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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甲。”
随着刘稷的一声号令,因为要翻越雪山,并没有披甲的那三十人,接过了许光景等人为他们带来的甲胄,一个个沉默而熟练地将整套明光甲一样一样地往身上穿戴,他们每一个与勃律人的心思并无二致,既然要死,就在同僚们的注视下,轰轰烈烈地打上一场罢,也不枉了安西儿郎这个名号!
做完这一切,远处的火箭已经停了,为了保证效果,那些勃律弓箭手足足射出了九轮,直烧得唐人阵型背后,烈火熊熊腾起,就像是一面迎风飘扬的大唐国旗般!
“全军准备,接敌!”
全身披挂整齐、手执陌刀的刘稷一声大喝,当先走上正面的阵头,在他的身后,执旗将一面三角牙边的队旗展开,用力一插,带着尖端的旗杆深深地进入泥地中,然后拿起靠在脚边的虎头方盾,一把拔出腰间的横刀,做出遮护的动作。
旗倒人亡,就是他和身边两个护旗的责任。
“东本,东本!”
一个亲信手下连续叫了几下,息东赞才仿佛从睡梦中醒过来,此刻他已经推进到了离着唐人那个小小的阵型,不过百来步的距离,因为那一面火墙,唐人的一切行动都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心里除了感叹,还有一丝震惊。
濒临绝境,人数又是如此之少,他们还能排出严整的阵型,妄图放手一搏?
既然如此,就成全他们吧。
“换成箭矢,片甲不留!”
息东赞没打算与这些唐人拼命,能用箭矢解决,就让他们在自己人的眼前死去吧,他一把跳下坐骑,从马背后的革囊时摸出一把炒熟的胡豆,掺在青稞面里,一点点地喂给马儿吃,所有的骑兵同他一样做法,这么做,并不是轻敌,而是一旦有什么变故,他们能以最佳的状态投入战斗,马儿也是需要体力的。
他的心里期待着,或许,那个杀了达囊乞的唐人就在这群人里头,没准还能给他一个惊喜呢。
“盾牌!”
三声叫喊几乎同时出声,三个方向上的唐军盾兵立刻将手中的方牌首尾相连,用二十多面盾牌,挡住了五十人的所有空隙,至于勃律人,他们同样有专供步卒使有的圆盾,用不着发令,也知道半蹲于地,减小受力面积的同时,挡住从天而降的箭雨。
“咻咻”
之声连绵不绝,很快就覆盖了这一片不大的区域,那些落到盾面上的箭矢,发出“铛铛”的撞击声,让矮身躲在下面的刘稷,有了一次新奇的体验。
原来,这就是古代的战争。
飞蝗一般的箭雨持续了近半个时辰,等到停下来时,刘稷只觉得四周的泥地里倒处都是箭杆子,很像是麦田里面没有收割完全的麦杆,这么多箭矢射下来,总会碰到几个倒霉鬼,只是他从惨叫声听出来,不会超过十人,看来敌人也知道这么射的效果不好,弓箭手也是需要休息的,不可能无止尽地一轮又一轮齐射。
过了良久,再也没有听到箭矢的破空之声,他从执旗的方牌下钻出来,将陌刀插在地上,张开双手,对着正面的敌人,就像当初面对群狼一样,大喊出声。
“啊!”
“嗬!”
身后的唐人军士都齐声和应,他们高举刀枪,拍打着盾牌,仿佛自己才是围着对方的那一边,紧接着,就连一河之隔的唐人大军也纷纷响应,用尽自己的力气,为陷入绝境中的同僚,送上一份喝彩。
绝境,如同这沉沉的黑夜般,罩在每个人的心头,只有身临其中的汉子,才能感受到这群百战老兵的呐喊,仿佛倔强地要将这黑幕撕开一条口子,让一丝光亮照进来。
无论身处河岸的那一侧,所有人都是头一次觉得,五郎的嚣张,是如此地天经地义。
跟着这样的长官去死,也值了罢。
第八十一章 夺桥(六)()
巨大的呼喊声,在婆夷川两岸回荡着,甚至连吐蕃人的马匹,都感受到了这股力量,不住地用马蹄子刨着地面。
站在高处的息东赞轻轻地抚摸着爱马的鬃毛,试图让它平静下来,唐人的叫喊声令他的眉头一皱,没想到,这一小队人比他想像得还要顽强,看来光靠箭矢是难以快速解决的,他有些担心,这其中是不是有他不知道的隐情,尽管以自己的聪明,怎么也想不到唐人会怎么做,可那是一个庞大无比的帝国,就像天空的黑幕,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天就快要亮了,而唐人身后的火墙正在减小,很快就会熄灭,不能再僵持下去了,否则就算歼灭这队人,也会让其他的唐人士气更甚,息东赞一瞬间就有了决定。
“命左右两营,各出五百人,冲上去,将他们尽数歼灭。”皱着眉头,看着不到百步远,那个嚣张的唐人身影,一时间不能确定是不是就是自己要找的人,只是一迭声地传下令去。
当然了,他还是不打算动用自己的麾下,吐蕃人的性命太宝贵了,要留到最有用的一刻。
至于已经打算要放弃的勃律之地,地都没了,人又有何用?就让他们为伟大的天神之子,尽最后一次力吧。
很快,号角声次第响了起来,唐人的呐喊渐渐消散,从桥头的两侧,无数支火把被人高举着,冲向被他们围在当中的那一小队人,很快这片火光就将淹没那片小小的黑影。
息东赞看着他们乱轰轰的模样,没有多少惊异之色,八、九倍的兵力,累也能累死这帮唐人吧。
来到这个时代有段日子了,对于这种白刃搏杀,刘稷已经经历了不只一回,可当那些举着火把,手执刀枪的吐蕃步卒,一通乱七八糟地呐喊着,冲上来时,依然忍不住血脉喷张,肾上腺素激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似乎在这具年仅16岁的身体里,从来就没有害怕这两个字。
当然,这只是虚假的表像,那个曾经将他惊醒的噩梦,就是活生生的事实。
如今的刘稷,是真的一点都不惧怕死亡,他的眼中甚至泛起了一丝笑意,心里升起嗜血般的快感,已经无法分清,究竟属于原来的主人,还是真实的自己,或许,已经融而为一了吧。
此时的他,头戴一顶五斤十一两重,镔铁打造的全包护头盔,而不是普通士卒的兜鍪,身上的甲胄由一千七百五十二片铁片子组成,每一片严格地两寸一分长、七分宽,每一片都要经过几十名工匠精心锻造,每一片都再由牛皮索子紧紧绑在整块熟牛皮上,从面颊、双耳、后颈、脖子一直到躯体、上臂、下腹、大腿、膝盖直到小腿,遮护得严严实实,这还不算,胸前一面约五十公分宽的铜镜,磨得能照出人影来,更是为重要部位,又加上了一层保障,同样的护镜,背后还有一块,这便是大唐军士最普遍的装备。
明光铠!
全付具装、武装到牙齿的刘稷,无端端地想起了后世一部很著名的漫画电影《钢铁侠》,在他的身后,还有一百五十名同样装束的钢铁侠,而隔着一条婆夷川,还有上万名同样装束的钢铁侠,在吐蕃人统治区的四周,还有二十余万同样装束的钢铁侠,在大唐的万里疆土上,还有七十余万同样装束的钢铁侠,这就是大唐国力最直接的体现。
这便是长安城中的那位天子开边四十年,始终不遗余力的底气。
这便是高仙芝敢于带着两万健儿直趋八百里,独自面对一大堆异族军队的底气。
也是他敢于站在这里,直面数千吐蕃人的底气!
披坚执锐者,当临阵前。
“受死!”
直到这些吐蕃轻步卒已经近前,能看得清面上的表情了,刘稷一把抓住陌刀的刀柄,轻轻一提,两米长的刀身带出一蓬泥土,被他举过了头顶,带着一股劲风和着泥土的土腥味,直直地劈了过去。
没有任何花哨,速度也算不上快,可对方就是闪避不了,因为他的左右身后全是人,唯一能动的空间,只能是身前,那个中年勃律步卒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扔掉火把,然后用空手抓住刀身,试图挡下他这一劈。
公元八世纪,全球铁产量还比不上后世一家乡镇钢铁冶炼厂,更不用说质量了,这些勃律步卒,大部分人都是拿着削尖的木头杆子,就连箭矢的头部那一点铁都没有,这个中年人能有一把铁刀,已经是个如咄骨利一般的百人长了,可这种铁刀,也就是一块铁片子而已。
“铛!”
三十斤重的陌刀刀身如同一柄重锤,压得他连人带刀直接跪了下去,直到避无可避,锋利的刀锋便破开头顶的毡帽、头骨、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