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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绅弄鬼-第9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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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相信。

    我记得双头化蛇猖狂的扭动着身躯,独头上两只凶眼死死的盯着还在充当中流砥柱处的我,以和如此庞大身躯完全不相符的速度咬向我,躲闪不及手中又无足以威胁到双头化蛇的武qi仿佛已经陷入绝境中的我,放开了抓着木头的双手瞬间消失在双头化蛇口中,在下落中即将被吞吃的那一瞬间我嘴角浮现完全不像是淑女的狞笑,落入一个大洞钻了下去消失不见。

    吞食了我的双头化蛇,望着河流深处已经坐到就要随着河流载沉载浮的虎青岚示威的咆哮了一声,转动头部,对着蜷缩在角落的石苓人准备咬去的时候突然猛的抽搐了一下,只因为我在被双头化蛇吞入口中的时候,抓住双头化蛇的双鄂用力一蹬飞身钻进了这家伙咽喉之中,“刺啦”一声手上的手套终于是不堪重负碎裂开来,可是狰狞的十指指甲也张了出来,猛的抓住周围的肉肌理,深深的陷入双头化蛇身躯要害的双手不不断的撕扯,上下翻飞,不同于在保养指甲的细心,此时我手上指甲如短剑,居然缠绕着道道猩红的血光,在身边如浑浊不堪的血河,一般深红色的红雾……那是双头化蛇喷出的……的笼罩下,双头化蛇的血肉竟然不断的萎缩起来!

    我看见自己的嘴角吐出几个音节,之后刺入血肉中的手上猛烈的燃烧起来,一团耀眼的雷火光被直接捏爆按在了双头化蛇的身上,“轰”的一下猛的爆裂开来,在火光中还能隐隐约约听见我还在连续呢喃,低声如雷好像和石苓人念叨的差不多。“候初雷时,眼所见物,举目看雷,右手把刀,以左手摩之,助我行禁,振声如雷吼,万毒伏闭气。待雷声尽讫,万邪皆怖畏。乃弃之。“

    双头化蛇的体内再也承shou不住如此强烈的伤害,很长的一段身体被炸的稀烂,我扯开周围包裹住血肉钻了出来,从裂口中的血汹涌而出血液覆盖了整个水面,河水形成了一淹到脚裸的血谭,我衣服已经被血烧的碎裂,顺着身躯流淌滴下融入血谭,被炸烂飞溅粘在身体上的血肉、随波逐流破碎的蛇尸与慢慢走过的我构成了一个诡异恐怖的气场,扯碎双头化蛇的那一个瞬间的,那股贯彻全身破坏欲让我想起了被卸岭门徒的那段时候,是被控制了吗?

    但此刻的我又一次想起了虎青岚的生存斗争论,动物也有斗争心的行为,一个印度的电影里,就描述过一头大象如何去追杀仇人。从理论上说,复仇是一种生存斗争的方式,其直接目的是消除灾害源,其间接效应是使潜在的灾害源不敢轻举妄动,从而使自己或自己所在的群体获得安全的生存环境。然而,人类不会如此直白。俗话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好汉不吃眼前亏;不能拿着鸡蛋往石头上碰。这些处事方针,都是生存竞争技巧中的自我保护措施,对于受伤害者来说,报仇雪恨需要积蓄力量和等待时机,与侵害者进行斗争也要讲究策略;此外,所谓“十年不晚”还有另一层意思,即不要为了报仇而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事实上,从生存角度考lu,作恶的人实际上是把自己置于危险的生存环境之中;因此,行恶去伤害他人,实质上也是在伤害自己。

    从纯粹客观的角度来说,人类之间的伤害事件不过是一种生存斗争;只不过人类生存斗争是无处不有。静寂之中仍然蕴藏着激烈竞争。物竞天择、弱肉强食,以弱者的血来使自己变的更强。虽然不认同,但是此时的我淡淡的感觉到了自我意识的波动,潜意识内隐隐有了些什么变化,是啊,对于一个自尊自强的人来说,任何人都不可能在心灵上将他击败;他可能遭受外来的伤害,却不会遭受自我的伤害;物竞天择,优胜劣汰,这是一个种群无上限的代价,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堪称是最强的能力也不为过。因为这个到现在为止已经不知道变得有多‘强’的‘能力’的福,人类的灵智也被最dà限度的开启了。于是,就像是死循环一般,上古先民感到痛,期待着变强,以胜利治愈伤痕,感到痛,变强,治愈……周而复始,直到成为万物之灵。这种生存斗争法便具有积极的伟大的意义,这也是人类最光辉的品德之一。

    虎青岚还说了什么?她似乎是说,虽然,我们仍习惯于按伤害事件的是非曲直进行分类,诸如坏人对好人的伤害,好人对坏人的惩罚,好人对好人的伤害,坏人对坏人的伤害,等等。有趣的是,越是现实的当前的事件,人们越要追究其是非曲直;而对于历史上的事件,人们更注重的是其产生的影响,对它们的是非曲直则不大重视。例如,中国人奉炎黄二帝为自己的共同先祖,因而不大愿yi追究炎黄之战中的是非曲直;或者说并不存在谁是谁非的问题,因为那是一场最早被记录下来的血脉集体之间的战争,那时的人们似乎更喜欢用战争的手段去认识对方。

    譬如刘禅即即刘备的儿子阿斗与李煜都是亡国之君,刘禅的蜀国被魏所灭,李煜的南唐为宋所灭,显然他们都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但是,我们今天只能评论他们之所以亡国的原因及其对历史进程的影响,却不能说他们是正义的或反动的。有趣的是,这两位亡国之君,却以完全不同的心态去应付亡国后的生活。刘禅降魏后,被封为安乐公,他毫无亡国之恨和亡国之辱,反而整日高高兴兴直落个“乐不思蜀”,既不用操劳国事,又可以安享人间欢乐;魏国君臣也很满意,谁也不担心刘禅会谋反作乱复国。李煜,世称李后主,公元961年登基为南唐国君,纵情声色、诛杀忠良,以致国危无人可用,于公元975年肉袒出城降宋,被封为违命侯,后改封陇西郡公。

    李煜降宋后,仍十分留恋往日的君王生活,常悔恨自责而彻夜长叹,三年后被赐死。用有良心历史学家的话说,李煜降宋,有助于国家重新统一,并避免了众多军民的无谓伤亡和大量物质财富的破坏,应当说是顺乎潮流之举。从生存的角度来说,李煜是个多情善感追求人间欢乐的人,但他过于留恋君王的欢乐,而不甘于享shou公候的欢乐,用今天的话来说属于能上不能下的为官心态,结果郁郁寡欢并引起宋国君臣猜忌而命绝。虎青岚说,我们没有必要评论刘禅和李煜亡国后行为的是非优劣,因为这是他们自己选zé的行为。如果生存的目的就是为了生存,那么刘禅“乐不思蜀”则无可厚非;如果生存的目的是为了情感的抒发,那么李煜的哀痛也是可以理解的。事实上,李煜在三年亡国生活中,写下了许多感人至深的诗词佳句,诸如“人生愁恨何能免,销魂独我情何限;故国梦重归,觉来双泪垂。”“独自莫凭栏,无xiàn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桃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

    其中,最能寄托李煜情感的是《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雕栏玉彻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据传,李煜写好这首词之后,便教歌伎排练演唱,并于他生日七月七日那天晚上,在开封的寓居里即时为违命侯,宴饮奏乐,歌伎演唱的《虞美人》声闻于外即古人的诗词,特别是词,都可配乐歌唱,相当于今日的歌词。

    此事被宋太宗知道后,遂生了要寻机处死李煜的念头。我们今天看来,宋太宗实在是过虑而又残酷绝情;李煜不过是抒发情感,并没有作乱复国的念头和行动即也不具备相应的实力和能力,充其量也就是一个有过特殊经li的词人而已。悲剧在于,君权神授的皇权统治下,人们抒发情感若不合君王意,也有死罪。若更进一步说,国家并非是哪一个人的;对于君王来说,根本就不存在亡国问题,而只存在失位问题;因此,李后主的亡国之悔恨,其实是社会地位变化后的失落感。

    不等我沉浸下去感受这一切的时候,双头化蛇血肉开始燃烧殆尽,这一刻如同化作一道道红光钻入了我的体内……良久……只见我浑身肌肉仿佛有生命一般不停蠕动,在这片血光的浸染下,我身上的肌肉和骨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起来,背上的脊椎不停向下生长,直到尾椎部分才渐jiàn停止,然hou以脊椎为中心又长出了骨头与神经,再之后是血液和内脏的出现……

    我已经不想再看自己的身体了,这种肉眼可见的生长速度实在是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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