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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剑江湖-第48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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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未饮,人就已醉了。

    箫很美,箫声更美,可是,谁都知道,这也是一柄杀人的玉箫。

    这柄箫的主人本来是不死玉箫蓝玉棠的,可是,谁也不知道,此刻为什么会到了快刀向方的手里。

    如果你真的想知道原因的话,那只有一个解释,蓝玉棠已经死在他的手里。

    可是,这么一双如诗般优美的手又怎么会拿一个死人的东西?

    箫虽然不是原来的主人,可是,从玉箫的圆孔里流出来的曲子,却是原来的曲子,凰之夜想曲。

    曲子也很美,美得犹如一首词。

    凰之夜想曲也是杀人的曲子,只是不知道向方会不会用这首曲子杀人,他又将用这首曲子杀了谁。

    快刀向方一向都是用刀杀人的。

    他的刀就挂在他的腰间,一把薄薄的刀,薄得像一张纸,薄得就像是一粒冰屑,薄得甚至刀锋都看不见。

    其实,再薄的刀也会有刀锋的,有刀锋就可以看得见,那么,快刀向方的刀为什么会看不见呢?

    这是因为,他出手的速度极快,快如风,快如闪电,更因为他在杀人的时候,对方只是在注意他的那双如诗般优美的手。

    向方的手和向方的刀是同样的颜色,所以,当他这把薄薄的剑刺进对方胸膛的时候,对方还以为是他的手上是空的呢。

    不论是他的刀杀死的敌人,还是他的手杀的敌人,只要是向方要杀的人,就没有一个人能够逃得掉。

    可是,在江湖上,向方的手却远远要比向方的刀有名得多。

    凡是见过向方的女人,都想一辈子跟着他,但这并不仅仅是因为他是一个很英俊的人,而是因为他的这双手。

    这双如诗般美妙的手。

    只要能一辈子跟向方在一起,那么,向方的手也就成了她的手,而拥有这样一双手又是每个女人的梦想。

    还有另外一种女人。

    她们想把向方的手砍下来,扔进无底的深渊,永远不要再出现,因为他的手消失了,她的手就可以成为天底下最好看的手了。

    可是,那些想把向方的手砍下来扔进深渊的女人,都已经死了。

    甚至是在她们临死的时候,还以为向方的那双如诗般美妙的手正在抚摸自己的胸膛呢。

    事实上,那个时候,向方的那柄薄薄的刀,已经刺进了她的胸脯,透明的刀,透明的手,透明的胸膛,甚至连他脸上的笑容也是透明的。

    向方从来就不喜欢用这双手亲自杀人,因为他觉得,像这样一双完美无缺的手是不应该粘上血腥的味道的。

    所以,他每次杀人,都要用刀,即使是用刀的时候,他也绝对不会让这柄薄薄的刀上沾上血滴的。

    他用这把薄薄的刀杀人的时候,就像是用白玉箫吹奏一首曲子。

    他把那把薄薄的刀刺进对方的胸膛上而不沾一滴血,那么,他出手的速度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速度呢。

    也许,只有真正感觉过的人才说得出,但是,感觉过的人却早就已经成了死人,死人即使会说话,活着的人也根本听不懂的。

    所以,他才叫快刀向方。

    尽管有那么多的女人喜欢向方,可是,在他的身边,却很少有女人陪伴。

    既然有那么多女人愿意嫁给他,可他为什么还要孤孤单单一个人呢。

    这个道理,谁也弄不懂。

    因为弄不懂,所以,很多人都想弄懂,弄懂了,才好嫁给他,嫁给他,拥有了他的人,才可能拥有他的那双如诗般美妙的手。

    而梧桐就是这些人中间的一个,而且,还是最有耐心的一个。

    梧桐的手也很修长,也很细腻,甚至已经到了完美无缺的程度。

    她甚至相信,那些酒客之所以三天两头地往梧桐酒楼里跑,并不是因为这里的酒好。

    醉翁之意不在酒,他们之所以天天风雨无阻地跑过来捧她的场,十有八就是冲着她的这双手来的。

    而梧桐呢,也乐意让人看她这双引以为傲的手。

    每次到客人的酒桌上收钱的时候,她总是那么大方,那么快乐地从长长的衣袖里,露出她那双白白的,嫩藕般的手,等客人目瞪口呆地把银子乖乖地放在她的手心的时候,才慢慢地缩回去。

    如果想多几眼,就只有多喝一碗酒,多付一次银子才行。

    因此,梧桐酒楼的生意很好,方圆百里之内,大家也许没有听说过插旗镇,可是,却一定听过梧桐酒楼。

    大家都说,梧桐的手是天下最好看的手,而她自己也认为她这双是天下最好看的手。

    可是,一年前,当向方在梧桐酒楼里喝完了酒,从怀里掏出银子向她付帐的时候,她所有的自信都给打败了。

    她甚至不敢去接向方那双几乎完美无暇的手递过来的银子。

    她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世间竟然还有如此美妙的手,她更不服气这世间竟然还有比她更漂亮的手。

    而这么好看的一双手又偏偏长在一个男人的身上。

    如果她的这双手很难看倒也罢了,可是,她的手偏偏又是那么得好看。

    她实在是不愿意自己的这双自以为天下第一好看的手在向方的那双如诗般美妙的手面前黯然失色,因此,她的手一直没有从衣袖里伸出来。

    她的身体像是忽然冻结了似的,无法动弹,无法移步,只好冲着向方勉强笑了一笑,道:你的酒,算我请客。

    可是,向方的身子连动都没有动,只是把手里的银子又往她的前面推了一下,仿佛是想让她把他这双如诗般美妙的手看得更清楚一点儿似的。

    梧桐只好再说一遍,道:你的酒,算我请客。

    向方看了看她,仿佛有点儿奇怪,站起来,顺手把银子放在桌子上,然后,转过身,冲着她露出一丝慵懒的笑,淡淡地道:我从来不喝别人的酒。

    说完,便走了出去。

十七、鱼香茄子() 
方程一边笑,一边说,脸上还带着一种也说不出究竟是得意还是冷漠的表情,他仿佛不是在说自己,而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一样坦然。

    但不可否认的是,这是一个很骄傲的人,骄傲是所有有钱人的脾气,更何况他又是那么得有钱。

    说着,说着,他忽然停下来,冷冷地盯着向方,盯着他的那双如诗如画般美妙的手,盯着他的那把挂在腰间的薄薄的,几乎透明的刀,用一种挑衅的口气道:

    可是,你知道我为什么被人叫做快手方程吗?其实,我在抢人或者抢东西的时候,从来都没有用过双手,

    我想,人们之所以会称我为快手方程,大概是因为那些被抢了姬妾的人是绝对不会来找我算帐的吧。

    即使偶尔有那么有那么一个两个三个不识趣的人想来找我的麻烦,可是,不管他们来了多少人,都被我的一双手给解决了,

    不是被生生地揪掉了脑袋,就是被揪掉了命根子,要不就是服服贴贴地从哪条路跑来的,再从哪条路乖乖地跑回去。

    你看,我这双手虽然不是那么得美,不仅不美,甚至还有那么一点点的粗糙,好日子过习惯了,手上已经积满了肥肉,甚至已经没有以前灵活了,可是,大家仍然认为我是江湖中的第一快手。

    听到这话,向方摸了摸插在腰间的那只玉箫,铃儿叮当响,然后,看了看他,嘴角流溢出一丝浅浅的笑意,道:

    哦,是吗?这也难怪,在插旗镇上,不管是大人还是孩童,都知道快手方程。你之所以要抢老板娘,是不是因为你们家里还缺少一个会做鱼香茄子的女佣?

    方程笑了笑,道:我们家呢,本来有一个会炒鱼香茄子的女佣,而今天我要吃的也正好是鱼香茄子,

    可是,她炒好的鱼香茄子刚刚端上来还没来得及让我吃呢,却忽然闻到了这里的老板娘炒的鱼香茄子的味道,

    于是,我觉得,那个会炒鱼香茄子的女佣以前给我炒的鱼香茄子根本不是鱼香茄子,而是狗屎,

    我发誓,从今天开始,我绝对不再吃狗屎了,所以,今天无论如何,我也要把老板娘给抢回去,尝一尝什么才是真正的鱼香茄子。

    向方还在笑,可是,他已经笑得没有那么从容了。

    因为他忽然觉得,方程真的是一个很可怕的对手。

    他的从容,他的自信,甚至是他在言语之间露出的那些不经意的笑,都让向方觉得紧张,空前绝后的紧张。

    这是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

    当方程说完呢这话的时候,他甚至已经可以从方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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