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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了解而分手。离婚,也就成了别无选择的选择。
有合就有分。
但人类离婚制度的确立,远比结婚制度的确立出现得为迟,中国古已有之的休妻现象,因为毫无妇女的权利可言,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离婚。在英国,直到19世纪下半叶,才给离婚立法。本世纪初,在美国的内华达州,居然有一条挣钱的新途径,虽然有悖社会常情,但收益可观,即从事离婚业。当时离婚,在美国的其它州要么不合法,要么相当艰难,众多司法审理案中,要判决一桩婚姻的破灭,需经历缓慢慎重、费用昂贵、令人难堪的过程。而内华达州对离婚案却相当宽松,所以婚姻不幸者(尤其是名人)趋之若鹜,称之为“离婚者的天堂”。
内华达畸形发达的离婚业,今天当然已不复存在。哪里可以结婚,哪里也可以离婚。离婚率的不断上升,使各种各样的离婚指导性杂志报纸、电台电视台专栏节目应运而生。
1997年,日本的一家离婚杂志《丽莎》一时卖得洛阳纸贵。杂志取名《丽莎》,是由于著名的好莱坞女明星伊丽莎白·泰勒有过多达8次的离婚纪录。
婚姻已失去了吸引力。社会从来没有面临对传统家庭的如此抛弃:同居者、单身家庭、单亲家庭的数量之多,在欧洲,大有赶超传统家庭之势。孤独,首先是一种身份,其次才是一种心理状态。
如果说求婚一般是男性主动,大部分情况下,离婚则是由女性提出。这一点,既反映了当今女性较男性的变化为大,也说明女性对婚姻质量的追求较男性为高。男性追求的成就感与女性追求的幸福感之差别,正在于此。
国外社会学家研究大量离婚个案,发现离婚配偶的平均婚龄是7年,因而婚后7年视为“婚姻危险期”。结婚7年,男女双方,在各方面都已趋向成熟,此时离异,既可避免年轻的草率,又没有中老年安于现状的惯性,也易为自己和他人接受,因此较为多见。
当代中国,婚姻家庭的大裂变大解构,笔者称之为“第三次离婚浪潮”。现代性爱关系中,性与爱的分裂,由起初的不自觉状态,几乎变成一条生活原则,爱的意义急剧消解,导致性的操作畸形泛滥,性海高涨,男女沉浮,波及最深的自然是家庭。而婚姻怪胎也层出不穷,最典型的证据是,婚姻的消费特征和婚姻的“克卤现象日益明显。
婚姻呐?!
婚姻最常见的危机来自于第三者插足的婚外恋,以及金钱、权力和地位对人的支配和影响,另外,夫妻之间性生活的不和谐,亲属关系——尤其是婆媳关系——的障碍,结婚的草率,夫妻之间没完没了的争吵,等等,都会使婚姻走向失败。
近年来,在高知识结构阶层的婚姻中,还越来越明显地出现了一种新的危机征兆,所谓“无过错离婚主义”:外人看起来和睦美满的家庭,夫妻却处在幽闭的冷战状态,彼此之间怀有一种神秘的憎恨,连他们自己也无法确知这种憎恨从何而来,也不知道它的性质及其目的。让你大吃一惊的是,某天早晨他们突然离了婚,走出法院大门时,像小鸟一样快活。
当然,并不是所有走向失败的婚姻,都得到了法律的验证和一锤定音。事实上,还有更多在婚姻沉重的枷锁里挣扎的人们,虽然手头并未拿到那个小小的蓝皮本,但彼此已在家庭内“离婚”。家庭内“离婚”,已成为困扰我们的一大社会问题。
人性中有十分依赖、不负责任的弱点,常常我们办不到的事,却寄希望别人达成,尤其是最亲近的人。因此,婚姻的失望在所难免;无论大小,婚姻的破裂总有自己的过失在内。当你在婚姻中产生了一生的错觉,摹然回首,即使你充满悔恨甚至怨恨的情怀,你仍将记得新婚时的那张雕花婚床,不管怎样,它总是非常美好的。
第一章 三次离婚浪潮
一夫一妻制的确立,在人类历史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随之而来的离婚自由,自然也是一种巨大的社会进步。20世纪人类的婚姻正面临新的裂变。在婚恋观念相对滞后的中国,本世纪下半叶也经历了三次离婚浪潮的冲刷,且一次比一次迅猛。
历史与现实1997年夏天,我在办公室漫不经心地浏览报纸时,突然感觉眼睛被什么东西刺了一下,定睛一瞧,吓了一跳,一个熟悉的朋友麦小姐偕同她丈夫陈先生登了一则离婚广告:“离合皆缘份,聚散两依依。我们结婚3年,在此友好分手之际,谨订于×月×日×时,在××歌厅,举行告别鸡尾酒舞会,恭候新朋旧友光临。”
征婚广告泛滥成灾,这离婚广告却是我破天荒头一回看到。举办离婚礼仪,婚姻“安乐死”现象,是近年在沿海开放城市悄然流行的一种时尚,但如此明目张胆,还是让人感到惊讶不已。
既然知道了,笔者自然不会错过这个参加离婚礼仪的机会。
来宾很多,居然还有电视台的记者,场面宏大热烈,甚至是喜气洋洋。一个电视专栏节目女主持人说了一通话,大意是:媒体介入这一离婚礼仪,并不是凑热闹,而是为了探讨一种新的离婚现象,倡导一种新的社会风尚。从通常的角度看,离婚,是不幸的。选择离婚礼仪很自然能冲淡离婚的悲剧色彩,这也是现代人日趋成熟、讲究道德、具有高度文明意识的综合体现。结为夫妻,固然有缘,离不离婚,只是证明这种缘份的长短问题,但离婚决不是、当然也不应该是对夫妻往日情谊的彻底否定。
她的话赢得掌声四起。
接着陈先生真诚地说:“如果我们的昨大有一些遗憾的话,今天已没有了,将来也不会有。我们又重新拥有了无怨无悔的日子。”
我的朋友麦小姐也满腔深情地说:“没有离婚礼仪,彼此也许就有怨恨,因为找不到一个醒悟、忏悔、宽容的机会。今宵,我们难忘的时刻,因为有了昨天,才有了这个流光溢彩的今宵,有了这个流光溢彩的今宵,就会有一个更加美好的明天。”
互相交换了离婚戒指后,彼此举杯祝福,接下来以朋友的身份,跳了一曲《友谊地久天长》,把鸡尾酒舞会的气氛推向了最高潮。
旁边一个陌生人情不自禁地跟我赞叹道:“这比结婚的场面还醉人埃”笔者也颇有感触:如果普天下离婚之人都能跳出“刀光剑影”的俗套,以这种文明进步的方式和和气气分手,男女之间的婚姻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疑难杂症。当然,话又说回来,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其礼仪毕竟是一种形式,人类婚姻家庭的内在矛盾和烦恼,众所周知,仿佛总有一个“魔鬼的奶奶”在作祟。
让我们先回溯一下人类两性关系发展的历史。
最初,男女之间存在着毫无限制的性关系,接着又发展到氏族内部的男女之间不得有性关系,但所有这个氏族的男人是另一个氏族的女人的丈夫,所有这个氏族的女人是另一个氏族的男人的妻子。我们称之为群婚制或杂婚制。这是人类的第一种婚姻形式。
第二种婚姻形式是对偶婚制,也就是说,某一对男女保持一个相对的稳定性关系时期,但并非法律的规定或约束,其稳定情况和形态类似现在的未婚同居。
第三种婚姻形式,即一夫一妻制。
它来源和归功于私有制的产生。由于生产力的低下,剩余的一点生活资料仅能由部落酋长据为己有,而这些新生的“富有”阶级不愿让其终生聚敛的财富让一个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野种继承,因而提出法律上的一夫一妻制的要求。
一夫一妻制跟对偶婚制的不同,就在于婚姻关系要牢固得多,这种关系已不能由双方任意解除了。这时通例只有丈夫可以离弃他的妻子,如中国封建社会的休妻;破坏夫妻忠诚则只是丈夫的权利。《拿破仑法典》就明确规定丈夫享有这种权利,只要他不把姘妇带到家里来。如果妻子不忠,则要受到比任何时候都更严厉的惩罚。
这种男女明显不平等的一夫一妻制,连单身汉叔本华也在《性爱的形而上学》中为之辩护:“如果男人可以随心所欲地和不同的女人交合,一年中可制造百来个子女;但是,不管女人有多少情夫面首,一年间也仅能生育一个孩子(双胞胎例外),所以,男人经常需求别的女人,而女人只有老老实实地守着丈夫……所以,正确的贞操观念,在男人来说是人为的克制,女人则是自然的。不论就客观的结果,或主观的反自然现象来说,女人之通奸比之男人,更难以宽耍”叔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