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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让青筝觉得挺解气的事情是,当初赵小姐找她茬时她回过去的那些理由,还真成了赵丞相贪污的罪证之一。
这算什么?猪队友?不作死就不会死吗?
管它呢,恶人有了恶报就好了。
“怎么样,夫人?为夫的手段还可以吧?”靖安王府里,身体“不好”的小王爷裴昭,正殷勤的给青筝递葡萄。
“嗯,夫君最厉害了。”青筝顺嘴就夸了求表扬的某人两句,她大着个肚子,精神头儿明显不怎么够用,一点儿都不想动脑子了。
“不过,还是夫人厉害呀。这回,搬倒赵丞相,能有那么多勋贵人家帮忙,还不是因为那赵小姐‘逼’得胭脂坊关门,那些个夫人小姐们买不着保养品了,把怨气都发泄到赵家身上去了。”裴昭还是不太能理解,女人们对化妆品的执念。
“嗯,也让男人们见识见识我们女人的力量,挺好。”青筝关店门的时候,其实没想那么多,她就是找个借口不卖化妆品了而已,夫人们的愤怒只能算是意外收获。
“不过,现在每天都有好多人来烦我,问我什么时候胭脂坊才能再开张,夫人,您看?”裴昭也是被烦得没办法了,不得不问问青筝的意思。
“我哪里有精力再去管店铺的事情。再说了,只有保证了母亲大人和宫里的供应,别人那里,我可不信,你没办法应付。”青筝看着自己那六个多月的肚子,意思很明显了,她以后,要相夫教子了,买卖的事儿,不想管了。
“也对,也对,烟熏火燎的,不干就不干吧,咱家也不缺那几个钱。”小王爷看着青筝的肚子傻笑,他都没想到,还有能当爹的一天。他是有子万事足了,老婆说什么就是什么,才不管外面怎么样呢!
胭脂坊是没有再开,青筝的生意可没有停止脚步,世上能做的买卖多了去。她坐在家里,指挥着裴昭挑选出来的管事们,一样可以做得风声水起。
挣得钱多了,能做的善事自然也就多了。
慈济堂开遍了全国的时候,青筝的孩子都五六岁进学了。老王爷给王妃每天在王府里围着孩子打转,朝庭的事儿也不管了。把王位传给了裴昭,就整日含饴弄孙了。
身体不好的新任靖安王裴昭同学,是没办法上朝参与朝政的,只能在家做个闲散王爷了。靖安王府的地位,渐渐的也就没落了。当然,这只是在朝政的影响力上来说的。做为勋贵第一家的地位,还是不会变的。
任家大哥已经是任丞相了。升迁的速度飞一样。他的快速倔起,也是靖安王府隐退的一个因素,毕竟,还有姻亲的关系在嘛,两家总有一家要退一步的。
“哎哟,那两个人怎么看着那么像潘状元跟赵小姐呢?”青筝还在想着从市场上新淘回来的药材跟布料又能给空间增加些储备了,就听到边儿上紫儿大惊小怪的喊着。这姑娘,都嫁了人,生了孩子,做了管家娘子了,还是这么毛燥。
“谁啊?”青筝随着紫儿的声音,也从车窗向外看。
可不是嘛,街边儿上卖菜的那对中年夫妇,可不就是潘朗清跟赵小姐嘛。
哎哟,大小姐居然会卖菜了?青筝觉得,自己如果不下去,在那两人面前找找优越感,都对不住这一次相遇,回头儿她准得呕死。
“卖菜的,油菜怎么卖的?”紫儿一看青筝下车了,就知道她什么意思了,直接就奔着那摊子去了。
“两文钱一把,保证新鲜,您买多少?”谦卑的态度,跟周围摊子上的小贩没有什么分别。
“哟,丞相大人的千金跟佳婿卖的菜,怎么才两文钱啊?十万两银子一斤才对得起您二位的身份嘛!”紫儿的嘴不饶人。
“瞧您说的,哪有什么丞相千金的,小的就是个种菜的,内子就是普普通通的民妇罢了,可当不起您这么说。”潘朗清的腰弯和很低,一点儿也没有认得紫儿或是她身后的青筝的意思,唯唯诺诺的。
“紫儿,买两把菜就回去吧。”青筝出声,叫紫儿买了两把菜,没再理会潘朗清跟赵小姐。
能把身段儿放得这么低的人,以后还看得让人特别注意着点儿了,别给了他们什么倔起的机会才好。种菜这个活儿挺好的,青筝觉得,非常适合他们两个干一辈子。
人的一生,总有过去的时候。
裴昭的身子骨底子不好,在孩子刚过了二十岁的时候,就走了。老王爷跟老王妃没有白发人送黑发人,比裴昭走的还要早上几年。就剩下青筝,带着孩子过活了。
成了府里的老夫人之后,青筝可没有在府里管天管地的想法,把庶务全都扔给儿媳妇儿,带着丫鬟婆子和下人们常年在外面跑,剩下的日子,青筝给自己定了个目标,就是要给慈济堂培养出来一套完整的人才培养系统,等到她走了,还能自负盈亏,不至于塌了架子,她一走,就开不下去。
有事儿忙的人,日子总是过得很快的。青筝都没啥时间去怀念陪了她二十多年的裴昭,每天都在忙忙碌碌得跟账本啊,生意啊什么的打交道,身边儿一波儿又一波儿新挑选出来的孩子,跟着她学习、厉练,一转眼,就过了十几年。
青筝不知道自己这一辈子,积下了多少功德,回归到系统空间的时候,系统也没给她一个具体的数据做参考,系统可傲骄了,只说,功德越多,它的能量就越多,能做的事情就越多。等到足够破来游轮结界的时候,自然就通知她了。在它没有通知之前,青筝只需要一直努力就好了。
好吧,那就只能闷着头儿干了。
好在,游轮仓库里那大批的存货,还是让青筝找到了一些成就感的。别的不说,那些好药材,现代社会可是有价无市,有钱也买不到的好东西,还有那些极品的布匹,绣品,古代的能工巧匠的手艺,那可都是国宝级别的。
虽然不知道下一次的任务,会去到什么地方,什么年代,有了这一次的经验,青筝的心里,还是有些低气的。
来吧,新任务,走起。
第20章 乱世俏佳人(1)()
“夫人,前面就是大上海了。”尘土飞扬的官道上,一匹瘦得见骨的老马摇晃着一辆半新不旧的青篷马车,赶车的是个四五十岁的大叔,衣服上都是补丁,满脸被生活折磨出的斑驳,转头对着车里喊了这么一句。
车帘子掀起一个不大的缝隙,先是一只青葱般的玉手,这样的手,跟这车,这马,这车夫,全无半点匹配的样子。
紧接着,露出的却是一张凄苦的中年女子的脸,仿佛那手是长在别人身上的一样。女子张望了一下远处隐约可见的城市,眼里满是向往与期待。
“根叔,麻烦您啦!”青筝说完放下了车帘,坐回了车里。
没错,这车里坐的,可不就是青筝嘛!穿过来三天了,她早已经适应了新身份。
这回穿来的时代还好,清末民初,已经偏现代了。有人说,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青筝现在还没有闲心想这到底是最好的还是最坏的时代。她只知道,这是乱世是没错的。
原主也叫任青筝,本是大家小姐出身,可惜,命不好,赶上乱世,十岁的时候家被土匪抢了,成为孤儿。公公家原本是普通农户,赶上灾年的时候,差一点把家里的田地卖给任家当佃户,是原主父亲救济了他。原主成为孤儿后,公婆感念任老爷的恩德,收留了她,给家里的儿子周家耀做童养媳。周家耀长大后出门读书,原主靠着母亲家族家传的绣花手艺供他读书,周家耀学习成绩一直很好,后来还考进了城里的高中,之后又考上大学,到上海读大学。
自打进了大学,处了刚开始一年写过两封家书,再就没有了消息,家里还是从他同学那里听说,他毕业后到报社做了编辑!
一走十年没回过家。原主三十岁了。送走公婆后,抱着骨灰坛子进城投靠丈夫。病在路上,青筝才穿了过来。
其实说是妻,也就是原主自己还有公婆的一厢情愿罢了,周家耀自打上了中学,接触了新思想,就一直羞于对外承认有个童养媳,即使回到家,也只叫原主大姐。
看穿过来的套路,跟上一世,也不差什么呀。
虽然没有那个叫周家耀的太多信息,青筝合理的发散思维一下,也能想得到,但凡那人心里还有一点儿父母和她这个老妻,也不会十年不归,连父母的去世都不回来奔丧了。青筝能足够的心里准备,这位周先生,应该不会比潘状元强到哪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