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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他的表情,她没有细看,应当是很难看吧!
她从未这样地恶心他,但他还是做了,无情地掠夺自己的身体。
那时候她想,她都不嫌脏么?吐得满身都是秽物的自己。
帝王的品味,还真是奇特!
再后来,最后的眼线冒死给她传来了消息,她的宸宸,险些被他毒杀,重病欲死。
风曜负她,她能忍,风曜辱她,她能忍,唯独风曜要杀宸宸,她不能再忍。
之所以下了慢性毒药,是舍不得她吧,也许是舍不得她的身体。
于是,那一夜,她第一次开了口。
“放风宸回青州,这是你欠我的。”
凄厉又尖锐的嗓音,似乎要刺到灵魂深处。
那一夜,他几乎是落荒而逃,心虚吗?你也会?
也是在那一夜,她笑着用秘藏的石油,将整个青鸾宫化为了一片火海……
另一张告示,写的是新帝册封户部尚书的女儿戚瑶为贤妃。那个女子的家世在朝中并不算突出,似乎,有人说过她的容貌与自己有几分相似。
她只觉得讽刺。
风曜,我都已经死了,你做戏给谁看呢?
这世上,除了爱情,没什么东西能伤害我,从你背叛我的那天开始,就已经失去了伤害我的利器,再次见面,你又能拿什么对付我呢……
忽然,撞进了一个温暖的胸膛,一下子拉回了她思绪。
他竟抱住了她,手一下一下地拍着她的背,“哥,不要难过,淳儿会陪着你的。”
他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伤心,但是看着她的样子,他心里好难过。
宋汐微微一愣,随即笑了,伸出手,紧紧回抱住他,“嗯……”
瞧,风曜,没了你,我还可以找别人,长得比你好看千倍,比你听话万倍的情人。而你,找了一个西贝货,是在替自己的良心赎罪吗?没这么好的事……
随后,宋汐将牛车寄存在某个客栈的后院,便带着淳儿去逛街了。
为了方便购物,宋汐特地在前一晚让宋翎帮她缝了一个斜跨的布袋。不要问宋翎为什么会做针线活,人家可是自觉勤快得很,小到洗衣做饭针线活,大到上房揭瓦扶篱笆,都学会了。按理说他沉默寡言,理应不善交际,居然跟春花婶处得不错,也许是看他勤快老实,又生的俊,估计也没少给春花婶干活。每每他去请教,春花婶都教的很细心。
越来越觉得,她这半钱银子就买得这么一个全能男保姆,真的很值啊!
宋汐先去布庄给淳儿买了两身新衣服,她不止一次看到他细嫩的皮肤被粗制的麻衣磨出了红印子,故而选了质地绵软些的。看他的鞋头都快磨破了,又去鞋店给他买了一双新鞋子。
试鞋的时候,她让他坐在椅子上,自己则蹲下身,亲自为他穿鞋。
她并不觉得屈辱,她将他当情人,一辈子生活在一起的人,为自己的情人穿鞋,是一种情调。
她宋汐,对自己人,总是极好的。
她恍然想起,她在早朝前的黎明,也曾为风曜穿过鞋,心里便有点涩,“一双好鞋,可以让男人在追自己爱的女人时,跑得更快,也可以在离开自己不爱的女人时,逃得更快。”
淳儿不知道她在影射什么,她的心思,总是很复杂,但他看着她温柔的样子,心里很甜,还有一种胀胀的满足感。
他说,“那我穿上这双鞋子,一定是为了追你,我一辈子,也不会想离开你的。”
宋汐穿鞋的动作一顿,倏然抬头,正对他晶亮却认真的眼。
她总觉得他不懂,事实上,他比谁都懂她。
上哪儿,再去找一个这么称心的傻子呢?
出了鞋店,路过胭脂铺,宋汐走了进去。
一眼便在货架上相中了一款胭脂,是那种艳丽的桃红,单独看非常漂亮,在十几款样品胭脂中,它几乎抢夺了所有颜色的光彩。但是这种颜色非一般人能驾驭,身边有几个姑娘少妇都在试妆,有两个长的还不错,擦上这种胭脂,却只能用俗来形容。
这种极致的颜色,也只有极致的美人才能压得住,她看到了身边的淳儿。
他带着帷帽的脸,即便在薄纱下也有一种朦胧的美丽。
宋汐买下了这盒胭脂,外带画眉的石墨,涂唇的口脂。本意是为了遮丑,淳儿这张脸美得无法藏,之后长途跋涉,会用得上这玩意儿的。
出了胭脂铺,一声叫卖引起了她的注意。
“宸王的绝版精装画像,低价卖嘞!”
宋汐转头看去,见一个瘦小的男子正在兜售一副画像,从她的角度,只能看到那人拿着卷轴的手,中间被两个围观的小姑娘挡住了。
“这就是宸王?长的可真好看,不会是假的吧?”
“千真万确的宸王啊,两年前我小舅子进京赶考,正巧撞见宸王从青州凯旋归来,当时宸王就骑在马上,身后跟着他的亲卫军,那叫一个威风。我妹夫站在内围,那宸王的坐骑就从他眼前驰过,他看的清清楚楚,回来就作了这幅画,后来被我婆娘要了过来。要不是我婆娘病重,等着救命钱,也不会将这幅画贱卖了。”
看的出来,两个姑娘心动了,只是——
“我们没带这么多钱,要不明日再来买?”
“我说了等着救命钱,要么姑娘回去拿钱,要么我就卖别人了!”
那两个姑娘终究惋惜着走开了,宋汐这才看清了画卷。
少年一袭月牙白衣,坐下一匹通体雪白的宝马,衣袂在风里翩翩蝶动,飘逸有致。
这匹马名为浮凫,是她送给他的十四岁生日礼物,他喜爱极了,每日都要亲自喂养。浮凫被他喂的膘肥体壮,承载两人,依旧健步如飞。在盛京时,两人常共乘一骑,前往城外的落日崖顶看日出日落。
后来,他前往青州剿匪平叛,也是骑着这匹宝马。
画上,就是风宸从青州归来的那一刻。
鲜衣怒马少年郎,十八岁的风宸,多么意气风发,神采飞扬,眼角眉梢都带着青春的朝气,却又不乏青年期的沉稳大气。
任谁一看,都会被画上的少年所吸引,真是当之无愧的风陵国第一美男子。
------题外话------
大家都说风宸是男神,那就是男神了吧!
风曜果然渣了,于是你们说怎么办?女主前世多好啊,对你,风曜你眼瞎才会背叛,不过,他说他有理由
淳儿在失忆的时候,是最能讨女主欢心的,他是懵懂,但他天生敏锐,心里有这个人,几乎不费力,便能讨他的欢心。
他十二岁之前就是这个样子,单纯,善良,敏锐,聪慧,几乎能让每一个见到他的人都喜欢他。
第27章 鲜花偏要插牛粪()
宋汐伸出手,摩挲着画上的少年。
这幅画画的不错,不过,真正的风宸,风姿岂非一死物能言道?贵在有纪念意义。
小贩觉得有戏,忙趁热打铁,“绝版精装,您值得拥有,五两银子,童叟无欺呀!”
宋汐嘴角轻勾,语气清淡,“太贵。”
一两银子就抵得上两百人民币,五两折合成人民币就是一千多。
那小贩犹豫片刻,试探地开口,“四两银子?”
宋汐道:“既然等着救命钱,就三两,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小贩做出夸张痛苦的表情,指着画像道:“你看看这画,画的多好,三两银子,就算是笔墨钱也不值这个价啊!”
“那算了!”宋汐作势要走。
那小贩一把拉住宋汐地袖子,一脸肉疼,“好啦好啦,卖你了,要不是等着救命钱……”
宋汐懒得听他啰嗦,塞了银子直接将人打发走,而后细细抚平画上的褶皱。
淳儿见她这般小心翼翼,不由得问宋汐道:“哥,这是谁啊?”
“一个对我来说,很重要的人。”宋汐的眼神温柔而怀念,把画小心地卷起,放进布包里。
淳儿不喜欢她看画像的眼神,温柔得简直要把人的心都化了,那么疼惜眷恋,还有一种深深的怀念,他无法分辨那么复杂的情绪,却介意这眼神落在别的人身上。好像属于自己的某样很重要的东西,被抢了。
在他还不明白嫉妒为何物时,嫉妒的种子便已经在心底悄悄发芽了,正如情之一字,向来自私……
到了饭点,宋汐找了个面摊坐下,点了两碗牛肉面。
因为买了画,今天的开支有些大了,便不能去吃大餐。
戴了一上午的帷帽,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