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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险者就是一个危险的职业,一不小心就可能变成一具尸体,并不是所有人都是万中无一的绝世天才,他们只是一群连人类极限的白银领域都没有踏入,死亡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可能,这一辈子他们都要生活在这小镇中。
外面的世界其实是很危险的。
约翰坐在自己原来的位置,默默的吃着早餐,这一切与他无关。
“魔法师!”
当讲述的那人说出这个词时,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安静吃着早餐的约翰。
约翰也停下了吃饭的目光,看向他们,望着他们一个个羡慕嫉妒恨的眼神,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魔法师和法师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是稀缺的职业,经历了几百年也还是和几千年一样,没有一点进步和改变,天赋从来是不可或缺的。
换一句话来说,成为魔法师,人生就可以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之前使用藤曼术抓住的发狂人类就是一位魔法师的象征,在这种一个魔法师都没有的乡下地方会引入瞩目也是应该的。
不过也好,这样的身份避免了他们过度的热情,约翰求之不得。
吃完早餐后,约翰来到关押发狂人类的房间内。
因为这座小城镇并没有与监狱类似的设施,而且发狂的人类也很危险,不是普通人能控制住,于是冒险者居住的旅馆就当仁不让成为了关押的地点。
看着地上一个个捆的像蚕蛹的人类,总共抓了三个,其余的都被杀了。
根据他们的统计,这些人类不是本城镇的居民,似乎是从外边来的。
是不是对约翰不重要,重要的是为什么人类会发狂,针对这个问题,他展开了研究。
为了防止其余人在特殊的情况闯进来,他特意施加了一层隔绝声音的魔法,不论这里发出多大的动静都不会有人听见。
把其中一个作为实验体,从身上取下一滴血液,通过感知覆盖,与普通人类没有什么不同,不是伪装成人类的其他生物,检查身体也没有发生什么诅咒的痕迹,利用圣光祝福的武器进行实验,也无法对本身造成特殊伤害,以此来推算,眼前的人类并不是亡灵。
至于发狂的原因,是疾病,还是某种未知的诅咒,约翰尚未清楚,线索还是太少了。
“你也不知道原因吗?”
雪莉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她站在约翰的背后说道。
约翰很淡定,摇摇头,道:“不行,可以利用的线索太少了,要是能知道来源的话,或许能大胆的进行假设。”
雪莉提议道:“既然如此的话,为什么不去寻找来源呢?”
约翰叹气,回过头没好气道:“我们现在可没有时间在这里浪费,这种事情交给教廷他们就好了。”
“正好,我也有事想找你。”
约翰从虚空中拿出一张复制好的地图,上面已经被他用红笔特地标记出来。
拿在手中,雪莉问道:“你想让我做什么?”
“帮忙。”简单的一句。
看着她不解的眼神,约翰解释道:“我想要成立新的亡灵军团,尸体是必要的,我希望你能帮我把地图上用红圈特地标注的盗贼都杀了,尸体尽量完整,麻烦你也带回来。”
雪莉很不高兴的说道:“喂喂,为什么我非得要做这种事啊?”
“别矫情了,帮一下忙会死啊?这对你来说一点也不困难吧?”
犹豫了一会,她还是答应了:“好吧,但是在下雨的天气出去,对我一个女孩子会很不方便的”
第61章()
兴趣归兴趣,约翰不会白白花费时间留在这个小镇研究这种事情,他只是对未知事物来了一点兴趣罢了。
为了能让雪莉更快的完成他交待的事情,约翰只能向对他有好感的服务员小姐再一次借伞。
有了伞的雪莉心情不错的离开了。
向服务员小姐随便应付了暂时离开的理由,约翰在表面撑着屏障也离开了,两人的方向都不一致。
在离开城镇的时候,约翰遇见了几天前遇到的4个新手冒险家,他们冒着雨前行,行为偷偷摸摸,似乎害怕谁发现他们一般,方向似乎是在往山的另一边前进,哪里的话,约翰记得是拉拉小镇。
离开橙子镇不远后,见四周没人,约翰也不在限制自身的力量,撒腿狂奔,速度堪比一匹全速前进的马,泥泞的道路上留下他一个个脚印。
按照地图上的标注,约翰要去的一个盗贼团离这里很远,至少要翻越十座大山的路程,正常速度来算,一般人大概要花几天的时间才能到。
不过,像是约翰这种快马加鞭,昼夜不息的前进速度,大概一天以内就能到达了。
本来他还有更快的方式,对自身使用漂浮术,以飞行的姿态飞过去就行,但害怕被大自然的力量“雷”劈到,他还是决定老实的用跑就好,要是被雷劈到,怕不是要灰飞烟灭。
这个世界的雷可是拥有不同寻常的威力,说是神的一击都不为过,他可不想冒生命危险。
跨过大山,越过大河,跑过茂密的树林,躲避凶兽的追击,不分昼夜,约翰终于在第二天来到了另一个城镇。
这里是南下的区域,远离了神圣帝国的边境,一直朝着首都的位置靠近,虽然距离还很遥远,不过只要在花一些时间的话就能到达。
令人厌烦的下雨天气在这里荡然无存,只有正常的蓝天白云和太阳,一路上的风景风和日丽,行人时不时就能遇到几个,比起边远地带,这里的人类生活气息更加浓郁。
约翰需要剿灭的盗贼团在这个城镇的另一边,也就是说他要路过这座城镇。
因为巫妖不需要休息,约翰理所当然的不做停留,他选择路过。
在离开之前,为了不引人注目,他还是决定买一匹马在说,要是用跑的话,肯定会引人注目的,像是之前那样
同时,他也察觉到一路上跑的太快,过了没雨的地方,屏障也跟着忘记开,导致一路上的灰尘全粘在衣服上,整个人看起来像是拾荒的流浪人一样。
虽然很不情愿,但注意形象是一个人类的基本素养。
租了一家旅馆,顺便洗一个澡,将人皮洗干净,又换了一身衣服,完事后,就离开了。
离开这座不知道叫什么名的城镇,骑着马,速度自然比不上他用跑的,不过为了隐藏身份,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终于,大道的分叉口延伸的隐蔽小道,无视插在地面上饱受风霜的警告牌,约翰来到一座山的山脚下。
感知上,这里应该就是那伙盗贼团的总部,一群生命力旺盛的家伙在不断的跳跃着,约翰看的一清二楚。
将马拴在有着草地的一棵树旁,约翰在身上丢了一个隐身术,往陡峭的山坡上行走。
在强大的感知下,约翰察觉到附近巡逻的人,不过由于隐身,也不用刻意躲藏,倒不如说,大方一点动手得了,暗杀很浪费时间,还不如引发大一点动静,让他们自投罗网。
打着如意算盘,约翰立马解除隐身,对着忽然因为出现一个人而愣住的他们伸出手指,粗大的雷电射出,轻易的将他们都电倒了,实力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
夜晚,热闹非凡的一个酒馆内。
一些冒险家喝着酒,吃着肉进行阔谈。
满脸红晕,不知道真醉还是假醉的矮人说道:“对了,对了,你们听说了吗?这附近的几个盗贼团被一个神秘的家伙全灭了!据说连那个进入黄金领域的盗贼团老大都被杀了!而且最恐怖的是,现场一片狼藉,却没有留下一个人的尸体,财宝也被席卷而空!”
打扮与追求轻松的盗贼相似的人类说道:“啧啧,真是神秘啊,话说有没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
另一位配着剑的人类喝着酒:“哼,怎么可能会有人见到呢,来无影去无踪,当我们赶到的时候,早就不见了。”
长着尖耳朵的俊美青年说道:“我猜这几天内,说不定又有另外一个盗贼团会遭受袭击。”
“我也觉得!”
一堆附议的声音跟着响起。
这几天以来,出现在委托栏上的讨伐盗贼团任务都神秘消失了,询问过后,这才知道是被一个神秘的人端掉了,而且尸体也神秘失踪,因此这个话题成为了不少人的谈资,被人津津乐道。
穿着黑袍的约翰坐在酒馆角落的一角,默默的喝着水,他们的说话声全听见了,这些被称为神秘事件的事情当然都是他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