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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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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后,吉州的百姓们从天下知之路过时,就看见天下知之的外面挂着一副色彩艳丽的画,一米多高,两米见方的画板上,七八个身披铠甲,手执兵器的铁血男儿,以中间那个银色战袍的男子为中心,向两边排列而立着。
画面的背景是大红色,隐隐还有狼烟旌旗,似在战场一般,让人一看就热血沸腾,心潮翻滚,情不自禁的对这画面产生一种敬畏之意。
画面的下方,是四个醒目的大字——《三十六计》
再往下,就是一些小字,‘最新奇谋兵书《三十六计》开启连载,数量有限,售完为止!’
看到这样刺激人肾上腺素的画面,再看到那‘奇谋兵书’几个字,哪有不好奇的道理?于是,大家纷纷提步,走进天下知之,询问《三十六计》!
因为第一次发行的只有一计,虽然广告设计吸引了不少人眼球,但单独的一计在绝大部分人的眼里就是一个智慧故事,还没有达到让人拍案惊奇的目的。
因此,第一期的发售效果并不是很突出,发行三天也只买了四百多本。
尽管不多,但是已经达到了沈若兰的预期目标,她预测,这本书会越往后越火,越往后越势不可挡,第一期卖四百本,等到第二期就有可能是六百本,第三期可能就是上千本,等到后期的时候,就该是风靡全国了,那时,只怕兵士都会人手一套呢,
她叫福存哥和金存哥把没卖了的书收好,准备等火起来时再卖。
福存哥和金存哥却没有她这样的远见,见到印刷出这么多书,只卖了一小部分,还都挺着急的,印刷第二计时,哥俩就强烈的建议她减少发行量,免得折本。
沈若兰没听他们的,依旧发行三千册。
她深信,不管印出来多少本,最后肯定都会被卖光的,排版一次不容易,不多印出来点儿多可惜?
第二册开始印刷了,只是还没等印出来呢,就突然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
那就是,沈若兰忽然自己被人跟踪了。
确切的说,是被人给监视了。
一开始的时候她还以为是错觉,可是留心观察了两天后,确定这不是错觉,而是真的。
跟踪、监视自己的人不止一个,至少有三四个人,有老又少,有男有女,应该是一伙儿的,而且看身手都是练家子,想必是看她家的火锅店红火,点心也是大卖,眼红她家大把大把的赚银子,想打她家银子的主意吧!
沈若兰冷笑:呵呵,她的枪做出来这么久,还一直没有用武之地呢,正好拿他们几个试试自己的新武器!
这个想法让她感到挺兴奋,挺刺激的,就像上辈子所里组织人力去抓坏人前夕的那种心情似的,心跳,激动,还迫不及待。
这段时间虽然忙碌,她也一直没放松锻炼自己的身体,正好这回可以大显身手,杀他们个措手不及!
只是,收拾这些人不能在这城里动手,因为城里人多眼杂,万一被人看见她的秘密武器就糟了,她可不想徒惹麻烦。最好的法子十八他们引出城去,在城外动手,一次性解决,一劳永逸。
正好,她打算这几天要回靠山屯儿一趟,把家里的那几亩地种了,再找几个能进山采药的人,等到七八月份的时候好跟他们一起进山给娘采药去。
正好可以借此机会,把他们引出去,简直在好不过了。
她还特意留意了一下,发现这些人只跟踪自己,没有监视和跟踪家里其他的人,大概是相中自己的这身本事了吧,如此更好,她也就能放心离开了。
爹娘听说她要回靠山屯去,就给她雇了一辆好车,又给她准备好了出门用的东西和银子,千叮咛万嘱咐的把她送上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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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之外的练兵场上
淳于珟一身银色的铠甲,站在点将台上,聚精会神的看着下面的士兵操练,这时,英战来报说,“主子,京城来人了,是荣嘉大长公主的人!”
“何事?”
淳于珟依旧看着台下,连头都没回,音色也有几分清冷,像是不高兴被打搅到似的。
“这个……他们不是来找您的。”英战继续道。
“哦?那他们来干什么?”淳于珟终于回头了,神情冷漠,银色的铠甲衬得那张俊脸越发的俊美无匹,霸气张扬了,只是那张俊脸稍微有点黑,这几日练兵,风吹日晒,皮肤晒黑些晒粗些也是有的。
“他们,是来跟踪沈姑娘的!”说到这里,英战忍不住抬头,偷偷观察了一下主子的神色。
果然,主子的眸光瞬间冷厉起来犹如骤然出鞘的利剑似的,一下子就迸出了几分杀意。他薄唇抿起,嗤笑一声:“在爷的地盘儿上,也敢算计爷的人,她们还真看得起自己啊!”
这一句‘爷的人’,顿时让沈若兰在英战心中的地位提升了好几个档次,主子亲口承认的她是他的人,不容易啊!
她也算是主子这辈子第一个主动认可身份的女人吧!
“那,主子,咱们怎么办?”
既然是爷的人,最然得由爷自己做主了。
淳于珟眯了眯眸子,没有废话,“废了,丢出吉州去!”
英战张了张嘴,很想说,‘您老人家这样做是不是太打大长公主的脸了?也让您的未婚妻很没面子啊?’
但是,一想想多嘴后的下场,他还是英明的把到了嘴边的话咽进了肚子。
算了,主子又不是第一回这么任性了,他又不是没见识过。再说,这回的事儿也不能怪主子,谁叫她们自己巴巴的找不痛快呢,在主子的地盘儿,算计主子的人,主子不连她们一起收拾已经很给她们面子了!
沈若兰本以为,她出了城,那些人就会对她动手,要么绑了自己,要么抢了自己,可是,直到回到靠山屯,那些人也没有出现过,别说是绑了自己或抢了自己,连一个人影都没有!
他百思不得其解,这些人在吉州时鬼鬼祟祟的跟踪了自己好几天,不就是为了绑了自己或抢了自己吗?现在给了他们这么好的机会,他们咋不知道珍惜呢?
这不科学啊!
第281章 美丽的花衣裳()
五月,正是北方农村耕种的时节,沈若兰回来的路上,每一块田地里都能看见勤劳的庄稼人躬着身子劳作着,打垄、刨坑、点子儿、培土,浇水、除草,忙得热火朝天的!
已经五月天了,逐渐升高的气温和种田时高强度的劳作,让大家都穿不住夹衣了,差不多所有人都脱去了夹衣,换上了单薄的衣衫,显得更轻快更灵便了。
很多爱美的女人们,都在这个美丽的季节里,想方设法的为自己添上一件花衣裳,让自己成为田野里一道亮丽的风景。
沿途就看到不少穿花衣裳的女人,因为穿着漂亮的花衣裳,都显得兴高采烈,精神抖擞的,毕竟花布不是钱儿细的东西,家里能给她们买这么好的衣裳,她们能不高兴吗!
靠山屯今年穿花衣裳的女人格外多,因为春天时村里的男人们帮沈若兰家盖房子,都挣到了钱,后来又有不少人帮着她开荒的,又赚了一笔,所以靠山屯今年格外富裕,不少人家的媳妇就拿着男人挣来的钱,买了一块花布,裁了一件花衣裳,美滋滋儿的穿在身上,美的心里差点开花!
沈若兰回到村子后,就看到村里的一片花花绿绿的,开始时很是无语,可是,在看到那些女人们因为自己的花衣裳开心的模样,感受到她们发自内心的欣喜和快乐,她的心情也就瞧瞧的转变了。
这些女人们都成长在这偏僻的小山村里,很有可能一辈子都在这里生活,她们的见识和欣赏水平毕竟有限,她们认为花衣裳美,而且她们的男人也这么认为,那她为什么要有别的想法呢?
什么是美什么是丑是由大家来定义的,而不是由她一个人的审美来判定的,即便是她来自千年后,即便她有远高于她们的鉴赏眼光,在这种特定的环境下,她也也必须学会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法则,去学会欣赏这种淳朴的美。
既然她已经决定要在村子里扎根,就必须得融入到这里,学会欣赏大家都欣赏的美。
想开后,她不再觉得花布衣裳俗气难看了,甚至决定等她下回在回村子了,也做一套花衣裳穿,好让自己更好的融入到大家的世界中。
回家时,冬儿奶奶做晌午饭呢,冬儿和瘦丫上山给小鸡和小鹅子挖野菜去了。
家里的鹅子和鸡都长大了不少,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