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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你们都希望我在意?师父这样,孔慈这样,很多人看着我的眼色是这样,连你也是这样。”秦霜抬起头,首度在步惊云面前露出一丝厌倦,“我没有希望过你们的在意,你们为什么要我这样做?”
这样的秦霜在步惊云眼中极度陌生,直觉却告诉他这一刻的秦霜比任何时候都真实:“因为我们是人!”因为我们是人,所以我们会想要,哪怕我想要一哭也不能得,但我依然会想要。
你呢?步惊云有些战栗,那不是恐惧,而是人在面对不可理解的异类时本能地戒备。
秦霜微垂眼眸,忽道:“在你心中,我不似人?”微微侧头,“或许在他们眼中,我也不似。”更或许,在我本心中,也不认同为人。
这一刻,步惊云竟生出秦霜或许比自己还要孤独的感觉。世人都厌弃他,但还有人理解他,如霍步天,无名叔叔,和霍烈。但秦霜,世人都愿意宠爱她,却没有一人可以理解她。
可是目光随即落到一直所拎的人头上,雨水已经将它冲刷得不再滴血,但他的心还在滴血,他与雄霸势不两立,他用什么资格什么身份去同情秦霜。不管她是不是人,他只想要她死!
步惊云杀心一起,秦霜立刻有所感应,抬起眼,从未在步惊云面前展现的冰寒眼神让步惊云顿时一惊。他有些明白了死在秦霜手上那些人的感受,
剑无杀意,但你若用力击向剑尖,必为剑所伤、所杀。
无论秦霜杀过多少人,都若水过无痕,因为那些人根本就未在她眼中、心中。她只是单纯的将自己当做了一件工具,一把持在雄霸手中实现他野心的武器。所以何人可杀,何人不可杀?她这般说,也这般做。
她究竟是人化作了剑,还是剑化作了人?
秦霜却未做进一步的表示,沉默片刻,“你住在哪里?我送你回去。”看着步惊云惊疑不定的眼神,忽然轻轻笑了,“我想做人。”
步惊云冷哼一声,掉头不顾而去。
秦霜跟着他,亦步亦趋,衣上的铃声却已悄然停止,似是知道这声音令步惊云烦躁。
她跟着他,看他将霍烈的人头寻地埋好,又去询问了其他刺客尸首所在。他已脚步虚浮,心神憔悴,暴雨已经将他打得全身湿透,腰却始终挺得笔直,仿佛在说他没有向命运折腰!
帮中的人见他们走在一起,都远远地避开。步惊云是出名的冷心冷面,灾星死神,无人愿意靠近。秦霜虽然看起来娇弱可爱,让人心生亲近,但雄霸早有过吩咐,无事不许人离她太近,是以孔慈的位置才会有那么多人眼红,现在看起来,又多了一个一步登天的步惊云。
直到一切做完,步惊云转过身,看着秦霜。他知道她更累更疲倦,这一夜一日,纵是他,也感觉身体僵硬欲死,急驰而回的她,又是那么柔弱的身体,只会更加难熬。那么她坚持是为了什么?难道真是那一句“想做人”?多么可笑,在旁人眼中她比他更像人,她纵是要学,也不该学他!
第42章()
看着秦霜安静地眼神、掩不住疲惫的小脸和微微发紫的唇,纵然是一直撑着伞,在这样的风雨里也湿了裙摆。步惊云终于费劲地开口:“我送你回天霜阁。”无论如何,她伴他走了一路。对她,他说不出谢谢,只能这样来表示。
秦霜一怔,眼瞳中闪过一抹微光,在伞下轻轻点头:“好。”即使是身处罗渊的地狱之花,也会向着光亮生长,期待微光之下最终的绽放。这是生命的本能。有片刻,她真的希望步惊云就此因为不能承受自我黑暗而崩溃,但是这孩子的坚韧总是出人意料。
还未到天霜阁,孔慈已经撑着伞迎出来,满脸惊喜:“霜小姐,我听文总管说您回来了,外面雨这么大,您去哪儿了,备好的水都冷了又热两遍了。”
秦霜没有回答,目光转向步惊云。
孔慈这才注意到秦霜身边还随着一个步惊云,失声道:“阿…云,云少爷。”从杂役到底层会众再到帮主的弟子,步惊云的身份改变得太突然,孔慈实是太过惊讶,一时还无法适应三年来谈谈说说的阿云一变为帮主的第二个入室弟子,霜小姐的师弟,更想不到他会和霜小姐走在一起。
看着步惊云手中提刀,发梢滴水,木然而立的样子,心中微诧,“霜小姐,云,云少爷一路都没有打伞么?”
秦霜微旋伞柄:“他一路都是这样呀。”
孔慈有些责备地看了秦霜一眼,霜小姐呀,你那么聪明,怎么却总是缺乏常识呢?虽说阿云身体很壮实,但是这样淋着也会生病啊:“霜小姐,这雨越下越大,一时也止不了,云少爷浑身都湿透了,您不让他进天霜阁坐坐吗?都到门口了。”
秦霜看看孔慈,再看看步惊云,缓缓道:“我觉得他不想进去。”
步惊云冷冷地看她一眼,转身离去,他的确不想进去,既然已经将她送到了,那么他也就该走了。
孔慈一跺脚:“霜小姐!”
指尖擦过眉梢,似是要抹去上面无意沾上的雨丝,秦霜漫然道:“你想送他便去罢。”
孔慈犹疑片刻,眼见步惊云已渐行渐远,望着他在雨中形单影只的背影,终是心中不忍,下定决心,一点头:“霜小姐,我马上就回来。”
看着她飞奔过去,不顾地上的水渍污损了裙摆,追上前努力地为步惊云撑起伞。
伞小,遮得住孔慈,却遮不住步惊云,很快两个人身上便都淋湿。但是两人都没有回头,一起向风云阁的方向走去。
合上门扉,静谧的天霜阁立时和外面成了两个世界,秦霜并没有立时进去,背靠着大门缓缓坐下,伸出手,再度去接雨水,雨已经下得很大,很快就顺着她的手臂流成小河,打湿了她的衣服,她却恍然未觉,眼瞳深处闪过几丝紫色的微光:“没有拒绝呢。”
伸手覆住双眼,压住胃部的翻江倒海,她可以当视而不见,却不能隔绝嗅觉,身体的本能总是存在的。
三年来,她从没有动用过魔瞳,但魔瞳本就和她是一体,纵是被心剑压制也会自行缓慢成长。但走在步惊云身边,他心中聚藏的戾气,总是令魔瞳蠢蠢欲动。“吃掉他,然后入魔吗?”秦霜唇角上翘,“无名大叔,我若是入魔,你当时不杀我,之后便都迟了。”
只是,不修道,我也不入魔。纵是大道三千,本心中,我也绝不会选择这一条。
不知道靠坐了多久,秦霜骤然从半昏迷的状态中惊醒过来。用力站起,穿过院子,走入屋中,步履再不见半丝迟疑。
孔慈回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向晚。步惊云那样失魂般地凄惨,让她实在不忍离开,何况风云阁虽然诸物初备,但无有侍婢,她总不能让从前的阿云,现在的云少爷亲自动手收拾。待得忙完到可以住人,看看天色,唬了一跳,也顾不得还有小雨淅淅沥沥,连忙撑了伞赶回天霜阁。
秦霜已经浴过,也换了衣服,正端端正正地坐在书桌前悬笔习字。
孔慈见她脸色了无异常,松了口气。看茶盏空置,忙去烧水。刚转身,忽听秦霜道:“孔慈,以后不要再和他说我。”
孔慈一呆,随即了悟那个他是指步惊云。心下微惑,回头去看秦霜,秦霜正专心写字,似乎刚才说话的不是她。语声平稳,似乎也仅仅只是一句简单的称述。
孔慈想了下,霜小姐脾气那么好,怎么会因为背后说她而生气。不过是因为步惊云身份已经非同过往,阿云变成云少爷,是霜小姐正正经经的同门师弟,再和他说师姐的长短自然不合适。自己真是糊涂了,亏得霜小姐好心提醒。
赶紧去烧了水,沏上茶,端上来。秦霜将刚写好的一张纸交给她,顺便一指旁边的一叠:“都拿去烧了吧。”
这原是孔慈做惯了的,答应一声,将字纸拿到灶下,为了方便,天霜阁也是有个小小厨房的,只是多半时间用来熬药。
纸并没有叠起,或笔意森然,或端正浑厚,或清俊秀丽,但写的都是“静”或者“净”。孔慈只是粗识笔墨,也觉得霜小姐字写得极好,只是不明白为何从不肯留存,总是随写随烧。起初还问过,秦霜只是笑笑,并未回答。她自也不敢问了。
今夜一页页地烧着字纸,孔慈恍然发现从前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