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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现在就比你出色。”刘稷顿了顿,补上一句:“得多。”
沙拉斯瓦蒂展颜一笑,身形款款地走近他的身边:“原来你喜欢年轻的女孩,难怪对我不屑一顾。”
对于她的角色转换之快,刘稷这种老司机都有些猝不及防,很难相信,方才那个亲情满满的母亲,会在下一刻,突然变成了,风情绰约的美妇人。
他按住对方即将要抚上自己脸部的那双柔荑,语气已经变得有些不太自然。
“沙拉斯瓦蒂,无论你做什么,都无法改变今天的结果。”
他那种微微的囧态,让女子的笑容更加灿烂,既然手动不了,她凑上前,红唇几乎贴上了耳边。
“我没有想过改变结果,你答应过,我可以自己选择一个死法,对吗?”
“是的,我答应了艾尔西蕾娅,只不过,如果你提出什么过份的要求,这个承诺就会作废,明白吗。”
沙拉斯瓦蒂丝毫没有在意他的威胁之语,身体像蛇一样地贴上来,带着温度的异味充满了他的感官,理智上想要推开,直觉却想要抱紧。
“我的选择不会让你觉得过份。”女人的声音就像从天际传来,在脑海里炸响:“让我在最高涨的欢娱中死去,让我带着人世间最美好的感觉死去,没有痛苦,只有满足。”
刘稷闭上眼睛,在抵抗与接受之间作着激烈的斗争,脑子里的那一丝清明,在渐渐隐去,说出来的话连他自己都感到吃惊。
“我刚刚离开艾尔西蕾娅的身体,不,不能这样。。。。。。”
他的话没能继续下去,便被一个柔软的触感给堵住了,那种带着一丝禁忌的特殊体验,让他再也无法把持得住,只觉得身体被欲望完全支配,有一股火在心头燃烧,迫切地想要冲出来。
突然,刘稷粗鲁地将她推倒在草地上,女子毫不惊异地朝他招招手,媚眼如丝地吐出一句。
“来吧,我的玛目努尔,使出你所有的本事,征服一个即将离世的女人,让她不用带着遗憾闭上眼睛。”
刘稷的双眼通红,带着沉重的喘息扑上去,将女子压在身下,两个火热的身体紧紧滚作了一团,在草地上相互撕掳着,渐渐地融在了一块儿。
。。。。。。
不得不说,在这种事情上,熟妇的诱惑远远大于少女,每每都能挑起他心底最原始的那种情欲,两人几乎同时攀上颠峰,女子抱住他的头,喘着长长的气息。
“动手吧,杀死我。”
刘稷的手不由自主地掐上了她的脖子,女子闭上眼睛,一脸的满足,身体朝后仰去,就像一只优美的天鹅。
可是等来的,并不是毙命前的窒息感,而是一个火热的躯体离她而去。
“我下不了手,如果真做了,再用它去碰艾尔西蕾娅,会觉得很恶心。”
刘稷的心情很复杂,方才的疯狂,似乎不受他的控制,就像是这具身体的本能,这样的感觉并不陌生,那些痛快淋漓的杀戮,多多少少也有一些影子。
自己会精神分裂吗?
已经发生的事,他不会去后悔,刘稷捡起自己的衣衫,一一穿好,犹豫了一下,又将女子的衣服放到她的身边。
“你没有必要这样做,为什么?”
女子呆呆地看着这个刚刚与自己有过一夕之欢的男子,忍不住伸出手去,却被刘稷给避开了。
她捂住脸,痛哭失声:“我害怕。”
刘稷一把将她抱进怀里,尽管对方身无寸缕,他的心里已经没有了冲动,只是有些可怜。
女子哭得更加厉害了,上气不接下气地抽曳着:“我怕死,只要不死,随便你怎么样,好不好?”
刘稷也不管她看不看得见,摇摇头:“沙拉斯瓦蒂,知道吗,我也害怕。”
“因为你不仅怕死,而且不甘心,这种不甘心,最终害死了你,如果你今天不死,将来,就会害死你的女儿。”
女子一下子收了声,惊异地看着他,刘稷继续说道:“艾尔西蕾娅,现在是我的女人,我不允许任何人,威胁到她的生命,哪怕是她的母亲。”
“所以,你可以在毒药、绳子、或是别的什么中选一样,如果下不了手,我去找别人来。”
刘稷已经想到了人选,艾尔西蕾娅的那几个侍女,她们虽然是王后派来的,可命运已经掌握在了自己的手上,会站在哪一边当然不用考虑,让女人来解决她,至少不会那么羞辱。
沙拉斯瓦蒂凄然一笑,她已经使出了最后的手段,却没有任何作用,是该考虑怎么结束了。
“我怕疼,毒药、绳子、刀子都不敢用,如果你同意,我想要一幢大房子,想要好看的衣服,想在死之前,化上最美的妆容,然后给我一壶酒,喝得不醒人事了,再把房子给点了,在无声无息中,化成灰,化成烟,永远留在孔雀河边。”
刘稷放开她,为她擦去泪痕:“我答应你,迦毘耶罗城的官署,是城中最大的房子,也是你的家族世世代代拥有的,相信它会让你如愿。”
“谢谢。”
“如果你真想谢我,可不可以也答应我一件事?”
女子点点头。
“我想知道,你曾经去过的一个城堡,那个汉人的公主所居住的地方,离这里有多远,应该怎么走?”
沙拉斯瓦蒂没有想到,他说的是这么一件事,回忆似乎又把她带回到了许多年前,那时候,她的年龄正好与女儿一样大。
最终,这个尼婆罗曾经最美的女人,化做了城中一场熊熊的大火。
刘稷带着艾尔西蕾娅,一直站到火光消失,少女没有流泪,只是紧紧地抓住了他的手,生怕一放开,就再也看不到了。
第一百五十九章 忘却()
山民们的清洗行动持续了整整三天之后,迦毘耶罗城的硝烟渐渐散去,在当地贫苦百姓的指认下,城中所有的大户人家被洗劫一空,类似的行为对于他们已经驾轻就熟,什么事可以做,什么被禁止,全都记得清清楚楚,因为记不住的,全都被打发回去,再也不能参与这些事,还要受到族人的耻笑,比杀了他们还要难受。
没见着,攻城时逃跑的两百多个汉子,就是这样的下场,日后在寨子里,只怕连头都抬不起,想要讨个婆娘,都被人看不起,真不如一刀抹了脖子干净,活生生的例子摆在眼前,哪个还敢怠慢?
一车车的财物从城里运出来,就倒在城外的营地里,那些头人们,笑得眼睛都合不拢,这可是整个西境最大的一座城池,王后的家族所在地,经营了上百年,堆成了一座比城墙还要高的小山。
分赃的过程总是令人愉快的,一家一半是事先就说好的,把所有的事物按类别集中,然后划拉成两个看着差不多的部分,纵然是你多一块我少一根,谁也不会多说什么,一付皆大欢喜、其乐融融的模样。
狂欢进行了三天,无论是唐人还是山民都发了财,一场大战下来,死伤自然不可避免,可是能分到可观的财物,还能搂着细皮嫩肉的大户人家出身的女人睡上一觉,这仗就打得值,不能怪人家觉悟低,抢钱抢粮抢娘们,就是在二十一世纪,也是足以煽动宅男冲动一回的绝佳口号。
到第四天,秩序慢慢开始恢复,唐人的军营响起了整时整点的号角声,闻号而动,操练是每日必行的,而刘稷又给他们加了量,于是,在山民们好奇的围观下,这些外来者,时而全副武装摆出齐整的阵形,进退有据,时而脱得赤条条,爬山涉水,登高伏低,每一项训练内容,无不是针对本地的地形,让人一看就能明白。
康老四有些羡慕自己的同僚,并不是他们战后能按功劳大小去分女人,自己帐中那个小娘,不会比一般的人差,而是戍主似乎忘了他属于乾坑戍,一直让他带领那些山民,没办法,懂喀语能说上几句的人才实在是凤毛麟角,当初自己怎么就要去逞这个能呢?
如今后悔也是无用,一批专门抽出来的人,交到他的手上,简单的喀语指令,听不懂就背下来,背下来做什么?
训练这帮乌合之众。
刘稷与山民达成的协议,如今还是个秘密,知道内情的廖廖无几,整个戍中,连张无价、许光景两个戍副都不得与闻,他正是其中之一,这是拿心腹在待自己啊,因此,羡慕归羡慕,康老四却是知道轻重的,戍主对自己寄予厚望,对这支乌合之众怀着期待。
于是,看过了唐人训练的山民们,马上被组织起来,开始了枯燥无味的队列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