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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老板的贴身高手-第12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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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现在却不同了,赵率就觉得自己是只丧家之犬,还是孤独的丧家之犬,好像只要一停止狂奔,背后就会有只藏獒扑上来,把他狠狠的撕成碎片。

    这种孤独的危险感,让赵率精神高度紧张,除了加油之外根本不敢停下休息。

    可他终究不是铁人,晚上又没吃饭,总喝水,现在是又累又饿,还又怕。

    炸雷下来后,却没有雨水。

    总打雷不下雨的时侯多的是。

    赵率被炸雷彻底惊醒后,才觉得自己下面很涨,得方便一下,不过刚过来一个休息点,要想再遇到休息点,最少还得狂奔一个小时。

    高速路上是不能随便停车的,就像憋不住了就会尿裤子一样。

    春城赵率自然不会在意能不能在高速路上停车,他只是觉得自己得马上方便一下,反正现在是凌晨时分,高速路上也没高速公路警巡逻。

    想着,赵率就把车子缓缓停在了路边,开门下了车,扭头向后方看了眼,发现距离自己最近的车灯,至少在五百米开外,这才放心的解开裤子,对着黑夜开始放水。

    炸雷可不是白炸的,刚才还没有下雨呢,可能是受到赵率感染了,在他开始放水时,几个雨点也落了下来,落在他脸上凉飕飕的。

    赵率痛快的倾洒着,被雨点击中后下意识的抬头,看着漆黑的天,莫名腾起了一股子悲凉:想我赵率以前是何等的威风,在岭南是前呼后拥,威风凛凛不可一世。但自从老头子高升了后,我却走开了下坡路,最终被搞的狼狈不堪,只能连夜孤身逃亡!

    “高飞,都是你害得我,我发誓,我一定要让你死!”

    赵率对着黑夜大声吼出这句话时,就听到一声山崩般的大响:轰!

第1092章 雨夜中的车祸!() 
张茂福是个年轻的重卡司机,今年二十三岁,小伙子身材异常魁梧,又留着个大光头,一看就不是善茬。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张茂福自从两年前买了这辆重卡,开始干起了长途物流买卖后,在路上遇到了好几次意外,总是有那么些不长眼的欺负他一个人,想从他身上捞点好处。

    可结果呢,所有想在他身上捞好处的人,都吃了大亏。

    话说小张本身就体格健壮,从小就跟着人练散打,武力值超强,再加上本身打架就亡命,十个八个的壮小伙压根就放不了他眼里。

    今晚又是张茂福自己开车。

    到现在为止,他已经连续29个小时没休息了,尽管四个小时前,刚刚在休息点喝了半瓶白酒提神,可现在仍然感觉困,俩眼皮总是不住的打架。

    幸好凌晨时分,是车辆最少的时侯了,就算偶尔走一下神,也不会有什么意外发生。

    “哈欠——看来等到了下个休息点时,得睡一觉了。”

    闭着眼打了个哈欠后,张茂福喃喃的说了句。

    他太累了,累得刚才那个凭空炸响的炸雷,都没能让他精神一震,仍旧眯缝着眼。

    “这次一定得休息下,要不然会出事的。”

    张茂福心里念叨着,正要勉强睁开眼时,就觉得身子猛地一震,随即就是轰的一声响!

    就像神魂瞬间附体那样,张茂福所有的倦意都瞬间消散,猛地睁开了眼。

    然后他就看到,一辆亮着后尾灯的轿车,就像被球杆狠狠击打出去的台球那样,打着滚的斜斜飞了出去。

    那辆车的车前,好像还站着个人。

    那个人被重卡撞飞的车子,狠狠撞飞了出去,就像风筝那样砸向高速路下。

    此时,恰好又是一道闪电亮起,让张茂福清晰的看到那个人,恰好落在高速路下的一块石头上,接着就蹦起无数血花。

    吱嘎!

    张茂福猛地一踩刹车,呆若木鸡:我撞人了!

    张茂福不怕打架,也很亡命,但这不代表着他在撞死人后不害怕。

    “我撞死人了,我撞死人了!”

    在这一刻,张茂福只觉得全身发软,无力的瘫倒在了驾驶座上。

    可接着,他就猛地直起身子,飞快的启动了车子。

    现在是凌晨,路上几乎每几辆车,附近这段路上也没啥摄像头,天又开始下雨了,就算现场逃逸,相信警方也查不出他的线索。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重卡前面并没有明显的碰撞痕迹,那辆轿车太矮了,只是碰花了重卡的下面底盘,过收费站时,不该被查出,只需在前面休息点多等会,错开这个时间就可以了。

    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张茂福一咬牙,直接把油门踩到了底。

    重卡发出一声怒吼,呼呼的向前冲去,眨眼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轰轰雷声中,憋了半天的大雨,终于从天而降。

    不到几分钟的时间,就把张茂福急刹车时的那道痕迹给洗刷干净。

    那辆兰博基尼,就仰面躺在高速公路上,好像个翻不过伸来的海归。

    高速路下的春城赵率,已经变成了一具尸体,瞪大了不甘心的眼睛,很无语的样子。

    ——

    今天凌晨一场小雨过后,让京华的空气质量好了很多。

    东郊一栋别墅内。

    穿着一身家居服的王晨,从餐厅内走了出来,手里端着一个不锈钢托盘,上面放着两碗面条,还有两杯牛奶,和一碟子清口的小咸菜。

    今天是7月26号,王晨大婚的第三天早上。

    按照国家的相关律法,王晨可以享受半个多月的婚嫁,所以不用回冀南上班。

    当然了,她和高飞肯定得在婚嫁结束之前早回去几天,因为这次高飞结婚,他在冀南的兄弟朋友都没来。

    他得再回去重新摆一桌酒席。

    王晨还能猜到,等他们回到冀南后,高飞在国外的那些兄弟,比方詹姆斯啊,白板等,甚至妮儿都有可能来恭贺高飞大婚。

    妮儿,是高飞儿子的老娘,现在和高飞结婚的却是王晨。

    想到这儿,王晨就有了些莫名的感慨。

    是真的感慨。

    遥想当年,王晨只是方小艇身边的一个小秘书,无意中认识了高飞后,就对这家伙有了种莫名的好感。

    不过那时候王晨也知道,高飞和北山集团的美女总裁沈银冰纠缠不清的。

    王晨自问,她的确不如沈银冰长的漂亮。

    那个姓沈的女子,身材高挑,气质冷艳,一看就是个高高在上惯了的主儿,绝对的极品女人。

    征服一个这样的极品美女,绝对是天下所有人的梦想,王晨也很清楚。

    所以在那时候,她没想到会嫁给高飞。

    再后来,高飞离开了沈银冰,秦紫阳却又及时补位了。

    秦紫阳和沈银冰相比起来,是那种另类美女,无论是相貌、身材还是气质,都不输给沈银冰,而且还是出身名门,远远不是王晨这个陈家干孙女能相比的。

    当然了,不管是沈银冰,还是秦紫阳,王晨都承认她们很漂亮。

    不过她却从不自卑,因为她很清楚,她有两个女人没有的东西:文静、贤淑,外柔内刚,绝对的贤内助。

    男人找女人,绝不是只为了女人漂亮有气质,更重要的是给他们一个家的温馨感。

    王晨发誓自己肯定能给高飞这种感觉,因为她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所以她从没有放弃嫁到高家的‘妄想’,哪怕是在老陈出面,被方小艇给婉拒了后。

    现在,事实证明坚持总能获得回报。

    不管是沈银冰,还是秦紫阳,还是那个牛的不行不行的妮儿,她们都已经靠边站了,唯有她王晨修成了正果,并由高老爷子亲自主婚。

    想到那天婚礼的排场,王晨就有种自豪感:那可是高老头有史以来第一次那么招摇呢!

    当然了,两天前的婚礼,只能算是‘最后的疯狂’,从那天开始后,在某种意义上来说,高飞就算真正退出了高家,高家不会给他在经济等领域内的支持,一切都将由他自己来努力。

    混得孬好,那就全凭自己的本事了。

    高家这样做也是无奈之举,因为高飞高雅兄弟俩之间的关系已经视如水火,如果其中一个不离开高家,那么势必会内讧,兄弟相残,会拼掉高家在经济方面的实力,这是所有高家人不愿看到的。

    既然俩兄弟必须得有一个人离开高家,谁留下就成了高老头头疼的选择:高飞明显要比高雅更靠谱,可高雅却一直把握着春树集团,而且高家核心层已经适应了他的存在,更何况他没有高飞在社会上打拼的强悍适应能力。

    高雅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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