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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过去。”
杨预不得不着急地拉了他一下:“那我等呢?”
“下马,歇息,还有力气的话,为我欢呼吧。”
刘稷挣开他的拉扯,与陈金等几人一马当先冲了出去,身后的象雄人潮水般地涌过他的身边,如同一场狂欢的盛宴。
杨预没有再坚持,对方是好意,总不能真把人给拼光了,随着他的一声令下,剩余的骑兵全都跳下马,站在原地,目送着大队人马远去。
“马,给我马。”
息东赞回到自已人的队伍中,迫不及待地喊道,吉隆宗嘎带来的人以骑兵为主,虽然不全是重骑,可马匹是不缺的,在他的吩咐下,很快就匀出了几十匹马,让这些人一一骑上。
重新跨上战马,息东赞来不及同吉隆宗嘎打个招呼,就听到了震耳欲聋的叫喊声,象雄人竟然主动发起了进攻!
这让他感受到了一种深深的耻辱感,什么时候,这些卑贱的人敢于公然挑战吐蕃人的权威了?
“吉隆宗嘎,你还在犹豫什么,难道,你想让他们一路追着,直到贡塘城下,让所有人的人都看到你的怯懦?”
“闭嘴,息东赞,我的行为,轮不到你来评判,不要忘了,是谁一路丢弃了勃律,象雄,跑到这里来的。”
吉隆宗嘎刺了他一句,沉着脸盯着远处的人群,看上去,他们杂乱无章,与普通百姓没什么差别,可那种不顾一切的势头,让人有些忌惮,自己的手中只有五百士兵,这五百人已经很久没有打过真正的仗,更不用说那些临时征召的部民。
可是息东赞的话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如果就此退却,这些象雄人会一路尾随,直到贡塘城下,难道真的让他们烧杀抢掠,自己只能凭着城防来守住?
这不是勇敢和怯懦的问题,而是职责所在,他不仅仅是贡塘的城主,也是这一带所有部落的召集人,他必须要表现出一个保护者的样子,才能维持住自己的权威,否则,说出去话,就不会再有人听。
也许,先将他们的势头打退,再返回去是个稳妥的办法?
就在吉隆宗嘎打定主意的时候,越冲越近的身影让他一下子愣住了,在无数奔跑的象雄人身前,是十多个骑马的男子,而其中的三个人,穿着整齐的甲胄,上了漆的甲叶闪着精光,铁盔顶端的红缨像火焰一般地跳跃着,马上的武士面对上千人毫无惧色,甚至带着一种诡异的笑容。
唐人!
难怪他们敢如此深入,原来有唐人在后头撑腰,这些卑鄙的唐人一面派出使者和谈,一面鼓动象雄人侵入吐蕃辖地,这里头会不会有什么阴谋在等着。
如果朝着最坏的方向,那也许之前一切,都只是一个圈套?太像了。
吉隆宗嘎不敢再深想下去,他狠狠地瞪了息东赞一眼,然后举手高呼:“勇士们,让敌人看到你们的英勇,天神在上!”
“天神在上!”
上千吐蕃人一齐高呼,在他们的首领带领下,迎向扑面而来的象雄大军。
第一百八十二章 杀神()
刘稷骑马的功夫一半得益于后世,高原山地,国境线上的哨卡,很多时候都不通公路,驮马要比汽车好使。
至于另一半,就是这具身体的本能了,白刃战已经经历了多回,可大都是防御为主,像这样的临敌冲阵,还是头一次,心里只有兴奋,身上只有热血,随着距离的接近,一点点的沸腾起来。
莫非在自己的潜意识里,就是一个嗜血如命的狂徒?
刘稷不知道,也不想去探究,意外的穿越经历,让他有了许多以前根本不敢去想像的,对于死亡,有了全新的认识,或许,那只是又一段人生的开始,有什么可怕的?
胯下的战马,并不是利于短途冲刺的高大型,而是擅长山地的矮种马,这样的马耐力强,负重高,速度却不是很快,不过在一、两百步的距离内,还是足够了。
象雄人的大队人马中,骑马的也就几十人,刘稷带头冲锋,顿时鼓舞了这些人的士气,他这么做的目地只有一个,缩小战场空间,让敌人的骑兵失去冲刺的距离。
敌人的犹豫造成了良好的态势,他们这些骑马的,已经接近了敌阵,冲在最前头的刘稷朝着敌人中间最厚实的那一块,一头扎了进去。
他并不擅长马战,不过马与汽车最大的区别就是,前者具有自主性,两马相向都会有意识地避开,刘稷稳住身形,看准时机,一把扯开背上的带子,在陌刀下落之前握住了刀柄。
陌刀在手,他便想像之前一样持刀横扫,越是密集的阵形,重器的杀伤力就越大,他做为全军的箭头,必须要打出一个令敌人胆寒的气势出来。
可是这一次,全力之下整个身体突然间往下一沉,刘稷心知不好,马儿失蹄了,他来不及收紧缰绳,只能猛地发力,狠狠地踩住镫子,在战马前仆的一瞬间,纵身往上一跳。
“噗!”
高速奔驰中的战马一下子仆倒在地,带着一股巨大的惯性撞上了迎面而来的敌骑,将猝不及防的敌人战马撞得失去了平衡,一下子翻倒在地上。
在他们的身前,一个高大的身影落到了地上,前冲之势让他没有来得及站直身体,密密庥麻的马蹄子已经到了头顶上。
“踩死他!”各种各样的吐蕃话响了起来,全都朝着他的方向疾驰而来。
“戍主落马了!”
“救人。”身后是自己的弟兄,惊呼不已的声音。
不必抬头,刘稷也明白自己的处境,这个时候再站起来,要么被踩死,要么就是被撞死,他将心一横,单膝跪地,做为支撑,另一条腿猛然发力,蓄劲于腰,长长的陌刀腾空而起,完成了方才在马上想做,而没有做出来的动作。
旋风斩。
随着他的动作,整个身体原地转了一圈,就像是平地刮起了一阵旋风,那些前前后后冲过来的吐蕃人骑兵,在一瞬间就遇到了与他同样的遭遇,奔马失蹄。
不是普通的撅折子,而整个前蹄都离开了身体,几匹战马哀嚎着倒了下去,将背上的骑士重重地摔了下来,正好倒在他的周围。
刘稷在这片小小的圈子里站起身,一脚踩在最近的一个吐蕃人头上,将他的脸踩得变了形,深深地埋进了土里,叫喊声都发不出来。
至于其他的人,连看都没有看上一眼,他们的下场只有一个,被自己的弟兄踩在马蹄下,就和他们想对自己的做法一样。
“杀!”
刘稷大步向前,踩着敌人的身体腾空而起,长长的陌刀举过了头顶,双手合一,带着惊人的气势直劈而下,直取一个吐蕃重骑的头顶,那人只来得及举起手中的铁枪横着一档。
“咔嚓”一声,铁枪从中间断开,那人眼睁睁地看着一道白光在眼前闪过,巨大的刀锋破开铁盔,从眉骨滑落,冰凉的感觉直入骨髓,很快就失去了知觉。
长虹贯日。
一击得手,他已经拖刀而去,息东赞的双眼通红,他已经认出了这个有过数面之缘的杀神。
不能让他再得逞了,否则这里的一千人也会马上崩溃,他扔掉手中的铁枪,从马背后摘下一柄六尺长的铁骨朵,样子有点像金瓜锤,前端呈莲花状,是羌人和党项人最喜欢用的兵器。
对付重器,只能用同样的重器。
就在这时,刘稷已经劈倒了另一个重骑,将对方连人带马横翻在自己的脚下,跨过去,那些重重叠叠的人影,慢慢变得清晰起来,在他们的脸上,充满了畏惧,似乎面前站着的,就是传说中的死神。
而他的目光,直直地盯上了其中最为醒目的一个,息东赞,他此行的最大目标。
刘稷的英勇,将吐蕃人的注意力吸引了过去,为后头的大队人马开辟了空间,陈金与另一名唐人军士,紧紧地守护在自家戍主的身后,为他挡下那些正面以外的攻势。
趁此良机,小四和小五分别带着象雄人冲了上去,与那些还没有来得及加上速度的吐蕃骑兵纠缠在了一起。
数千人在臧河之滨打成了混战,吉隆宗嘎终于明白了息东赞的恐惧,源自何处。
这些他们口中的贱民,是真的不要命啊,一个个高喊着怪异的口号,朝着奔马就扑了上来,哪怕被踩死,被砍死,都死抓着不放,还不曾摆脱,紧接着下一个人又来了。
那些临时召集来的牧民哪见过这种阵势,跟在自家军队的后头打打顺风仗,他们还算可以,真到了拼命的时候,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