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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三十三岁了。”
“你都三十三啦?嗯,没关系。”
“不太容易生小孩了。”
“没关系。”
“我身体不太好。”
“治。”
“我脾气也不太好。”
“没事儿。我让着你。”
“我爱吃醋。”
“我会自律的。”
“我接受不了三妻四妾,要绝对的专一。”
“可以。”
“呃我以前是别人的童养媳”青筝终于扔了一个大炸,弹出去。
“什么?”傅中书果然很惊讶。差点站起来,身子动了下,又坐回去,想了几秒,问道:“那人死了?”
这问题也算合理,不然青筝怎么会一个人在外面浪,这些年也没听说有什么家人与她联系。
“没有,还活得好好的。”青筝据实以答。
“那你们?”傅中书有种自己被绿了的感觉,肿么破。
“他不承认我们的关系,早就娶妻生子了。”青筝有点憋笑。
“哦”傅中书长出了一口气。“那就没什么了。”
“结婚也不是不行,但是我有一个条件。”青筝想了想,开始提条件。
“什么条件?你说。”傅中书倒是很痛快。
“也没什么,就是必须一夫一妻,不能有通房丫头,不能有情人,不能有红颜知己,不能跟别的女人有暧昧,也不能。”这时代的男人,不得不防啊。
“行。”很干脆。
“好吧,那就结吧。”青筝还是老样子,被求婚的随便,答应得也随便。
只是不知道,这一次,还能不能像上辈子一样,一生一世一双人。
“我这就叫人去准备。尽快举行婚礼,部队里还有很多事情,我不能离开太久。”傅中书又恢复了军人作风。
“啊,对了。以后,我可以帮你应对外面的事情,也可以帮你筹措军费与武器,这次我还收购了药厂,以后还会收购棉纱厂,药品和医用棉纱这些也可以给你提供。所以,你能不能答应我两个要求?一,请你不要跟对面某党开战,尽量和他们保持友好。二,日后,我希望你能通融我与对面的交往。”青筝想起来,还没跟傅中书沟通过关于某党的问题。
“为什么?那个人在对面吗?”傅中书发散思维了。
“什么人?”青筝有一瞬间的懵,马上反应过来。“不是。他在上海。不过,确实是因为对面有我的一些很重要的朋友,还有,我不愿意看到百姓受苦。”青筝不知道怎么解释。
“我尽量吧。但我是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傅中书没有拒绝青筝的请求,但还是表达了,如果长官有令,他并不是违抗命令的原则。
“嗯。”还没到最后关头,青筝也不会在这些事上跟傅中书掰扯。
军人的行动力一点儿都不会让人失望。当天晚上,青筝就与傅中书在随园里举行了婚礼,很私人,参加的宾客除了双方的嫡系人马,只有二三十位身在杭州的两人的朋友。
青筝原本只是因为喜欢新做出来不久的婚纱,正好派上了用场。原本还想当镇店之宝呢。
一夜之间,青筝就成了傅夫人。
“长官,前方来电,倭国偷袭东北,东北全线溃败。长官要求各地进入一级战备状态。各军指挥官必须二十四小时在岗。”零辰三点多,李副官做了恶人,敲响了洞房门,实在是事情太大了,十万火急。
青筝:“”
她怎么都忘了,是这么个日子,这下好了,以后不用花时间记结婚纪念日了。
第28章 乱世俏佳人(9)()
生在乱世的人,能享受到一时的安稳,就是难得的幸福了。
青筝穿到这个时代,本来也没想过能过什么岁月静好的平淡日子,不然前几年,她也就不会那么折腾了。在自己名下折腾出来那么多工厂,铺子,保育院,收容所,无非都是在预备着大事件的到来。
要说有什么意外,大约就是,青筝实在没想到,傅中书会跟她求婚吧。
因为,他们真的不是那种关系。
或许是两人身上的责任都太多了吧,没有时间想什么情情爱爱的事情。青筝是没有必要想那些,做为一个来这里做任务的编外人员,谈一场恋爱什么的,实在是很不必须。
傅中书嘛,青筝想着,可能是他真的没有男女感情方面的情商吧,又或者,满脑子都是带兵打仗的“粗人”,真的不想把时间浪费在男欢女爱上。所以,有一个想处得不错,合作愉快,又能帮到他的,他也不讨厌,甚至还会担心她是不是生气了,心情不好了等等情绪的女人,就理所当然的定下了。
就像他自己说的,总不能让老傅家绝后吧。
娶了媳妇儿,就算是对祖宗有了交代呗。至于说青筝是不是有可能生不出来,那就是命了。不能强求的。
所以,对于一个娶媳妇儿都当差事一样办的糙汉子来说,应该不用担心他还有什么心思三妻四妾,招猫逗狗的了。
这一点来说,傅中书这个丈夫,还是有可取之处的。
当然,做为背后大靠山这一点上,傅中书也足够的优秀。
青筝在傅中书交代了一句就行色匆匆的走后,一个人在空荡荡的床上天马行空的胡思乱想了一两个小时,终于在天蒙蒙亮的时候,长叹了一口气,起身下床。
傅中书去了他的战场,她也该面对自己的战场了。
“福伯,我已经把随园转到了我米国护照的名下,过几天,威尔家族的表少弟汤姆就会过来,做我明面上的代理人。相信以威尔家族的声望,还是能镇住宵小邪祟的。今天我就启程去上海,随园就交给您了,公司我会一起带走。你把随园重新整理一下,留够了咱们自家人的住所,其余的园子,尽可能的多建点房子,收留那些无家可归的人吧,也别白养着,尽量给他们安排工作做。还有,周围的庄园,如果有出售的,您也都以安妮的名义买下吧。哎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能多救一个,算一个吧。”青筝把福伯留在大后方。
“好的,夫人。我都记下了,您尽管放心吧。”福伯是随园的老管家了,能力上一点儿问题都没有,对随园的感情,比青筝可是深多了,交给他,没什么不放心的。
“珠儿,吃过早饭后,你立刻出发,还着人到上海凯旋路去,把房子收拾一下,把我跟先生的东西都搬过去。还有,你告诉朱经理,我要买下她能联系到的,最豪华的庄园做为日后的居所,让她尽快帮我办。”凯旋路的别墅不小,青筝想换大的,不是因为重享受,而是为了造势。这就是个狗眼看人低的时候,特别是小倭瓜们,向来是欺软怕硬的。还有那些个汉奸走狗,对他们来说,傅中书的牌子不一定好使,但是米国大使千金的蜜友以及威尔家族的合作伙伴这样的身份,却会被他们重视。
“珍珍,你去通知公司的高管们,不用到这里开会了,就按前两天开会定好的办就可以了。”青筝一回来,就给高管们开过会了,公司该更名的更名,该收缩的收缩,该扩张的扩张,在还没有全面乱起来之前,还是要以尽可能多的积累重要物资为主,最主要的,就是收购衣、食、药三个方面的资源,并且,大部分都会由傅中书专人押运去中州,做为他的战略储备。
以前是赚钱为主,以后,就是花钱为主了。
生意是快要做到头了,剩下这最后的几年和平时间,能做多少就做多少吧。
上海是个很有意思的城市,这里有最纸醉金迷的销金窟,也有最清贫凄苦的贫民区。有流氓大享,也有爱国青年。有名留青史的大文豪,也有衣冠禽兽的败类。有趴在摇摇欲坠的帝国余辉下吸取这个国家最后一丝血肉的附骨之蛆,也有悲天悯人怜爱世人,想要扶大厦与将倾,不惜抛头颅洒热血的有识之士。
朱经理做事从来不会让青筝失望,在她来到上海刚刚半个月不到的时候,就帮她物色到了一处占地几公顷的大庄园。前朝某位大官的私邸,清亡后,被某一位醉心中华文化的外国“友人”以极低的价格买到手。如今,战争暴发了,那位眼光犀利的外国友人迅速的清空自己在华的财产,打算举家搬去米国逃避战祸。
不算是大甩卖,但是庄园确实不太贵,这个时候,还能花上这么一大笔钱买固定财产的,除了对帝国事业保持着中毒一样自信心的倭国人,大约没几个还保持着理智的人会干了。
装修的事情还是交给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