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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门人不高兴-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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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想到一段时间后,那群避难者里,不知为何也有人患上了当年的怪病。

    而且不断的蔓延,但是山另外一边的人就没有事,每个人都很健康。

    不知道谁提议,有天晚上,被怪病折磨的人化身恶鬼,他们屠杀了隔壁村的所有人。

    凭什么他们就能安居乐业,身体健康,自己要得怪病,这不公平,那些人本来在十年前就该死了的。

    得病的应该是他们,都是他们的错。

    一定是他们住在这条河的上游,所以才会把病传染给他们。

    山那边的人死了,他们的病却没有好,不断地有人死去,反而更加严重了。

    一直到有天来了个藩僧,指点他们必须要盖一座庙。另外还得把两个村子修的一样,这样那些鬼魂就找不出口,不会加害他们。

    山崖上的庙,每隔六年要供奉一次,村民不离开这个地方太久,就能安然无恙了。

    供奉的祭品要从村子里挑选,这样才灵验,而且必须是十六岁的童男童女。

    村子里的人开始是抽签,决定哪家去当祭品。

    后来恐惧之下,他们想了一个办法,开始从外面抓来很多男女,然后和他们生孩子,把孩子当成普通人一样养在村子里。

    直到十六岁送去供奉。

    为了避免村里人和那些抓来的女人产生感情,他们会让好几家一起养一个,这样就不知道孩子是谁。

    村里的年轻女孩子,也去外面引诱男人回来,和对方生孩子。

    那些被抓来的男女,自然没有一个人活着离开。

    村子里的人,倒是曾经想试着离开,但是不行,只要离开村子超过一个月,肚子就会开始大起来,得上怪病。

    于是就这么一代一代下来,一直有供奉,也相安无事,只要不离开这个村子就好。

    一直到今年供奉的三个少女当中,有个姑娘非常的机敏,发现了事情端倪,然后联合另外两个人,她们在一个晚上,连夜逃离了村子。

    这个月就是供奉日,可是已经没有其他的童男童女了。

    村民看着那几个外来人进庙,心里都有侥幸。

    把他们当成贡品,也许神灵也会应允的,继续保佑自己身体健康。

    所以他们才会在看到几个人平安无事的出现,林宛央又说出那番话后,就彻底崩溃了。

    他们恐惧那种怪病,如果神灵没有保护他们了,以后要怎么办。

    林宛央说完来龙去脉,大家沉默了起来。

    林宛央又说:“所以啊,封建迷信不好,不然那么多人不跑,我们怎么也打不过。”

    所有人:“”

    是这样没错,但是总觉得什么地方怪怪的。

    “不过那个怪病,到底是怎么回事?”有人问。

    李浩珺想了下说:“应该是寄生虫病,我看过一个案例,十岁多的女孩,肚子大的像是怀孕了一样,因为这样被人指指点点,后来才知道是恶化为腹水。”

    腾博也赞成这个观点,又说:“解放前,血吸虫病的疫区,遍及江南十几个省,患者以千万计数,后来受到重视才渐渐控制住,当初毛爷爷还写过七律二首送瘟神,就是说这个事情,建国初期还曾经大规模地开展灭螺活动,靠水近感染几率更大。”

    在最开始,镇上的人得的病,应该就是类似的寄生虫病,所以是能被治好的。

    后来的那些人,被有心人利用,这才会演变成一件恐怖的事。

    那些村名为求自保,听信藩僧的话开始供奉邪神,掩藏在平静下的罪恶,全村的人没有一个无辜。

    那些村民现在的病,和最开始的性质截然不同,所以自然也治不好。

第四十九章() 
林宛央想到自己衣服口袋里;还有两个小人;连忙把拿出来。

    这是附近的山精;她差点忘了这茬把它们带走了。

    那两个折纸小人晃悠了下;抱着她的手指;不愿意跳下去。

    林宛央问:“想跟着我走?”

    两个小纸人点了点头。

    林宛央笑了下;说:“我欠你们一个情;你们要和我走也可以,不过我的道观,可没这里环境好。”

    纸人点了点头;表示愿意,还亲昵地蹭了蹭林宛央的手指。

    万物有灵,在山里的修行有限;不如跟着这位;以后还可能会有不同的造化,早日功德圆满。

    而且它们都很喜欢林宛央。

    “那成吧。”林宛央把纸人放回自己衣服口袋。

    遇到了就是缘分;而且这两只山精的灵魂善良单纯。

    任笛看了好一会儿;简直不知道是该羡慕纸人;还是羡慕林宛央

    嫉妒让她决定以后经常拜访道观。

    有帅哥、有美貌小道长;还有林宛央和纸人;那简直就是她的天堂了。

    任笛转过头;看着李浩珺和腾博,想了下问:“不过你们怎么知道的这么多?”

    让她可猜不出来。

    腾博看了眼李浩珺,说:“这家伙是医学系毕业的;硕士生;还是当年的优秀毕业生。”

    李浩珺说:“他是中文系,大学读了北师范,自然知道七言五律的各种典故。”

    众人:“”

    想不到这两位学历这么高。

    腾博有些不好意思,笑了下说:“我毕业后发现不好找工作,所以就果断投身了道门。”

    李浩珺冷哼一声,“你选的专业,不就因为女孩子多,我最讨厌你这种人,每次对别人好,最后不负责任。”

    “你话说清楚,我哪里不负责任了?”

    “你就是不负责!”

    任笛算明白过来了,这两位认识很久啊,那为什么还一路怼过来?

    像是仇人似的。

    “所以,其实你们认识了很久,关系算不错啊?”任笛问。

    腾博伸了个懒腰,耸了耸肩说:“我们小学初中都是一个班,高中文理分科才不在一起,算是吧。”

    “哼!他就是个蠢货。”

    “你说话不要太过分啊!”腾博不乐意这个指控了。

    眼见又要掐起来,不知道是第几次了。

    任笛犹豫了下问:“那个,腾博你是不是,有对不起别人的地方?”

    一群人看着这对竹马,眼神颇有深意。

    “停停停,给我打住啊,不是你们想的那样,他是个臭直男。”腾博澄清说。

    李浩珺问:“直男是什么意思?”

    任笛想了下,结合语境,给出了自己解释:“这个词,现在有很多衍生意思啊,大家会把不可理喻、三观不同的男人叫‘直男’,同理,还有‘公主病’,这是称呼女人的。”

    李浩珺一听就火了,大声道:“我不是直男!你才是!”

    “你就是直男!我不是!”腾博想也不想地反驳对方的话。

    众人:“”

    林宛央看了下时间:“好了,我知道你们都不是直男,现在都满意了,我们快继续走吧。”

    众人:“”

    总感觉有什么不对劲,好像怪怪的。

    不过这件事后,大家倒是觉得,以后还是得多读书。

    这次来的还有几个高中生,都下了决心要考个好大学。

    修道学习两不误嘛。

    林宛央边走边接着往下说。

    当初那些被屠杀的村民,死之前不入轮回不是被下了诅咒,只是被法阵迷住了,这才走不出来。

    法阵就是当初番僧布下的。

    不过诅咒还是起效了,那些村民的后代,只要离开村子,就会得血吸虫病,肚子如气球,血液也越来越粘稠。

    如今邪神最近被灭,法阵已毁,那些人的报应也来了。

    大概会被病痛折磨而死,不久以后,和山那边另外的村子一样,彻底成为无人之地。

    当初最开始那批病患,大约是因为这种病治好后,身体就会产生抵抗力,不容易再患上。

    可是那些比恶鬼还凶残的人,却认为是他们传染给自己,嫉妒和仇恨让他们举起了手上的刀。

    不但这样,还把活人祭品养在村里十六年,朝夕相处,然后送他们去死,光是想到这点都觉得不寒而栗。

    大家也不敢想象,如果真的落到他们手里,被分配到各家,会过上怎么样的日子。

    那个村子,应该早就是地狱了吧,从大人到小孩,都流着恶鬼的血液。

    来的时候,大家走了七个小时的山路,返回的时候,倒是速度慢了很多。

    昨天的饭菜的确有问题,不知道加了什么,当时没有什么不对,可是到了晚上十点,很多就睡意上头,怎么样没办法醒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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