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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南方人,他还是习惯吃米饭,而且这片地有点像东北的黑土地,非常肥沃,种上水稻说不定有惊喜呢。
两人一边聊着天一边走到工地旁边,房子的石砖部分已经盖好,工人们正在喊着号子把房梁装上去,进度非常快。
这些工匠吃住都在这里,由酒馆每天做好三餐用马车送过来,他们非常满意。
晚上,林舒依旧在酒馆门口烤肉。
塞尔已经好几天没来,今天晚上来了。
“我准备离开这里了。”林舒坐在他对面的时候,他突然说道。
“离开?去哪里呢?”林舒有点惊讶。
“我把工作辞掉了,准备去她的城市看看,然后,走到哪算哪,浪迹天涯吧。”
他喝了口麦酒,继续说道:“只是去看看她生活的地方,看看她过的是否真的如她所说,不会打搅她,或许面都见不上!”
“以后还会回来吗?”
“也许会,哪天我真正放下了说不定会回来看看,在这里生活的这么多年,这些人和事皆历历在目,无法释怀!”
林舒无言,回吧台取来一壶白酒,一人倒上一杯。
“今晚这顿我请,喝这个,这个喝了能让你忘掉很多烦恼。”
月光下的海月港波光粼粼,仿佛无数失意的人在独自述说着什么,海风吹过,将一切都带走,不留下一丝痕迹。
第31章 狼群()
黄昏。
一群角鹿沿着山脚向着河谷的方向走过来,看起来是一个大家族,有大有小,雄鹿在外围警戒,小鹿紧紧跟在母鹿后面。
这里是它们喝水休憩的地方,现在一排木栏杆就快要拦住它们的路,好在并没有完全拦起来,角鹿群跟平时一样向河边走去。
鹿群还不知道,在它们身后跟着一群掠食者,大概七八只成年狼在头狼的带领下悄悄跟在后面。
躲在山坡上的林舒和平头哥却看的一清二楚,看体型应该不是灵兽,但即使是普通野兽,一大群集中在一起的战斗力也是惊人的。
庄园的建设还在进行之中,因为周边距离比较长,围栏目前大概只完成了一半,牲畜棚已经盖好,新买回来的小牛、小羊已经在畜棚里喂养。
据格里文大叔反映,这两天连续有小羊丢失,不知道是被野兽拖走还是被人偷走,虽然几只小羊不算很大的损失,但如果不弄清楚原因,难保以后还会不会丢。
林舒早早吃过晚饭,跟诺拉说了一声,就带着平头哥潜伏在这里,由于主要的工地在靠近国王大道的那一侧,山脚这边通常没有人,这些鹿群和狼群才敢过来。
角鹿并没有发现危险,还在河谷悠闲的吃草、喝水,狼群已经在森林边缘集中,狼这种动物已经有一定的智慧,它们有着自己的的狩猎方式,并且很有纪律性。
突然,狼群出动了。
它们一起向鹿群跑去,速度并不快,鹿群发现后第一时间并没有惊慌,而是由长着大角的雄鹿围成一个圈保护母鹿和小鹿,这也是鹿群长期与猎食者的搏斗中形成的本能。
此时一面是河流,一面是山峰,狼群从两个方向形成了一个包围圈,向着鹿群的方向靠近过来。
狼群似乎比较忌惮那些雄鹿,雄鹿不仅身体比狼大很多,它的鹿角也是一个天然的武器,被它顶一下可不好受,所以狼群没有急于进攻,只是围着鹿群转圈。
它们的目的是要要制造骚乱,让鹿群跑动起来之后它们就可以轻松的攻击那些落单的。
终于找到机会,体型最大的头狼突然加速朝一只母鹿冲过去,鹿群终于失去了纪律,四散奔逃,头狼改变目标,开始去追落在最后的一只母鹿,这只的个头更大。
很快,其它六七只狼也加入了头狼的追逐,它们往往会集中火力攻击同一个目标,这样得手的几率更大。
林舒目睹了整个过程,有点心惊,自然界的这些掠食者居然如此有组织性和纪律性,人类比它们强的也只是会使用工具而已。
冲在最前面的头狼速度极快,接近猎物的突然时候后腿一蹬,猛的跳了起来,使劲的向角鹿撞过去。
角鹿被它撞的一个趔趄,前腿跪在地上,接着头狼张开嘴巴,锋利的狼牙死死咬住角鹿的后腿,紧接着后面的群狼都追了上来,角鹿的脖子、后背都被咬伤,很快就无法再反抗。
林舒眼睁睁的看着狼群利用锋利的牙齿将角鹿的皮撕开,刚才还活生生的动物转眼间变成了一堆骨头、碎肉、内脏还有鲜血,这只角鹿很大,最好部位的肉被头狼霸占,其余的狼只能抢着吃其它部位和内脏,看来狼群中有着自己的等级制度。
七八只狼很快将这只角鹿吃完,只剩下骨头、毛皮和地上的鲜血,头狼昂起头警惕的四周看了一圈之后,带领狼群往森林深处走去。
看到狼群离开的时候林舒确定了两件事,首先,狼群是有领地范围的,它们来这里捕食就说明他们的巢穴离这里并不远,因为他们一般都不会跑到别的狼群的领地范围,这样会引起不必要的冲突。
第二,丢失的小羊极有可能是被这群狼拖走了,到河边喝水的猎物并不是每天都有,即使有它们也有失手的可能,饿急的情况下狼群也会袭击人类建筑里的牲畜,尤其是现在还没人看管。
但是今天群狼都吃饱了,应该不会对牲畜造成威胁。
从庄园回来,夜宵营业还未结束,林舒看到铁匠铺的托尔大叔也在,于是给大叔倒来一壶白酒,矮人中也有不少好的猎手,他想了解狼群的习性。
“狼比有些人还聪明!”托尔大叔喝了口酒,似乎在回忆往事。
“我年轻的时候,有一次跟着几个老猎人去森林捕猎,我们追捕一只带着两只小狼的母狼,它跑的不快,因为要照顾小狼,我们紧追不舍,渐渐接近它,它也发现了我们。”
大叔顿了顿,接着说道。
“母狼突然转头向一个土坡爬过去,我们很惊讶,通常狼在遇到危险时会利用周围的植物绕圈子,借助地形和树木挡住猎人的视线,伺机逃脱,而它却往光秃秃的土坡上跑,虽然爬的比人快,但更容易暴露自己,也许是它昏了头。”
林舒听的入神,“后来呢?”
大叔又喝了口酒,继续说道:“等我们上了土坡,果然看的一清二楚,母狼正在没命的往森林跑去,我们突然发现小狼不见了,也没多想,直接追了上去,这只母狼跑的非常快,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猎狗循着味道追了很远,我们才把它射倒,累的几乎吐血。我们把它的皮剥下来往回走,本来准备回去的,突然想起来小狼去哪里了?”
林舒看大叔的酒喝完了,又给他倒上一杯。
大叔一口喝下去大半。
“我们回到了那个土坡下面,那时候天已经快黑了,我们仔细找了一圈没有发现,正准备走的时候听见了小狼的叫声,顺着叫声扒开枯树叶,原来这里有个石头缝,母狼把小狼藏在石缝里,然后找来树枝和落叶挡住口子,用尾巴把洞口扫的十分自然,差点骗过了老猎人的眼睛。”
林舒听完,心想这狼还真是聪明,利用爬坡来延缓猎人的速度,争取时间把小狼藏好,等猎人到坡顶的时候拼命逃跑来引走猎人。
如果小狼再大一点、自己跑的再快一点这个计划就成功了,不得不说狼比绝大多数动物都要聪明,这次面对的是一群如此聪明的家伙,恐怕没这么容易对付。
第32章 钓鱼执法()
第二天一大早,林舒去托尔大叔的店里买来十几个捕兽夹,这种猎人常用的夹子力道非常大,动物夹住了很难取下来,会慢慢流血而死。
他以前看过一本书叫狼图腾,里面讲到草原上的牧民为了对付吃羊的狼,选一片地方抹上羊油或牛油,范围不用太大,在四周埋上捕兽夹。
捕兽夹事先用羊肉汤煮几遍,让它上面有狼喜欢的味道,然后把捕兽夹用青草做伪装,狼闻到味道会过来嗅,一不小心就会被夹子夹住。
林舒回忆着书中的办法,将捕兽夹用羊肉汤煮了三遍,特地没放任何作料,狼的鼻子和狗差不多,很细微的差别都能闻出来。
为了保险,林舒特地请了海月镇里两位有经验的猎人来帮忙,猎人带了四只大猎狗,下午收好东西之后,三人五兽向庄园走去,还带了一大块羊肉和一包羊杂碎。
到了庄园,猎人把四只猎狗放在牲畜棚里,训练有素的猎狗十分听话,安安静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