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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马贼的人数到底太多,混战之中,贯云石还是身单力孤,身受数创!他本来就因为宋毅保一再出尔反尔,怒气上涌,这一下,更是激怒而不可收拾!
宋毅保死后,他的手下与约来的数路马贼风流云散,但贯云石却不肯收手,索性杠上了,发誓要凭掌中长剑,清扫雍州商路!
半年以来,他昼伏夜出,四下查勘,并与雍州各大商户、以及天水城中的各大镖局联手,互通声气,在八百里瀚海游斗追击各路马贼。至今,他已累计击杀十七路马贼的头领共三十三人,有三十余路马贼风流云散,至于死在他手下的普通马贼,竟已超过了五百人!浑然一副杀星临凡的架势。
张明华咋舌不已。
他接连喝了几杯酒,心道,贯大哥好大的杀气!就算传言中有夸大之处,砍掉一半,那也够瞧的了。毫无疑问,这半年多来,他真是杀发了性!
一念及此,张明华又有些担心,怕贯云石只顾了杀戮,迷失本性,对武道修行有所妨碍。于是,更想早一些与他见面,至少,也能助他一臂之力!
但张明华向众人打听贯云石的下落时,众人却只是摇头,推说不知。张明华再三追问,那个微胖汉子被逼得急了,苦笑道:
“公子,别说我们不知道贯大侠的行踪,就算知道,那也绝不敢乱说的——试想,贯大侠杀马贼杀得顺手,马贼自然也把贯大侠当成了眼中钉、肉中刺,非要杀之而后快。要是从我们嘴里泄露了消息,让贯大侠身陷险境,就是死一百回,也不能赎罪啊!况且……”
“况且什么?”张明华眉毛一挑,问道。
微胖汉子咬了咬牙,道:“我最近听说,贯大侠处境有些不妙……他把马贼杀得太多,惹出了一直以来、隐在马贼背后的绝顶高手……”
“哦?”张明华眉毛一挑,有些惊讶。
第204章 临时入伙成马贼()
雍州马贼的历史,大约可以上溯到千年以前。
因为雍州是帝国向西的必经之路,自古便商旅不绝,天水古城既为凤鸣之地,也是商人的天堂,这自然引来盗匪的觊觎。
又因为雍州有八百里瀚海,戈壁与沙漠令人望而兴叹,同时,还因为雍州乃至整个帝国武风兴盛,人民悍勇,所以,普通的盗匪在这里难以生存下去。
于是出现了马贼。
马贼倚仗骏马与骆驼,在戈壁上能够如履平地,甚至可以躲入沙漠,凭着对地形的熟悉,找到绿洲和地下隐藏的水源,轻而易举地甩掉追兵或进行反扑。
是以,马贼便成为雍州商路的心腹大患,千年以降,除之不绝。
据说马贼也有传承,起初只是将戈壁、沙漠的地形图代代相传,后来逐渐演变为武学的继承与发展,再后来,壮大了的马贼不再满足于单纯的劫掠和居无定所的漂泊,便择地定居繁衍,进而形成家族式的门派。
这些门派往往不愿继续担负马贼的恶名,也不再像先辈那样乐于劫夺杀掠,但它们对财富的渴望不仅没有消减,反而变得更加强烈。然后它们立刻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便是隐身到了幕后,暗中控制那些规模较小的马贼,令其发展壮大,接受其劫夺而来的大部分财富,同时对其提供一定的保护。
至今,雍州地区有近十家名声在外的门派,它们无一例外严词否定自身与马贼的联系,甚至于其中数家门派还将打击马贼设为门规。但是,近千年来,雍州马贼就如同原上的青草,哪怕秋天被野火烧过,到了春日,便又重新茁壮地成长起来。
这些门派对此表示无能为力,爱莫能助。
张明华从茶肆中的微胖汉子口中听说了这些事。说来也巧,微胖汉子居然与张明华同住在洪福客栈,两人一来二去地混熟了,微胖汉子才逐渐吐了口。
据他说,贯云石其实就是被雍州一个大派中的长老盯上了。那人名叫陆飞,乃是半步炼神的高手,一向以独行侠的面目出现,其实却是门派中人。因为贯云石专跟马贼作对,导致马贼给门派的供奉直线减少,他才不得不出山,好阻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但微胖汉子确实不知道贯云石的下落,他只是翻来覆去劝张明华别趟这滩浑水,说这里头的水太深,又凉。
张明华思来想去,总觉得微胖汉子对自己隐瞒了什么,但他想到微胖汉子对贯云石的推崇,也知道他并无恶意。只是两人萍水相逢,总不能交浅言深。
张明华只得重新设法,打探贯云石的消息。
在天水城中转了几圈,张明华发现,固然马贼人人喊打,但城里却并非没有马贼出没。其中有些大约是马贼的探子,还有些则是最近被贯云石杀散的马贼的余孽,因为无处可去,所以躲到城市的角落和边缘苟延残喘,等待机会。
天水城人口众多,马贼头上也没刻着字,因而难以分辨。
但张明华昼伏夜出,四处打探,却经常在贫民区的窝棚里发现落单的马贼用切口串联,彼此交换食水、情报,以及各类资源,并盼着那个叫陆飞的半步炼神的高手早日把贯云石解决掉,哪怕是赶走也成,否则,这日子实在是过不下去了云云。
张明华在暗处埋伏了好几天,积极探听各类消息,他艺高胆大,又着意谨慎,那些马贼的残兵败将根本不曾发觉。将各处的消息综合起来,张明华逐渐拼凑出了贯云石现在的处境,似乎相当不妙。
那个叫做陆飞的高手,早在十日之前,就已经将贯云石逼入八百里瀚海!
贯云石到雍州赴约,本是有备而来,又经过半年多的厮杀,他对八百里瀚海的地形早已成竹在胸,按理说陆飞除了武学境界高出一筹之外,也并不占什么优势;但事实却是,贯云石居然被陆飞追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这是因为陆飞身边豢养了一头似狼非狼的高阶凶兽!它尤其擅长追踪,哪怕在百里之外,也能嗅出贯云石的踪迹!而且,这头凶兽性情凶狠、残忍狡诈,厮杀起来,竟几乎抵得上一个炼气大圆满的武者!贯云石几次设计,与其单独放对,都不能轻易取胜,反倒被陆飞趁机赶上,险死还生。
张明华探听到的最近的消息是:贯云石不知用了什么手段,暂时蒙蔽了那头凶兽的嗅觉,但自己也被陆飞击伤,不得已躲入八百里瀚海中最大的一处绿洲,潜身疗伤。而陆飞因为豢养的凶兽受挫,大为光火,对雍州马贼下了召集令,将绿洲团团围住,准备大举搜查!
张明华心急如焚!
听到这个消息,他恨不得插翅飞去绿洲,与贯云石汇合,并肩作战——
但是,张明华根本不知道绿洲的方位,更没有在瀚海戈壁行走的经验,完全是两眼一抹黑。
——这难不住他。
张明华以最快的速度赶回洪福客栈,耐心请教微胖汉子,让他为自己列出闯荡瀚海戈壁所需的事物,并一一购入。随即,他就退了房。
半日后,一个面色姜黄的青年出现在天水城的贫民窟。
他一瘸一拐地兜了几个圈,来到一间歪歪斜斜的土坯房前,举手叩门,节奏三长两短,正是这几天他躲在暗处学来的马贼的暗号。
“谁?”门内传来警惕的声音。
“合字,线上的。”张明华低声说出切口。
等了片刻,门开了。
张明华闪身进门,门内是个脸上带着刀疤的中年汉子,他皱着眉头打量张明华,神情有些古怪。
“……我、我是九公门下,刚、刚入伙没多久……”张明华满脸赔笑,举起双手,又道,“听说有兄弟在这儿聚齐,要去干他娘的一票……这不,就过来投奔……”
刀疤汉子哼了一声,道:“你倒是来得正巧,天黑就要上路……你的坐骑呢?”
“藏、藏起来了。”张明华继续赔笑道,“在城里劫了个不开眼的,刚买的骆驼。”
“嗯,九公门下,倒也不是外人。”刀疤汉子点点头,道,“跟我来。”
张明华闻言跟上,又听刀疤汉子道:“你脸上的姜汁涂得太多了吧?就算在城里要小心,奶奶的,也不至于吓成这样?”
张明华一怔,哭笑不得。
他随着刀疤汉子走入房中的地窖,里面有十几个马贼,还没等通名报姓,就有了一个叫做“老姜”的绰号。
这批马贼正是响应陆飞的号召,打算趁夜出城,赶往八百里瀚海的绿洲凑热闹的,要是放在平常,张明华想要混进来也没这么容易;但最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