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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余烬-第2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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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歇息了一夜,队伍在清晨时分上了路,依然是沿着渭水而行,宽阔的驰道,如同后世的高速公路,连接着大唐最核心的地区,这种平整的硬质路面,正是四轮马车最适宜的行走介质,而其独特的形质,更是为行人所瞩目。

    越是接近长安城,往来的人群越是复杂,身穿锦衣的豪奴随处可见,被他们扈从的,自然非富即贵,一路上,刘稷打发了好几拨窥探之人,如果不是手持蕃国文碟,只怕一早就出事了。

    不到京城不知官小啊,哪个朝代都是一样,别说他一个小小的戍主,就连封常清也得夹着尾巴。

    跨过渭水河上的便桥,一座雄城便出现在眼前,穿越以来,刘稷已经见识过不同风格,不同地区的城池堡垒,就连筑在山体之上的吐蕃人都城,也不例外,可是,此刻在心里涌起的,是一种深深的震撼。

    它实在是太大了!

    从他的角度望过去,正对城池的一角,两边高大平整的城墙,直直地向前延伸着,仿佛没有尽头,不远处的城楼巍峨壮丽,而它只是城中十二座门楼中的之一。

    方圆数百里的城墙,像一个棋盘一样倒置在渭水之侧,将偌大的城池分割成整齐的一百一十个坊,再加上两个市,三个宫殿群,就组成了这个时空最大的城市,足足能容纳上百万人,当然,这个数字是算上了城傍下的百姓,沿着宽阔的官道,两旁是密密的集市、村落、到处都是人来人往,人口密度之大,令人咋舌。

    他们到达的时候,城门已经开了,进出的人群井然有序地排着队,出入的商品是要缴税的,当然特权阶层哪里都有,他不只一次看到,大队的人马蜂拥而出,根本无人敢拦。

    好在他们的手续完备,守门的小吏只略对了对人数就爽快地放了行,终于走入这座都市的刘稷,抑制着心中的激动,一迭声地吩咐下去。

    “打听一下离曲江池最近的客栈在哪里,包下他们最好的房间,再作计较。”

    在指挥众人各自行事之后,他忍不住在心中呐喊。

    长安,我来了。

第四十九章 脚垫() 
    长安城,以中轴线上的朱雀大街为界,将城中分为几乎对等的两个部分,东部是万年县,西部是长安县。

    之所以要说几乎,是因为东部除了建于龙首原上的大明宫建筑群之外,还有位于东南角的曲江池,同样突出城外,多少打破了整个城池方正的格局。

    东部的万年县,还包括了当今天天子最喜欢驻邻的兴庆宫,因此,大致上来说,这半边城区所居住的,大都是权贵人家,刘稷一行最后所找到的下榻之处,便位于城东的晋昌坊,著名的慈恩寺塔,就座落在坊间。

    晋昌坊临街处的通济楼,是一间带有客栈功能的酒楼,楼高三重,一楼大堂二楼雅间,三楼有着数不算多的客房,主要是供那些饮醉后夜禁时分不能归家的客人暂居的,因此数量上就不会太高,平时也经常是空置。

    还没到吃饭时间,大堂里没什么客人,只有一些伙计在忙忙碌碌,将榻席打扫擦拭一番,没错,这个时代还不流行高桌椅子,那种事物,得到胡人开的店里才能看到,而通济楼是一间正常的汉式酒楼。提供的是坐榻,也就是布垫子。

    “店中掌柜可在?”

    柜台后,一个中年男子正在扒拉着算盘珠子,忽听得一个极大的声音传入耳中,是那种带着异族腔调的汉话,他不禁抬起头来。

    一个不算太高的身影走了进来,从装束上看,似乎来自关外,穿着一身禇色劲装,没有梳发髻,而是用布条缠了一圈。

    “客官有何吩咐?”

    掌柜的见多识广,一看他的走势就知道是个练家子,倒也不敢怠慢。

    “你这楼上有多少空房?”

    “这。。。。。。”掌柜的一愣,心说哪有这样问的,不过还是答道:“但不知客官有多少人,需要几间?”

    “人倒是不多,我家主人喜欢清静,若是还有旁人,请他们搬走吧。”

    “贵主人是?”

    “我家主人打碛外来,不想太过招摇,烦请掌柜的行个方便,只住几日便可,一俟找到合适的居所,便会离开。”

    掌柜的沉吟不语,碛外不外乎就是胡商,在这权贵遍地的长安城,还真不如狗,况且能在这等地方开张的,背后又怎么可能没有支撑,见他说得神神秘秘,有心不搭理,便推托着说道。

    “小店客房不多,下面又是酒肆,贵主既然喜欢清静,不如去往别处,从这里过去两个坊市,有一名为。。。。。。”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也不见对方有什么动作,一个事物“咕噜咕噜”地从柜台上滚过,正好朝着他的方向,掌柜的下意识伸手一接,入手就是一沉。

    “金胡饼!”

    他低头看了一眼,差点叫出声。

    不是掌柜的眼皮子浅没见过金子,大唐通行的钱币,除了开元通宝这等铜钱,便是布匹绢帛,没错就是一匹匹的布,那可是硬通货。

    金银的用处依然如故,但是这人相貌普通,随手一扔就是一块拂林金币,还真是不多见。

    “这是定金,住过之后另行结算,请掌柜的前头带路,我等要去看看房间。”

    “好说好说。”

    既然这么大方,有钱怎能不赚,掌柜的马上堆起笑脸,亲自带着来人上了楼,最后拍板定下了整个三楼,除了住宿,酒食也全数在楼上定购,这么大的生意,顿时让整个酒楼都忙活起来,就连周围的邻居也想看一看,究竟来的是何方神圣。

    很快,一辆通体漆成碧绿的四轮马车便停在了门口,随侍的是十多名健儿,人人都骑着高头大马,一付精悍之极的模样,为首的更是满脸桀骜。

    可是让人奇怪的是,马车的主人始终不曾动弹,过了一会儿,为首的护卫在马上打一个响哨,只见所有的护卫一齐落马,动作整齐划一,煞是好看。

    “太脏了,铺道。”

    刘稷在马上皱着眉头看了看,似乎很不满意地说道。

    围观的众人皆是愕然,大堂内已经经过了打扫,地面上的水渍都还没有干透,无论如何也称不上一个脏字,就在掌柜以为他们是在挑刺的时候,令人惊奇的一幕出现了。

    那些下马的护卫,从随行的驮马上卸下箱笼,从里面取出一捆捆的垫子,从下车的地方往酒楼里铺,沿着楼梯一直铺到了客房的门里。

    那些簇新的毯子一看就不是凡品,上面织着各种图案,长长的绒毛在阳光下闪着金灿灿的光。

    “是波斯织毯!”

    早有见识广泛者认出了来历,叫出声来,就连掌柜的也忍不住看了两眼,这么一看,他的心都抽抽地直疼。

    因为,这种毯子不是拿来垫脚的,寻常一小块都价值不菲,要么是当坐垫或是靠背,要么挂在墙上当装饰品,哪有往地上扔的啊。

    从门口到三楼怎么也得有个一两百步,这不是暴殓天物么?

    对于这些人的惊奇,护卫们早就习以为常,无不是轻蔑地撇撇嘴,似乎在说人家少见多怪。

    就在此时,刘谡上前轻轻一叩车门:“娘子,到了。”

    只见车门从外门被拉开,露出一段珠帘,首先下来的是两个百媚千娇的侍女,二人穿着绵缎裙衣,头上明晃晃的钗子镶着大块的宝石,她们分别一左一右掀起帘子,露出一段洁白的皓腕,腕上戴着一只通体晶莹翠绿的玉镯,更衬得肌肤如雪。

    众人的神色一下子紧张起来,全都不自觉得屏住了呼吸,想要看一看,婢犹如此,主人会是何等模样?

    出现在众人眼中的是一只小巧的绣鞋,鞋面用的全是素白布,只是头上镶着一只粉色的绒球,随着主人的作用,轻轻地颤动。

    连接这只脚的,是一截修长的小腿,被白布包裹着,在两名侍女的扶持下,慢慢地下到地上,踩着价值不菲的织毯,从车厢中现出了身形。

    那是一曲完全被遮挡的身体,长长的帷帽一直罩到了脚面,通体一身白色的衣裙,就连头上也只是普普通通地一只钗子,却给人一种仙人出尘之姿。

    直到三人袅袅婷婷地上了楼,任是谁心中都在想,能配得起这种场面的,究竟是如何地姿容!

    “那是白叠!她穿得是西域白叠布,某在东市胡商的铺子里看到过,一匹比蜀锦还高出五成!”

    就在众人的惊叹声中,刘稷走到掌柜的面前,状似无意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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