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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制造家-第2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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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志惊恐的看着对面的那个“余志”,只见那个“余志”并不像他那样有着惊恐的表情,相反嘴角上扬,咧开嘴邪恶的笑了。

    余志顿时浑身冰凉,脑袋当机了。这场面太诡异了,看到另一个“自己”对着自己露出了雪白的尖牙,那是一种猎食者的微笑!

    余志的脑袋一时转不过弯儿来,脑袋极度发热,再加上,被梦魇魇住,做了一个长长的梦,醒来以后就心急火燎的想要把昆仑秘境闯通关,完全没有休息好的余志,“嘭”的一声倒在地上,晕了过去。

    那对面的“余志”,看了看地上躺着的余志,耸了耸肩,化作一团青烟消失不见了。

    禁制外,小南他们都很着急,生怕余志被禁制里的那个怪物“余志”干掉了。但是,这禁制只允许一个人进去,他们无法进去救援。

    谷苗儿着急的问道:“他,他怎么了?”

    杜豪叹道:“哎。看他的样子,应该是被吓晕了。相信他现在又去了梦魇制造的世界了吧。”

    余志睁开眼,看见自己睡在一间黑乎乎的小屋子里的大通铺上,头很疼,屁股更疼。

    我这是怎么了?

    余志用力的拍了拍脑袋,忽地想起来了。自己穿越了。来到了一个仇视汉人的世界。哥哥昨天受伤了,缠在屁股上的亚麻绷带就是证据。还有,昨晚的那个洋妞,哥哥我的处男金身,就这么被破了?!

    哎,昨晚上,好像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见自己,好像是穿越到了一个仙侠世界!哈哈,仙侠的世界!那才是哥哥向往的地方啊。现在这个鬼地方,到处都是横行霸道的洋人,就是不知道有没有魔法师。要是有,学习一下魔法,让自己永生,也是不错的。

    回想起梦中的世界,居然说自己的左手上,有一个能够制造天下万物的超级神器,掌中乾坤!要是真有那种东西,哥哥我在哪个世界都能横着走了。

    余志伸出手,盯着左手手掌细细的看了一分钟,什么也没有,手还是那只手,没有sb二字出现。

    余志苦笑一声,罢了,罢了。该想想这穿越后的身后怎么过了。但愿,今晚别再做那么长的梦了,感觉没有休息好。累死了。

    在酒吧里休息了一夜,屁股上的伤口居然结痂了!余志再一次活蹦乱跳,骑马都没问题!回想起希尔丽的奇妙治疗手段,真是无言以对,哥哥我感觉是被那女人逆推了!伤口好的这么快,也不知该算是黑麦酒的功效,还是特殊治疗的功效!

    不过,屁股还是时不时的会痛,为了彻底治好自己的伤口,余志决定再花十个铜币继续在赫姆酒吧里住着。若是需要希尔丽的特殊治疗,还得多花一个银币。

    想着希尔丽的每一次碰撞,都让屁股的伤口和床板亲密接触!那种爽并痛苦的感觉,余志可不想再多来一次!况且,兜里的银币只剩六个了,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无亲无故,得省着点儿用!

    说到挣钱,余志想起了马屁股上的大包裹里,里面有两捆狼皮,应该值不少钱吧。

    余志奔到马厩,马屁股上的包裹好好的,还好,没被偷。

    余志取了马,带着包裹在城里乱转。不多时,便找到了一家杂货商店。这个城里的杂货商店并不多,两三家而已。这家杂货商店还算公道,虽然里面的白人老板拿眼睛的下半部分看着余志,但还是给两捆狼皮开出了八十五个银币的高价!

    卖了狼皮,余志兜里有九十一个银币的巨款了!再加上一些散碎铜币,足够余志在城里好好的逍遥一段时间了!就算是包养希尔丽,也可以包三个月了,哈哈!当然,还得留点钱吃饭。

    话说,希尔丽那肥臀大奶的模样,余志还真看不上。还是咱黄皮肤黑头发的妹子好看!只是不知这城里有没有妹子可以包养。

    回到酒吧内置的大通铺屋子里,余志躺在床上静养,心中也在反复琢磨。自己穿越到这个陌生的世界,身无长物,也没有什么特殊的技能傍身!想要混得好些,恐怕很难!别人穿越,发明这发明那,混得风生水起!咱不行,咱在地球天朝,还没毕业呢,所有学科都只学了个一知半解,发明啥啊!更何况,这个世界的白人莫名的歧视汉人!若是自己挣了大钱,还能保得住吗?难说!

    那,自己到底应该怎么活?

    杀人放火金腰带!

    恍惚间,这句古老的俗话跳进了余志的脑海,随即便怎么也挥之不去!

    余志不过杀了两个小鬼子,如今兜里就有九十多个银币的收入,在赚上十个银币,都能凑齐一个金币了!

    咱是天朝学子,咱不抢劫,不犯罪!但是,这不代表咱不能去抢那些强盗土匪啊!杀光他们,从他们手里抢过金银财宝!往大了说,咱这是替天行道,为民除害!往小了说,咱这也算是黑吃黑不是!不对,咱不是黑,咱是哪个啥,哪个?对了!赏金猎人!

    赏金猎人!

    对,这就是咱在这个世界上立足之根本!

    抢黑=社=会的钱,喂饱自己的小金库!小生活过得肯定很滋润,哈哈哈哈!

    想到这里,余志忍不住笑了起来!

    不过,要想实现这一点,自己现在的能力还不够啊!得花时间好好训练一番才是!另外,余志若是真想在这个世界里做个赏金猎人,那还有一件事是他必须立刻解决的!

    装备!

    若是余志身上穿着防御强大的铠甲,至于被那些土匪一箭射中屁股吗!

    若是余志手里拿着锋利的武器,技能娴熟,余志至于看见土匪就跑吗?

    想通了这些,余志决定立刻就到城里去转转,找一找有没有训练技能的地方。找一找武器铺和铠甲铺,把自己武装到牙齿!

第272章 训练与作战() 
很快,余志骑着马找到了一家铠甲铺。无视店主鄙视的眼神,余志在铺子里转了起来!很快,余志就发现,其实自己还是穷人一个!店里一套做工粗糙的全身锻甲价值十个金币!一双铁质靴子价值五个金币!一双铁质手套四个金币!就连防御力一般的轻皮甲也要七十个银币!更不用说那些林林总总的钢盔铁甲,价格都是一个字:贵!

    摸了摸兜里的九十多个银币,余志沉着脸,在店主的鄙视眼神中退了出来。

    不久,余志也找到了武器店,里面的刀枪斧剑,种类丰富。不过,还是那个字:贵!

    余志觉得,不值!

    自己身上还有一把蹦了口子的斧头和一把小猎弓,若是自己运用得好,还是能发挥大作用的!

    哎,算了吧,武器铠甲什么的,以后有钱再说!现在,先把自己的技能练好了,别遇见土匪强盗时,一箭都射不中,那就闹笑话了!

    在余志寻找训练场的路上,看见了城中心广场边上,有一个张贴着任务的任务板!都是些捉拿土匪强盗的悬赏,甚至还有捉拿山贼海盗的悬赏!

    回到酒吧,花了些铜币请几个闲汉喝了几杯酒,很快,余志便弄到了他想要的消息:城外东南不远,有一个训练场,花十个铜币就能在那里训练半天。城外的草原里,时常出没着一些土匪,这些人都是在附近农村里活不下去的农民或者是城里流浪出去的地痞!没什么装备,最多就是一些杀猪刀匕首耙子棍棒,极少有土匪带着弓箭。这些土匪的防护也很差,都是些单薄的亚麻衣,有的甚至光着膀子!这些土匪是城里的赏金猎人最喜欢猎杀的对象!

    余志回想一下那群在路上拦着自己的土匪,果真是装备很差!若是自己学会了骑马和马上砍杀的技能,对付那几个土匪,应该是手到擒来!

    好吧,自己未来的目标,暂定在这些土匪身上了!而且是小群的土匪!大群的土匪,咱惹不起!

    余志先到铠甲铺里,咬着牙,花了七十个银币买了一套全身轻皮甲!比起自己现在身上穿的破皮子外套,这套轻皮甲,能够提供更好的防护!至少,再遇上那些拿着猎弓的土匪,心中不惧也!没办法,屁股上的痛真是痛彻心扉!

    随后,余志骑马来到训练场,缴纳了十个铜币,在空无一人的训练场里训练骑马砍杀,以及马背上的骑射。

    不过,这些技能可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学会的,尤其是马术,太难控制了。为此,余志自制了一副马镫,咬着牙在训练场里不停的来回飞奔,砍杀那些草人。

    如此训练了十天,余志觉得自己的技能算是熟练了。虽然说不上是弓马娴熟,但是,对付一群没什么训练和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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