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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行远初见启江的时候,在淡定的外表下,藏着一颗忐忑不安的心。
除了长期训练把皮肤晒成小麦色,启江和哥哥长得几乎一模一样,让朱行远乍看去误认为是顾启泯,以为是来算账加敲诈的,随着问话的深入,渐渐让他打消了疑虑。
他记忆里的伤疤却被揭开了,不久前差点被民国版狗仔队给抓住,声名扫地。
他在压抑的工作环境下待久了,加上父亲管得很严,日久就养成了逆反心理。
最近两个月,他的生活悄然有了变化。每到下班时间,他往往给家里打电话,说是要加班,不回来吃饭睡觉。这个借口找的很巧妙,因为他会让人看到放在办公室里的床,以及装着夜宵的纸袋,留下彻夜工作的好印象。
事实上他会在夜里八点到十点去歌舞厅,那儿有个叫克丽丝的舞女专门等着。
克丽丝是中英混血儿,灰蓝的眼睛和飘逸的金发让她备受追捧。要想和她跳舞,必须提前预约,还得给舞厅老板好处。
金钱,他有;地位,他也有。但是前者可以光明正大地带到舞厅去,后者却需要极力掩藏。这样一来,搞得他每次去舞厅都紧张得像去打仗:不仅需要乔装一番,还得留心有没有人盯梢。然而为了和她一起的快乐时光,他可以三番五次冒这个险。
在他眼里,克丽丝就像东交民巷大教堂壁画里的天使,让人有想亲近的欲望。他是真心喜欢这个会说流利汉语的女孩子。她告诉过他,父亲是传教士,母亲是教民,都不在人世了。为了生存,她刚十三岁就被人介绍到了北平最大的舞厅,和复杂的成人世界开始了接触。
朱行远同情她,每次都给她很多钱,但给不了她一个未来的承诺。他知道父亲死都不会同意将她娶进门,他未来的妻子,注定了要和两位兄长家的女人一样,打上政治联姻的烙印。
半月前,正逢克丽丝十四岁生日,他特地带了礼物去找她。两人都很高兴,跳舞的时间远远超过了平时,惹恼了一些等候的客人,其中就有顾启泯。
他为了不让人认出自己,每次都会戴墨镜,贴上两撇假胡子。即使有熟人也难以辨认。
启泯不知他的身份,冲过来与他动手,克里斯惊叫着跑开,留下他俩扭打成一团。
打斗中,启泯掏出藏在西服中的铁棍,令他难以招架。
墨镜掉了,胡子也掉了,更糟糕的是,围观的人群里有人开始窃窃私语。
“好眼熟,可能在哪儿见过?”
“回头翻翻旧报纸就知道了。”
“真是个好线索,我们报社都很久没登这类轰动性的花边新闻了。”
“机不可失!”
朱行远的头“嗡”地一响,脱下外套盖住头拼命地往门外跑,而那些难缠的狗仔队一窝蜂地在后面追,害得他几次路过办公处都不敢进去,忍辱负重地带着他们绕圈子
若不是前方马路上发生了一起诡异的连环车祸,把这些记者吸引过去,他还不知道要跑到什么时候呢。
后来他问了舞厅老板,知道了启泯是谁;也放弃了克丽丝,因为她并不是真心爱他。
那些花出去的钱算是交了学费。只是那口气一直憋着,今天他打算从启江身上发泄。
第111章 整人()
张小法看到太阳都快落山了,想着何诗安一个人在医院久待着会难过。在家人来接她之前,他是有责任去陪伴的,毕竟人家不辞辛苦地照顾过他。
眼下朱小姐的三哥既然同意让启江进屋,后面的事情应该就问题不大了。他放下花盆,正要告辞,却被朱行远拦住。
“小司机,我打算请你进门,和顾启江一起见见我妹妹。她能认你作弟弟,说明你肯定有不寻常之处,这也恰恰是我感兴趣的地方。”
张小法连忙摆手:“我就不打扰少爷和小姐的好事了,还有好多活儿要干。”
启江却想留着他作证,“既然朱公子挽留,你就不要先走,再说了,待会要靠你开车的。”
张小法还打算找个理由,只见朱行远对着哨兵们使了个眼色,他俩就从两边把他牢牢地抓住,不顾他挣扎,直接拖过高高的门槛,进了院子。
“行远兄,这是要把我的小司机给抓起来么?”
“启江小弟,你多心了。我只想请他进来玩玩而已。你家找司机的眼光好有趣,放着一大把老师傅不要,聘了这么个小孩子来开车,估计是太太小姐们看上的吧。你的妹妹们多大年纪了?”
启江见他在污蔑自己的家人,心里像装了把开水壶在火上烧。肚子里的气越来越多,实在是忍耐不住了。
“我妹妹都是小学生,你能不能说话不这么露骨?我家司机好几个,找个小师傅有什么稀奇?”
启江是个心直口快的性子,为了维护家人的利益,毫不畏惧地和朱行远怼上了。
“我们是来看你妹妹的,不是来被你审问的。你没有权利来深挖我家的隐私。你我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人,说话做事都要光明磊落。”
光明磊落?是针对他暗地里去舞厅的事么?难保顾启泯不会把这件事拿出来在启江面前显摆:真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朱行远把这话解读出了讽刺的意味。
怒火压过了理智,迫不及待地要教训他俩,不过得先找个体面的理由。
他望见张小方法留在地上的那盆君子兰,想出了个整人的妙计。
“我们先在庭院里逛逛,再去见她。”
启江没有反对。他跟在朱行远的身后,在院子里四处看,“我的小司机呢?怎么不见了人影?”
“进屋喝茶去了呢,我们单独散步聊天,不需要他在场。”
启江忽而意识到,朱行远是在有意地算计他们。于是他多留了个心眼。
朱行远带着他穿过长长的走廊,径直到了院子中央。她家的面积比较大,院子各处都种植了不少从郊外移过来的老榆树,树龄最大的需要五个人合抱,上面有不少喜鹊巢。
“我有个好机会给你,”他看着启江的眼睛,故弄玄虚地笑,“想不想要?”
“说吧。”
“我妹妹有一条从小特别珍惜的项链,不小心给喜鹊看见,前几天她开窗的时候,就给这眼红的鸟儿给偷走了。我拿望远镜看过这棵树,最高的那个枝丫上的巢里,太阳一照就闪耀得厉害,肯定是放在那里了。你若是有胆量爬上去,把那巢给掏了,把项链取了归还,她必然大受感动,很可能会以身相许呢。”
启江看着那树,足足有好几层楼高,那个枝丫上鸟巢更是遥不可及。别说人了,就连身体不够灵敏的猫都爬不上去。万一失足掉下来,不死也是残废。
他却没有退缩,点点头,“可以,我来试试。给个梯子。”
朱行远见他上了当,顿时心花怒放。
“我去找花匠拿梯子来,你不要走开。难得有机会表现,我妹妹就喜欢勇敢的男生,最看不起没骨气的胆小鬼。”
这种激将法老套了点,却让启江心有所动。他想,当一回英雄,她就会刮目相看了。这比上战场还是容易太多了。
不一会儿,朱行远果然扛了个梯子过来,“请放心地爬吧。我给你扶着。”
启江见他双手扶着的梯子很长,整体上还算结实,放松了警惕:有梯子了就好多了,上树后抓牢就行。
危险往往就发生在最松懈的时刻。启江自下而上地顺着梯子往鸟巢那爬,不过在离目标还差一米五的时候,他已经踩到了梯子顶端,往树下望去,看着白森森的地面还怪可怕的。
“啪!”
他刚握住一处碗口粗的树枝,就听到一声响动:朱行远迅速撤走了他脚下的梯子。
“你卑鄙!”
骂声还没出口,对方就进屋去了,留他独自在树上煎熬。
启江挂在树枝上,双手给粗糙的树皮磨得剧痛,一边骂他,一边寻找自救的办法。天无绝人之路,这句古话是有道理的。
他在绝境中忽然想到个可行的点子,虽然有伤大雅,却抵不过求生的本能。
之前他来过这里,对院子里的大致布局是清楚的。这棵老榆树最里头的那一簇树枝,正对着院子西侧的屋顶。假如能借助树枝的弹力,他可以试着往屋顶方向赌一把运气。
启江小心翼翼地沿着一处处的树枝挪动,在离鸟巢比较近的位置,他没忘记伸手去够它,却给自己带来了更大的危险:原先的树枝哪里经得起这般折腾,发出沉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