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旨咭涡裕钪匾氖恰募鄹瘢颐闱磕芙邮堋�
在门口侍应生的帮助下将他“搬”到六楼的房间内,我在他唇上印上一吻,潇洒地说了一句“莎哟那拉”,把房卡留给他,合上门,转身离去。
我觉得自己赚到了。
虽然丢掉***的是我,付房钱的也是我,可是……我还是赚到了。
但凡事有利自然也有弊,这个弊便是第二天这个难得的假日,我居然睡到了下午两点!等我醒来,已经来不及悲春伤秋了,拿了包就往外冲,坐到出租车上时,才想我居然连讲义都没做。
好在我对突发情况一向应付自如,更何况中文是我的母语,就算我说了一年多的韩语也是一样的,那个国家古老特殊的文化和语言,从我出生那一刻起,便刻在我的心底、脑里。两个小时的课顺利过去,正想离开,我的学生,闵浩小帅哥叫住我,说他的妈妈邀请我共进晚餐。我以接下来还有课拒绝,迅速地出门,跑进地铁,才松一口气。
第4章 aptr4 自作自受()
其实,我只是怕没赶上地铁。要知道,来之前坐的出租车,可是花了我一万多。既然能坐便宜的地铁,干嘛要为一顿饭浪费掉?好吧,我承认,闵浩家在首尔算中上,能住江南区的家境估计都不错,所以他们的晚餐一定比我的丰盛。但我宁可回去啃萝卜泡菜,也不想错过地铁。
首尔的地铁不如我生活了十几年的那个城市一样拥挤,我已经被习惯培养得怠惰,连有座位都理所当然了。可是依晰,还是会从这相似的场景中,朦朦胧胧闪过一些场景。下了地铁,已经是晚上了。我的小屋在江北,步行回家的路上都没几个人了,天气实在太冷。
一天好快就过去了,可我直到现在才有空思考,说是思考,但也许是寒冷冰冻了我的脑细胞,只闪过昨晚那人俊美的脸,其余便什么也没想了。我是坏人,如果我是男人的话,现在的情况就是我见色心起,并且趁人之危地和一个喝醉的美女上了床,然后把人家丢饭店,拍拍屁股走人,假装没有这件事情发生过。
但还好现在我是女人,我看起来才是被吃豆腐的那个,尽管我挺享受的,虽然痛。
无所谓惆怅,***对我而言当真一点用处也没有,于是,我照常逛了逛家附近的便利店,出来时拎了一大包泡面和一些小菜。我承认泡面这东西对身体不好,但受韩剧荼毒太深,总觉得那个叫作“拉面”的东西貌似必不可少。好吧,其实,我只是懒得煮饭,然后泡面方便,还便宜。
我真是可悲的一个人。但当热腾腾的泡面让我冰冷的胃暖起来,我心中立即充满无限感激。我是活在底层的人,能吃饱不冻着,就应该感谢上天。我无比俗套地告诉自己,绝对不是博取同情,是真的这么想,我一向是个太过现实的人。瞧我对贫穷的生活适应得多好,几乎已经将以前大小姐奢侈的生活给遗忘了——只是几乎,其实,我过得如此节省,还是我大小姐的习惯在作祟,我的工资虽然不高,但绝对足够一个人好好生活,除去房租我还剩下不少钱,前面已经讲过了,但我想说,那剩下的120多万,都让我用来买名牌了,我无法忍受自己用的东西质量太差,加上首尔很多牌子货都比国内便宜了不止一点点,第一次看到时便叫我疯狂了一场,差点把全身上下的韩币都用光。
于是,又如妙莎所说的,我是自作自受。只有啃泡菜的命。不过我确信首尔的漂亮姑娘,如果不是特别有钱的,过的都是和我一样的生活,还可以减肥,何乐而不为?当然,这些漂亮姑娘遇到追求者请肉吃的时候,会屁颠屁颠地跟过去,这点是我始终做不到的。我对肉无感,可能是在国内吃过太多了,现在天天吃素都可以接受。
我正刷着微博,妙莎来了。我提过她很多次,她是目前我在首尔唯一会联系的朋友,主要是因为她是我来首尔之后才认识的,
第5章 aptr5 怪力女王()
妙莎姓林,人长得和名字一样可爱,又高又瘦,放在国内绝对可以当平面模特。妙莎和我不同,说起来,她的命运更坎坷,小时候跟着父母来首尔打工,后来父亲出车祸去世,妈妈还年轻,便跟了个日本有钱人跑了,丢给她十万块韩币。
这娃求生技能着实厉害,这样都让她活到了二十岁。当然,是在邻居大妈们的同情兼帮助下。于是,妙莎成长为韩剧中坚韧不拔的女主人公,因为对邻居们的感激一直很善良,我不明白韩国人为什么总爱用这个词称赞别人,但至少她遇到路边小狗不会像我一样踢一脚,顶多尖叫一声把小狗吓得自己跑掉。
妙莎在政策及邻居帮助下顺利读到高中,然后便出来工作,在我现在打工的那家小餐馆认识了我。有句话怎么说,美人对长得比自己漂亮的人天生存在敌意,我跟妙莎第一次见面便互看不顺眼,人前笑嘻嘻,人后冷哼一声背对背各自工作。
后来一帮小混混吃霸王餐,妙莎从小正义感十足,正切着菜,拿着菜刀就霹断了一张桌子——那时我才知道,她是怪力女王。
但美人就是美人,就是力气再大,那还是个美人。小混混再混,那也还是混混,先是被吓了一跳,后来便见色心起了。为防妙莎暴走,毁了战战兢兢的老板娘的小本经营,我迟疑了一下,还是使出来学了十几年的咏春,几分钟之内让那群小混混们全趴在地上。
老板娘和妙莎目瞪口呆。
一时冲动忘了隐藏自己,让我成了店内的“震店女王”,让妙莎放下敌意,与我握手言和。由于先前那把明晃晃的菜刀,我接受了她的握手,然后发现彼此根本臭味相投,便惺惺相惜了起来。
我们本质是一样的人,妙莎火爆脾气,我伪装着文静,妙莎没心没肺,而我自私自利。其实,我们只是太爱自己了而已。
后来妙莎进了百货商店推销化妆品,以她那三寸不烂之舌和精致漂亮的脸蛋,业绩总名列前茅。我则继续留在小餐馆,不是因为待遇好,只是习惯了。我忘了补充一点,我不仅自私自利又爱钱,还是个特别胆小的人,害怕改变平静的生活。如此说来,我的缺点简直多如牛毛。
妙莎只心情不爽时会找我,带了瓶烧酒和一袋五花肉,其实我不明白这白花花的猪肉有什么好吃的,但妙莎却从小受韩国文化浸染,也跟那些邻家大妈一样,觉得送肉的都是好人。
我长得不差,不能说特别瘦,但是绝对不胖,但其实我的生活习惯非常遭人恨,因为这会已经晚上九点,我还是毫不犹豫地和妙莎吃起了烤肉。当然,妙莎也是这样的人,没怎么保养自己,却始终漂亮得天理不容。我们称之为“天生丽质难自弃”。
妙莎拿烧酒瓶就往嘴里灌,我面无表情地嚼着生菜,听她骂着她们销售部的经理,其实这事再平常不过,美人通常都会遭遇这类的麻烦,不外乎是那个猪头经理请她吃烛光晚餐,暗示她陪他睡一晚,副理的位置便是她的。我奇怪一个小小的销售部经理有如斯权力,但据说猪头经理是空降来的,按我们的话说,上头有人好办事。我已经说过了,妙莎是女主角性格,于是她火了,那经理还没说到正题,正巧侍应生端着红酒从旁边经过,她站起来抢了红洒就往猪头经理头上招呼!
第6章 aptr6 灰姑娘政策()
好吧,妙莎绝对不是这么冲动的一个人,我循循善诱,才知道那时猪头正拿他的猪蹄摩擦她漂亮的美腿,于是……
继续喝酒。
我知道妙莎最无法忍受的便是毛手毛脚,更无法忍受的是那毛手丢脚的人居然还上不了档次!
忘了说了,妙莎此生最大的愿望便是嫁个有钱人。这事挺奇怪,一般自己的妈妈为了钱抛下她,她应该是嫉恶如仇,坚决不嫁入豪门才对。但妙莎的思维方式异于常人,她认为既然她的母亲能为了钱抛下她,那她就非要嫁个更有钱的人,然后挽着对方到她妈面前,拿钱狠狠地砸她!这种报复方式其实挺幼稚的,但我认为,只要是面对自己爱过的人,无论报复的方式有多残酷,都挺幼稚的。
其实我知道,妙莎的理想是被现实磨成的,有了钱她会买肉给邻居那些大妈们吃的,她可是韩剧女主角啊。
事实证明,妙莎真的是女主角。
周一上午九点,妙莎无奈地回到百货商店继续工作,也等待着辞退通知。但一整天却什么事也没有,到了下班时甚至来了通知让她升了副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