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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陌。�
一年的旅行,他和季末重回申阳,如同约定好的再也不见,只是每天不断的电话。
他的身体越来越虚弱,但在能听到她的声音时就觉得非常的有精神,想象着她说话时是怎样的表情,想象着没有他在身旁的季末该如何是好。
“你是季末的哥哥?”
“凌夫人,您好!我是云笙。”
凌墨白的葬礼,季末没有出席,来的是云笙。
“您好,很高兴见到你。”凌母是出色的外交官,但也只是个普通的母亲,同样不知该如何面对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
“小末没来,希望您能谅解。”
“不来也好,不来也好。”
凌母看着照片上的凌墨白,是某次和季末的旅行中拍的照片,也是凌母不曾见过的神情,满含幸福充满真心的微笑。
她是回国之后才知道季末的存在,一个风评不算好,经历过于曲折的女人并不是她心中媳妇的理想型,但却是儿子唯一想爱的人。她的儿子看人那么精准,相信这个女孩身上一定有某种吸引他的特质。
“不过我可以见见她吗?你的妹妹”
“很抱歉,凌夫人,至少现在并不是合适的机会。”
“是吗?”
“我的妹妹到现在还不愿意接受他已经不在的事实。”
“她还年轻,不要让墨白成为了她的负担。”
“谢谢你,凌夫人。”
“能不能告诉我关于你妹妹和墨白之间的故事?”
“他们啊”云笙知道的不多,能说的不过是些琐事,说着一个男人深情守护的故事。
“我从来都不知道他有这样的一面,他从小知道自己的病,知道自己可能活不长,所以他很怕和人有过深的联系,宁可沉浸在自己画画的世界里。一开始我很庆幸他有了可以转移自己视线的东西,但不过是他另一种无声的抗议,所以他能像你说的那么爱一场,我很高兴,人啊总要酸甜苦辣都尝一遍也对得起这一生。”
凌母笑着释然,好在他最后也总算踏出自己的牢笼。
“所以,该说谢谢的人是我才对,谢谢你的妹妹。”圆满了他的缺憾的人生。
凌墨白的葬礼非常低调的举行,只是在所有人都离开之后有一个男人独自前来,一言不发的站了很久,离开时留了下一杯红酒。
季末从来都曾问过关于凌墨白葬在哪里的问题,一次都没有去看过他。只是一年中总有几天她会独自前往洱海,住在当时的客栈,过着不被打扰的日子默默怀念。
季末也从来不曾在别人面前提起过这个名字。
“小末,会想他吗?”偶尔,云笙问起过这个问题。
“才不想呢。”那时的她,回答的坚定,可是又从某一天开始,她拿起了相机学着当年和凌墨白在外一年的旅行时,拼命的用相机记录一切。
人的记忆终有一天会被时间冲刷干净,她想留下些什么让自己记得不愿忘却的回忆,她给自己找了一个很好的理由重新开始旅行,到底有没有爱过凌墨白——唯有天知道。
292。三年之后()
三年后唐门国际会议室
“根据我们多方的调查,季氏这几年在工程项目中有相当突出的表现,我们认为可以将”
这是一场在唐门国际中司空见惯了的工作汇报,唯一有些不同的是他们工作狂的老总唐景清频频的走神的太过明显让下面的人多少有点紧张不安。
一身俊雅的男人身着剪裁得体的西装,包裹着挺拔的身躯,即使坐着也能目测到他那副不用脱衣都很明显的好身材,年过三十的男人在岁月的沉淀下变得更加有沉稳有魅力,唯一不搭的是桌上放着一支名贵却显老旧的万宝龙钢笔。
摊开着的讨论方案早就被他推至一边,手里握着的手机,大拇指反复的摩擦着屏幕。
陈昊瞄了一眼自己的老板,接着叹了口气,看来最近他加班的日子可以结束一段时间了。
“散会。”当看到航班app上显示的那架航班已准点起飞时,唐景清再也没有耐心继续听着台上的讲话,清冷的声音透出属于上位者的威严,起身带上桌上的钢笔便大步的离开了会议室。
机场
当飞机平稳的降落在申阳城后,季末拖着重重的行李箱走出机场,迎面而来一阵冷风,让她原本有些迷离的眼睛看上去精神了不少。
走时明明才刚夏天,回来都这个季节了。
打了车,报了熟悉的地址,没想到在离家不远处赶上了道路大修,似乎要重新绕一段路才能到。
“大叔,不用绕了,就停在这里吧。”
“小姑娘,你的行李可不轻哟。”
“谢谢大叔,我可以的。”
她拉着一个28寸的大行李箱,踩着罗马靴,身穿白色衬衫搭黑色休闲裤,套着米色风衣,颜色很利落,衣服虽然不是什么大牌,但仔细看衣服质地都很讲究。即使脱离季家多年,但依然是一个典型的千金小姐。
季末绕进一条小路,她一直都很喜欢走这条路的感觉,每年秋天的时候申阳城的银杏叶遍地飘落,悄悄的将大地都染成了一片金黄色,她很喜欢这条路上银杏飞落的样子,虽然这只是申阳城明不经传的一条小道,但优点是人够少,周围够安静,叶子够漂亮。
“汪,汪汪!”
走进茗品苑,一条大金毛就向她扑来。
“hello,叮当我们好久不见!”
多年之后季末还是很怕狗,想来当初会买狗只是以为那个人喜欢,所以想买回只大金毛讨好他而已,只是后来罢了罢了,毕竟过去那么久的事情。
只是偶尔也会想念,想念叮当陪伴着她在偌大的别墅中度过那寂寞的一天又一天,叮当是她的好朋友,也是她不想再拥有的好朋友。
“叮当你怎么好像又胖了哎,再这样小心会找不到女朋友哟!”
和叮当玩闹着没多久,眼前出现了一双男士的休闲鞋,季末似有若无的微微一笑,抬头看到鞋子的主人,午后四点的阳光照在他的身上,视线有点逆光,但她知道这晃人视线的男人有多俊美。
“hi,今天这么早下班?”
“嗯,前段时间忙够了,所以最近想调整一段时间。”
很平静的交流,就像是同时住在这个小区的邻居一样,谁能想到他们曾是4年的夫妻。
“这样也挺好,注意劳逸结合。”
说完,她起身拿着自己的行李和叮当告别,大概是蹲着的时间比较长,右脚有点无力不自然的向后退了一步。
“小心!”
唐景清眼明手快的上前一步稳住了季末,那句“小心”语气里的关心毫不掩饰。
“嗯,谢谢,我没关系。你在带叮当散散步吧,我先上去了。”
季末对他微微一笑,短暂的沉默后,她拖着自己的行李越过他,不曾回头。
身后听到熟悉的脚步声,她不想深究,没有疑问,也无所谓,即使他们同路更是同楼同楼层的邻居。
唐景清跟在季末的身后,看着她瘦弱的身形,拖着行李慢慢走的样子,还有微跛的右脚。
虽然不仔细看很难发现,但是他知道,因为是他亲眼看着她的腿被生生的打断过去那些不堪的记忆总是不经意的戳着他内心最痛的地方。
这次她去非洲整整5个月,皮肤似乎比去时黑了一点,但也更瘦了一点,那边吃的不好吗?他想问,却问不出口,她每次出去的时间都越来越长了,回来的时间却越来越短,他害怕也许下次的离开就是她彻底的离开。
一前一后一起走进大楼,一起等电梯,电梯到了9楼有默契的互相道一声再见,有礼有节,就像这快节奏的大城市中无数个邻居一样。
唐景清故意在门口磨叽了两分钟等到她完全走进大门后才缓缓按下指纹锁走回自己的家,抬手看了看表,7分40秒,这是这次他与她之间相处的时长。
知道她每次回来的航班,因为没有理由,不能去机场接机;
只能假装在楼下散步偶遇,却连帮她提一下行李都不可以,因为没有理由;
关注着她的信息,知道她每次订机票离开所去的国家,所坐的航班,所起飞的时间,但却不能问她:下次,何时归来?同样因为没有理由。
只能这样不咸不淡的三两句,话题永远很安全,是他们现在的距离。
明明那么近,心却又那么远。
回到家之后,季末第一件事情便是联系了云笙。
“哥,我到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