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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在这个学校生活三年,你让我三年都这样被大家所排斥,我做不到。即使只是虚伪的光,我也需要着她。”阿九说。
也就是在那一刻,我幡然醒悟,之前还意识到这个女生是一名危险的人物,看来完全是错觉。她不是安好,她也不与她相似,我认识我的安好是不会这样随波逐流,追求华而不实的东西。她很勇敢,她敢直面自己,她一直真正的遵循自己的内心而活着。
一直以为很神秘的人,一旦被揭开面纱,吸引力就成了零,有时候甚至负值。
第710章 回忆的沙漏(四)()
亲爱的朴安好:
总算是开学了。
距离收到你回信的日子也不再是遥遥无期,我想,也说不定佳音在即。
我这么说你一定感受到我真的很想收到你的回信呢。
我身边的这个漂亮女生总是不放弃取笑我,说我是着疯魔。这是我第一次在杂志征友,第一次认真回复信件。在身边人看来我明显属于爱游戏人生的那类。但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话难道不对么?
美好的人。美好的事物。都应该被好好宝贝。
陆锦年
明信片和信纸混合搭配放在信封里。
其中有一个信封装的全是树叶——金灿灿的银杏叶。叶片的水分已经被蒸发掉,有些事用书本夹着自然干,有些事从地上捡来的落下的叶子。无论哪一种,摸上去都是纹理清晰。没有损坏。
朴安好把信封里的银杏叶全部倒出来,一片一片放进大字典里夹着。一本不够,再拿出一本更厚的。直到全部放进去。把书放回书架的时候,想起日记本里应该放上一两枚。于是又拿出两枚夹进日记本内。
收到信的那天晚上,朴安好再次失眠了。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把最开始那期杂志又拿出来翻翻。或者把陆锦年回复新写的信件再次拿出来观摩。很没有想到他真的回信了。而且还坚持写了一个暑假。在没有人回复的状态下。
他就不怕失落吗?
朴安好似懂非懂,可是还是给他回了信。
住在四和的陆锦年:
你好。对于你的来信我受宠若惊。
一切只因为我早早的对信件下了定义:会收不到或是不会回复。仔细想想两者毫无差别,这件事应该就这样被人遗忘。
尽最大的努力,做最坏的的打算。这样即使最后还是不衬意也不会太难过。这是我一直以来的乐观的悲观主义想法。
四和。光听地名就是个容易产生故事的地方呐。
银杏,我也很喜欢。我所在的城市有许多高大的香樟树。常年四季的绿色。光看树叶真是让人误解,春天和夏天同在,秋天偶尔会落下几篇桔红色的叶子,冬天再次全部绿色。它们是这样生机勃勃的植物。
假如未来,你会远行,可以来紫麟看看。这些樟树真的美极了。
我不喜欢贸然评价他人。
所以我拒绝评价你。但我还是想说你一定是个温柔的人,有一颗细腻的心。
用眼睛去看,用心灵去感受。这些你都做到了。
我大抵只是个俗不可耐的人。想要故作洒脱,却漏洞百出。
知道的道理比谁都多,劝起人来比谁都情真意切,但是,唯一的死穴就是对自己无效。我自己总是做不到的。
陆锦年,你对完全陌生的我说,希望我幸福,希望给我幸福。我非常感动。只是又想你若是知道我性格恶劣固执,是否会后悔当时口快。
谁不喜欢美好谁愿意抱残守缺谁不渴望有人疼爱谁愿意一直被冷落。
没有人是一个人,没有人会没有人。
第711章 回忆的沙漏(五)()
从来没有人在我摔跤的时候好心拉我一把,从来没有人在我感冒生病的时候真心问我一句是否还好,从来没有人在我站在黑暗里不知所措的时候给我一盏明灯,从来没有人在一个大雨滂沱的午后给我送来一把雨伞,从来没有人在我难过不高兴的时候逗我开心逗我笑,从来没有人关心过我的生活,我的情绪,我的一切。所以当我遇到你的时候,当我听到你说你会护我周全的时候,我简直有些分不清东南西北,那么多年,头一次有人对我说出这样暖心的话,我真不知道我是不是能够抓住这突如其来的光,我更不知道我是不是真的能够握住他的手。
——苏筱筱2002年
后来,苏筱筱都在想一个问题:明明最开始没有对任何人抱有期望,甚至是对于自己,都不曾有过一丁点的好的期待。她把自己当做一株浮萍,漂到哪里算是哪里,或是一株竹子,在某一处生根即在那一处枯萎,死去。她的人生几乎就是一潭死水,清风吹不起半点涟漪,只能沉寂,沉寂。
这样的她,怎么就信了陆锦年的寥寥数语?
2002年,苏筱筱十三岁。就算身边的人开始纷纷陷入早恋的漩涡,不可自拔。她也依旧镇定自若,对爱情无感,对任何人无感。
就算爱情伟大爱情是一切的论调充斥着还不成熟的男生女生,就算她的同桌每天有一张红苹果一样的粉嫩的脸,就算亲眼见着男生把彩色的信笺送到心仪的女生手里,就算她自己也曾收到爱慕者送的礼物,一个可爱至极的洋娃娃;她也依然无动于衷。
她不知道爱情是什么。她不屑于知道爱情的面貌。她把人家送的代表爱情的信物信手扔进蓝色的大垃圾桶里,毫不留情。
她的生活一如最开始许多年前。
有好事者把苏筱筱扔洋娃娃的事情传了出去。似乎一夜之间,整个学校都知晓。从此那个爱慕者再也没有来过,明明是一个班的同学,也不说一句话。但是,苏筱筱她才不在乎这些。她又不是温室里的花朵,受不得半点风雨。况且在同学们心中她向来是个脾气古怪性情恶劣的坏孩子。因为入学的第一天她因为一点点小事就和学校某个同学大打出手。接下来连续几个星期也有不好的冲突发生。苏筱筱每次都首当其冲。“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更何况是在区区学校里,就那样,苏筱筱是女生之中的众矢之的,男生们对她也是敬而远之。老师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潜意识把苏筱筱划分在篱笆部落里,任由她自生自灭。
苏筱筱的班主任对她说,只要不妨碍其他同学,睡觉,看书,随你自己的便。
苏筱筱的爸爸妈妈对她说,你什么都要靠自己,我们很忙,要赚钱给你交学费,要负责你的生活,所以没事别烦我们。
生活从来不肯善待她。
第712章 回忆的沙漏(六)()
这些都不打紧的。
反正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没有免费的午餐,谁也不是谁的谁,谁也没有义务毫无条件的对你好。
苏筱筱始终记着这个道理,所以她都不在乎。
没有人在乎她。
正因为没有人在乎你,所以你更好好珍惜自己,你自己要看得起你自己啊。这是陆锦年后来对苏筱筱说过的话。
但是,在没有认识陆锦年之前,苏筱筱想的是:反正大家都不喜欢我,我也没有必要让非让他们喜欢。反正根本没有人在乎我怎么样,那我干脆就让他们讨厌吧。
没有最坏的状况,只有更坏的。
苏筱筱就怕自己不够坏,够不上大家对她的“嘉奖”。明明才初一,打架,翻墙,逃学,抽烟,打牌,上网,;没有一样她不是学的麻溜麻溜的。
小学的时候她就已经有这样的潜质,或者说有这样的光荣历史。
她的头发颜色也是不停地换来换去,在至少尝试了五六种颜色以后,她最后选定了葡萄紫色。陆锦年说这个颜色极其好看,非常适合她的个人气质和肤色也很般配。苏筱筱就在心里大声的笑,般配不办般配我不知道,我只晓得这个颜色是自己喜欢的,才不管旁人怎么看。还有气质啊,她哪里有什么气质可言。她不过是个蛮子女强盗,喜欢胡乱找茬罢了。
仔细想想还真是这样,但是假如她苏筱筱不是这样的人,也不可能和陆锦年打照面,相识吧。要得到一样东西,你就必须付出与之相对应的代价。苏筱筱每次看到陆锦年好看的侧脸都会在心里默默地念叨这句话:为了与陆锦年相遇,她这辈子所有的好运气全部耗费完毕,陆锦年他是光亮,是明媚的阳光,是白日;而苏筱筱是黑夜,是循光而来的飞蛾。她之前所有种种都是为着与他相逢、。
所以她从来不后悔,苏筱筱的字典里从来没有后悔这两个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