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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葱喜欢听歌,每次听到以前的歌,她就会想起以前的某些场景,而《小酒窝》对她来说,记忆犹新。
那是高二,当时差不多全班都知道了林墨枫在追洋葱,因此,两人之间的关系因为害羞有些低沉暧昧。
两人参加同学的生日聚会,在KTV唱歌,当时有同学给两人点了一首《小酒窝》,可惜的是,林墨枫和洋葱都没专心,两人唱的十分没有默契,总之,很难听。
冷子遇见林墨枫要唱歌,觉得新奇,同时大大咧咧的说道:“我们两个大老爷们对唱这甜腻腻的情歌干啥,我要和妹子唱。”
林墨枫没搭理他,拿着麦克风开始唱。
奈何没有几个妹子回应,冷子遇便把主意打到了洋葱身上。
冷子遇把自己的麦克风伸到洋葱面前,示意让她唱。
洋葱瞪着眼睛,对此表示难以置信,冷子遇准备干啥,让她和林墨枫一起唱,他疯了吧。
偏偏冷子遇对洋葱的眼神熟视无睹,依旧伸着手笑嘻嘻的看着洋葱,被盯久了洋葱不得不接下。
这首《小酒窝》,唱得洋葱心里五味陈杂。
林墨枫这次唱得不赖,估计这几年,有练习过,而洋葱毕竟待了三年的合唱团,即使心不在焉,发挥依旧有水准。
这次,《小酒窝》很成功。
结束了,洋葱握着手机,假装要接电话,出了房间。
坐在大厅的沙发上,洋葱心里很不是滋味,林墨枫估计也是疯了,这么不会看场面,蒋瑜君在场,还敢和她这个身份尴尬的人合唱情歌,虽然大家都是同学,但是多少避嫌一下不行吗?不知道把麦克风交给冷子遇吗?怕没得唱,等会再点一首就好了。
算了,不过一首歌,没必要这么矫情,人家都没介意,她干什么自作多情。
到时候自己计较起来,反而惹人嫌。
想通后,洋葱起身准备回去,迎面就看见了自己在大学的朋友方书辛。
方书辛比洋葱小几天,但是因为读书早,所以比洋葱要大一届,是洋葱大学时在同乡群里认识的,后来发现,两人是一个县城,所以就多了些联系,两人因为性格合得来,便成了朋友。
大四的时候,方书辛考了本校的研究生,所以洋葱大学毕业了,两人也有联系,以至于后来,洋葱去了首都,两人关系都还不错。
遇见方书辛,洋葱很意外,这个时间,他应该会公司上班了。
“哎,你怎么在这?该不会,被公司炒了吧。”两人的关系属于那种互为损友的模式,这点玩笑很常见。
“年前完成了一个大项目,老板多放了几天年假。倒是你,还在这,小心小说断更,被读者寄刀片。”
面对洋葱的嘲讽,方书辛没有生气,反而毫不客气的挖苦洋葱。
断更这种事,洋葱做过,她第一本小说,因为没有大纲,又是新手,写到四十万的时候,没了灵感,断更了好几个月。为此,她当时没少找方书辛吐苦水,当然,也没少遭到方书辛的毒舌。
等和方书辛渐渐熟了,洋葱没少被损,刚开始她还会郁闷,纠结,被打击得没自信,时间久了,她也有了“抗体”,面对方书辛的荼毒,不但能一笑而过,偶尔还能反驳两句,挖苦回去。
洋葱故作为难的样子,继而自信的说道:“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了,我现在可是小神作者一枚,而且出版网络两不误,比大多数的小神作者还要厉害几分。”
“那也不能骄傲,要知道,骄傲使人后退。”方书辛毫不犹豫的打击她,提醒她少飘飘然。
洋葱撅了撅嘴角,表示不屑:“哼,你要知道,作为一个小神作者,我应该有我应有的傲娇姿态,我这是傲娇,不是骄傲。”
“行,我不说,到时候,作品扑街了,不要找我借钱。”
洋葱一听,立马没了姿态,无奈道:“行,你有钱,你是大爷。哼,那你悠着点,小心我告诉弟妹你在外头鬼混。”
洋葱是很感谢方书辛的,她大学毕业那会,写的书不火,每个月赚的不多,她不敢和爸妈多要钱,怕说了,爸妈就会说着让她考研,让她放弃,她耳根子软,怕自己再怎么喜欢写作,也会不得不答应。
那个时候,除了林珊鱼,她和其他同学都断了联系,但是林珊鱼家里条件也不好,她自然不能找林珊鱼。
只有方书辛,有些余钱借给她,所以,她很珍惜这个朋友。
“我和同学唱歌,又没干啥。”方书辛对于洋葱的威胁无所畏惧。
洋葱见威胁不管用,只得作罢,摆摆手,说:“走吧,走吧,不要让我看到你,给我心里添堵。”
方书辛自然不会走,两人许久不见,他干脆坐下来,和洋葱聊起天来。
两人一边互损,一边交流各自最近的生活状况,从两人的神情来看,话题进行的不错。
刚认识方书辛那会,他有女朋友,所以洋葱没有刻意多和方书辛来往,后来,方书辛分手,两人才渐渐熟起来,如果不是两人都没有那方面的意思,可能她和方书辛会走到一起也说不定,毕竟能和自己聊得来的异性很少。
事实是,洋葱放不下林墨枫,而直男方书辛喜欢娇滴滴的妹子,软萌中带着些女汉子气质的洋葱显然不是他的菜。
第14章 意见()
两人聊得正欢,洋葱问起和芯渝的婚事,得到方书辛的肯定,说两人打算结婚了。
“唉,我这单身狗刚参加了同学的婚礼,已经血量不足,结果你这会就来给我补一刀,真让人痛恨。”洋葱边说,边用手做一个插胸口的动作,以此来加重自己惨状。
方书辛对此显然不予理睬,反而挖苦道:“你还是继续单着吧,不要祸害他人了。恋爱要花钱,你还是留着这钱给我包红包吧。”
“哎,你这话就不对了,恋爱咋花钱了,再说,我像是没钱的人吗?”洋葱拍拍胸部,力表自己的实力。
“反正没我有钱。”
这是实话。
话音一出,洋葱做吐血状,说:“不行,这天聊不下去了,我们以后还是老死不相往来吧。”
谁知方书辛一本正经的回道:“你曾说过,‘老死不相往来’适合形容分手的恋人或者离婚的夫妻,你用这句形容我两,适合吗?”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洋葱石化。
谁叫她胡乱改成语的,话说这话她什么时候说的来着。
“得,你是大爷,我服还不行吗?”洋葱纳闷,为什么方书辛学代码的理工科直男,口才比她这个天天码字的还好。
最后洋葱得出一个结论,她就是比不过学代码的理工科男生,因为林墨枫也是学代码的理工科男生。自己注定,无论爱情友情,都占不到理工科男生的便宜。
(以上结论不正确,仅供参考。请勿对号入座。)
原谅洋葱,虽然她也是学理的,但是当了“坐家”后,她的理科已经都还给老师了。
“不行,除非多包点红包。”方书辛回到。
洋葱做哭壮,说:“大哥,大爷,你钱比我多,用得着稀罕这点钱吗?”
“我不稀罕,但是芯渝想给我省钱。”方书辛依旧一本正经,不开玩笑。
行,这还没结婚呢,就先想着坑她了,洋葱除了感叹交友不慎,没有其他办法,点头答应:“行,我一定多包点红包,这天我可不聊了,再聊,我要穷了。”
洋葱起身,却愣在了原地,方才她转身和方书辛说话,没想到,林墨枫就坐在她背后那张沙发上,她和方书辛的话,他听了多少?但是不管多少,有了先例,都会让他对自己没有好印象吧。
看到洋葱不对劲,方书辛起身,问她:“怎么了?谁?”
“他。”
方书辛失恋那会,洋葱为了安慰朋友,就把自己的事情说出来,意图用自己更惨的情况作对比,来让方书辛认清没那么惨的自己。
所以见到洋葱的表情,聪明的方书辛立马明白了事件的情况,给了洋葱一个好自为之的眼神,识趣地走开。
林墨枫起身,朝洋葱走来,坐在沙发上。
洋葱自然无视了他,要走开。
“向你咨询个事情。”林墨枫开口。
洋葱转身,问道:“什么事?”
“你先坐下来吧,这件事说来挺长的,我这么抬着头,脖子疼。”
你脖子疼关我什么事?我还不想和你说话呢?
虽然心里不情愿,但是洋葱还是坐下来,问道:“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