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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里汉的小农妻-第1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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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傍晚,沈德俭回来了。

    一眼就看到了那十几斤处理过的猪肉皮,这些肉皮都已洗净煮烂,毛拔完了,剁得粉碎,要是家里盆子够用的话,五六盆的水晶冻肯定已经做完了。

    因为没有盆子,只好做到了剁碎肉皮这一步,就不得不暂停了。

    沈德俭看到女儿如此体贴懂事,心里更暖和了。

    “兰丫,好孩子,辛苦你了……”

    沈若兰呵呵一笑,“不辛苦,其实这些都是瘦丫她们过来帮我干的,我就给她们打打下手,做做饭,一点儿都不累。”她把让瘦丫姐妹帮她干活,她供她们饭吃的事儿说了一遍。

    沈德俭听后,立刻表示赞同:“嗯,让她们干正好,多给她们点吃的喝的,也算是成全她们了。”当然,也成全了他那颗别累到他闺女的心了。

    赚到钱的沈德俭不再小气了,只要不累到他闺女,供那几个丫头吃点儿喝点儿他也不在意了。

    “爹,你明天去县城的时候多买回几个盆子,再买几个镊子,要是家里盆子够用的话,我早就把冻子都做完了。”给沈德俭端晚饭的时候,沈若兰提醒了一句。

    沈德俭答应了,又问家里还缺啥,他明天一并买回来。

    沈若兰想了想,说:“要是有卖鸡的,就买回几只母**,公鸡也买回一只,等开春了,我想孵点儿小鸡崽儿养。”

    上辈子,她们派出所附近就有一家养鸡场,她耳濡目染的,也学会了点儿养鸡的知识,所以想在这边试一试,她也不是要建厂大规模的饲养,就是打算孵些小鸡,散养在家中的后园子里,既不费力,也不费神,平时吃个鸡蛋鸡肉的也方便。

    至于鸡饲料嘛,当然不会喂粮食,喂粮食的话就赔了,她想学养鸡场的法子,用蚯蚓来喂鸡。

    蚯蚓很好饲养,繁殖又快,更不需要喂粮食,只要弄点儿牛粪,找个阴凉地地方放着,等下雨天时,翻开牛粪,底下肯定缕缕行行的一大堆,都能麻应死人!

    就算不下雨,往牛粪上临水,底下也会生出蚯蚓的。

    用蚯蚓喂鸡,既有营养又能长膘,是绝佳的养殖方式。而且蚯蚓不仅能喂鸡,还能喂猪呢,要是蚯蚓的养殖规模够大,再弄两头猪来养活,也是完全可以的。

    “行,明天爹给你多买几只回来!”沈德俭一口答应下来。

    沈若兰又说,“要是有卖大鹅子的话,再买几只大鹅子吧。”

    家里靠着山,养鸡的话怕有黄皮子钻进来偷鸡吃,大鹅子利害,一有动静就嘎嘎叫,能把人给召唤出来了。还有大鹅子那张大嘴夹人可疼了,要是有黄皮子敢钻进家里偷鸡,大鹅子一大嘴上去,就能拧掉它一嘬毛儿,管保它下回不敢来了。

    “嗯,大鹅子也买,还有呢?你还想买点啥?”沈德俭对女儿开启了有求必应的模式。

    “再有的话,买个浴桶吧。”

    沈若兰是个爱干净的人,光自己干净不行,跟她常接触的人也必须得是干净的,不然她心里膈应。

    她回来这么多天了,她爹还一次都没洗过澡呢,一想到这儿她就不舒服,很想让她爹也洗个澡,好好讲讲卫生。

    不过,用她的浴桶可不行,浴桶这种东西她不想跟人通用,就算是她亲爹也不行,还是让他自己买一个,自己用自己的好。

    “成,明天爹给你买一个,好让我闺女干干净净的”沈德俭还以为是沈若兰自己要呢,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下来。

    他现在有钱了,可以豪爽的给女儿买买买了,这种感觉真好啊,不仅让他很有做合格老爹的成就感,还能让他减轻心里的愧疚感,简直就是一举两得。

    “兰丫,你还想要啥,爹都给你买。”

    沈若兰莞尔一笑,这个爹啊,对她还真不错呢,不过,她不想再要啥了,过几天她就要进城去取被子衣裳了,缺啥的话,自己买就成了。

第165章 张三勇() 
老张头本来打算一直陪着沈德俭到县城去卖水晶冻,一直陪到他去吉州为止,好拉近两人之间的感情,增强沈若兰对他们的好感。

    然而,就在他陪他去县城的第一天,家里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把他的计划给搁浅了。

    事情是这样,老张头的小儿子张三勇回来了。

    老张头本有三个儿子,张大勇、张二勇和张三勇,只是在四年前,张三勇过继给了他的弟弟张兴盛,成了张兴盛的儿子。

    张兴盛跟张兴旺一奶同胞,都是农安县里有名的木匠,且日子过得都不错,只是张兴盛成亲多年无所出,后来又娶了房妾室也是如此,再后来,心有不甘的张兴盛又买了个丫头,家里三个女人,张兴盛日夜耕种,忙碌了十几年,依旧是蛋也没下出一个。

    眼看着四十岁了,张兴盛才渐渐的死了心,想从大哥的三个儿子中过继一个来,一来为自己延续血脉;二来也是为了将来能有个人给自己养老送终,死后能有个扛幡的,清明时能有个烧纸上香的……

    张兴旺虽然挺同情弟弟的,但自己的三个儿子他一个都舍不得,老大老二都是孝顺听话的,又都是干活的好把式,老三虽然不大会干活儿,但自幼就聪明过人,书读的极好,夫子说过,这孩子早晚必能高中,有这样三个好儿子,他哪舍得让他们叫别人爹啊?于是就婉言拒绝了。

    后来,家里好死不死的着了那把火,把个诺大的家业烧了个磬空,他因想着老三还要读书,家里现在穷了,也没法给他支付束脩,就咬着牙同意把老三过继给弟弟了。

    在所有的孩子中,老婆子最喜欢的,就是这个嘴巴甜,书读得又好的小儿子了,一听说要把小儿子过继给小叔子,她说啥也不同意,非要把老二过继过去。

    为啥?

    因为老大已经成家,无法过继,只有老二老三合适,她舍不得老三,又舍不得放弃小叔子家那几百两银子的家业,所以极力主张让张二勇过继。

    后来,还是小儿子主动说,他想过继到叔叔家去,他想继续念书,老婆子没办法,这才大哭一场同意了,还因此大病一场,好几年没缓过来劲儿。

    现在,家里已经接受这个事实了,却不想小儿子又被小叔子给送回来了,理由是他已经有了自己的嫡亲儿子,不需要过继别人的儿子了。

    去年年初的时候,张兴盛结识了一个风流俏丽的小寡妇,两人勾搭在一起没多久,小寡妇就怀孕了,把张兴盛喜得屁滚尿流,大张旗鼓的把小寡妇娶回家了。年底,小寡妇生下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大小子,张兴盛晚年得子,更是喜得不知咋地才好了,后来干脆休了那个多年下不出蛋的婆娘,扶了小寡妇做了正妻,这样她的宝贝儿子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了嫡子,他的心肝儿小寡妇也成了他的正妻。

    小妾和丫头也叫他给卖了,那个小妾和丫头的姿色跟他的小寡妇都不能比,加上小寡妇又给他生个儿子,他自然不想再在别的女人身上花费心思,只想带着小寡妇和儿子好好过活。

    这时,张继祖(也就是张三勇,过继后改的名字)的存在也就成了一种尴尬了,当初之所以把他过继过来,是因为张兴盛没有儿子,想叫他继承这一支的香火,现在张兴盛已经有了自己的儿子,又哪能忍受自己的家业给别人呢?

    这事他没纠结多久,很快就下了决定。

    年初十,就叫张继祖收拾收拾,雇一辆马车把他给送回来了,并表示过继的事情作废,他已经有了自己的儿子,无需再过继别人的儿子了。

    崔氏跟最心爱的小儿子分别四年,就是为了让小儿子能继承张兴盛家那几百两银子的家业的,没成想忍受了四年的母子离别之苦,到头来啥也没捞着,把个崔氏气个倒仰,当时就跳着脚儿的作起来了。

    先是骂张兴盛出尔反尔,言而无信,亏待了她的小儿子;又骂老头子当年糊涂,不该把小儿子过继出去;还骂大儿媳妇懒惰,当年要是她能勤快些,看住厨房的火,家里就不会有那场祸事,小儿子也就不用给人家送走,害得他们母子分离……

    反正,把想到的凡事能跟小儿子过继一事有关的人都骂遍了,就是忘了骂她自己,忘了她当初也是贪图张兴盛家的财产,才答应小儿子过继,也忘了小儿子在人家这三年,人家好吃好喝的供着他,还供他继续读念书。

    在崔氏的眼中,从来只有别人对不起她,就没有她对不起别人的时候,有错的时候,也从来都是别人的错,她永远都不会犯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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