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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出现过那种集体大撞衫的荒唐事件了。夫人赏赐的衣服,自然是非穿不可,只是,她们都懂得小心翼翼地避开那些一见钟情的衣服了。
除了赏赐衣物外,每到月底,杂物部还定期送来几大叠厚厚的钞票。我数了一下,共计三万块钱。三万块呀,是我在幽冥酒吧不吃不喝整整一年的收入。
有那么几分钟的时间,我几乎开始羡慕刘小月的美人位份了,到哪儿找这么好的差事去?好吃好喝的供奉着,到月底居然还能开这么高的天价工资?
刘小月最看不惯我这副见钱眼开的穷酸样,把钱往我手里一塞说:“拿去,拿去,都拿去,就当你半年的工资了。”
我也不跟她客气,捧着那叠钱就乐滋滋地溜回到我那白色的卧室,然后像摆放神位一样,郑重而又虔诚地把那叠钱摆在了桌子的中间。
从此,我每天早晨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嗅它老人家身上的铜臭味。然后再用这种铜臭味鼓励自己,坚持,坚持,再坚持。
其实,比起原来酒吧繁重的体力工作,现在的我几乎来到了天堂。那些拖地,打扫卫生之类的粗活,几乎不用我动手,每天上午都有固定的两个人过来代劳。而我主要的工作就是洗衣服。刘小月的衣服都是少则上千,重则上万的高档货,她怕洗衣机给搅坏了,从来都是让我用手来仔细清洗。
然后就是帮她去食堂打饭。
当然,大多数的时候,她都在幽幽阁陪夫人吃饭。但遇到刮风下雨或者夫人身体不适的时候,她就得和我一样在食堂解决吃饭问题。可刘小月去过一次食堂后,就再也不肯踏足那个公共场所了。用她的话说,那些人都是泥坑里的癞蛤蟆,跟他们接触久了,拉低身份不说,还同时会怀疑人生,丧失追求的。
因此,每当她不去幽幽阁的时候,我的第二个任务就是拿着饭盒去食堂帮她打饭。当然,这份工作我更是得心应手,因为在高中的整整三年,我有五分之一的时间就是敲着饭盒在食堂里度过的。
再者,抛开美人们之间的勾心斗角外,古宅实在是一处无可挑剔,与世无争的世外桃源。没有汽车的尾气,没有喧嚣的人群。这里的一草一木都像吸收了天地之精华,幽静,淡雅,舒缓焦虑,淡化悲伤。
有了这么多的理由,我以为自己就可以安心的留在这里疗伤了。但是,两个月过去了,我依然害怕红色,依然害怕幽冥老板会在夜深人静之时,踏着融融月色肆无忌惮地闯进我的梦里,我依然对那种钻心刺骨的疼束手无策,依然会一个人躲在无人的角落里悄悄哭泣。
我真的很想他,想关于他的所有一切,幽冥酒吧,公正小区,甚至连阿布,都呼啸着从回忆蹦了出来,撒着欢儿似的围绕在我的周围。
除了我这么钻牛角尖外,周围的人都在悄悄发生着改变。尤其是同一个酒吧出来的三位美人儿,改变尤为明显,不管是狂放如肖红玉,还是尖锐如刘小月,都在拼命地往斯文有礼,举止优雅的淑女范靠拢。因为千幽夫人知书达理,最不喜欢粗俗不堪的野蛮女人。
但我知道,刘小月和肖红玉的改变只是表面现象,因为我亲耳听到过肖红玉柳眉倒竖地骂青可是贱人。而刘小月虽然从来不会那么凶狠地骂我,但一从幽幽阁回去,便会甩掉高跟鞋,往沙发上一瘫就是一连串的脏话。“我操,我操,累死老娘了。”
而要说真正脱胎换骨的,却是李梅。
李梅,这个曾经和我一起哭,一起笑,亲如姐妹,无话不谈的死党,正在以光的速度急剧蜕变,然后又以光的速度变成了我最熟悉的陌生人。
即便是只有我一个人和她在路上相遇,她都会漠然地和我擦肩而过。我为此还特意研究过她的表情,平静,淡定,就跟我是一个最寻常不过的陌生人似的。
这给我气的呀,曾经一度怀疑过她被人借尸还魂了。
有一次,又是我们两个狭路相逢的时候,我对着她那副我拽我吊我不认识你的臭脸,大大地行个礼说:“李美人,你好呀。”
我本来以为这样的挖苦至少也会让她的那张臭脸微微地裂个缝,可没想到,她居然冷冷地瞟了我一眼,不痛不痒地来了句:“不必客气。”
上帝作证,如果不是怕被人看到,我真想把她拖到山坡上吊起来毒打一顿。
我知道你要在这个集中营里生存,首先要做的就是寡言少语装深沉,可是亲爱的,你一定要用这张对付别人的伪装,一定要用这样的冷漠疏离,一点一点地凌迟我的心吗?你知道我有多痛吗?
第四十一章()
倒是洛英,越来越和我如胶似漆了。除了洗衣服,打饭以外,我的大部分时间都和她厮混在一起。这家伙虽然其貌不扬,但却有一手拿手绝活,那就是爬墙,或者是爬树。
在迷雾山林时,我就曾经目睹过她拽着欧阳玉儿斜吊在树上的情景,那时我还以为是形势所逼,迫不得已才爬到树上的。可没想到,她还真是深藏不露。三米多高的城墙,居然“蹭蹭”几下就爬了上去。五米多高的大古树,居然一跳一纵,比松鼠都要灵敏地溜了上去。
我二话不说,纳头便拜,从此,洛英小姐就成了我的落英师傅。
她难得碰到一个志同道合的同道中人,对我指点的那叫个详细,就跟修炼了几百年终于找到一个扬名立万的大好时机似的。
当然,我们切磋爬墙要领的时候,大多选择在隐蔽而又寂静的古墙边进行。那里有几颗古树枝丫交错,像个巨大的屏障似的刚好把我们与外面的阁楼隔绝开来。
可惜,经过最初三天的新鲜劲儿后,我骨子里的懒惰癌又全面爆发了,就跟当初练习散打一样,哪怕教练扬着鞭子到处追,我也有本事做到阳奉阴违,偷懒耍滑。况且,洛英远没有教练那么严厉,所以,我更加理直气壮地偷懒了。再到后来,无论她怎么软硬兼施,我都不肯再练习了。
有时候,张小风也会偷偷地溜出来,和我们在古墙边打成一片。而青可,虽然知道我们的根据地在哪儿,却从来不肯和我们同流合污。
一月底,天空纷纷扬扬地飘起鹅毛大雪。山间的雪景很是壮观,那些一缕缕,一束束的雪花,就跟漫天遍野的梅花似的,姿态傲然地在枝头,山坡,草丛中盛大开放,散发出若有若无的淡淡清香。
洛英最喜欢这样的雪天,她总喜欢在大片大片的雪花中奔跑,说那种感觉就像是在和精灵跳舞。而张小风却喜欢把雪花越滚越大,然后再像踢皮球似的玩得不亦乐乎。
来古宅里的这第一场雪,就跟带着使命来调解山中的枯燥似的,给我们带来了很多意想不到的快乐。
但刘小月却很不快乐,总是突然之间就对着我莫名地大吼:“为什么这样?大少到底还要我等多久?我要疯了。”
我被她这不定期的发作刺激的差点神经失常,不就是一个靠祖上产业挥霍无度的腐败分子吗?至于在我面前表演这出可怜兮兮的思君不见倍思君的苦情戏码吗?
我心里不屑,嘴里也就很诚实地说了出来。
刘小月瞪我一眼,不耐烦地吼:“什么腐败分子?你懂个屁,大少才华横溢,貌比潘安,是凤凰城当之无愧的极品男子。”
貌比潘安么?可在我看来,这世上再也不会有人可以超越幽冥老板的倾城风姿了。
我问:“难道幽冥酒吧的老板不是最帅的吗?”
刘小月怔了一下,突然“哈哈”大笑起来,笑的上气不接下气,笑的鼻涕眼泪都流了出来。
我自问这句话没有什么漏洞,更不具备什么让人一发不可收拾的笑点,不知她为什么竟能笑的如此一塌糊涂?
好不容易止住了笑,刘小月说:“傻小西,很快你就会知道自己错的有多么离谱了。”
我颇不以为然,就算那传说中的大少的确长了一副倾国倾城的好皮囊,但骨子里,却终究还是一个摆脱不了封建思想的庸俗之物。
那种人,我一辈子也不想见!
大雪停止后,太阳从厚重的云层里喷薄而出,幽幽阁的阴晦一扫而光,万物像被绣上了一层闪闪发亮的金边,明媚耀眼,生动可爱。
那天洗完衣服后,我又悄悄地溜出阁楼,来到了古墙边。
古墙边,张小风愁眉不展地蹲在地上,脸上还有一片尚未擦干的水渍,而旁边的洛英也是一副长吁短叹,一筹莫展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