燃了那支雪茄,叼在嘴上。
不过,一边吸着上好的雪茄,一边开枪射击的感觉真特么好。
一瞬间,他想到很多帅气的明星在枪战片中的模样,比如周润发。
他闭上眼睛,静静地享受着尼古丁钻进肺部的快感。
香烟的滋味令他想起女人,女人如烟,看不清却又让人离不开。
他打开中年男人的钱包,发现钱包里有一张女人的照片。
照片上的女人细眉细眼,皮肤白皙,看上去很温柔。
“我喜欢这个女人。我要让她做我的女人。”
这女人肯定是这个笨蛋的老婆,因为从这男人的年纪推断他肯定已经结婚了。没有哪个已婚男人敢于把别的女人的照片放在自己的钱包里,除非这女人是他的妻子。
周克杰从男人携带的黑色牛皮手包里找到一本泛黄的通讯录,通讯录上查到男人的家庭住址——惠民里小区三单元503室。
惠民里小区?他记得自己曾经在那里偷过东西,具体偷的是钱包还是食物,他已经想不起来了。
“看来,我跟这个小区还蛮有缘分的呢。很久没光顾这个小区了,不知门口还是那个老不死的老头当门卫吗?”
每次去那个小区偷窃,都是偷偷摸摸地混进去,今次却可以开着车堂而皇之地进去,感觉真的会不一样了吧。
他看着通讯录上的地址,露出猥琐的笑容。
现在时间还早,如果快的话,能在五点钟以前赶到那个男人的家里。
他翻出中年男人的驾照,中年男人名叫徐浩天,他把抽剩的烟屁股扔进机井里,狞笑道,“徐浩天,我现在就去会会你老婆。”
这个钟点不堵车,周克杰很快驾车来到家庭地址上写的惠民里小区。
小区门口的门卫还是那个头发花白的老大爷。
他不明白物业公司是怎么想的,是不是为了图省钱才雇佣这么一个老眼昏花的老糊涂。不过也得感谢他,不是他的话,自己那段时间肯定要饿肚子了。
老大爷看了眼这辆熟悉的丰田车,车主徐浩天他认识呀。然而此刻出现在驾驶座上的却不是车主,而是个陌生的面孔。
老实巴交的徐浩天跟谁都是一团和气,在小区里出了名的好人缘。平时进出小区大门,跟老大爷也是客客气气的,所以老大爷对他印象还不错。
老大爷上前拦住他,“那小伙子,你开的不是徐浩天的车吗?他人呢?”
“我是他远房侄子。”
周克杰脸上堆满笑容,右手早从手扣里找着一把扳手,他已经盘算好了,反正现在时间还早,周围没人,如果这老头硬拦着他不让进,他就一扳手砸死他。
侄子开叔叔的车,天经地义。
老大爷皱眉想了想,还是打开门,让他进去了。
“谢谢大爷。”周克杰笑着朝老大爷挥挥手,心里却在骂,老不死的,算你走运。
丰田车嗡地一声,进了院子。
老大爷看着丰田车远去的背影,摇摇头,“这徐浩天跟这住了这么久,从没没听说他有个远房侄子啊。”
最后,老大爷还是哼着小曲回到值班室坐下了。
周克杰把车停在院里,吹着口哨朝三单元的楼门走去了。
当他走进楼门的时候,时间刚好是四点半,比他预想的还要快一些。
这是一栋没有电梯的老楼,他一边掏钥匙一边得意地朝楼上走去。
钥匙链上一共只有三把钥匙,他试到第二把的时候,门就打开了。
他进门之后,走到卧室门口,发现那个女人还在熟睡。
他走到床前,仔细端详着女人的脸,女人长的温柔细嫩,果然跟照片上一模一样。
看女人睡得正香,他打算先不打搅她的好梦。
而且他忽然觉得肚子很饿,于是他走到客厅,打开冰箱,冰箱里有一碟吃剩的酱牛肉,还有一小蝶花生米,还有两个面包。他把这些东西通通拿到饭桌上,又从冰箱里拿出一瓶啤酒,坐下来,有滋有味地吃了起来。
光是吃喝也没意思,他抓起遥控器,打开电视。
电影台正在播老电影《地雷战》,一群愚蠢的小鬼子被游击队员们虐得哭爹喊娘。
周克杰看得嘎嘎直乐。
喝小酒看电视,很久没有这样惬意地生活了呢。
自己短暂的一生,似乎都是在东躲西藏中度过的。从来不敢有片刻的懈怠,那些警察,还有满大街的摄像头,搞得他战战兢兢,寝食难安。
卧室中的女人,一觉醒来之后,听见客厅里传来电视的声音,于是她打着哈欠走到客厅里。迷迷糊糊的,看见丈夫背对着她坐在沙发上正在看电视。
“老公,你今天怎么回来得这么早呀?”
话音刚落,正在看电视的男人猛地转过脸来,凝视着她。
女人这才发现沙发上坐着的男人并不是自己的丈夫,他只是穿着丈夫的衣服而已,一下子慌了神。
“你是谁?你是怎么进来的?不要过来,不要过来。”
女人尖叫着朝后退去。
周克杰操起桌上的水果刀,追上去,一把抓住女人,用刀抵着她的脖子,厉声道,“别吵,从今天起我就是你的丈夫。”
(本章完)
第571章 番外 居然敢挡老子的路()
手里拿着那个面具,我觉得很面熟,似乎在哪里见过它,可是又想不起来了。
我回头看了一眼,那边厢,赛璐珞正在跟阿呆和高鹏玩你画我猜,李元泰则阴沉着脸坐在一边。
我举着面具朝小伙伴们跑去了。
“看,这是我在小溪边捡到的。”
李元泰一见那面具立刻怔住,“你在哪里捡到的?”
看着李元泰脸色大变,我一下子感到自己捡了不该捡的东西,转身指着小溪边,结结巴巴地道,“就在那边。”
李元泰二话不说,跑到溪边,我们全都拔脚跟了过去。
在发现的面具的地方,有一串脚印,脚印里有不少的黏液。
刚才我光注意这面具了,竟然没发现黏液。
赛璐珞尖叫道,“是黏液啊,赶紧烧了它们。”
她在溪边捡起一根枯树枝,点着后,丢进那滩黏液里。
呲呲——呲呲——
那滩黏液立刻变得焦黑,冒出一股腥臭无比的气味。
李元泰举着那个面具道,“这是虚无子的面具。”
啊啊啊?居然是虚无子的面具,我说咋这么眼熟呢。
高鹏道,“没道理呀,虚无子因为练法术,导致走火入魔,全身定期腐烂,所以他一直戴着这个面具,从来没有摘下来过。此番他居然丢下面具跑了。”
我搔着头皮道,“不会是走得太匆忙,忘记带了吧?”
李元泰道,“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虚无子已经用周克杰身上的超强再生细胞修复了自己的身体,现在的他应该是一个外表看上去跟正常人无异的人了,所以他不再需要这个面具了。”
高鹏恍然大悟,“我明白了。虚无子自己的身体在不断地腐烂,而那些具有超强再生能力的细胞进驻他的体内之后,拼命帮他修复身体。一边是腐烂一边是修复,这种腐烂和修复正好达到了平衡,所以现在的虚无子看上去跟正常人无异了。”
赛璐珞尖叫,“哇!那这家伙岂不是变成了不腐肉身了吗?”
李元泰点头,“从理论上来说,可以这么认为。”
阿呆道,“啊?那么现在要是再对付虚无子岂不是更麻烦了吗?”
李元泰笑道,“就算他有了不腐肉身,他还照样是我的手下败将。”
高鹏捋着溪边的那一行脚印,又回到了石屋,发现那行脚印回到石屋之后,又离开石屋往外走了,石屋的地上还有些许圆形的拖痕。
高鹏道,“地上的脚印清晰地表明一件事,那就是说,虚无子带着周克杰的身体回到山洞之后,周克杰的身体再次重生,然后俩人分道扬镳,并没有一起离开山洞。”
我愕然道,“何以见得?”
赛璐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