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个男人的脸,初看是的确不好看,也不是五官长得丑,浓眉大眼的,实际上还可以。
就是那种憨气,就像同一个呆头呆脑的木瓜一样,再搭上一副厚嘴唇,真是土得掉渣,可真正体验到了他的好,却是越看越欢喜看,越看越认为有味道。
“我想要天天来陪我,给我弄饭菜,我下班回家,就能看到你,桌上有热腾腾的饭菜,冬天冰冷的被窝里,有你热哄哄的身子,热乎乎的抱着我,我要那样的生活,暖心,暖身。”
“嗯。”马走日点头,回吻着她,带着怜惜,旁人眼里,高雅如公主的女人,她要的,实际上也就是最简单的关爱而已。
“走日,我决定了,我一定要到汉东市去,到你身边去。”吴英眼中带着笃定的神色:“我一定要调到那边去上班,我要天天看到你,再不要一个人孤单单的守着老大的空房子。”
“好。”吴英能调去汉东市,马走日当然高兴,虽然她跟姚红娟到了一起,肯定又会斗起来,但也不在乎嘛,要头疼,也到时再说。
“只不过要一段时间。”吴英想了想,道:“先要过了老爷子那一关,然后还要找关系,汉东市是副州级城市,这个有点大,”
“我调到那边去当局长,或者干脆一点,调到江州市去当副市长或者市一把手,你说好不好?”
“那好啊。”马走日笑:“你要是当副市长,我就当你的兵。”
吴英便羞羞的笑:“白天你是我的兵,晚上,我就是你的女人,随便你怎么玩,好不好?”
“好。”她满脸妩媚,马走日一时悸动起来。
吴英穿的是一条带碎花的吊带裙,在马走日跟前,她跟姚红娟都穿得嫩气。
姚红娟之前在外面,经年一身红色套装,现在就极少穿了,即使是套装,也考究颜色的搭配。
特别是裙子,一定是那种紧身的裹屁股,因为她晓得马走日欢喜看她裹得紧绷绷的屁股。
吴英也一样,这种吊带短裙,十六七岁的少女穿实际上最好,膀子跟腿都露着,带着俏丽,并不大适合她的年纪,特别不大适合她优雅的脾气。
但在马走日跟前,她却情愿穿得年轻一点,才买的裙子里,好几个都是这样式的。
这种吊带裙,下面也比较短,到膝盖上,而且这样的裙子,不搭什么裤袜,要的就是青春靓丽的露,于是就方便了马走日。
没得了姚红娟,两人之间的那个事,就像细水长流一般,没得那么疯狂,却带着一种绵长的悠远……。
第397节亚男堂哥黄天光()
天不晓得什么时候黑下来了,吴英终于缓过气来,从马走日怀里抬起头来,痴情的道:“走日,真好,我欢喜你这样要我,太好了。”
马走日回吻她,他的感觉也特别好,这个女人,着实太美了,而哪怕是那个事最猛烈的时候,她也老是带着几分高雅,这是一种她身上独特的风情。
“英姐,你肚子一定饿了吧,我来弄饭。”
“我不饿。”吴英对他羞羞的笑:“不过你笃定饿了,你坐着,我去弄饭。”
“不要。”马走日摇头,吻她的手:“你的手,不要做这种事,磨粗了,我心疼。”
这样的话,让吴英特别感动,点头答应着,痴痴的看着马走日:“走日,你要永远这么爱我的,永远这么体贴我,为我着想,好不好?”
“好。”
马走日点头,这个时候肚子里却咕噜咕噜响了一阵,吴英咯的一下笑了起来。
马走日也笑了:“我可是大饭量,是真的饿了,我去弄饭。”
起身,手机却来电话了,一看,马走日骇一跳,对吴英道:“你哥打来的。”
吴英一看他的样子,笑了:“你接啊,是我哥,你怕什么,即使他晓得我跟你好,又怎么样,”
“我是他妹子呢,我高兴,他难道不高兴啊?我又不是未成年的小姑娘,要他管。”
“哦。”
吴英理直气壮,马走日却多少有点儿心虚,稳了稳神,这才接通,吴志爽朗的声音响起:“走日,听英子说你在首都啊,出来吃个饭啊,介绍个朋友给你认得。”
马走日不能拒绝,只好答应了,吴英就贴在他边上,也听着呢,挂了机,她眉头就竖了起来:“他想介绍什么狐朋狗友给你认得。”
她那样子,象只护小鸡的母鸡,马走日一看笑了,道:“你哥的朋友,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你不晓得。”吴英摇头:“我哥之前可也是个纨绔子弟,他那帮子酒肉朋友,也没得几个好的。”
她是亲妹妹,这么说,马走日可就没话说了,道:“要不我打电话回了。”
“那倒没得必要。”吴英摇头:“我跟你一起去。”
“这样好不好?”
马走日终究是有些心虚。
“有什么不好?”吴英勾着他脖子,满脸痴情:“别说我哥不会反对,即使他反对,我也不会睬他的,再说了,我跟他说过,你妹妹来首都治病,我跟你一起,理所当然啊。”
她这话也有理,马走日只好点头。
“不要怕,有我呢。”吴英羞羞的笑:“先抱我去冲澡吧,好重的生豆芽味儿。”
姚红娟欢喜浓郁的味道,吴英却刚好相反,特别爱洁净,甚至稍微有一点贵族式的洁癖。
她欢喜马走日洗得雪白干净的,自己也洗得雪白干净的,然后不慌不忙的吃着,不象姚红娟那么疯,眉毛胡子一把抓,而是有一种优雅从容的味道。
在任何时候,都要把持一种淑女的风度,这是多年的西式教育养成的气质。
洗了澡换了衣服,吴英自己的衣服很有品味,给马走日挑的衣服同样如此,如果从背后看马走日,那还是相当不丑的,可正面一瞧他的脸,失望之情立马要跌下一大截。
他不笑还好,特别笑起来,象水门桥下找活讨好雇主的泥瓦工,真要是找活的泥瓦工,好,这脸看着就淳朴憨厚,就他了,但作为男朋友什么的带在身边,就有些那个了。
不过无论是姚红娟还是吴英,都已经完全不在乎马走日那张脸了,至于旁人瞧不起她们身边的男人,呵呵,无论是谁,得先要她们看得起才行。
吴英开车,到说好的饭店,进了包间,里面坐着两个人,一个是吴志,另一个,是一个三十左右的穿花哨衬衫的年轻人。
中等身材,眉毛很浓,而且眉角是翘着的,目光很亮,这样的脸像,眼睛瞪起来的时候,很有威仪。
看到马走日两个里来,吴志站了起来,他还没出声呢,吴英先喊了起来:“天光,你怎么跟我哥混一起了?”
吴志立马就苦起了脸:“这是什么话,好象我是十恶不赫的大坏蛋,会带坏良家少年一样。”
吴英撅嘴:“本来就是啊。”
吴志回头看一眼那年轻人,道:“可问题是,天光也不是什么良家少年啊。”
“谁说的。”那年轻人挺了挺胸膛:“我可是如假包换的良民哦。”
说到后面却补了一句:“我变坏也是你们教唆坏的。”
这下把吴家兄妹都惹笑了,吴英娇嗔:“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他们之间显然非常熟,肆无忌惮的开着玩笑,马走日便也在边上憨着脸笑,他跟着吴英出来,始终有些心虚,不过如果都是吴英的熟人,那就还好。
吴英给马走日介绍:“走日,这是黄天光,外号一阵风,你喊他天光就行了。”
说着想起一事:“对了,你在江州市协警培训的时候,黄亚男不是你的教官吗?他是黄亚男的堂哥。”
马走日先听着还好,听倒是黄亚男的堂哥,可就骇一跳。
吴志没留意他的神情,在边上笑着给黄天光介绍:“这就是走日了,都是自家兄弟。”
黄天光伸手来跟马走日握手,满脸笑:“走日,听说吴嫂怀孕,是你帮的忙,我代吴嫂谢你了。”
马走日还没出来,吴英先尖喊了:“天光你要命了,这是什么话,等会我跟我大嫂说,看她怎么收拾你。”
吴英则在边上笑骂:“天光你个混蛋。”
马走日这才晓得黄天光话里暗藏的猫腻,不由也笑了。
伸手跟黄天光相握,吴英突然在边上喊道:“走日,小心他的手。”
“什么?”马走日愣了一下,手上突然感觉一股大力袭来,却是黄天光用劲握下。
这劲力相当的大,但也不算什么,不过马走日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