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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大铁刀,与别的部落交战就不再是简单的一命换一命,直到有一方受不了溃逃为止,而是有可能迅速变成一次屠杀,以更小的代价获得更大的收获。
既然有了这么多铁,既然可以做那么多事。
那么,为什么一定要死守着祖先那“一个部落里男丁不能超过500人”的陈旧观念?
“得让那些分出去过的小部落赶紧回来!”扎彦也能想明白这一点,今后的情况与以前不同了,部落的人越多,力量也就越大。
而力量越大,能抓获的奴隶也就越多,这是一个不言自明的道理。
龙朔帝国远征军屯垦军第一联队第一中队战兵葛什哈,额头绑着长长的红色棉布条(攻城时,远征军发给他的),穿着麻布缝制的粗糙衣服(来自一个战死的豺狼人),上身套着一件用两层鹿皮鞣制而成的皮甲(从一个哥布尔身上扒下来的,其实更像是皮衣,防护力只够在远距离抵挡轻箭),腰间挂着一柄铁斧,背上挂着木质大圆盾(这个倒是自己做的),带着那些跟他一起投靠远征军的亲信,一起回到自己出生的部落。
他们今天是来接自己的婆娘崽子去镇远城的。
上次离开部落的时候,葛什哈还是作为扎彦部落的一员参加攻城行动,战后他就直接投靠欧扬,成为普通的庶民籍屯垦兵(因为他是主动投靠,不是抓来的俘虏);然后参与了对大森林其他部落的清扫行动;回城后又要修筑防御工事。
一直忙到现在,才勉强抽出空来做自己的私事。
今天,这个土着勇士心情异常舒畅,不仅仅是因为穿在身上的这套“豪华”装备的原因,还有他作为庶民兵参加这么多战斗的其他成果。
葛什哈不自觉的伸手拍拍背在后背,用盾牌扣住的麻布口袋,这里面装着很多好东西,绝对能羡慕死部落里那些没见识的邻居们。
一行十几个屯垦兵,有说有笑的走进村子现在,不管效忠龙朔还是奥克,或者干脆是有自立心思,所有土着部落都不再遵守当初烈风咆哮和疾风玛尔亚西斯定下的白天不准关寨门的规定,失去了兽人维持的“高压和平”,大森林部落之间残酷的竞争迅速变得日趋激烈。
不过,葛什哈他们毕竟是本部落出身的勇士,与负责守门的战士都互相认识,因此只是随便询问几句,就把他们全部放进村来。
村里的小崽子们闹哄哄的跟在葛什哈屁股后面跑,夷人士兵(他已经不算生夷了)从中找到自己的儿子,抱过来往他嘴里塞了一块饴糖,正看着自己威武的老爹傻呵呵直乐的小家伙立刻被从未尝试过的甘甜味道震得说不出话来。
糖这种东西在哪都不便宜,而且属于补给物资,是半管制品。葛什哈自己也只在扫荡周围部落的时候,从索尼那里分了半块(索尼有一小袋,是欧扬为答谢他救自己一命额外赏赐的)。
当时,葛什哈的表现并不比自己的儿子强多少大部分连吃都吃不饱的大森林土着,有可能一辈子都不知道“甜”是什么意思。
听索尼说,很多灰衣兵把这东西当做一种能包治百病的药物看待,吃了半块饴糖后,葛什哈对此深信不疑。
因此,准备回部落接自己老婆孩子的新屯垦兵,一咬牙找到后勤官,拿一个功劳换了一包糖
索尼知道这事后,忍不住对葛什哈破口大骂,功劳这种东西,虽说看不见摸不着,可到底多么重要,仅从老兵对它的重视程度上就看的出来。
连扬欧这样的东方人贵族,得到功劳的时候都很欢欣鼓舞,真不知道葛什哈到底发的什么疯。
然而,发功劳和回收功劳的都是国家,不是说后勤官给他糖,就能把别人的功劳加在自己头上。同样的道理,已经换给国家的功劳,也就别想再换回来。
况且,葛什哈自己并不认为这个交换吃亏了。
把含着糖的傻儿子放在肩头,夷人屯垦兵在众人围观下回到自己的木屋,那里一个穿着粗糙兽皮的生夷女人正带着一大一小两个孩子等在门口。
第222章 部落民的好日子(2)()
这个女人是葛什哈的婆娘,曾经也是他的嫂子。
大森林里,还能生养的女人也是一种财产,他的亲生哥哥在一次打猎中被巨熊拖走后,这份“遗产”自然就被当时还是孤家寡人的葛什哈继承了。
同时过来的还有“嫂子老婆”和大哥的儿子就是那个稍大一点的孩子,今年刚满14岁。
曾经,葛什哈打算让这个侄子尽快独立出去不是因为他不喜欢这个哥哥的儿子,而是养活一个这样年纪的半大小子太困难这个年纪的男孩似乎永远都吃不饱,却也没法挥舞石斧参加战斗和打猎行动。
而且,葛什哈还有自己的两个孩子要养。
不过现在情况不一样了,回来之前,索尼曾经格外嘱咐过自己,一定要把所有愿意跟着来的人都带走,特别是即将成年的男丁,只要进了城,帮商人们搬搬东西都能混口饭吃,根本不用担心养不活。
而且现在还在战争期间,跟随自己的人越多,将来所得肯定也就越多,就算不能升成那个什么“平民”,至少不至于被那些表面上看着挺威风,其实地位并不比自己强多少的老灰衣兵欺负。
索尼是个聪明人,他加入时间很早,会说天朝人的话,而且也算是救过欧扬一命,因此地位上升的很快,如今不过几个月的时间,就已经从最底层的奴隶被提升为庶民了。
葛什哈也不笨,他很快就想清楚索尼的目的这个人现在在欧扬面前很红,但毕竟是孤家寡人,身边根本没有能帮他一把的人,因此才会刻意拉拢自己。
不过,这也不是坏事,葛什哈以前总是自诩不弱于扎彦,但在镇远城的几次实战训练,一进入团战就要挨揍,几乎从来没赢过,这样的成绩,想加入那个被称为“选锋”的精锐部队似乎有些困难。
索尼的帮助,对现在的葛什哈来说也很重要,就当双方做个交易,这一把也不吃亏。
葛什哈把背着的麻袋打开,露出里面的一小包精盐、一个装酒的葫芦、以及一把兽族大铁刀。
屯垦兵得意洋洋的把精盐递给自己婆娘,一边带着炫耀的语气大喊:“今天吃烤肉!多放盐!”
“居然是盐?!”
围观的部落民发出低低的惊呼,很多人的眼里露出嫉妒和羡慕混杂的情绪。
“有这么细的盐吗?盐不都是那种黑黄色的块块?”
有些小年轻不敢置信的问村中见多识广的老人。
“这叫细盐!吃了能治病的宝物,跟我们常见的粗盐不是一回事!”有一个曾经去奥克领地给兽人服兵役的族老用夸张的语气解释:“这种宝物在畜生那里,也只有最强大的王子才可以享用,葛什哈这是发大财了!”
“哇”众人又发出一阵惊叫。
葛什哈不识字,不过这并不妨碍他享受衣锦还乡的满足感。
屯垦兵把酒葫芦和大铁刀暂时放在一边,继续烧包的从口袋中向外掏东西那里面还有几套麻布衣服,全部是从兽人身上获得的战利品,龙朔人不要这种东西,老屯垦兵会首先去扒皮衣,因此这些衣服都便宜了参加过攻城战的新屯垦兵和部落兵。
葛什哈分给自己婆娘一套,给自己两个儿子各两套现在他们还小,穿起来裤腿都拖到地上了,不过是小问题,完全可以随便卷卷袖子、裤腿,然后拿麻绳紧紧绑在身上。
另外还有一套,送给自己的侄子。
这小子意识到自己也有一套“新衣服”时的惊讶表情,让葛什哈非常得意在大森林土着眼里,任何纺织品都可以当货币使用。这样一套没有补丁,厚厚亚麻布缝制的结实衣服,虽说上面有两个洞(被子弹击穿后留下的痕迹),但仍然显得非常体面,足够在娶婆娘的时候穿出来炫耀一番了。
土着少年实在没有想到,这个收了妈妈的叔父居然还能想起来给自己一套这样珍贵的衣服。
毕竟是当娘的,婆娘看到自己的三个儿子都有了“新衣服”后,难以抑制地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哭什么!”葛什哈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大手一挥:“你和我大哥的崽子,身上的血跟我差不多,自然也算是我的娃,给件新衣服是应该的!”
“这点东西就哭成这样,现在你还能怎么办?”
葛什哈一边说着,一边拿起那把大铁刀,递给侄子,对着目瞪口呆的男孩叫道:“给你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