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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过这一仗,不光是小倭瓜们怕了。各方势力的大佬们也怕了,以中州军的战斗力,如果傅中书想,可能就没有他们什么事儿了。
不过,看后来傅中书的一系列举动,心也就放下了。这是个没有野心的人。
也是,一个什么都听的,经济命脉被夫人握在手里的人,能有多大的出息。
有那么好的部队在手里,不去逐鹿天下,反而龟缩在一隅之地,安于现状,却冲冠一怒为红颜的人,也就那样了,没啥可担心的。
一个没野心的强人,总是更让人放心的。
一直到抗倭战争结束,中州军都再没有出过中州。
内战的时候,中州还是很中立,两不相帮。
当然,只是表面上。
实际上,从很久以前,傅家夫妇就已经有了倾斜了。
只是两方还真都更乐意中州这么中立着。元首当然宁可维持着这样的表面现象,也不乐意让傅中书去对面,与中州军硬碰更的勇气,不是谁都有的。
对面呢,也愿意让中州挡在中间,有个缓冲。
就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局面,何乐而不为呢!
最终结果定下来之前,青筝的生意已经收缩了很多了,还没有在战争中毁掉,剩下来的工厂大部分都在中州。还有就是遍布各地的慈善机构了。国外的资产,也都做好了安排,两个孩子,都送去米国上学了。
尘埃落定后,傅中书只接受了一个象征性的荣誉身份,辞掉了一切官职,在所有人都以为他会带着夫人出国的时候,却带着青筝回到了杭州的随园,他们最初的家,过起了半隐居的生活。
将军,是永远卸甲归田之日的,特别是像傅中书这样的将军。中州军虽然化整为零,分散到了各个部队,但是他的老部下们,永远都学是他的老部下。也正是因为这个,他才不能走,也走不了。
没了官职,才不到五十岁的傅长官,便是赋闲在家了,原本就是夫人当家,这下子更好,他连带兵都不用去,也没有孩子在跟前让他带,真正是过上了看看书养养花种种地,被夫人养着的悠闲日子。
有些人,不管到了什么时候,都会得到应该有的尊敬,在最艰难的时期,随园也依然保持住了它应该有的样子,青筝帮过太多的人了,傅中书的威信也还在。还真没人也到随园得瑟。特别是在青筝上交了国内的所有生意,被特许保留了一半之后,就更是有了超然的身份地位,没人会那么没眼色。
青筝来了这一遭,到头来,闭上眼睛的那一刻,想想这几十年,没什么遗憾的。有岁月可以终老,且有爱人共白头,挺好的。还在为找不到的最新章节苦恼?安利一个公众号:r/d/w/w444或搜索热/度/网/文搜索的时候记得去掉“/”不然搜不到哦,这里有小姐姐帮你找书,陪你尬聊!
第34章 八十年代辣妹子(1)()
青筝醒过来的时候;尽管身上还疼得不行;环视了一下屋里的摆设,她还是感动得快哭了。
原因很简单,这屋里的摆设是她小时候在农村见过的啊!
这是个现代社会啊。
这里会有电灯;电话,电视,电冰箱,电脑。
这里还会有各种现代化的工具啊。
这里是她被充空间库存的天堂啊。
最最重要的,这里有卫生巾啊
太开心了,有木有;太高兴了;有木有。
管它有多么坑的过去,到了这个时代,就比什么都强了呀!
身上太疼了,青筝只是睁来眼睛看了下环境;就又闭上眼养神了。
她是活过几辈子的人了,生过好几个孩子,太明白这种疼是什么原因了。这明明就是刚刚生产过去的宫缩痛。
一来就当妈;这开局,也是挺有挑战的了。
重点还不是一来就当妈,青筝回忆完原主的过去;也是只有无语可以形容。这就是个傻子吧。
原主家是典型的东北农村家庭;父亲是村里小学的校长;母亲是家庭妇女。家里六个孩子;三男三女。这时代很普通的家庭关系。原主是三个女儿中的老二,在所有孩子中排行老五。低下还有一个小妹妹。
原主出生在五九年,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因为家在相对偏远的东北农村,往上一查,恨不能八辈儿贫农,村里不到一百户人家,都是乡里张亲的,运动的时候,也没有受到太大的冲击。因为成分好,家族也大,原主父亲又上过几年学,就莫名其妙的成了小学老师,之后更是当上了校长。
家里大哥是生产队长,二哥在镇上学木工,小哥一直在读书。三个女儿也有书读。原主长到十五岁的时候,看上了村里来的知青朱卫国,文文弱弱,一身书卷气的书生。之后不顾家里的反对,一直死追朱卫国。
原主就是以前电视剧里演的那种,完全是剃头挑子一头热的倒追的典型,也不管人家看不看得上她,也不管人家是不是跟别的女知青两情相悦,就是死追着不放,跟个二傻子似的。用东北话说,就是非常的虎。
这一追就追了两年,一直到运动结束,知青们开始陆续的回城。因为原主的大哥是生产队长,手里握着开介绍信的权力。朱卫国几乎没怎么犹豫,就抛弃了跟他谈了三年谈爱的女知青,娶了一直爱慕他的原主。
婚礼办得很简单,就是任家的园子里搭了一间半土房,也没置办什么,请了几桌村里的亲戚朋友吃了个饭,就算是完成了。朱家的长辈一个都没有出现。
结婚的时候,原主都已经有了身孕了。这时代,可是了不起了污点。
任家人也是无奈,才同意的这桩婚事。不然还能让她未婚生子吗?
就这,孩子生出来的时候,对外还硬凹说是早产了呢!有经验的大婶们一看孩子的大小就知道是不是足月的,只是都没好意思揭破罢了。
怀孕还不到五个月的时候,朱卫国哄着原主,要死要活的从任大哥那里拿到了介绍信,回了省城。说是等安顿下来之后,就回来接他们母子。结果,这一安顿,就安顿了几个月。
孩子快出生的时候,任大哥跟任二哥去了趟省城,找朱卫国问问,到底有什么打算。可是连朱家的门都没进去。家里的老太太说了,朱卫国已经接了朱母的班,进糖厂做工人去了。不会再回农村去的。而朱家也不会承认原主的身份,边个结婚证都没有,谁知道孩子是谁的。
朱卫国已经跟厂里车间主任的女儿订了婚,很快就要结婚了。让任家人不要再去找他了。
任二哥脾气爆,当时就要去厂里揍朱卫国一顿,打也要把他打回去。还是任大哥把他劝住了,他已经快三十岁的人了,什么看不明白,原本朱卫国就是把原主当跳板的,一个根本不在乎她的人,就算找回来,还指望着他能对自家妹子好吗?
这就么样儿,孩子还没出生呢。原主跟孩子就被抛弃了。
这样的事情,在那个年代,实在是太普遍不过了。不说哪个村都有吧,镇上也听过那么几例。乡亲除了感叹几句当事人瞎了眼遇到了渣男或是渣女,嘴损一点儿的人说让几句攀高枝摔断腿也就算了。
个人过个人的日子,还真没谁把这样的事情当是什么污点。跟那些打离婚的,出轨的什么的,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没了婆家,就只有嫁家了。三个哥哥都已经结了婚了。有三个嫂子加上老娘还有妹妹一大堆人照顾着,小妹妹跟着原主一起住给她做伴儿,除了虎脾气上来了,一直想着等孩子生下来要带着孩子去找朱卫国之外,原主的日子也不算是特别的艰难。
十九岁生日刚刚过去不到一个月就当妈,女儿生下来,有爹相当于没有爹。除了一间半,家图四壁的小土房之外,什么都没有了。
这就是原主的一辈子。
“行,挺好。”青筝了解了过去之后,稳了稳心神。还行,没什么大不了的。赶上了好时代,她不会过不好的。
“小筝,醒啦?喝点儿小米粥吧。有没有奶呢?”任大嫂端着两个碗进屋来,放在炕沿边儿上,叫着青筝。那两个碗里,一碗是熬得浓稠的小米粥,另一个碗里是四个扒好的煮鸡蛋。
“嫂子,我好多了。奶还没有。不过涨得疼。”青筝忍着疼,坐起来。
“涨啊,那就快下来奶了。没事儿,孩子你二嫂给喂过了,饿不着她。快点儿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