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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不二情书-第1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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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沈先生没事,我就先走了。”安亚雪笑着对他告别。

    沈千越一把拽住她的手,“……前几天我去了寺庙,大师说我今年10月会有一段姻缘。”

    “嗯,祝福你。”这句话一点也不走心,但将她所有表情尽收眼底的沈千越忽然就笑了,“好,谢谢。看在我们也同居了这么久的份上,难道不需要送我新婚礼物么?”

    “沈千越,你混蛋!”

    沈千越低低的叹一口气,她还是一点就炸:“我的婚礼还差一个新娘,你愿不愿意来帮忙么?”

    安亚雪抬眼,似笑非笑的瞥了他一眼,“在遇见渣男之后才会遇见真命天子。我的mr right……”

    “橙子味的棒棒糖,加了话梅的啤酒。”他知道,他全都知道了。

    沈千越一眨不眨眼的看着安亚雪。“在人生最灰暗的时候遇见了你,最狼狈的模样都被你看过了,你不对我负责么?”

    “小雪,我爱你。”

    安亚雪面色动容,可她依旧不为所动。

    沈千越将她拥入怀中,细细的解释了搬家和卢思青的事。安泽云不经意的提起那天发生的事,他再没脑子也知道安亚雪是将两件事联系起来了。更何况在此前,还存在他因为卢思青拒绝相亲的事。这个傻姑娘一直以为他喜欢的是小青呢。

    虽然在李太太口中听到了,可那和沈千越亲自给她解释一遍是不一样的。可她心里依然很委屈。

    “不喜欢红玫瑰?”沈千越不动声色的转移话题,“听说你都分给办公室的其他女性了。”

    安亚雪瞪眼,“那些花是你送的!”最近每天都有人往她的证券所送花,她还以为……她急急的拿出手机,叫助理不要把花给别人了。

    见她着急了,沈千越拉着她往外走,安抚道:“没关系的,我们现在重新去买,好么?”安亚雪噙着笑,欢喜的点头。

    沈千越宠溺的看着她,心里又叹气了,真是个傻姑娘,完全看不出工作时精明的模样。

    幸好,幸好遇见的是他。

    幸好,幸好还没放弃他。

    虽然隔着山,隔着海,但总有人愿意翻山越岭,劈风斩浪,走到你身边。这是我以为的最美好的相遇,最美好的爱情。

    我的笨姑娘已经走完那99步了,剩下的一步就由我来完成好了。

第一百二十一章 沈千越番外() 
(一)

    “阿越,我要那个橙子味的棒棒糖。”小姑娘坐在沙发上,对着他指点江山。

    那是沈千越第一次遇到安亚雪。这天沈太后在商场里遇见了小偷,安妈妈把安亚雪交给沈太后,转身就追上小偷,并且利落的制服了。沈太后为了表示感谢,邀请了安妈妈在家做客。而在国外长大的安妈妈丝毫不做作,答应了沈太后的邀请。

    于是,有了安亚雪和沈千越的第一次见面。

    小姑娘是这样自我介绍的:“我是青青,今年5岁了。我最最喜欢的人是哥哥,最不喜欢吃米饭。”安亚雪从小跟着安妈妈在国外长大,一点儿也不认生。

    沈太后见两个孩子相处的不错,于是挥挥手让沈千越带着安亚雪过去玩儿。安妈妈不好意思的对沈太后笑笑,“最近小雪在看的一个动漫,里面有一个她喜欢的花仙子叫青青。”

    (二)

    “呲!”一罐啤酒被打开了。安亚雪对着沈千越挤眉弄眼的,“一会阿姨发现了会不会把我们关小黑屋呀!”每次她犯了错,安妈妈都会关她的小黑屋。

    沈千越摇摇头,他心想:妈妈不会关小黑屋,会直接操起棍子打他的。

    小姑娘皱了皱鼻子,“好多泡泡哦!”她用手戳了戳,哈哈哈的笑起来。两个小孩各自喝了一口,沈千越面不改色的咽下,安亚雪则是吐了吐舌头,“好难喝哦!”

    她灵机一动,把包里的话梅取出来,放了一颗,觉得还不够,又放了一颗。她偏着头,“哥哥,你试试看,好不好喝?”

    在安亚雪期待的眼神中,沈千越又喝了一口。

    “味道怎么样?好喝么?”

    沈千越看了看她,心虚的错开眼,“味道很微妙,青青可以尝一尝。”

    “咕咚!”安亚雪喝了一大口,她两眼泪汪汪的,“哥哥,你骗人!”

    沈千越摸了摸她的头,“我就得不错呀,可能是我们的口味不一样吧。”见安亚雪就要哭了,沈千越急忙拿出一颗橙子味的棒棒糖,剥开糖衣,喂给她。“你看你喜欢橙子味的,我就喜欢草莓味的。”说完好像在印证自己的话一般,也剥了一个草莓味的棒棒糖放在嘴里。

    安亚雪点点头,嗯,哥哥说的有道理。

    (三)

    “阿越,长大了我要做你的新娘!”安亚雪依依不舍的跟着沈千越道别,不过几个小时的时间,她就将自己卖了。安妈妈心虚的看了一眼沈太后,“哈哈哈,童言无忌,童言无忌。”

    沈太后眯着眼笑起来,“好的,阿姨会帮你看好阿越的。”

    安妈妈打了一个寒战,和沈太后告别,三两下就把安亚雪抱起,大步流星的往外走。

    “妈妈,什么是新娘?”

    沈太后捏了捏他的脸,嗯,小小年纪就会撩妹子了。“新娘子呀,就是会一直陪在你身边,和你玩耍的人。阿越,你以后要保护好你的新娘哦。”

    沈千越重重的点头,青青那么笨,不用妈妈说,他也会保护她的。

    不久,沈家隔壁换了一个新邻居,也有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叫青青。沈千越一直记得青青是他的新娘,他会保护好她的。

    (四)

    就像《红楼梦》中,宝玉初见黛玉时所说,“这位妹妹,我曾经见过。”在证券所见到小雪时,我也有这种感觉,不是惊艳的怦然心动,就像是宿命一般。

    在人生的低谷遇见她,是我的幸运。那段日子,现在想起来都觉得不可思议,一无所有,真的是一无所有。在我自己都快要放弃的时候,她不动声色的安慰我。

    可是她那么笨,从小就那么笨,拙略的安慰漏洞百出。心里也会觉得温暖,大概是心中有了信仰,除了生与死,所以再大的困难都不是问题。

    还记得岳母大人突击之后,她追着我问,我们谈了什么。不过就是讲了一下她小时候,以及我们的过往,我就想这么笨的她还好是遇见了我。

    还有和安泽云男人般的谈话,我不能忍受别人对小雪的闲言碎语,即使她不在意。所以我觉得搬出去。没想到巧的是和思青的事赶到一起了。

    于是冷战。

    知道她拼命的上班,瘦了,憔悴了。为了我那可笑的自尊心,我竟然伤害到了她。我握着手中的钥匙,其实我知道,在我弯腰捡起这一串钥匙的时候,在小雪面前我已经没有自我了。

    在我准备妥协的时候,她已经向我走过来了。

    我追出去的时候,看见她缓慢的走着,像是故意在等谁一样。那一刻,我的心柔软的不行。这个笨姑娘,连试探都这么小心翼翼。

    有时候,一眼即是一辈子。

    我见到她之前,从未想过结婚;我娶了她几十年,从未后悔娶她,也未想过要娶别的女人。

    遇见她是命运的安排,而爱上她是我情不自禁。

第一百二十二章 司鬼录(1)() 
“陆初云,我饿了。”弥音打了一个呵欠,懒懒的靠在树上,看着在篝火旁打坐的白袍男子。见他没有反应,弥音直接化作一道金光,往陆初云的眉心飞去。即将没入陆初云身体的时候,打坐的人睁开眼,一挥手,弥音又回到原地了。

    “不得胡闹!”陆初云的声音有如实质一般,弥音忍住不适,“我的本体在你的意识海里,我已经出来好几天了,我好饿呀。”

    陆初云实在有些头疼,他实在不知道他蓬莱镇岛之宝的弥音剑的器灵会是一个女子,还是一个很聒噪的女子。他也不看弥音,“现在你的……本体在我的意识海里,我暂时还取不出来。”

    “那让我进去呀!”

    陆初云耳尖有些心虚,“不可以。”先不说弥音的器灵是女子,况且意识海那种很私密的地方,除了道侣,是不对外开放的。更何况器灵长时间离开本体虽然会产生虚弱感,但对它本身其实是有好处的。长期离开本体很减轻本体对器灵的束缚,但前提是器灵要像人修一样修炼。

    看到弥音气呼呼的坐在树上,陆初云心里叹一口气,在储物空间里找出一个灵宝地给她,“只有这个了,你且先对付着。”弥音瞥了眼他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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