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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余烬-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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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一个人就追进了山林。

    此刻,两人四目相对,对方那张狰狞的脸离他不到半米的距离,铜铃般的眼睛闪着凶光,白森森的牙齿上渗着血,咬得“嘎嘎”直响,拿着藤盾的手奋力夹住他的短刀,一点一点地朝外扯动。

    这具身体太年轻了,无论是力量还是技巧都还达不到后世的标准,时间拖得越久,对方回复的体力就会越多,不能这么僵持下去了,情急之下,刘稷马上想到了办法。

    他先是发力回拉,在对方加力的那一瞬间,猛地放开手,夹着短刀的藤盾被达囊乞自己的力量扯脱,飞到了远处的草丛中。

    一腾出手来,他马上抱住了对方的头部,用膝盖压住对方的胸膛,身体微微前倾,用手肘夹住颈项,另一只手按住头,形成了一个标准的绞杀手势。

    接下来,只要双手逆向用力一拧,就能无声无息地结束对方的性命,然而不管他怎么用力,手上都是纹丝不动,定晴一看,胳膊被一双铁钳般的手抓住,慢慢地从脖子上掰离。

    达囊乞的头部获得了自由,居然顶着刘稷压在胸前的那条腿,硬生生地地坐了起来,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咧开嘴。

    “想杀我?就凭你。”生硬地汉话一个字一个字地从他嘴里蹦出,带着腥臭的口气打在刘稷的脸上,令人作呕。

    看上去,敌人不光恢复了大部分力气,而且试出了双方实力上的差距,刘稷当机立断,马上松开压住对方胸膛的腿,站起身闪到达囊乞的身后。

    达囊乞以为他准备从后面勒住自己的脖子,双手依然用力去扯胸前的那只胳膊,刘稷却用空着的另一只手,取下挂在肩上的木弓,将弓弦穿过达囊乞的头颈,单手拉住弓身的中部,奋力向后一拉。

    这是一把硬木长弓,弓身60公分左右,两端镶着牛角柄,坚韧的弓弦绷得笔直,立刻将达囊乞脖子连同面甲一块儿勒住,整个头部也随之后仰。

    因为覆着面甲,达囊乞的视线并不好,只看到了一根黑线从头顶落下来,停在脖子的位置,不过凭着经验,立时明白了对方想要干什么,他的反应很快,放开胸前的手臂,双手后伸扯住脖子上的弓弦,同时上身向后倾倒。

    这是非常正常的反应,他的力气大过对手,只要拉出一个空隙,就能让头部解脱出来,可是身体非但没能倒下去,反而被一个坚硬的物体给挡住了。

    挡住他的后背的是刘稷的右腿膝盖,同时左腿借力后蹬,双手分别握住弓柄的两头,顺时针交错转动,弓弦被他迅速地收紧,在脑后交错形成一个结,随着他不断地用力,慢慢地,这个结越来越长,也越来越紧!

    不得不说,达囊乞的反应正中刘稷的下怀,这种杀人的方法,在西方有个很优雅的名称,叫做‘阿芙洛狄忒的竖琴’。

    而在这个时代,有个更霸气的名字。。。。。。秦王绞,玄武门之变,李世民就是用这一招杀死了自己的兄长,为的是不见血。

    弓弦的韧性之强,使得达囊乞能掰开的幅度一次比一次小,渐渐地连手指都被绞了进去,镶在牛皮上的铁片紧紧地贴在脖子上,他的呼吸开始变得急促,不得不从嘴里发出“嗬嗬”的叫喊,双腿用力地在地上蹭来蹭去,眼珠子鼓得越来越大,表情只剩了惊恐。

    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成为任人宰割的猎物,而且还是一个年纪轻轻的唐人,这么死去,太窝囊了他不甘心。

    为了便于用力,达囊乞好不容易才将手掌挤进去,锋利的弦边割开他的皮肉,血糊糊地耷拉下来,他哪里还能觉出痛,窒息的感觉让他如同被抽离水中的鱼儿,只求能将脖子上的绞索拉开那么一点儿,让自己透口气。

    此时的刘稷一点都不轻松,绞得越紧,反作用力就越大,他使出了全身的劲,转动的速度却越来越慢,好在敌人挣扎的程度已经减弱了许多,只有勒在脖子上的双手还在挣扎,哪怕弓弦深深地陷进了肉里,露出鲜红的皮肉。

    “额。。。。。。”的用力声从口中呼出,他闭上眼睛,准备完成最后一击,彻底解决这个难缠的对手时,一阵细细簌簌的脚步声突然出现在耳中,从声音来看,这个偷袭者已经相当接近了。

    刘稷心里一惊,赶紧收起膝盖,猛地朝边上一转,只听得“呼”地一声,刀光在眼中闪过,肩膀上一凉,鲜血从割开的口子渗出,顺着胳膊流下来。

    好险哪,只要晚上那么一下,这一刀就会砍在脖子上!

    不到一米的距离,贡多松布弯着腰,右手手掌被撕下的布条包裹着,左手拿着一把长刀,插在大腿上的那支羽箭,只余了小半截箭杆在外头,因失血过多而变得苍白的脸,看着就像死人一样,令人齿寒。

    “放开他,不然我就杀了你。”贡多松布牙关打着战,发出野兽般得嘶吼,刀尖颤微微地指向刘稷,鲜血一滴滴地落到了地上。

    这是一句吐蕃语,他知道那个年轻的唐人听得懂。

第七章 猎物() 
就

    凭

    你!

    刘稷回以同样的吐蕃话,那些生疏的单词,一个字一个字地从他嘴里蹦出来,然后一脚蹬在达囊乞的背上,怒吼出声。

    “啊!”

    双手猛力一转,已经达到极限的弓弦再度收紧,伴随着“吱吱”的轻响,贡多松布眼前出现了恐怖的一幕,只见组本那双可以徒手抓住奔牛的手,竟然从掌心处断开,连着白森森的骨头“啪”地掉在地上。

    大力之下,弓弦将上好的冷锻铁片勒得变了形,深深地凹进去,原本就粗短的脖子挤成了一团,达囊乞鼓着血红的眼睛,想要喊出“救我”,却怎么也无法发出声音,只能绝望地伸出一只断掌,血淋淋地够向他,如同一只地狱爬出来的恶鬼。

    一声轻脆的“咔嚓”之后,原本昂起的头一下子耷拉下去,刘稷松开手,颈骨折断的达囊乞如同一堆烂肉,连同绞成一团的木弓瘫落到地下。

    恐惧布满了贡多松布的全身,无论如何也迈不出步子,他感觉全身的力气似乎都被抽光,就连向后逃跑都做不到,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切。

    刘稷行若无事地走过去,从那只颤抖不已的左手上轻轻接过长刀,然后一把握着大腿上的箭杆,“噗哧”一声拔了出来,一股血泉激射而出。

    “早就提醒过你,一动就会没命的。”

    随手扔下箭头,再也没有去看上一眼,同样的错误,他不会再犯第二次,之所以一开始没有直接杀掉,是因为他想要留着此人,成为重甲武士的累赘,让其在救治的过程中露出破绽,没曾想人家根本就不在乎。

    事情还没完呢,路上干掉两个,山林里干掉两个,也就是说,还有个敌人留在外面,刘稷割开身上的衣物,将胳膊上那道口子牢牢缠住,眼神变得冷酷起来。

    这是一场你死我活的较量,他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倚仗,微小的疏忽都足以致命,就算自己不在乎这条生命,也不意味着随便就能让人拿去。

    一股强烈的战斗意志,从心里涌出,想要自己的命,就得付出足够的代价,无论是谁!

    格桑倚在一匹战马后头,心神不定地听着远处传来的叫喊声,那是他的同伴贡多松布发出的,从听到的第一下开始,他就赶紧下了马,躲在马身后,将箭头瞄准了山林的方向。

    达囊乞是他们的组本,也是部落里有名的勇士,贡多松布则是有名的猎手,他根本不相信那个唐人逃得掉,就算逃走了,也不可能再度杀害这其中的任何一人,然而,不远处,那张死不瞑目的脸告诉他,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俄本其实刚刚才死透,他亲眼看到了喉咙被人割开后,那种无助到绝望直到死亡的全过程,在他的记忆里,唐人很少会用这样的法子杀人,他们更喜欢一刀下去,人首分离。

    山林间传来的叫喊声渐渐低沉下去,格桑的心却提到了嗓子眼里,当发现山林出现动静之后,紧张不已的他立刻射出了手里的箭支,准头并不好,贴着黑影飞了出去。

    “达囊乞组本,天神保佑。”他没有再射出第二箭,因为从山林里现身的,是一个全身披甲,只露出眼睛的大汉。

    黑影现身的一瞬间,他长长地松了口气,穿着一身铁甲的,只有可能是达囊乞,而他却朝着对方射了一箭,心里顿时有些忐忑不安,根本没有注意到贡多松布没有跟在后头。

    这种不安,在看到对方一言不发地大步走来时,达到了顶点,组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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