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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叔接着讲了下去。在那之后,数年间都是没有再次遇见过那个女子,前几日的遇见,也是最后一面,因为那个女子出现的时候,已经是奄奄一息了,身上有着不少的伤口,血染遍了全身,跟着李大叔讲话的时候,都是凭着最后一口气,只是告诉他将手中的信交给在八绝之首劫,说完后便是彻底死去了。看着恩人死去,李大叔全家将她厚葬,并且李大叔为了完成恩人的遗嘱,便是亲身来此送信,为了躲过路上的盘缠,只能带上小女孩,装成是带着女儿探亲,才躲过了不少魔门的盘查。
“你是说她临死前只说了把这个信交给我吗?”劫有些难以理解。
李大叔点了点头。
劫愈发想要知道此人究竟是谁,于是打开画像,这一看,劫只是觉得如同晴天霹雳一般,脑海深处嗡嗡炸响,“啪嗒”一声,他手中画像掉在了地上。
劫紧紧地握着手中的信,慢慢向着里屋走去,刚才那幅画上面的人物,不断地浮现在他的脑海里,从鳞霞湖初遇,到金台山一别,无时无刻,都是在自己的心中有着不可取代的位置,哪怕后来有了缘,但劫也是不可能说自己对她就是可以做到真正的心如止水。
画上人,真是暮雪。
劫打开房门,像是喝醉了酒一般踉踉跄跄走进屋里,他心里万分酸楚,看了看桌子上的茶水,便是拿了起来,从自己的头上浇了下来,接着左手抹了把脸,想要证明刚才是幻觉,或者是想要证明这是梦境,但不幸的是,一壶茶水浇下来,只是让他更加清醒,看着手里还沾着一丝血迹的信一角被打湿,他赶忙抱在怀里,生怕有一点损坏,无论信里面是什么,他都清楚,只是暮雪拿命换来的。
萧王跟了进来,不安地问道:“大哥,究竟怎么了?”他很少看到劫会有如此失控的时候,因此也是劫一人会做出有些不合理的举动,作为兄弟,也是应当关心一下他的安危。
“那个女孩,是暮雪。”劫喃喃道,泪水流了出来。
“什么,是她?”萧王膛目结舌,今天这些事情,真是让他接连意外。
“好了,你不用担心我,我好歹是你们大哥,堂堂的八绝之首,不会有什么问题的。后面再与你细说吧!”劫说道。
“那好,大哥!”萧王也是相信劫的话,因此走了出去,继续和李大叔嘘寒问暖起来。
劫稳定住自己的情绪,坐在桌子旁边,呼了几口气,打开了信,信上内容是这样的:
劫哥,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不知道是否还会活在世间,但是无论如何你都不要寻找我,那样就是违背了我的本意。
原本我并不想写这个,只是把想给你的给你,但是,那天在金台山,我看见你对妹妹的追悔和深情悼念,再回想起你和缘的种种过往,我的心里,却是难受无比的。我很想要一个人占有你,去爱你,只是我们从杨大师的口中,得知了现存的浩劫,以及你可以发挥的作用,我妹妹便想要舍弃性命帮你,而我,并非是胆怯,只是我有了更好的计划。哪怕是在他们眼中我还不及暮荷那丫头对你的爱,我也是不在乎了。
只是,我怕你误解了我还不如暮荷,不如缘对你的感情,这一点我真的无法做到宽宏大量。我愿意为你付出一切,因此,我早就慢慢接触了魔门,利用魔门门主儿子对我的感情,再加上我自己的能力,打入内部,并且最后混到了他们绝密的内层,在那里,我每天会冒死去偷看那些最为珍贵的秘笈,有不少都是神皇纂写的,关于天人合一的那些,有着不少的帮助,于是我背了下来,准备完成之后,将这些全部悄悄送给你。
可笑吗?我既不想让你因为我所做的而心怀愧疚,也不想让自己做的彻底埋没,女人就是这样一个矛盾体。我感觉到最近他们对我开始有所戒备了,所以我现在写下来,并把神皇的心得记在几张纸上,装起来,万一真的出了岔子,我会努力让他到你的身边!
如果可以的话,我不希望你可以看到这份信,这是万不得已才应急的。当然,如果我真的牺牲了,不要忘了,把我的坟墓和我的妹妹迁在一起,我们两个姐妹就可以在一起了。
衷心希望你可以彻底消灭神皇,完成志士宏愿,我能做的,就只有这些了。
第一百零二章 过去()
烈烈的风吹过,他却不会像一面旗子般配合着舞动起来。只是头发随着风舞动,他没有理会,任凭自己的身形似乎随时会被天地所要吞噬一般。
夏天的风,会是给人以善意,而冬天在,则是像嚣闹的恶徒一般。这一切,与季节有着莫大的关系,而风并不会改变。
已经是过去了许久,他望着西面扬起的沙尘,似乎是看到了塞北腾天而起的壮景。他望着那番的景象,有些发虚,那些沙尘中隐匿着的妖魔,直奔他而来,想要把他带到另一方世界里去。
他却是近乎怯弱般度过了他的大半生,没有做过选择,等同的议题便是他从来就是没有过多的选择。生活的强迫,从来不会怜悯你是个弱者,只是一股脑使得最为负责的人照单全收。
他知道,身后是家,是一个男人在世该有的担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些近乎谬论的宣扬,对于他这样的人来说,当真是有些太过远离了。他知道自己曾经在近乎机械的领导下,修过身;之后的治国平天下有些太过虚浮,他对这些的理解,就如同地球的南北两极般;倒倒是齐家被他生生转换成了养家。生活所迫的人,又是对于这些,有着自己来自自己内心深处的争斗呢?
使得老婆孩子热炕头这样的议题变成现实,是他穷尽年轻的气力才换来的。如今头顶闪烁出的白,似乎是岁月对他的嘲弄。他再也没有年轻时候自己对于所谓的追求。拼命博来的东西,是不会容得你去协议,去商量。这好似上帝看在你病入膏肓时候,给你扔下了几幅药材去救命。他哪有力气去分辨妻子生的美与丑,孩子长得壮与瘦,炕头搭得整与乱?
他叹了口气,低下头,似乎看穿了几十元一双的解放鞋,直直看到了胡乱被包裹着的一双冻僵的脚。那上面的皮肉早已是有些不真实了,这在他原本的记忆之中确实如此,像是在脏乱的农贸市场踌躇许久才买来的陈旧鸡爪,没有人性的排列。
一股寒意像是从脚掌直冲心窝,身体里唯一有些活跃的心脏,似乎都是遭受了重击一般。十指连心,寒意瞬间传到了手指上。手上套着的织物似乎是将妻子的拙略的技艺淋漓尽致般展现在了他的眼前,省去了买手套的钱,同样也省掉了本该有的温度。手掌可以摩擦着产热,这对他来是幸运,又是不幸。幸运的是,手可以避免与脚有着同样的归宿;不幸的是,他的脚却是没有这样的灵活。除非他愿意寻个处所,脱下鞋袜来做这样滑稽的动作。但这样的行为总会在一些自诩不凡的人群中引来阵阵讪笑。他尽管是个傻子,却不愿意做哗众取宠的跳梁小丑,尽管有时这样引来注意并非是当事人的初衷,但总是难以动摇看客在高台之上以上帝般的视角去俯瞰的念想。
关于他是个傻子这样的命题,自然不会是自己强加上的。他厌倦这样,可是却面对抱团似的嚎叫没有抗争力气。以为远走高飞会摆脱,可如今的他又是被强加上了这样的名头。他辛劳着,本分着,做着自己本该做好的事情,挥挥手拒绝了别人提议的耍滑头。他经常会一个人顶着两个人的去干,他装着本事与赚钱成正比的线性关系,并且一直像是执着的学者一般想要在生活之中去验证这样的存在,尽管十几年来他搭上了自己。于是,那顶“傻子”的帽子重新回来。工友想要替他去争辩,他见不得别人为他争吵,于是就无奈接受。他看着有些欣赏别人为自己争的人,像是看傻子一般地看着。原本是不允许旁人去看热闹得,所幸那人把他当成了傻子。傻子会知道些什么呢?
他花了十分本事,挣来了一分成功。他慢慢接受了自己得不到重用的现实,开始用着微薄的薪水,去在城市化浪潮之中换来一个自己的蜗居之地。他和乡亲们在一起的时候,会去感慨大家还比不上蜗牛,蜗牛自己可以带着房子受到欺负可以缩进龟壳里面,而他们却是辛苦寻个卧榻之处,并且无处伸冤,只能面对着红绿灯之中胡乱穿梭着的人潮,并且随他们一起玩着像是俄罗斯方块人车版的游戏。
这样的日子他倒也乐得接受。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