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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叹一声,君素后退两步,到陆迟身边不舍的看了几眼,终是站起身来,慢慢隐去了身形。
君素知道,迟早会有这一天的,却没想到会到来的这么仓促,她不仅没有办好云婉的嘱托,甚至都没有来得及和陆迟道上一句再见。
再见了,陆迟!
他们殊途陌路,终是没有在一起的可能。君素只感激,陆迟给了她前所未有的温暖和爱护,在以后寂寞漫长的千年,她的回忆里,至少有一个陆迟可以念想。
一旁的角落里,一截带血的断臂慢慢变成漆黑的兽爪,而断臂旁身受重伤的伏奎,早已经不知去向
……
人生几经波折,再大的风浪,也依旧晨昏轮回,日落月升。
带着浑身的酒气,陆迟步履蹒跚的回到卧房,推开门进去,看到眼前的场景,酒意已经醒了些许。
烛火悠悠下,一个熟悉的身影坐在床前,低着头,因他的归来而局促的双手不知如何安放。
陆迟快步走过去,有些激动的唤了一声,“素素。”
坐在床边的女子怯怯的抬起头看了陆迟一眼,眉目间满是羞涩。
陆迟迎上那女子的目光,踉跄着后退了几步。
脸还是那张脸,可那双眼睛,却不是他的素素了。
想来是素素曾修补过那傻儿的魂魄,才让面前的祝君素,不再那样疯疯癫癫了。
陆迟心头一阵哀伤,竟觉得浑身的孤寂无法言喻,就像从小被陆家母子排挤时,又像母亲去世后留下他一个人时,只觉得从身到心都空荡荡的,无所归依。
他本感谢老天,给了他那样好一个素素,却不想情刚到浓处,却又离开了。
陆迟心痛,仿佛他生来,就注定了孤独一生。
可若让素素留下来,对她也是无比危险的,所以陆迟心想,他到底还是期望素素走的。
因为他爱她,不想让她受任何的伤害。
呆怔一瞬,陆迟一扭头,又跌跌撞撞的出去了,只觉得天下之大,他竟不知哪里才能心安。
走廊拐角处,一抹浅粉的衣角轻轻飘过,君素躲在暗处,看着陆迟醉意朦胧,茫然的在路上走着,不禁抬起了脚步想要靠近他,犹豫一瞬,又收了回去。
狍子说的对,了却了,就离开的彻底,再纠缠下去,于她不好,于陆迟也不好。
本是殊途,走在一起,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
就如她若留在人间,渡劫之时怕是会伤及陆迟甚至更多无辜,而若把陆迟带回苍云山,本就不同时空的两个地方,怕是陆迟身为凡人短短的寿命,经不住苍云山上的几个日出日落。
如此罢了!离开也好!
君素这样给自己下定决心,再深深的看了陆迟几眼,转身离去了。
步履走的轻盈,心却沉的如同别了万钧的重量。
……
回到苍云山,君素飞经一处崖边,却见一抹鲜红的身影坐在陡峭的断壁上,静静的望着远方。
君素有些疑惑,不禁又折回去看了一眼,走近了,不大确定的唤道:“狐狸?”
狐狸扭头看了君素一眼,没有说话,整个人的光彩仿佛都有些暗淡了。
“怎么了?”君素觉察到狐狸有些异常。
狐狸沉默不语,依旧目光静静的看向远方。
君素想了想,试探着问道:“跟人比美被比下去了?”
狐狸撇起了嘴,仍旧不说话。
君素以为自己猜了个七七八八,便安慰道:“面容不过表象而已,你也不要太在意了。”
谁知一句话,竟惹的狐狸激动的抓着君素的袖子,拜托道:“桃祖桃祖!你帮我把这张脸扒下来,换张丛止那么丑的吧!”
君素无语,在狐狸眼中,不如他面容的除了雾容,其它他都以“丑”字定论了,只是不知今日,又吃了什么癫狂药。
“你抽什么疯!”君素甩开狐狸的拉扯,不解的问道,因为平时狐狸把他那张脸,看的比命还重要。
没想到狐狸撇着嘴,竟是要哭的模样,道:“雾容说她还是喜欢丛止那样的,她说我这张脸,看着没有安全感。”
一句话说的虽然有些喜感,但君素心头却无比苦涩。在面对感情的时候,狐狸这样刁钻狡猾的家伙,都变的这么痴了。
君素突然想到了陆迟,不知把他独自留在人间,除了买醉,还会不会做些别的傻事。
咽下心头的难过,君素同狐狸坐在一起,望着苍云山浩瀚壮丽的美景,耐下心来柔声劝道:“可能让雾容觉得没有安全感的,不是你这张脸,而是你这个人。也许,她心里也是在乎你的,怕失去了,才会没有安全感。”
狐狸眼珠子转了几圈,细想了想,同君素问道:“当真?”
“嗯。”君素点点头。
得到回应,狐狸立刻眉开眼笑了,嗖的一下子从地上弹起来,跃出去老远,瞬间就不见了踪影,只留了声音在君素耳边回荡着:“桃祖,以后还是少去人间了,本来这苍云山上就你还能凑合和我比一比,没想到去了人间几天,你竟憔悴成了个老太婆!”
若换成以前狐狸这样说,君素必定会追上去把狐狸痛揍一顿,而如今,君素只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
她还是那个她,怕是经历了不舍和离别,心有些憔悴了吧!
第二十一章轻云温婉()
陆老爷近日来神思恍惚,一闭上眼睛,仿佛时光便会极速后退,回到几十年前。
而他也不再是他,而是变成了云家大小姐,云婉。
那一年,阳春三月,她到永州外祖家小住,同家中几个爱闹腾的孩子门玩耍时,撞上了刚刚考了秀才,欢天喜地回家报喜的书生。
云婉瞧着那书生生的眉目端正,文质彬彬,伸手扶住了即将跌倒的她后,款款行了个礼,抱歉的说道:“多有冒犯,还请小姐海涵。”
望着那书生,云婉自觉稍稍有些羞怯了,但仍旧落落大方的一笑,轻声言道:“没关系的。”说罢转过身,不在多做逗留,去追赶一起玩耍的弟妹们。
走了没几步,云婉又听到身后的人,似是鼓起了莫大的勇气一般,朝她朗声说道:“在下城东杨柳村陆诵文,敢问姑娘芳名?”
一句话虽问的唐突,但或是缘分使然,云婉心里,似乎能感受到他十足的诚意,于是回过头,如实朝他柔声回道:“我叫云婉。”
告知姓名之后,云婉微微一笑,重新走开了,小路拐角的时候,云婉悄悄回头看了一眼,那呆呆的陆诵文,在听到她的名字之后,先是惊艳的呆怔了片刻,而后自己在原地,傻乎乎的笑了起来。
那是她们的第一次相遇,那时春风习习,带着满天飞舞的柳絮。
柳树下,书生温文谦逊的画面,映进了云婉的心里。
许是有缘,许是有心。
从那一天起,云婉在外祖家住过的那段时光,总能在路上,碰上那叫陆诵文的书生,而云婉,也格外喜欢带着弟弟妹妹,去那条路上玩耍。
后来,她离开了外祖家,一别三年,再听到这个名字,竟是在向她提亲的名贴上。
那时他已经小有成就,短短三年,他已经从秀才,考上了举人。
云婉觉得,他那样的男子,一定会随着岁月的流淌,变得越来越优秀,所以虽然当时提亲的人不在少数,但是云婉还是恳求了父亲,把她许给了条件并不算好的陆诵文。
新婚燕尔的日子,云婉只觉得像是撒上了绵软的白糖,他的谦逊体贴,他的怀抱和气息,都让云婉觉得无比知足。
那时的陆家条件并不算好,但为了喜欢的人,云婉觉得吃些苦不算什么,她知道他一心上进,想要考取功名入仕途,所以云婉就把家中能做的事情都做了,好让他多空下心来,在书本上下功夫。
虽然日子过的劳累了些,但云婉最喜欢的,还是在灯下,他把念过的诗句,握着她的手在书本上指着,再念给她听。
她最喜欢那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想着两个人这样一辈子,也是好的。
随着时间推移,陆诵文也证明了云婉的眼光不错,他终是考了功名,做了个地方小官。
外出任职时,云婉虽不舍,却仍旧细心的帮他打理好了出行的包袱,从冬棉夏单的衣衫,到他常用的镇纸笔墨,她都一应俱全的帮他带上,唯恐漏下了什么。
那个时候,云婉独自守在家里侍奉公婆,唯一的念想,就是在灯下读他一封封寄来的家书。
那信中的每一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