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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抬起头,阴影中的脸上满是泪痕。
“吐蕃人现在自顾不瑕,已经保护不了你们了,就算他们肯,也不会是无偿的,像你这样的女子,就是代价中的一部分,让我猜猜看,你已经被许给了某个吐蕃权贵,对么?”
女孩虽然没有说话,脸上的表情却证实了刘稷的推论,他点点头自顾自地说下去。
“那就对了,如果有一天,你们需要大唐的保护,也同样要付出代价,或许,你就是定金?只不过,如今你的份量已经打了折扣,他们才会将你送到这里来。你不甘心,却又想借着大唐的手,恢复你们的统治,既然是这样,何不干脆痛快点,献出你唯一有价值的东西,而不是在这里自怨自怜,连个笑容都装不出来。”
被人一口揭破,女孩浑身抖得像是筛子,嘴里好不容易才吐出一句完整的话。
“我。。。。。。我愿意。”
“我不愿意。”
刘稷站起身,头也不回地撂下一句,便走向自己的床榻,还有半夜呢,他得抓紧时间休息,说了这么多废话,只是为了确定,这间屋子是安全的,用不着睡觉也得睁上一只眼。
天亮之后,再次醒来的他,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待遇,四、五个侍女打水的打水、穿衣的穿衣,将他服侍得无微不至,难怪人家总说,温柔乡是英雄冢,太腐蚀意志了。
一直到穿戴整齐,都没再看到那个女孩的身影,多半在是哪个屋子里补觉吧,他也不在意,带着两个手下出了门,刘稷没有直奔官署,而是朝着城门的方向走去。
李嗣业很早就起了,这是多年军旅生涯养成的习惯,帐中的锦被曲线起伏,瀑布般的青丝洒落在被面上,一弯雪白的酷腕露在外头,想起昨夜的**,他下意识地咂咂嘴,有些意犹未尽。
还好这里是城楼,将女人带入军营,是军中的大忌,素来就治军严谨的他,自然不会带头违反,不过男人嘛,总有点正常的需求,这种送上门来的尤物,他也是把持不住的,左右不过是个破了家的可怜妇人,想要托庇一条性命,有什么打紧的,跟着自己,总比让手下祸祸了好,他可是知道那些粗汉们的本事,对于一个异族女子,哪会有半分怜香惜玉。
等到刘稷赶到的时候,他已经举了两轮石锁,陌刀舞到了第十招,凌厉的刀光如同闪电般裂空而出,杀气笼罩了周身三丈开外,那种无可匹敌的威势,让看的人都只觉得两股战战,只想着逃得越远越好。
“五郎,这般早?”
一个收势停下动作,李嗣业随手将陌刀递给亲兵,接过一方布巾,擦拭着精赤的上身,朝刘稷笑着打了个招呼。
只看那人吃力的模样,刘稷就知道这把陌刀只怕也是量身打造的,比一般的还要重。
“不是这般早,哪能一睹使君之威。”
“少拍马屁,当初你死活不愿跟某,偏生去叫那田麻子师父,这会子又来说嘴,某却不信。”
这段官司刘稷不是第一次听到了,可他哪知道内里是怎么回事,只能嘿嘿一笑,把话题岔开。
“年少无知嘛,是人都会有的。”
“可惜了,田麻子哪有资格做你的师父。”李嗣业也不想再提,擦完上身,披上一件衣袍,气息已经如常。
“无事你是不会上这里来的,说吧,出了什么事?”
“确有一事殊为不解,想来请教使君,这里说话不方便,不如进去谈?”
刘稷之所以没有象上次那样,直接闯进荔非元礼的营中,不是因为没带上人手而胆怯,相信就算孤身前往,对方也不敢把他怎么样,可事情不能这么办,那样就太不给李嗣业这个主将面子了,关系再好,平时更要注意维护,否则也是经不得催折的。
原以为李嗣业肯定会顺势应下,然后去他的屋子里告黑状,可谁知道,方才练了半天功夫都脸不红气不喘的神勇大将,竟然一时间没有接话,刘稷更是诧异地看到,他那张岩石般刻板的面上,居然有些扭捏之情,险些就以为是自己眼花了。
能让李嗣业这种人不好意思的,绝不可能是一般的事情,想到自己即将要说的话,刘稷突然想到了什么。
不会吧!
第一百三十一章 问题()
卓玛现在成了刘稷的专职传信者,城里的人谁不知道,这个身材瘦小、机灵之极的勃律小女孩,就代表了那位不怎么好说话的大唐使者。
她的装束也同别人不一样,穿着合体的束身小衫,脚下是一双鹿皮小靴,脖子上系着一根红色领带,只是头发有些短,还无法扎成髻子或是梳成小辫,只能像当地的男孩一样,用带子束在额头上。
“玛力乞大叔,玛力乞大叔。”
听到熟悉的喊声,玛力乞转过头,不由得露出一个笑容,这些天如同噩梦一般,他的女儿、看好的女婿、还有那么多寨子里的年青人都死了,哪怕砍下数百颗城中权贵富人的头颅,也无法消减这种伤痛,只有这个小女孩,能让他心里稍稍一松,就像女儿幼年的样子,一样那么机灵,惹人喜爱。
当然,其中还有一个原因,对方不是唐人,只是一个勃律人,与这里的人有着几乎相同的境遇,再加上当初就是她来报信,才让各个寨子的山民集结起来,有了一个报仇的机会,因此,每当看到她,玛力乞都不会阴沉着脸。
“卓玛,你从城里来?”见她点头,老头人吃了一惊:“那不是跑了一夜,只有你一个人?”
“没有那么久,我在树上睡了一会儿,醒了才过来的。”卓玛笑嘻嘻答了一句,找了一个木头墩子坐下,小口小口地喘着气。
“那也很危险,这一路上谁知道有没有逃散的吐蕃人,你以后还是多带上几个人。”
玛力乞解下挂在腰间的皮囊,递给她。
“他们还没我跑得快呢,就算遇到吐蕃人,也捉不住我,哇,这是酒啊。”卓玛尝了一口,兴奋地叫道。
“少喝些不醉人,寨子里自己酿的,辛迪加最喜欢。”他忍不住伸手按了按女孩的头,卓玛没有闪躲,慢慢地抿着那种酸酸甜甜的液体,只觉得身上的疲乏在一点点地消失。
过了一会儿,怕她忍不住喝多了,玛力乞抢下皮囊,看她意犹未尽地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不由得心里一酸,差点落下泪来,这个小动作,几乎与女儿小时候一模一样。
玛力乞借着放东西的动作,背过身去,问道:“跑了一夜,肯定是很重要的事,说吧,你的那位贵人想要我们山民做什么?”
卓玛没注意他的表情变化,用脚踢着地上的石子,想着刘稷的吩咐,开口说道。
“他让我来问大叔一声,山民需不需要一位国王?”
还没有回过头来的玛力乞一怔,慢慢地转过身去,看着远处,那是一个不大的寨子,也是他们的下一个目标,如果一切顺利,只要一会儿功夫,就能攻破,里面的成年男子会被当场处死,女人和孩子会被集中起来带往别处,洗劫的财物里有一半是自己这个寨子的,还有一半属于唐人。
这样的事情,他们已经做得十分顺手,随着事情的进展,现在他们离着康提普尔差不多有大半天的路程,沿途洗劫了多少豪强、杀了多少人、抢了多少财物,已经无法统计清楚,可事情总有结束的一天,刘稷的问题,就是要让他们想一想,之后该怎么办?
“我知道了,你休息一下,我让人去找其他头人,一块商量一下,再同你回去,好不好?”
“嗯。”
卓玛应了一声,不知道是连夜跑路累的,还是刚才喝的东西真有点醉人,她现在只想睡上一觉。
康提普尔城中,既然出现了比较尴尬的问题,刘稷马上决定暂时先不告黑状,当然也没有要求进到屋子里去。
两人走到城墙上,从这个方向看下去,满眼都是绿色,高山密林、田野纵横,气象与大唐有很大的不同,毕竟关中精华之地已经开拓了千年之久,早已是人烟稠密。
尼婆罗虽然是化外之地,自然环境却是不错,如果能有汉人前来,以他们与生俱来的种田天赋,只会更加如鱼得水。
可惜,离得太远了。
刘稷像是自言自语地说道:“这里上接吐蕃下连天竺,经营得好,会是一个要害之处。”
“没有依托,终是无根之萍,朝廷不会答应的。”李嗣业看得很清楚。
“所以只能靠他们自己,使君军到的那一天,我已经遣了人回报封帅,脚程快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