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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余烬-第38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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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踩死他!”

    无数个异族口音的汉话响了起来,无数只镶铁的马掌高高扬起,杨预却毫无惧色,嘴角反而现出一个冷冷的笑意。

    “受死吧!”

    随着一声厉喝,这个小小的圈子被一柄尖利的椎子破开了,首当其冲的三个胡骑哼也没哼一声,便被几道整齐的白光连人带马劈倒,跟在这些白光后头的是一个小小的三角阵,刘稷、陈金再加另一个队副,三把陌刀并力而行,组成锋尖,这便是李嗣业赖以成名的。

    刀墙!

    只慢了一步的刘稷等人终于赶到了,重重包围被他们劈开,再由后面的长枪、弓弩扩大,躺在地上的杨预一下子就感觉到,那些要人命的马蹄子全都倒翻了过去,马上的骑士几乎与他摔在同一个水平线上,然后身上便被人重重地踩下去,发出令人耳涩的骨折声。

    “狗日的,你怎么不上天呢?”

    三角阵毫不停留地冲过他的身边,刘稷还有暇刺上一句,不过杨鹄子的做死为他们完成阵型的转换赢得了时间,倒也不是完全无用,杨预嘿嘿笑着从地上爬起来,四下看了看,将自己的那支长槊拾在手中,快步跟上刘稷的人,将自己当成了一名长枪手。

    以动制静、以慢打快,在这一刻刘稷与杨预想到了一处,那就是,不给对方冲刺和调整的机会,用无比坚决的突击切进去,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长处,让这些高琚马上的胡骑们,成为最醒目的靶子,既发挥不出数量的优势,又没了机动的特点,逐渐陷入混乱当中。

    为此,刘稷丝毫没有顾惜体力,甚至也没有考虑到轮换,三把陌刀全力向前,他要在自己和同伴力竭之前,一波破敌!

    孙孝哲的眼睛都直了,他万万没想到,这只明显不到百人的小队伍,竟然有着一往无前之势,如同一柄出鞘的利刃,虽然短却十分致命,尤其是顶在最前头的那个血人,有着恶魔般的身姿,竟然让他从心底生出了一丝怯意。

    “拦住他们!”孙孝哲喊出了一句废话,却依然挡不住对方的突击之势。

    眼见着那面小小的牙面战旗越来越近了,他不得不将身边的人全都向前赶,人的体力是有限的,做为一个宿将,孙孝哲一眼就看出了对方的弱点,那就是无法持久,自己还有的是人,耗也能耗死他们。

    这一幕,被离得最近的蕃使们尽收眼底,在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时,尉迟曜就激动不已地想要冲出去,被白孝义一把给拉住了。

    “你疯了么,这么点子人,与送死无异。”

    “那是五郎。”

    白孝义瞪了他一眼:“我如何不知道是五郎,可他又不是神,唐人都不相救,你去做什么?白白丢了性命。”

    尉迟曜没有再挣扎,他何尝不知道这是送死,为什么五郎明知道不敌,还要去送死?

    “五郎?”

    叶护听到这个陌生的字眼,忍不住看了一眼尚结息,没想到,那个一肚子心眼的吐蕃人,竟然在不住颤抖着,似乎眼中看到的是,来自地狱的恶鬼一般,别说,此刻对方的形象,还真得挺贴切。

    就在这些蕃使纷纷打听这位五郎的来历时,一个苍劲的声音突兀得响起来。

    “玛目努儿。”

    紧接着,便是第二个、第三个。。。。。。同样字眼被几十个声音各异的使者叫出来,渐渐汇成一股清流。

    “这是梵语,天神之子的意思。”一个通译为叶护解释道。

    叶护心中一惊,这样的称呼,在草原上只会授予可汗,或是所有人都一致认定的英雄,难道会是这个少年?

    很快,对方就用行动回答了他的疑惑。

    玛力乞一把扯掉身上的长衫,拔出腰间的弯刀,高高举起。

    “这是天神的召唤,玛目努儿需要我们。”

    他的随从,来自于尼婆罗的喀人齐声响应,每个人的手上都执着同样形制的弯刀,毫不犹豫地跟着他们的头领冲向胡骑大队。

    “象雄人,听到了么?”小五拔出一把吐蕃制式的直刀,高声叫道。

    “玛目努儿!”

    回答他的是一片刀丛,在他的带领下,紧紧地跟了上去。

    紧接着,是来自于周围的勃律人、箇失密人、帕罗人、来自于天竺的那些大大小小的邦国纷纷响应,他们全都要依附于象雄和尼婆罗两个大国,这是必然的反应。

    至于那些草原上的部落,全都看向了叶护,就连西宁郡王、苏毗州都督末陵赞也开了口。

    “王子怎么说?”

    “来自天神的召唤,伟大的回纥也不能例外。”

    叶护一锤定音,临行前同情地看了尚结息一眼,后者的身体已经抖成了筛子,没想到,这个吐蕃人最大的噩梦,竟然在这个时候,出现在他的眼前。

    “哈哈!”

    尉迟曜大笑着抽出佩刀:“他不是神,他是神之子。”

    “于阗人,随某杀贼!”

    白孝义等人无奈地跟了上去,偌大的街道上,只余了尚结息和他的那些手下,不知所措地站在那里。

第三百一十六章 生变(十三)() 
高高的勤政楼上,李隆基紧张得双手握成了拳而不自知,身后的一干重臣也没有好到哪里去,哪怕是见识过陌刀阵威力的高仙芝也不例外,因为下面不是他的爱将李嗣业,只是一个年仅十六岁的少年,而对方却足有数千人之多。

    从楼上看下去,那个小小的阵型,犹如一滴鲜血滚落到墨池中,周围的墨水拼命地想将它融化,血滴却执着地游来游去,每每看似被淹没了,马上又探出头来,顽强而坚定地朝着一个目标前进着,被缚在马上的李瑁!

    “朕的儿郎在下头拼命,就连蕃人也在出力,朕只能在这里看着,诸卿,难道你们能够眼睁睁地等着他们死伤殆尽么?”

    天子的话不能不答,高仙芝与王难道首先站了出来,抱拳回道:“臣等愿往。”

    哥舒翰却提出一个众人心知肚明的问题:“若是贼人见势不妙,以寿王相胁,臣等该如何做?”

    李隆基看了一眼下面,冷冷地说道:“寿王若是没于阵,当赠太子。”

    这么一说,所有人都明白了,哥舒翰马上答道:“还是臣去吧,诸王的扈从都到了,臣愿领他们,侧击叛军。”

    李隆基看一眼楼下从十王府方向过来的人群,大部分都是各王的护卫,领兵的既有皇子也有皇孙,看上去黑压压的一片,倒也颇具声势。

    “陈玄礼,从你的人里挑些精锐,随哥舒翰去,高仙芝、王难得,你们去收拢残兵,待罪立功。”

    “臣等遵旨。”

    四人一齐答道,李隆基的视线,紧紧盯着被大队胡骑围住的那一队人马,只有偶尔显露的一抹红影,才能清楚他们的位置所在。

    位于阵头的刘稷已经浑身浴血,其中有多少是自己的,完全顾不到了,这种硬碰硬的突击毫无花哨可言,打得就是一个气势,一往无前。

    三把陌刀在刘稷的指挥下,如同绞肉机的转刀,不断地将蜂拥而来的胡骑砍倒,三人踏着整齐的步子,挥刀斩落,将后背和侧方交与了后面的弟兄,这样做能最大的限度地节省体力,然而随着伤亡的增加,总有遮护不到的时候,当他听到耳边传来一声闷哼时,便知道陈金又中了招。

    刘稷估算了一下,马上做出了决定。

    “你二人退后,专心护旗。”

    说罢,自己大步上前,踩着一匹还未断气的战马,高高跃起,一下子到了那些胡骑的头顶。

    “受死!”

    狂吼声中,陌刀在空中交错斩出,两名胡骑被从天而降凌厉刀光摄得睁不开眼,只得下意识地举刀去挡,刀锋落下,沉重地力道震得他们手臂失去知觉,眼睁睁地看着刀锋当头而至,破开皮裘和铁盔,直落眉心。

    少年一招得手,身体猛然下坠,落到马群中,此时隔着后面的军阵恰好两步远。

    “嗬!”

    不等刀势变老,刘稷便借着下坠之势挥舞开来,以他为中心大约两步以内的事物无不披靡,在那些胡骑看来,那简直就是一个不断散发着死亡气息的光球,这些号称不畏死的悍卒,终于生出了怯意,无关心志,完全是一种生命的本能,胯下的战马无论怎么鞭打都不肯上前,他们的犹豫使得后面的人挤在了一起,刘稷等的就是这个机会。

    他再度发力,身体一矮,以一只脚为支撑,双手抡着刀柄猛然转了一圈,只听得马儿的嘶鸣声连连响起,不知道有多少匹失足倒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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