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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禁地2-第2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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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他吩咐对方把它能丢多远,就丢多远!然而,次日他醒来时,却看到绣花鞋整整齐齐地搁在他枕头的两旁,所以他第一眼瞧见的就是那双鞋!”

    “他用尽所有法子,竭尽所有,去销毁那一双绣花鞋,最终全部以失败告终。而且在此期间,他看到自己的新妻子和女儿,居然都发疯一样迷恋上同款式同绣样的绣花鞋,每天都咧着嘴,噙着诡异的笑配他吃饭,伺候他洗漱,甚至在晚上跟她乐呵时,脚上都会穿着那一双绣花鞋。没多久,那个负心汉就疯了,家破人亡。”

    李半仙讲完那双绣花鞋的故事后,羡慕地说:“我如果能够得到那一双绣花鞋,得到凶灵的襄助,我的力量就能暴涨!像这种阴阳通灵之物,世所罕见啊,因为那些猛鬼全都寄生在其中,一旦你销毁这些物品,猛鬼们就将魂飞魄散,所以他们不得不对你唯命是从。”

    李吉吞了口口水,眼馋地问:“也就是说,现在我就能控制它为我所用喽?我要让它删除何天豹的所以记忆,把他变成白痴!”

第一百九十九章 那个凶手() 
“就凭你?”李半仙嗤之以鼻,“能控制住戒面,而且不受它反噬的人,才能够掌控它。你以为获得一件阴阳通灵之物,就可以随随便便操纵那些猛鬼凶灵吗?别妄想了!它们又不是一条你自幼养大的忠心耿耿的小狗,而是凶神恶煞的怪物!”

    “嘁,你也不行,也有脸说我?”李吉反唇相讥。这人可真是忘恩负义,刚刚需要李半仙驱鬼时,夹着尾巴像个孙子。现在安然无恙后,就拽的二五八样,真是太现实太冷血了点。

    李半仙高深莫测地一笑:“我的手段多了去了,想整治一只小鬼婴易如反掌,只是我懒得给你这种货色看罢了。”

    “那我就做主,把它赠给李半仙吧。”我摇摇头,不愿意再纠结,授意李吉别再贪心了,“你被人戴上一个指环,而且这么久。居然毫无察觉,未免太麻痹大意了点。而且,你被鬼婴耍得团团转,真的还要把它留在身旁吗?你就不怕它反噬?”

    李半仙一怔,忍不住问我:“你居然懂反噬?”

    我愣了愣。有些愕然地反问:“这种东西,反噬得很厉害吗?”

    “当然!”李半仙斩钉截铁地告诉我们仨,“阴阳通灵之物中住着的全都是凶神恶煞的怪物!厉鬼,凶灵,甚至是一些西方的恶魔!它们可都不是温顺的绵羊。哪会任凭被你操纵?而且,它们都有着非常嗜血的本能,喜欢吞噬人的三魂七魄,一旦主人露怯,陷入弱势,那他们就会反噬,将主人变成口粮!”

    他的话说得在理儿。

    我听得毛骨悚然,下意识地往后缩了缩脖子,远离白骨戒指。

    李吉也是犹豫半晌,听到这一番话后,才怂了。他也回忆起了被这小家伙蹂躏得近乎崩溃的惨痛生活,而且,这种事情都是越想越后怕的。我的话也提醒了李吉目前的窘境,我们很可能都没啥未来可言,根本就活不下去,那样的话,要这种值钱的东西也就没卵用了。

    所以他赶紧把那白骨戒指甩给李半仙,就像丢掉一个烫手山芋一样。

    李半仙笑眯眯地将它佩戴在手上,忽然问我们:“你们说,为啥这个戒面。是一截小指骨呢?”

    我们都满脸茫然。

    “鬼孩子又为何总是重复地说拉勾勾?”他又问。

    我们对此都很费解,而且也没有线索可供查询。

    李半仙很诡异地一笑,说会亲自展示下鬼孩子临死前的那一刻,让我们瞧瞧来龙去脉。

    虽然说,对它的生平,我也不甚感兴趣,但现在既然解决了李吉的麻烦,也剔除了何天豹的威胁,我们心情都很舒畅,索性就当看个表演娱乐娱乐。

    但我们全都万万没想到,就因为一个临时起意的小小闲心,居然揪出一件尘封已久的秘密,而且为我们添了一大臂助!

    “说实话,我这人也不贪图钱财,对别人的东西根本不感兴趣,但是,古怪的是一瞧见它,我就觉得有些莫名亲切,很想将它变成自己的。”李半仙有些惶惑地嘟囔,“甚至。当它附身在李吉身上时,我居然对李吉都觉得没有以往那么嫌恶了。”

    李吉恼火地瞪他一眼。

    接下来,李半仙从他的手提箱中拿出一大堆瓶瓶罐罐,开始调配一种非常复杂的东西,瞧上去就跟那些欧洲的邪恶女巫一样。

    “这些…;…;都是些啥药剂啊?”金虎对那些罐子中花花绿绿的粉末特别好奇。

    李半仙瞧了他一眼,淡淡解释:“全都是骨灰。之所以有各种各样的颜色,是因为从坟里刨出来时,尸体腐烂程度不一样,会掺杂些有颜色的霉菌,然后捣碎后,那些霉菌的颜色就掺和到里面了。”

    “呕!”金虎立马恶心地退后三步。

    李半仙轻笑,没多久,终于调配完毕,然后他小心翼翼地将白骨指环摆在地板上,咬破手指,蘸着骨灰粉,混着自己的血,在地上绘制出一个八卦图案。

    然后,那小小的八卦图就像小电视一样,出现一副画面:

    一个裹在道士黄袍中的小小孩子,满脸天真无邪地看向一个浑身低着血,正向他走来的魁梧凶手。

    它的身旁,横七竖八地躺着一大堆的尸体,全都在汩汩淌着鲜血,但小孩子哪里懂得生离死别的悲惨?他心智未开。浑浑噩噩,当那个满脸血污的凶手将匕首伸向他娇嫩的皮肤时,那个凶手有个古怪的习惯——他是大拇指、食指、中指和无名指捏住了匕首,小指高高翘起。

    那也不是啥古怪癖好,实际上,我们身旁也有很多人都有类似的习惯,因为人的尾指很脆弱,指骨最尖细,特别容易掰断,所以人会有本能性的保护。

    可是,落在那孩子眼中,他居然以为是个游戏,所以同样翘起小指,天真地用牙牙学语般的稚嫩嗓音,含混不清地说:“拉勾勾…;…;拉勾勾…;…;”

    匕首寒光掠过。

    一截断指凌空飞起,断在地上。

    我们都能听到那男人疯狂的狞笑,然后就是一刀刀将可怜的孩子凌迟至死!

    那个混蛋展露出极其精湛的刀工,居然将每一片肉都像是酒店切肉机那样精准地切割成2厘米大小,5毫米厚薄的样子,何止是丧心病狂?简直就是吃人恶魔!

    最终,鬼孩子从被剔光皮肉的骨骼中飘出来,它的三魂七魄,汇聚到那一截小指中。

    于是,那一截小指骨,成了复仇恶灵寄居的阴阳通灵之物!

    小指却被凶徒察觉。捡了起来,塞入口袋,哼着一首诡异的民歌,离开了行凶地点,一脚将剩余的尸骨都踢到了河道中。

    我们清晰看到那个定格的凶徒的脸,所有人都骇然失色,因为那赫然正是年轻时的何天豹!

    “卧槽!果然是那个瘪三,何天豹平常就阴森森的,现在一看,他肯定脑子有病才会这样虐杀一个娃娃。”李吉暴跳如雷。接着满脸的恐惧。因为我们将白骨指环夺来的举动,肯定会激怒何天豹,到时候我们就得面对那样一个心理扭曲变态的怪物。

    “你们说,他把孩子蹂躏杀死也就罢了,干嘛非得切成肉片,而且用塑料袋装好带走?”金虎也是面色煞白地问,“他不会是跟沉默的羔羊里汉尼拔一样…;…;吃人上瘾吧?”

    “或许吧。”我叹了口气,摇摇头,“这种疯子,到处都有的是,就别去揣摩它们的动机了,我们又不是那些变态,哪能按照他们的思路去思考?我以前看过一篇文章,说是美国心理医生给几个变态杀人狂出题测试,其中有一道题。就是说:当你晚上推开窗,从家里往下看,瞧见一个杀人犯在街角将一个女人分尸,而且,恰好他也抬头跟你四目对视,这时候杀人犯抬起右手,伸出食指,对着你凌空指了指。心理医生问那些变态,杀人犯的这个动作究竟是什么意思,他们的答案惊人的一致。”

    我问他们:“不如你们猜猜。杀人犯究竟啥意思啊?”

    金虎一拍大腿:“那还用说?那意思再简单不过了,当然是警告这个目击者,告诉他:你如果敢对警察乱说的话,老子就宰了你!”

    李吉也点点头:“虎哥说的没错,还能有别的意思吗?杀人犯都对着目击者晃手指了,那就是戳着鼻子警告的意思嘛。”

    我冷哼一声,告诉他们:“那一群变态杀人狂填写的答案却是,杀人犯是在用食指数你住在哪一层楼!”

    一说到这儿,金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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