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手中握着的,是块核桃仁状的小小星灰石头,正是魂晶。
随着劲力于身躯的川流,魂晶挥发出星星的光辉,汇入了手掌。
除了魂晶,元浆灵髓同样在被玄体吸收着。
地玄三转罡灵,身魂互养。通过修炼,玄体吸收有益的资源,来补养魂魄,以身养魂。魂魄渐渐壮大,玄体及其元力的灵性,将逐渐浓郁,以魂养身。换在温千岚这,则多了魂锁吞食魂力,相当于他的修炼,是为了喂饱魂锁。
这么的,他的修为哪会得到提升。
运转功法时,修为气息漂浮,似有似无,如同三转二阶的修为已尽数消散。
糟糕的是,魂锁在日渐强壮。
心神内敛意守空灵,他都是可以模糊地,看到捆绑魂魄的墨绿锁链。
他尝试去解开,却是念头一碰锁链,顿感头痛欲裂。
碰触不得,他只能眼睁睁地养虎为患,看着魂锁变粗变壮。
有时,温千岚欲破罐子破摔,挑断魂锁,给魂魄片刻自由,他又是敢想不敢做。
魂锁穿插地捆绑魂魄,如同扎根,二者好比一体。他若将之挑断,魂魄直接受到殃及。
且他越是喂养,锁链扎根越深,吞食得越凶,越不能碰
结束修炼,他继续徒步赶路。
走官道、走小路,偶尔迷路,不疾不徐,不失为消遣。
世人碌碌,如他一般摒弃纷杂与拼搏,于山水间闲庭信步者,少之又少。
今日,下午时分。
天色阴沉无寒风,碎小的雪花飘扬。
山路上,温千岚停下了脚步。
疲乏的面色,显出几分无奈,他随口道:“别用弓箭瞄来瞄去了,大家萍水相逢,好汉让条路可好?”
再是太平之地,仍难免会有作奸犯科之辈。
非是生活所迫,全因懒惰与贪婪。
尤其是荒郊野外,从不缺劫匪强盗,他正遇到了一伙。
人倒霉时,喝水都塞牙。
话音落,山路两侧传出悉悉索索的声音,有两位男子,一从树上跳下,一从石后走出。
他俩均是青年模样,二十六七岁,均有人玄三重九阶修为,守护兽均为六品,一狼一蛇。
“小子,耳朵挺灵嘛。”守护为狼的武者,体魄强健,长着凶脸,瞧着很不好惹。
他名为王荣,武装双目为狼眼,手持象力弓,大马金刀地站在路边。
隔着约十丈,他凶笑地喊话道:“看你还算识相,留下财物武袍,大爷我放你一条狗命,不然嘿嘿”
守护为蛇的武者,身形消瘦,名唤伍兴。
他以树干遮挡身躯,面容阴鸷,双眼死盯目标,弓箭半合半开地指去。
“这不好吧。”温千岚目露为难之色,“本人之前遭强人打劫,百褶袋没了,这身武袍是路边货,值不了两块元石。和气生财,请两位高抬贵手,放本人过去。改日有机会再见,本人再奉上答谢,如何?”
话说得很软弱,其态势则无丝毫惧怕。
一个人赶路时间长了,挺闷的,遇到了劫匪,不妨玩上一玩,反正杀不死他。
第233章 落毛的凤凰不如鸡()
路遇劫匪,不是件稀罕事儿,温千岚倒是第一次遇到这么拦路的。
他好整以暇地站在山路上,打量着两位强盗。
从面容看,对方与他年岁相仿,可算为同代武者,修为则存在十足的差距。
两人是人玄三重九阶,他是地玄三转二阶,差了不止十年的功力。
比较修为等,此二匪在他面前属于小辈了,他自是不会惧怕。
“少说废话,你当爷是傻子?”守护为狼的王荣,嗤笑地打量着。
树后的伍兴,阴厉更浓,将弓又拉开了些。
其实,强盗土匪也不容易当,要没点眼力,危险与否不说,是会闹笑话的。
大张旗鼓地劫道,却只弄了两件破衣裳,好东西不认识给扔了,那当匪也不合格。
两人的修为,是人玄三重九阶,可以辨出温千岚的状态——似乎刚经历一场恶战,被打散了守护,击溃了修为。原本是多高的修为,他俩倒辨认不清。瞧年岁,一二转?不重要了。
且他俩看得出,对方的武袍不是一般货色。
纵然袍子毫无奢华,也不见流光溢彩,却具备一定防御之力。
雪花飘下,自行偏落,不沾衣袍。在此严冬,天寒地冻,对方如个废人,衣着单薄又没冻得哆哆嗦嗦。
就此判断,此身武袍八成是四品,即便是旧的,仍值十几、几十块元石。
几十块元石的收获,是个大活了,何况对方是软柿子。
王荣见其没有屈从的意思,恼意腾起,厉然道:“最后给你次机会,不脱,爷剁了你喂狼崽子!”
直接下手的话,把衣袍弄破就不好了,会贬值。
温千岚没有急躁的神色,他整理下衣襟,不紧不慢地说道:“两位小兄弟,瞧面相,应该比本人小一两岁。本人劝你俩一句,回头是岸,不要一错再错,越陷越深,当贼当匪不是谋生手段。你俩今儿抢了本人,便是与我结仇了,与人结怨毫无益处,赶紧找个正经的营生吧。”
杀人总得有个理由,沦落至此,他并没积压出泛滥的杀心。
当失去了那份能耐,心也就渐渐平淡了。
“跟爷讲大道理,你是哪根葱?”王荣听得厌烦,时而为匪已有数年,他是杀过人的。
杀了一次,便敢杀第二三次,债多不压身了。
或是说,有的事万勿尝试,一旦走出了一步,便没了回头路。
狠厉在脸皮游走,他嘿嘿道:“遇到我俩是你倒霉,识相的,乖乖脱下武袍,省得爷麻烦。爷见你可怜,发点善心,放你条活路。你要是冥顽不灵,舍命不舍财,那是你自己找死,怪不得任何人!”
“执迷不悟。”温千岚淡定未减。
他首次当贼,去偷方华镇药圃的时候,固然胜券在握,他仍不由得紧张。
毕竟是做坏事嘛,与寻常争执不同。
此二人拦路抢劫,不见紧张忐忑,显然不是新手。
挑他这么个丧失武力的人下手,欺压弱小,定非绿林好汉。
为抢衣物,扬言要杀人,声色俱厉,想来是心狠手辣之辈。
以上三点,说明此二人不死,以后会祸害其他人。
轻咳下,温千岚笑着说道:“别急,天色尚早,不忙着去用膳。话说,你俩拦路劫持,可否知道我是何许人也?不怕碰到硬茬?把我换成你俩,我现在会掉头就跑,有多快跑多快。”
“你的废话是真多,话痨啊!”王荣都是烦了,暗暗心生忌惮。
但若被三两句话吓住,还当什么匪。
当匪,是过刀口舔血的日子,铤而走险,富贵险中求。
不能因对方似乎有点来头,便缩手缩脚,相反,越是有来历的人,越是块肥肉。
假如对方有地玄一转的气息,他俩不敢比量,为了小命着想,他俩专挑软柿子捏。但温千岚明显重伤残废了,又是满身油水,此等煮熟了送到嘴边的肥肉,若是不敢吃,他俩都鄙视自己。
所以,他俩定不会罢手,仅是怎么杀,会相对稳妥的问题。
听其狂傲的言语,可否知道我是何许人也,他恼怒了,言辞讥讽浓郁:“爷管你是谁,落毛的凤凰不如鸡,你跟我充装什么大尾巴狼花尾巴狗,废人!就算你是温千岚,衰败至此,在爷面前也得是孙子!”
在他们同代弟子中,不好说是小元界,至少在宁风府,温千岚是最为著名的武者,没有之一。
宁风府成千万上亿人,没有多少不知其名。
连落毛的温千岚,他都敢杀,何况是不知从哪来的没毛野鸡。
顶多是三品武者,有啥了不起,毁尸灭迹不留线索就是了。
王荣恼火,他戏谑地言道:“看样子,你很牛掰啊,那爷是非杀不可了。去,给你个机会,先逃两步。”
“挺吓人,本人好久没经历这么大阵仗了。”温千岚拍拍胸口,似有几分缅怀。
他面泛轻笑,笑意透着邪气,“事已至此,不逃了,动手吧。”
咻。
咻
率先开弓的,是树后的伍兴。
打个劫如此费劲,磨磨唧唧的。
他射出的箭矢,直袭温千岚的头颅。
三重九阶的他,力量也有五六虎,一箭射下,花岗石头都要爆开。
奈何,他俩不仅碰上了硬茬,更是撞上了千年寒铁锻造的钢钉。
稍许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