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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志又道:“下面做什么?”
提莫道:“尝试着把自己融入阴影里,让黑暗包容你,披上阴影的外衣。隐身就成了。”
余志试了一下,道:“这个太深奥了,以后再练习。”
提莫心道:你连第一步都没做到,就想做第三步,当然难啊
余志道:“学习隐身的事儿,以后再说。你再跟我说说那美女商队的事儿。”
提莫道:“我都说完了,还说什么?”
余志问道:“那支商队叫什么名字?土匪帮有叫什么,有多少人?”
提莫想了想,道:“有多少人,我不知道。待会儿我再去侦查侦查。商队名叫王氏商团。土匪帮叫黑风帮。”
余志又问:“美女住哪儿?何时出发去血月峡谷?”
提莫答道:“美女住在我们左手方第三间客房。听说还在等人,等一个高手来保护。大概三天后就出发。”
“那美女,叫什么名字?”
“不清楚,不过,别人都叫她王姑娘。”
余志想了想,还是去看看吧,英雄救美还是其次,那仙家宝贝,不应该落在凡人手里,会给他们带去无尽的灾难的。正所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我这是去拯救万千百姓的性命,不是为了美女而留下。嗯嗯,就是这样!
提莫看着余志在哪儿咧着嘴想象着,就差流口水了。
提莫小声道:“主人,我可以去找零零四了吗?”
余志这才清醒,道:“去吧!快去快回。”
余志将提莫收进掌中乾坤,叫了早饭,吃饱之后,决定去城里转转,欣赏一下楚国的边境小城风光。反正,那王氏商团还有两三天才出发,不急。
出了客栈,余志才发现,阳叟城里除了商队和土匪,还有很多冒险者。他们大多都是在这里等待商队雇佣,也有进山打猎,或者到血月峡谷里去探险碰运气的。热闹非凡。这些冒险者,大多都是武林高手,也不乏身上带着秘宝的,还有一些身怀特殊绝技的。整个城池里,到处都是浓郁的江湖气息,一言不合,大打出手的,比比皆是。城主的士兵们也不管,只负责巡逻城里商户的安全和收尸。
这真是一个自由而混乱的城市啊。
余志不过在阳叟城里逛了小半天,吃了三样小吃,就遇见了五起江湖决斗,都见血才收手。其中有个剑客,被另一个刀客一刀两断,鲜血肠子什么的洒落一地,旁边的人不但兴高采烈的围观,还高声叫好!买卖小吃的商贩甚至抓住机会,大肆推销他们的吃食。每一次江湖决斗,他们的生意就会好上数倍!连小偷们,也趁机四处活动。
当时余志就惊呆了,咬着一个小包子,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被一个矮小的小偷光顾了都不知道。
幸好,余志的怀里,只揣着一些散碎银两,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丢了也无所谓。
血腥的斗殴看多了,余志也麻木了。不再感到恶心呕吐,反倒变得兴奋起来,恨不得自己也变身为一个江湖豪客,提着一把长刀,站在大街上,指着一群围过来的黑衣人喝道:“我要打十个!”
这里,倒是极为容易把一个正常人变成嗜血的江湖杀手。
余志咬着一根烤羊腿,上面洒了不少西域来的孜然等香料,味道好极了。好久没有吃到这么美味的烤羊腿了。
忽然,前方的人群又骚动起来,余志一听,兴奋了,前方,又有人决斗了。去看看。
第192章 阳叟决斗()
余志赶到前方的街道时,已经围了里三层外三层的人了。国人喜欢看热闹的习惯,到了异世界也没有改变啊。
街道中央,站着一个白衣胜雪的女子,带着斗笠面纱,怀中抱着一把细长的宝剑,一动不动。
白衣女子对面,一群五大三粗的汉子,手持各类刀枪,狞笑着,随时会出手。
一个满脸麻子的中年汉子站出来,喊道:“小妞!最好现在就把偷的东西拿出来,我们五虎帮的东西,是那么好偷的吗!现在交出来,跪下来给爷爷们磕三个响头,也许,大爷们会考虑放过你。否则,先奸后杀!五马分尸!你自己选吧!”
周围的人们议论纷纷:“原来是这白衣女子偷了五虎帮的东西啊!”
“五虎帮,那是阳叟城里一霸,这女子也忒大胆了,五虎帮也敢得罪!”
“也许,人家是武林高手吧!”
“高手?一个弱女子,能打得赢一群五大三粗的爷们儿?不可能。她要是打赢了,老子请你们逛青楼!”
“来啊,来啊!下注啦,下注啦!五虎帮一赔三,白衣女子一赔十!赶快下注啊!不然,打起来就下不了注啦!发财的机会就是现在,各位兄弟姐妹,叔叔伯伯,下注啊!”
余志没有理会旁边人的吵闹,心中却在恶趣味的想:先奸后杀这种事,也能正大光明的做?这阳叟城的官府,还真是不理事啊。这里这么多人,难道,那边的汉子们,打算在大街上直接开做?那倒有好戏看看了。就是不知道那女子长得怎么样,但愿别身材超好,脸蛋儿却像凤姐,那就完了。
五虎帮的人叫嚣着,将白衣女子包围起来。那白衣女子依然没有动,连怀抱长剑的姿势都没改变一下。
真够淡定的。
那下注的声音又喊道:“赶快下注啊!现在赔率改了,五虎帮一赔五,白衣女子一赔十!赶紧下注啊!”
“哎,怎么赔率改了?”
“你没看见那白衣女子如此镇定吗,聚财庄的人肯定觉得这白衣女子是个高手,所以,改赔率了。”
“赶紧下手买几注吧,我看好五虎帮。”
“我还是觉得那白衣女子深不可测,我买她一注!”
“哈哈,深不可测,你试过?”
“买冷门?小心输得当掉裤子!”
余志当然不会去赌博,他的掌中乾坤里钱财堆积如山,不差钱。余志只是在犹豫,到底是等着看当街奸杀,还是英雄救美?哪一个更爽呢?
从正人君子的角度看,还是英雄救美吧。
还好提莫不在,不然,说不定要被他嘲笑了。
余志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武器,火凤凰不宜拿出来,免得被人认出来,那会引来很多的修士。银色长剑被镜湖双娇夺走了。剩下的,就只有一面漆黑色的小盾和皮鼓了。法宝是不能拿出来的,宝光耀眼,一拿出来,肯定会被有心人盯上的。皮鼓也不合适,那玩意儿,怎么进行物理攻击啊。难道,用那面小盾?
我晕,手持盾牌出击,盾击晕人!难道,哥哥我要扮演美国队长?盾牌超人?
余志还没想好,街道上,五虎帮的人动手了。
大麻子提着一把腰刀,走在最前面,伸出手笑盈盈的说道:“我说,小妞你长得细皮嫩肉的,不呆家里伺候老爷们儿,出来闯荡江湖?哈哈哈”
另一个五虎帮的壮汉接着说道:“三哥,说不定,人家还没有老爷们儿伺候呢。”
三哥身边的一个瘦小汉子趁机说道:“这不正好,三哥把她带回家去,让她伺候你,让她知道怎么做一个女人!”
“哈哈哈哈哈”
“对,教她怎么好好做,女人!”
五虎帮的人虽然在说笑,但是,手底下却丝毫不放松。有胆量出来混江湖的人,哪一个不是自认为身怀绝技。能在阳叟城活到现在的混混,哪一个不是身经百战。对于混混来讲,江湖道义什么的,都是狗屁,能群殴,就群殴。单挑,傻瓜才那么做!
三个五虎帮的壮汉,从左中右三个方向包抄过去,眼睛恶狠狠的盯着白衣女子,生怕她随时出手。
近了,近了。一步,两步,三步。
周围的人都凝神静气的等着看,没有人出声,连买东西的小贩也停止了买卖,盯着街道中间。
四步,五步
所有人都在猜想,这么近了,还不出手?那白衣女子,莫不是被吓傻了?!
“铿”
所有人只感到剑光一闪,那白衣女子化作数道残影,随即回到原地,一动不动。
所有人都知道,坏了,五虎帮的人,遇上硬茬子了。
不少人心里都在后悔,我的钱啊
余志也很惊讶,这么快的出剑速度,余志也做不到。余志借助寸步乾坤,能瞬间杀人。但是,出剑的速度,却是慢的很。还有白衣女子的残影移动,速度一点儿也不比余志的寸步乾坤慢!
这是一个高手!
即便是余志遇上她,恐怕也难以用物理攻击的方式打败她。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