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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我知道。”杨预不停地拍着她的后背:“你的孩子,我一定会把他平安地带回来,所以,你答应我,在这里等着,不要再割伤自己了。”
女人睁大了眼睛,朝他点点头,杨预在她的额头上轻轻印了一下,放开手,站起来转身走了出去,走出屋子,他眼里的善意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股摄人的冰寒。
贡塘城里已经人头攒动,到处都是山民的身影,他来到了城门口,张无价、许光景、康老四几个人已经等在了那里。
“预郎君。”三人看到他,齐声招呼道。
杨预用眼神同他们打了个招呼,也不废话:“他们拔营了?走了多久。”
“半天的路程,不到四十里,这会子应该宿营了,咱们马上出发,刚好能在天亮前赶到。”
“那还等什么,我的人已经准备好了。”
杨预的急切让三人俱是一愣,康老四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开口说道:“山民一早就出发了,他们走惯了山路,这一带的地形已经摸透,倒是你们,马蹄子最好裹厚一点,不然隔得老远就能听得清。”
“裹再厚也没用,那么多马一起跑,伏到地上一听,就能听出个大概。”许光景在一旁补充了一句。
张无价言简意颏地说道:“三十里后下马,用脚走。”
“成,就这么办。”
杨预说走就走,等到三人反应过来,他已经下了城,全队余下的那十九名游奕,全都排列在路边整装待发。
他跨上自己的坐骑,牵着备马,招呼了一声,这支小小的队伍立刻穿城而过,如同一阵旋风刮过。
“真不愧是杨鹄子,咱们也该上路了,还是老规矩,某在前头,老张,你记得跟上啊。”
紧接着动起来的,就是乾坑戍的一百多人,他们同样是一人双马的配置,四十里路,中途最多换一次马,再考虑到隐蔽的因素,一个夜晚也绰绰有余了。
四十多里外,臧河之侧,河谷里搭起的临时营地,两万多吐蕃人和四千多唐军占据了整片谷地,因为人数的优势,唐军的营地被吐蕃人包在了当中,也让为首的程千里等人忧心不已。
一天下来,只走了这么点路,原因就是两家之间相互戒备,谁也不肯走得太快,把后背留给了对方。
临时之前,封常清的那番话,始终在他心里萦绕,可事情已经定下了,如果他再不去,张博济交不了差,头一个问责的就是他自己。
“惟良,找些可靠的人,晚里就不要睡了,与某家死死地盯牢,有什么动静,也好提早知晓,不要到头做个糊涂鬼。”
王惟良被他的话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四下里一打量。
唐人的营地周边,全都点着明晃晃的火把,所有的骑兵,不光睡觉的时候不能卸甲,就连战马和武器,都要放在趁手的地方,这样的戒备已经可以说如临大敌了,还不知足?
和马匹睡在一起,自然是什么味道都有,王惟良哪里受过这种罪,可是当着主帅的面,又不好说出来,只能试探着问道。
“中丞是怀疑,吐蕃人不怀好意?”
“吐蕃人怀什么心思,某家哪里猜得着,只能自己顾自己,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
程千里悠悠地说道,这里的地形太诡异了,一边是不知深浅的河川,一边是连绵不断的高山,只有前后两个通道,万一有个什么动静,跑起来都很是费事,他不得不多想上一层。
至少在到达逻些城之前,这觉是睡不安稳了。
唐人的这点心思,在尚结息看来,最是正常不过,好在他们戒备归戒备,对自己的安排,并没有什么不满之处,让他放心不少。
“传令,全军卸甲,好好睡上一觉,让他们看看,咱们的诚意。”
这个充满了善意的举动,顿时赢得了张博济等人的好感,毕竟还有好些天的路要赶,见天价的这么繃紧了神经,谁也受不了。
第二百一十四章 劫盟(八)()
安西唐军是他们当中最先拔营的,六千多人的队伍加上两万多匹驮马动起来声势自然不小,可是只走了大约半个时辰就停下了,消息源源不断地从断后的哨骑传回来。
“北庭兵马已与吐蕃人会合一处。”
“两军已经启程东去。”
“贡塘城门打开了,山民大队正在出城。”
。。。。。。
收到消息,封常清等人都陷入了沉默,很明显,双方动手在即,让他感到吃惊的是,五郎根本就没有知会他们,自己带着象雄人不知道身在何处,贡塘城里又开始了擅自的行动。
也许在他的心目中,压根就没把安西主力考虑进去,这个现实让众人在吃惊之余,还有些困惑。
就凭着那些衣甲都没有多少的山民,他竟然想要一举掀翻吐蕃这个强敌?这岂非是痴人说梦,此子再一次刷新了他在安西诸将心目中的印象。
疯狂!
可问题是,就算现在回军,安西镇摆脱得了干系么?或许,从李静忠踏出营门的那一刻,他们就只能一条路走到黑了。
且不说北庭兵马同出一脉,就是孤悬在外的李嗣业所部,也是不能亲弃的。
封常清从这些人的脸上一一扫过,杨和永远是那张古井无波的表情,田珍跃跃欲试,梁宰唯命是从,段秀实目光灼灼,诸将都将视线放到了他的身上,一时间,巨大的压力,似乎让人透不过气来。
“依那小子的性子,这会子,只怕已经看到逻些城了,什么和谈,不过就是个幌子,吐蕃人想要有个喘息之机,他也没当成一回事,你们说,咱们这么多人,怎么就让一个毛头小子给涮了呢?”
都是老成精的人,这么明显的结果,还有什么看不出来的。
刘稷打从一开始,就没想过吐蕃人会答应什么,提出那些条件,也不过是让他们备感苛刻,拖延一下时间罢了,计策本身并不复杂,可是之前有谁敢这么想?
要知道,那可是毫无指引的异国他乡,稍一不慎就会迷路,到时候,不等敌人打来,饿也饿死了,前路不明是行军的大忌,谁能想到,这小子会胆大至此。
这一刻,所有人都想到了一个地名。。。。。。怛逻斯。
“没有时间商议了,盟约不成,我安西镇就是罪魁祸首,为了自己的前程,咱们也须得回转,吐蕃不过两万余人,趁夜出击,一举将其击溃,衔尾追杀,让他们带着咱们去到吐蕃人的都城,亲眼看一看是个什么所在,纵然事后受些责罚,也顾不得了。”
众人一听都是兴奋不已,就连老成的杨和、段秀实都不例外,逻些城啊,那是多少唐人的梦想之地,不是什么朝圣,而是将它砸个稀巴烂!
“娘的,咱们就算劫了这盟,了不得他们还要求和,不如把那鸟赞普捉了,献上天子,看谁还敢说嘴,中丞,你发话吧,要怎么干。”田珍摩拳擦掌,似乎一刻也等不得。
“哪有这般便宜,咱们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前头的吐蕃人,天使在他们手中,须得防备狗急跳墙,田麻子,你同骑军为第一队,若是他们已经开战,自不必说,径直冲过去就是,若是还没有接战,就悄悄跟着,不要着急,明白么?”
决心一下,封常清马上点将发兵,这样的事情当然不能记下来,此时他的周围连个书记都没有,自然也不会写入军报。
一切都是事急从权嘛。
咄骨利跟在山民的队伍中,在密密的山林里起伏跳跃,他的装扮与那些喀人并无二致,都是用布条系着头发,一身赤膊短衣,只是脚下踏着一双干草编成的鞋子,而不是光着。
这一带山高林密,又是夜里,山林间只有浅浅的月光从叶间照下来,形成一道道稀疏的光影,倒是与白日里相差不大,这些喀人经过了许多天的训练,早已经熟悉了地形,不但视线丝毫不受影响,就连速度也如平常一般,大踏步在林间穿梭。
走惯了山路的咄骨利,也不得不努力跟上,才不致于掉队,这些满脸油彩,面目狰狞的喀人,似乎天生就有着这样的本事。
不知道过了多久,前面突然传来一阵“叽叽咕咕”的鸟叫声,整个队伍慢慢地减速,他差点就撞在了前面的人身上,没有说话,只有一声接一声的鸟叫,就这样传遍了整个队伍。
到了?他扶住一棵树身,尽量使呼唤变得缓慢而均匀,这么两、三个时辰地跑下来,饶是体力强悍,也不由得有些气喘,而过度的气喘,在这样的环境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