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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知道,只是心里,在这么想。
“阿爷,受惊了。”在这个看似懦弱的父亲面前,李俶反而没有在祖父跟前那样活络,上前接过内侍的搀扶,小心地说道。
“没有什么,让他们都散了吧。”
李亨有些疲惫地摆摆手,聚集起来的那些人顿时做了鸟兽散,偌大的庭院一下子变得空空荡荡,正当李俶想扶着他往后堂去,他却停在了院中的一棵大槐树下。
“这是开府那年,为父亲手种下的,一晃快四十年了。”
李俶默然不语,那时候他还没有出生,自然不清楚前因后果,当年的父亲还不是太子,这里也只是一个王府,后来他出生,成长,对这个院子也不会陌生,在淘气的时候,也曾经爬树掏鸟,只是没想到,会是父亲亲手种下的。
“大郎,前人栽树,后人乘凉,自古而然,至尊今日,只怕对我这个太子,又看低了几分,这样也好,纵然有什么出格的,旁人也只会说为父无能,等到有一天,你长成这参天大树,府里的这些人,就要交到你的肩上了。”
“父亲何出此言?”李俶大惊失色,这话听着像是心灰意冷更多一些。
“不要乱想,有感而发罢了,你今日去过庆王府了么?”
“去过了,恰逢至尊也在,呆了半个时辰,虽然没有所得,却意外地听到一个消息,或许阿爷听过之后,会高兴一些。”
李俶将事情一一说出来,事无巨细包括在玉真观的见闻,当然,李泌的事后分析也没有漏下,在他看来,李泌所说的三重理由里,至少有两重都有利于自家,没有必要杞人忧天。
“那位女居士,的确是你最小的姑姑,生于开元二十六载,今年刚满十四岁,她的生母位分卑微,又是出自粟特人种,为至尊所不喜,自幼就入了道,有你姑婆的看顾,比在宫里过得还自在些。”
李亨的语气里含着一丝羡慕,父亲不喜欢这个长样异常的小女是真,为她考虑煞费苦心地安排一切也是真,毕竟有一份血脉亲情在,可这种亲情,他却没有感到过分毫,也许在父亲的眼中,自己连个怪胎都不如。
紧接着他又说道:“李泌说得没错,李林甫已近风烛残年,随时可能故去,而他一旦不在了,接任的多半会是杨国忠,他在时,两人相争,咱们这些年倒也无惊无险,他一旦故去,朝堂上还有谁能抗衡那位新贵?”
“‘福兮祸所倚’啊,日后,不要再做今日之举了,不要再去刺探任何事情,一切自有天意,你明白么?”
“儿记下了。”李俶如何不明白,迎着父亲的眼神,郑重地点点头。
所谓天意,便是天子的心意,除此之外,别的都是水中月、镜中花而已。
李亨虽然没有他的父亲那样出色的政治智慧,又因为缺乏锻炼的结果,可身在这种环境里,耳濡目染,有些东西看也看会了,杨李相争,他们就能置身事外,李林甫现在倒下,不是什么好事情。
连他都懂的道理,杨国忠自然不会不明白,对于此时的他来说,李林甫依然像一座只能仰视高山般,不亲眼看着它倒下,如何能安心?
猛虎不如病虎,病虎不如伤虎,伤虎不如垂死的虎,李林甫现在就处于最后这一级。
灭国之功,以大唐百年的赫赫之功,又有几人能得?强如战神般的双李,人们首先想到的,一是灭突厥,执其可汗,二是平高丽,一举消灭这个两朝三代帝王都没能拿下的顽强之邦。
其余的那种小国,像侯君集拔高昌、吐谷浑,苏定方平百济之类的,都算不上什么事,如今放眼四下,能称得上大敌的只余了吐蕃一个,远不是南诏那种巴掌大的地方可比的。
这样的大功,谁不想据为已有?
杨国忠是真的动心了,只是越是动心,对于吐蕃人的心思就越是提防,他又不蠢。
“大军已经发动,哪一路敢敷衍拖沓,就是李林甫的泄愤之物,就连某家也不得不离京别去,最多也就拖上几日,于你们而言,又能济得甚事?”
尚结息仿佛早料到他会这么说,毫不吃惊地点点头:“确实如此,大夫若是早些抵达剑南,我吐蕃还有大礼奉上。”
“什么大礼?”
“南诏的降表,算不算得大礼?”尚结息盯着他的眼睛,不慌不忙地说出了答案。
杨国忠顿时呼吸急促起来,南诏是他的主要目标,去岁一仗尽墨,故然有吐蕃人支援的因素在里头,却也由于当地气候不适,民风强悍,山地又多,并不是一个容易摘的软柿子。
吐蕃人的意思很明确,会劝服南诏人主动降服,或许还会交出被占领的一些地方,对天子对朝廷就有了交待,无论最后结果如何,他在这场战事中已经占据了有利位置。
因为这样的方式,可以做的文章很多,操作得当,功劳最后只会归结到自己的头上,吐蕃人的确戳到了他的痒处。
可天下没有白吃的宴席,对方拿出这么大的礼,所要求的必然也不菲,他抑制住内心的激荡,什么也没说,只是看了一眼鲜于向,后者马上会意。
“没有了你们的支持,南诏降服只是个时间问题,我等自会取之,谈何大礼?”鲜于仲通摆出一个无所谓的态度。
“或许如你言,可你们现在缺的正是时间,大夫还想在蜀中呆上多久?”早已了解前因后果的尚结息当然知道他们是在故作姿态。
“你们想得到什么,停手是不可能的,这是天子明发诏令,公告天下之举,没有一个拿得出手的结果,谁也交待不过去。”
“南诏、九曲、青海、勃律之地尽皆归于大唐,可交待否?”
不等他们二人思虑明白,尚结息又加上了一个重重的砝码:“待大夫荣登相位,我吐蕃全地奉上降表,并将以王子为质,以示永不再叛之心,这样的大礼,可要得否?”
杨国忠的眼睛都亮了,看看鲜于向,后者也是激动莫名,这根本就是无法拒绝的,正是目前李林甫孜孜以求的一切,能从老贼手中夺下这一切,他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你想让某家怎么做?”
“当然不是求天可汗罢战,据我等所闻,哥舒翰,他与大夫有些交情吧。”揭开谜底,尚结息自己反而有些紧张。
杨国忠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哥舒翰与安氏不睦,就是他天然的盟友,两人之间的确有来往,只是还没有多少人得知。
事情到了这一步,吐蕃人的打算还用得说吗,哥舒翰所部的十五万大军,才是吐蕃人最大的威胁,他哪怕缓行一刻,都能让吐蕃多活上一刻,至于那些许出去的地方,要么已经丢了,要么根本不在乎,许了也就许了。
最关键的一点,哥舒翰对于这样的大动作,其实在内心里并不感冒,不知不觉,杨国忠已经在心里想着,要怎么去说服他了。
当然,吐蕃人也许是迫不得已,才会虚与委蛇,可那也算不得什么,自己一旦掌握了大权,再发起一次全面围攻,尽灭吐蕃不也是同样的下场?
一只随时都能踩死的蚂蚁,且容它们活上一时半刻,又有什么打紧的。
想明白了,杨国忠同尚结息一样,露出一个心照不宣的笑容,像极了两只自以为得逞的狐狸。
第一百一十二章 敌后()
发生在长安城里的鬼域伎俩,对于万里之遥的西域没有任何影响,更不在沿着印度河一路上溯的刘稷一行心中。
他们离开贺菩劳城已经有七、八天了,从斯嘎尔河谷转入印度河谷,又沿着印度河谷一路东行,穿越气候干燥的拉达克地区,一路上尽是人烟稀少的坡地,总算是有惊无险。
战事还在继续,他们当然不敢走大路,哪怕就是这种山林、河谷间的小道,也得小心再三,一怕猛兽,二怕溃兵,或许还会有山贼土匪之类的。
这一带,已经属于古象雄王国的边缘,这是一个历史远远超过吐蕃的古老国家,曾经是青羌高原上最强大的,虽然后来被吐蕃征服,并一直想要将它变为第六个茹,可却一直没有如愿。
原因很简单,它实在太大了,北边隔着昆仑山与于阗镇相望,西与天竺、南与尼婆罗、东边是吐蕃、苏毗邻接,史书上称地极数千里、胜兵八、九万,是个名付其实的大国。
这样大的疆域,人口却不算太多,而且与其他地区一样,大部分都聚集在几个大大小小的城池中,剩下的,就像勃律人一样,游牧、打猎,靠着大自然的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