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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城没有守军,一行人也不敢掉以轻心,先派遣了几个护卫前去打探。
“世子,城中一片杂乱,没剩几户人家了,有人的都躲在地窖里不敢出来,小人碰见了一个才问出点消息。南城一个富户家的府邸,似乎被人给占了,照那人的形容,似乎就是北野人,足有百人之多。”
“他们怎么会这般大胆!”
李殊慈也疑惑:“居然就这般明目张胆的占着北安城?”
“城门附近可有看守?”
“没有什么人都没有。我将那人带回来了,姑娘当面问问,兴许能看出什么?”
李殊慈愣了一下,她倒是不知道自己在周围人的眼里都成了神算子了不过,她确实越来越耳清目明,脑子转的也快,时常能想到别人想不到的。
侍卫很快将那人带了进来,“小的董大力见过贵人。”
赫连韬急忙道:“免了这些虚礼,那些人躲在城里,别人不知道?”看他们这情形,似乎是想让别人觉得他们早就离开了的假象。
“对对对!别人根本就不知道。他们已经躲在那半个多月了,也不出门。”董大力老老实实的回答道:“小人一直藏在各家民户中,但小人禁不住肚子饿,就偶尔从躲避的地方出来,找点吃的方才就被这位大爷给碰见了。”
“你是出来找东西吃的时候知道他们躲在那里的?”
董大力眼神活络,看着贼精,他不好意思的说道:“小人从前在北安城这一片,孤身一人,有时候做点偷鸡摸狗的小事儿填饱肚子,嘿嘿对些小巷弄,胡同都熟。所以他们进城杀抢的时候就躲过了前几天我想到那家富户去捞点东西,没想到听见了人声开始小人还以为是那家主人没走,可细细听了一些时候,感觉不太对劲”
原来是个偷儿。大家都听明白了,倒也没说什么。便问:“什么不大对劲,你从哪听出来的?”
董大力嘿嘿一笑,似乎知道他们不会乱杀无辜,眼神更加活络了,李殊慈一笑:“你放心,只要你说出了有用的东西,管你吃饱。”
董大力狗腿的连忙将脸转向李殊慈:“这位公子说的哪里话,不给小的吃饱,小的也半点不敢隐瞒。”接着他便说起那日听到的几句:“这个申老爷家后院有口废弃的井,不知道多少年前里边淹死过人,后来就不用了,现在就是口枯井,许久之前,小人是从巷子外边找到这么个口子,钻进去之后发现是他家。那天我就在井底,上边有人说话。我听见的”
“说的什么?”
“说什么王子,还提到了城里的安抚使王忱还说要拖延时间”董大力仔细回想,也就想起这么多:“当时他们说话的声音不大,小人听不太清楚,当时又害怕,便赶紧退出去了。”
“带他去用饭。”
董大力一听给吃饭,立刻来了精神,千恩万谢的跟着去了。
“咱们晚上的时候去一趟,以我的耳力,听个音儿并不难。若是能知道他们有什么打算,咱们也好应对。”李殊慈迟疑了一下,说道:“那个王忱兴许是北野的内应,他们这般有恃无恐,我怕伯父落入他们手里了。”
“若是军营里出了奸细,根本防不胜防。”
北郊大营。
帅帐前面的一块空地上,王忱被绑在木头桩子上,对面站着一个三十来岁,身形高大的年轻将军,王忱干瘪的嘴唇已经被晒得失去了最后一点水分,他见对方手上持着一把匕首,内心不由被巨大的恐惧所包围:“孔常!你要干什么!你若是杀了我,你就找不回那个死老头子了!”
孔常听见他侮辱赫连霆,匕首狠狠的扎进他的肩膀,一用力,将王忱的整个手臂活生生的卸了下来,伴随着惨叫声,王忱白眼一翻,就痛的失去了意识。一旁的侍卫上前,一盆盐水泼在他的伤口上。
新鲜的伤口被盐水浸润,万虫噬咬的抓心之感顿时让王忱又醒了过来。孔常冷声道:“王大人不愧是北野人的走狗,竟然这般尽心尽力!你的良心难道被狗吃了吗!王忱,不知道北野到底许了你多少好处!你竟然如此丧心病狂,置家国于不顾!”
原本痛苦不堪的王忱突然低低的笑起来,随后笑的越发大声,干枯的嘴唇都被咧出了血:“丧心病狂?我本就是北野人!这么做怎么能算丧心病狂?”
“你是北野人?”这下,四周的人都惊了?“可是你”
“你是想说我身上没有北野人的标记?”王忱顶着一头污遭蓬乱的头发,鄙夷的看着孔常:“你以为北野人都是傻子么!在身上做标记让后让你们活捉?我从小就被送到了崇南,一直就在寻找机会,终于让我等到了崇南最薄弱的时候。新皇继位,那老东西又到了我们的手上,你们这些蠢货,根本就不是我们北野人的对手!我们北野人个个都是勇猛的斗士!”
王忱的眼中充满的不甘和怒火,“你们崇南人,如何知道我们北野的资源有多么贫乏!我们因为食物水源不足,每年都有无数的女人孩子生病死去。凭什么你们就能占据土地肥沃的疆土,我们就要龟缩在漫天风沙枯草遍野的地方!一口饭一口水都要算计着。”王忱越说越是激动,双目赤红呈现出一股疯狂之色:“我被送到崇南之后,每天想着我的兄弟姐妹,还过着那种日子若果我什么都不做,才是丧心病狂!才会良心不安!”
孔常听了这话却冷笑道:“王忱,要怪就怪你们北野太过贪婪,得到了一些便想得到更多,当初崇南不是没有给你们机会,可你们是怎么做的?你难道不知吗?你们北野人个个都是养不熟的白眼狼熊崽子!”
第293章 投鼠忌器()
夜月幽幽,李殊慈被黑沉的兜帽遮住大半张脸,只露出尖巧莹白的下巴,赫连韬护着她从暗道中走出。最后面紧跟着木山和董大力。
直到悄无声息的回到之前的落脚处,他们才轻轻吐了一口气,“那些到底是什么人?”
董大力已经被吓得不行,此时浑身还筛糠似的抖着,木山同情的扶着他坐下,别说董大力,就是他见了那几个人也毛骨悚然!苍白的面孔如鬼一般,披散的白发垂在黑袍之上直到脚跟,瞳孔居然是血红色。“不会是什么鬼怪吧!”
赫连韬看了一眼李殊慈,见她换下了沾着泥的鞋子,神色渐渐恢复正常,才说道:“当然不是鬼怪,这世间哪里有什么鬼怪?”
李殊慈瞥了她一眼,没说话,严格来讲,她好像是死过的
赫连韬没注意到李殊慈的眼神,继续说道:“我曾听说过一些关于北野的异事。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那些东西应该是炼尸。不过,‘炼尸’并不是真正的死尸,他们是失了神智的活人。”
“失了神智?怪不得他们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据说北野有一种不死药,可以让人永生。”赫连韬说起这些事,眉头不自禁的蹙起:“永生当然是不可能,但他却是能让濒死之人继续在人世间以另外的方式存活下去。”
“另外的方式?”李殊慈惊讶不已:“你所说的难道就是刚才几个东西?”
之所以称之为东西,是因为它们当真称不上是人。
“嗯不死药给死人吃是没有用的,所以,被野人会在自己的亲人或者亲信死前给他们吃下‘不死药’,从而将他们变成可以操控的行尸走肉。”
“可以操控?”木云在一旁听着,突然说道:“这个这个我好像听我爹提起过”
众人的目光都转向她,木山问:“阿爹年轻的时候的确去过北野游历。但我倒不记得阿爹提起过,阿爹怎么说?”
“阿爹曾与我说起过一种蛊虫,名叫‘阿迷蛊’,他在讲起这种蛊虫的时候曾与我说起过北野的‘不死药’。”木云仔细回忆道:“阿爹在北野遇见过炼尸,后来他发现,‘不死药’其实就是一种寄生蛊,不知是怎么流传道北野去的。活人服下它的卵之后,虫卵在体内孵化,从而可以与人共生,其他人便是通过操控这种蛊虫来控制那些僵尸。”
在场之人在听到虫卵的时候已经恶心的不行,纷纷露出无法接受的神色。
赫连韬却对此中说法表示了肯定:“没错,应该就是木云说的共生,那些人其实已经不是人了,恐怕现在只是一只巨大的虫子而且这个东西,全身都有毒,就连头发丝也不例外,而且感受不到疼痛,攻击力极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