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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女王-第49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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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当我和夕儿都手足无措时,六婶伸手指着我大声说:“抱住二丫!别伤害她!”

    我迟疑了一下,将夕儿抱在怀里。

    六婶又大声说:“吻她!告诉二丫你只爱她一个人!”

    我看看夕儿,看看六婶,犹疑不定。

    夕儿没有犹豫,将娇嫩红润的双唇献了上来,吻住我的嘴巴。

    “不许骗我!如果你爱她,你要认真吻你老婆!”六婶大声说。

    夕儿紧抱住我,热烈地吻我的嘴唇。

    我起初还镇定,可当曾经那种熟悉的感觉袭来,可当夕儿唇齿间的芬芳袭来,可当她身上那股熟悉诱人的味道袭来,我还是情不自禁地抱紧了夕儿,回应着她的热烈。

    “好了好了!。”六婶冲我们摆了摆手。

    看见她手中的勺子放下了,我和夕儿才如释重负。

    六婶突然笑了,笑看着我说:“大丫,现在我为你们俩举行结婚仪式吧!。”

    我有些哭笑不得了,老年痴呆症都这样吗?这思维跳跃得也太快了点儿吧?

    夕儿跟我对视一眼,对六婶笑笑说:“好。”

    我也只好跟着说:“好。”

    六婶看着夕儿说:“你先说,说结婚誓词!对你的丈夫说!”

    夕儿转身面对我,仰脸看了我两秒钟,才缓缓说道:

    “在上帝以及今天来到这里的众位见证人面前,我林夕儿愿意嫁顾阳作为我的丈夫。从今时直到永远,无论是顺境或是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我将永远爱着您、珍惜您,对您忠实,直到永永远远。”

    “该你了!”六婶伸出握着勺子的手指着我说。

    我摸了一下鼻子,看着夕儿笑笑道:“在上帝以及今天来到这里的众位见证人面前,我顾阳愿意娶林夕儿作为我的妻子。从今时直到永远,无论是顺境或是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我将永远爱着您、珍惜您,对您忠实,直到永永远远。”

    原以为六婶还要搞什么名堂,她却将脑袋耷拉了下去,双手也无力地垂落了下去。

    夕儿趁机走上前,从六婶手中把勺子拿走了。

    夕儿再次在六婶膝前蹲下,仰脸看着她说:“奶妈,我和顾阳都宣誓了,这会您该相信了吧?”

    六婶不言语,头和眼皮都耷拉下去,像是瞌睡了。

    夕儿轻手轻脚地搀扶六婶在床上躺下来。

    夕儿说:“奶妈!你好好休息!我下次再来看您吧?”

    六婶突然伸手抓住了夕儿的手,看着她喃声说:“大丫,下次来的时候,记得带男朋友来给奶妈看看!”

    我站在边上都快崩溃了!这思维跳跃的!唉!

    等六婶睡着了以后,夕儿在病房里搜查了好几遍,确定再也找不出任何可以拿来自残的器具之后,才和我离开了六婶的房间。

    之后夕儿又找到了养老院的医护人员,说六婶的病加重了,让他们调整治疗方案。最后还叮嘱他们以后务必使用塑料勺子代替铁质勺子,或者喂六婶吃完饭,就把勺子收走,不能再留在病房里。

    办完这些事儿后,夕儿这才放心下来,同我乘电梯来到了楼下的院子。

    来到院子里的槐树下,我摸着鼻子,讪讪一笑道:“刚才真是虚惊一场啊!”

    “是呀。没想到奶妈的病情加重了。”夕儿看我一眼说。

    她的面颊微微发红,大概想到了方才她吻我的事儿了。

    我也不自然地笑笑,将脸转向别处。

    我们原本是朝那亭子的方向走去的,好像这是我们无意识的行为,可当我们意识到那个绿树掩映下的亭子对我们意味着什么的时候,我们又都不由自主地停住了脚步。

    我和夕儿曾经在那个亭子里激吻。

    “都寒露了,怎么还这么热。”夕儿看我一眼说,又迅速勾下脸去。

    其实今天虽然是艳阳高照,却已经不热了,秋天的阳光已经失去了三伏天的威力。

    我附和着讪笑道:“是呀是呀!好热呢!”

    “我们上车吧?”夕儿又抬脸看我一眼说。

    我摸着鼻子讪笑道:“行!上车!”

    我们俩坐进车里,白色宝马缓缓驶出养老院的院子。

    宝马车行驶了大概十分钟的样子,到了上次我和曦儿去采摘桂花的地方,我记得那次曦儿被一条大黄狗逼得上树,最后是翻墙落荒而逃的。

    那是我第一次跟曦儿来养老院的事儿。

    虽然过去没几个月,可是记忆却变得有些恍惚起来。

    宝马车停下了。

    “怎么了?”我扭头看着夕儿道。

    夕儿松了档,也转脸看着我,微微一笑说:“你不觉得现在这个时间很适合散步么?”

    我没明白过来,摸着鼻子讪笑道:“是呀是呀!很适合散步!”

    此刻已经是下午五点过了,太阳已经向西天边连绵起伏的山岭上斜去。

    虽然已是初秋,晚稻已熟,满眼都是橙黄橙黄的稻田,稻穗沉甸甸地勾下头去,田间地头依然开着许多不知名的野花。

    唐朝唐彦谦《蟹》诗云“湖田十月清霜堕,晚稻初香蟹如虎。”

    此时正是吃蟹的好时节!

    那座栽种着桂花树的农家小院依然还是原来的样子,只是桂花已经谢了,枝叶已经失去了仲夏的那种繁茂的姿态。

    我和夕儿一前一后走在田间小路上,兴许是久居大都市的缘故,突然来到乡下,让人心中升起了一种闲情雅致,也激发出夕儿心中的那份童真。

    她蹲下身,伸手折了一朵黄色小花,陡然转过身,将花插在我头发上,尔后看着我,掩嘴咯咯咯地直笑。

    我有点窘,抬手将花摘了下来,看着她讪笑道:“别!男人哪有戴花的?”

    “有呀!怎么没有呢?。”夕儿笑看着我说,“梁山好汉们不是都喜欢戴花么?”

    夕儿此刻的神态现出罕见的俏皮。

    我一个中文系的才子,怎么会不知道这些呢?

    男人戴花,唐已有之。不过,不甚普遍。明清时期,偶有为之。惟有两宋,男人戴花蔚然成风。不信,回头再去读一遍《水浒传》,你会发现梁山好汉简直就是“花团锦簇”。病关索杨雄,“鬓边爱插芙蓉花”;浪子燕青,“鬓边长插四季花”;阮小五“斜戴着一顶破头巾,鬓边插朵石榴花”;而刽子手、满脸横肉的蔡庆,生来爱戴一枝花,于是人家干脆叫他“一枝花”蔡庆……小说是现实生活的真实反映,大宋民间敢如此肆意地戴花,当然是有官方的时尚潮流在前面引领。其中最具时尚标杆作用的当数风流君主宋徽宗。宋徽宗每次出游回宫,都是“御裹小帽,簪花,乘马”,从驾的臣僚、仪卫,也都赐花簪戴……

    我的兴致也被夕儿激荡了起来,我蹲下身,从路边折了一朵小白花。

    夕儿知道我要“报复”她,吓得赶紧向前奔去。

    阡陌众横,夕儿的角被杂草绊了一下,“啊”地惊叫一声,身子向下面的稻田里扑去。

    我本能地跨步向前,伸手抱住了她。

    夕儿的惊叫声刹住了,我感觉我一只手掌心里被一团柔软的东西撑满了。

    当我意识到我那只手抓住的是夕儿的胸部时,我的心猛地一跳,慌忙松开了手。

    “啊!”

    夕儿再次惊叫起来,身子向下面的稻田里再次倒去。

    我再次伸手慌忙抱住了她,我用力一抱,将夕儿抱到路中间放好,这才松开了手。

    夕儿的面颊涨得通红,也不知道是吓的还是羞的,她的脸像那些稻穗一样勾了下去,一声不吭地向前走去。

    我也很窘,手掌心里还残留着那份饱满与温软,心跳地很快。

    我抬腿跟了上去,但跟夕儿拉开了一小段距离。

    路还很长,不可能一直就这样沉默下去,为了打破沉默,我念诵辛弃疾的《西江月夜行黄沙道中》:“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七八个星天外,两三点雨山前。旧时茅店社林边,路转溪桥忽见……”

    夕儿顿住脚步,等我走近,尔后陡然转过身,将我手中那朵小百花抢了过去,抬手插在秀发里,继续向前走去。

    我站在她身后,“嘿嘿”一笑道:“小心点儿。这田间的路你这富家小姐走不惯……”

    夕儿站住,回头看我说:“谁说我走不惯?我刚才是故意摔倒的,我是想看你的身手够不够快呢?”

    我愣了一下,心想,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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