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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见老板娘气呼呼的样子转瞬便要发作,我连忙在旁缓颊道:“好啦好啦,你看你一脸小人得志的样子,哪有什么天神的尊严可言,你快发动荷鲁斯之眼啦,省的待会儿阿雄也睡着,就探听不到他现在到底是什么想法啦。”
小王八见状,机灵的顺着台阶开始说道:“那好吧,就让伟大的天空之眼告诉你们答案吧。”
说着,小王八手中爆出一团光芒,打进了荷鲁斯之眼的全息画面之中。
过不多时,那团光芒变得稍嫌浑浊了一些,重新飞了回来,
当光团打入小王八的心中时,小王八的眼睛瞬间闭了起来,过了大约两三分钟才再次睁开。
“看出什么了嘛?”老板娘立刻问道。
而小王八则只是皱着眉头,支支吾吾的一阵,才终于承认道:“没有。”
老板娘还忍耐什么,立刻言辞犀利的开始奚落起了小王八。
小王八本来还有些嚣张的样子,结果转瞬间便被老板娘数落的跟训儿子一般。
我在旁看着小王八吃瘪的样子,倒也觉得有些好笑,但眼睛却忍不住再次向画面中看去——那个总是想要一个人解决一切的男人,此刻到底在想些什么呢?为什么恶魔契约明明都已经失效了,他却还依旧这样紧紧的抱住晓婉,不动声色?
漫长的一夜终将过去,恶魔契约也在天蒙蒙亮的时候彻底失效,我可以清楚的感觉的到那只被我孕育,被恶魔森林所孵化出来的恶魔,此刻已经完全消失在了天地之间。
我对於爱情的“憧憬”,也终将随着恶魔的消失而烟消云散。
清晨一大早,我和老板娘眼底乌青的走出了公司,老板娘脸色还好看些,而我这个平凡人熬了一夜之后,在太阳底下走着仿佛就像一只不能见光的吸血鬼,步履一重一轻,脑门儿更是忍不住的一阵阵疼。
这就是熬夜的坏处啊!同学们!
我被老板娘带去了一家早餐摊上,老板娘要了碗八宝粥,而我鬼使神差的点了一份豆浆。
这是我从小都不爱喝的东西,可今天却偏偏想再尝一尝豆浆的味道。
热腾腾的豆浆入口,依旧是涩的让人舌头发麻。
“你没吃过苦,所以当然会怕发苦的东西。”老板娘用勺子帮我加了好几勺的白糖,这才继续道:“只有苦惯了的人,才会觉得不放糖的豆浆好喝。”
我尝试着再喝了一口,却发现放糖的豆浆果然顺口了不少。
“我嘛,倒是比较喜欢在滚烫的热豆浆里放盐,然后再打进去一个生鸡蛋。”老板娘见我喝了一口后,开始对我传授自己喝豆浆的心得。
本来刚觉得豆浆还能算能喝,结果被老板娘这样一搅和——如此诡异的味道里,加点盐,再打进去个生鸡蛋。
就算我没亲口喝到老板娘所描述的鸡蛋豆浆,可是脑子里想着那诡异豆浆的味道,此刻便觉得舌头上不停冒汗。
熬夜加上豆浆涩口,我瞬间觉得有些反胃。
“老板娘!你别说了!我顶不住。”说着,我便捂着嘴把豆浆推向了一旁。
老板娘的脸上瞬间露出了恶魔般的笑容。
我就知道她是故意整我的!
正想继续抱怨,老板娘却将手掌越过桌子,径直的按到了我的脑袋上。
那双纤纤玉手刚一接触到我的脑门,我便觉得因为熬夜而混沌成一片的脑子瞬间清醒了起来,反胃的感觉也随之消失。
上一次我肠胃炎犯的时候,就是被老板娘这么一摸,我便痊愈了的。这次又是如此,想不到老板娘治病救人的本事竟然也这么强悍。
如果将来我们公司的生意做不下去了,开个小诊所让老板娘当医生,这也不失为一条发财的路子啊。
“你少打坏主意。”老板娘将手收回,脸上的表情瞬间有些虚弱起来:“我这可是损耗命源的法子,要是真造福大众了,恐怕我再长的生命都不够我挥霍的。”
我这才知道原来老板娘的随手之举,竟然有着这样大的代价:“啊?老板娘,原来你给我治病的时候,代价这么可怕的啊!那下次说什么我都不能再让你破费了。”
老板娘一双凤眼忽然眯了起来,以一种十分宠溺的眼神看着我道:“谁让你是我最可爱的小助理呢。”
我的心中瞬间有些感动。
“如果你蔫儿不拉几的,到时候我欺负你就没有乐趣了。”
感动瞬间消失不见。
吃完早饭,我便神清气爽的跟随老板娘再次回到了公司。
老板娘说,最近几天是特别状况,时刻不能松懈,说不定还要赶到苑溪村偷偷的帮晓婉悄无声息的续约,反正荷鲁斯之眼是要随时开着了。
来到公司之后,我再次钻入了老板娘的办公室,开启了荷鲁斯之眼的全息图。
晓婉视角:此刻晓婉和阿雄也正在吃早饭。
农家的早饭,简简单单的,一碗淡粥,半筐白馍,两碟咸菜,仅此而已。
晓婉吃的津津有味,可是阿雄在吃了两口后,却慢慢停了下来。
他想起了杨妮的手艺,还有早上的烤土司、培根和煎蛋。
第六十八章腕表()
“阿雄,怎么了?”见身边的人早饭吃着吃着忽然就停了下来,晓婉忍不住关心问道。
阿雄摇了摇头,放下了手里的馒头:“没什么胃口。”
“多吃点吧,等会儿还得帮郭大伯干一上午农活儿呢。”晓婉出言提醒道。
两人已经在小果子家住了十几日了,白吃白喝不说,郭大伯也从没开口问两人要过钱。
当然,最开始时阿雄交给郭大伯的那块价值不菲的腕表,已经足够让二人在这里心安理得的住上好一阵子了,可是那块腕表,第二天郭大伯便偷偷的又塞回给了阿雄。
郭大伯说:“这表我让村长看了,村长说的那个价格太吓人了,我绝不能收你这么贵重的东西。”
阿雄拗不过郭大伯,只能重新将腕表收了回来。
但是之后的日子里,阿雄却每天主动要求帮郭大伯干农活,也算是用劳力抵着两人的住宿费和伙食。
其实阿雄已经许久没有干过体力活了,在和杨妮确定了关系之后,杨妮便着意让阿雄离开了工地,到寒杨公司任职。
阿雄一到寒杨公司便成了副总,专门负责跟各个工地的项目人接头,最开始的时候,阿雄还有些不适应别人“李总”“李总”的喊他,更不习惯以高高在上的身份,接受着工地里领导的巴结。
可是这种事情,过的久了,便也就习惯了。这又不是什么让人觉得为难的事,只不过是受人尊重,被人恭恭敬敬的喊着高大上的称呼罢了,任谁都不会别扭太久的。
后来,阿雄只觉得这样的生活,比之以前实在好太多了。
每天西装革履,皮鞋领带,九点到公司视察一圈,接着就让司机拉着他去各个工地上视察工作,视察起来,还颇有种“耀武扬威”的意思。
干惯了体力活,忽然耍起了嘴皮子功夫,阿雄才发现原来自己对于这种无比轻松的活,还更加得心应手。
刚当上“李总”的时候,杨妮每到周末就会带阿雄去百货商场大肆购买衣服,阿雄以前的衣服全部被杨妮丢给了卖破烂的,而后来买的衣服,大多是贵的让人咋舌的名牌服饰,只是这些看起来板正的衣服,穿在身上却完全不似想象中的让人不自在,阿雄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只觉得唯有那张脸有些土气,倒有些配不上这身西装的意思。
而杨妮后来专门为阿雄在眼镜店中配了一副高级眼镜,金丝框,薄镜片,据说整副眼镜都是钛金属打造的,架在鼻子上,可比医院里给配的眼镜舒服多了。
而带上那副icberlin的眼镜,阿雄只觉得自己完全变了个人一样,早已不复当年的土里土气。
在和杨妮走在一起时,也终于显得能配得上她了。
但俗话说的好,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穿上西装领带容易,而再脱掉换起以前穿过的粗布衣服,阿雄只觉得怎么穿怎么不得劲。
前几日还好,从今天早上开始,穿上那身普通的农家衣服,阿雄只觉得浑身不自在极了。
这身衣服,还是郭大伯穿过的旧衣,而自己与晓婉逃命时仓促换上的那套普通的卫衣牛仔裤,因为在桥洞里对付的那晚,在郊外穿行时曾不小心在衣服上扯破了几条口子。
可是匆匆吃完早饭后,阿雄便觉得身上如同被蚂蚁啃咬一般,怎么动怎么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